2023-11-04
2023-10-14
2023-08-09
2023-12-04
2023-11-14
更新时间:2024-01-05 11:17: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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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cts 是翻译成期货交易合同吧?
是的。
期货是约定用既定的价格,在将来某个时间,买卖某种货物,这种约定的合同,就是期货合同 。
在期货市场买卖,跟买卖股票差不多。
到期的合同,可以实物交割,也可以转手卖掉,平仓,只赚或亏买卖的差价。
2.那么它是怎么样转移或者避免风险的?
风险只能转移,不能避免。转移风险是对那些厂商和贸易商而言,他们可以在期货市场建立头寸来转移风险。转移的风险被投机者承担,因为他们可以在承担风险的同时有获得高回报的可能,他们愿意冒险。
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如果现在有一个生产铜的企业,它担心未来的铜价会下跌,那么它就可以在期货市场卖空与自己的存货量相当的合同数量(数量相当,方向相反),这样当铜价真的下跌了,虽然它的现货亏损,但是它此时平仓(就是买入与它当初做空的相等合同数量),在期货市场则是盈利的。因为它在现货和期货市场的数量是相当(不一定完全相等),所以基本期货市场的盈利可以抵消现货市场的亏损。如果铜价上涨,则是现货盈利,期货亏损,还是大抵盈亏相抵。这就是套期保值。当然手续费和期货合同占用资金的利息就不算了。
而对于一个想买进铜又担心铜价下跌的厂商,只要在期货市场做多可以了,原理和具体的做法和上面一样,只是方向放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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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解释够不够清楚。
期货合同(Futures Contract)简称期货(Futures),是指必须通过商品交易所进行买卖的契约,契约规定买卖双方将按特定的价格,于未来的某一特定的时间,对数量标准化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交货和付款.
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这个固定的场所就是商品交易所.它是非赢利性的会员组织,向期货的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有组织制度的、受法律保护和制约的交易场所.交易所本身并不介入买卖交易,也不操纵和控制价格,而是由其会员在交易场内外为他们自己或受客户委托进行交易,交易的价格也完全是由交易者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喊价竞争形成的.
预期未来物品的价格,然后判断买还是卖·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期货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 (交易场所) 上市的 (品种) 交易委托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为依xxx(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二)甲方具备符合要求及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经纪业务所需要的人员、制度、营业场所和基础设施。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设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境外经纪机构的条件;
(二)乙方满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准入条件;
(三)乙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由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人”)签署;
(四)乙方按规定提供因甲方协助其客户开户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中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符合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乙方并非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七)乙方不具有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交易所规定不得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与承诺给自己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
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限制或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对其客户负有管理职责,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开户实名制、交易编码制度及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对其客户进行适当性及实名制审核并留存开户资料及影像资料,在其客户满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期货行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其每个客户单独申请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乙方应当对其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其客户的交易安全和资产安全;
(三)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xxx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政策;
(四)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期货交易所关于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及其他异常交易行为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当明确告知其客户关于交易所程序化交易行为的定义,并要求其客户遵守程序化交易的相关规定,如存在符合交易所定义的程序化交易行为,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向交易所报备。
(六)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及报备的有关规定。
(七)乙方与其客户在参与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过程中因委托、交易、风险控制、结算、交割等发生纠纷的,应当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应当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并建立交易、结算、财务数据的备份制度,对其客户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对其客户交易、结算和交割方面的资料、凭证和账册、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xxx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及合同约定事项,不损害客户和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违反此项承诺,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甲方为遵循xxx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所采取的任何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委托,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经纪关系。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据xxx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反xxx、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乙方应当负责开展其客户的反xxx、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
第七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向甲方提供其客户的交易编码等相关资料及信息,并配合甲方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及其客户的相关信息,除依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履行报告义务、接受调查、检查等情形外,应当为对方保密。甲乙双方承诺不利用经纪关系及因此获得的信息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委托
第九条 乙方将其客户参与中国境内期货交易业务委托给
甲方,由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乙方进行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结算、交割等相关服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和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授权书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第十一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
书面确认。乙方的授权代表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关于代理人的变更事项,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接受乙方的任何
委托。对于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任何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工作人员的行为应视为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业务规则,协助乙方为乙方的客户开立账户并申请交易编码。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具备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在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开设期货结算账户。甲方与乙方之间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通过甲方的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与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办理。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开立、收支范围、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有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为乙方开立综
合资金账户,用于乙方的期货结算、交割等。甲方仅针对乙方综合资金账户收取保证金及登记明细账,不为乙方的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
乙方应当为其每个客户所交付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和核算每个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十八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
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收取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四)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五)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经期货交易所批准,乙方可以将其客户的外汇资金、标准仓单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资产作为保证金,可折抵保证金的数额、期限等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二十条 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同意对其支付或收取的与本合同、期货合约等相关的款项,如涉及货币兑换,兑换汇率以兑换发生时存管银行提供的汇率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货币兑换费用及汇率风险。
第二十一条 除交易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外,乙方原则上以银期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存入甲方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期货保证金到账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为准。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书面方式下达的,应当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资金调拨人签字。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电话方式下达的,应当与甲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当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资金调拨指令记录。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包括但不
限于可提资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合约约定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期货交易所向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标准。甲方调整保证金标准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经纪合同。
第一节?合同订立前的说明义务
第二条?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签署了《客户声明》并填写了《开户申请表》,保证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以及不具有《客户声明》中规定的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立账户,或者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结清乙方持仓,并且不退还手续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说明了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双方认为本合同条款含义明确,没有发生歧义。
第二节?委?托
第四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权委托,即甲方不得代乙方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六条?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对乙方做出获利保证或者与乙方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七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为非甲方从业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节?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甲方在相关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乙方的保证金。
第九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不得动用乙方保证金。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条?乙方的保证金可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交存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关证明文件并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账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标准仓单及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乙方可以授权甲方将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具体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协议》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新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规定乙方不得开新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且该通知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账,并以每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形式向乙方报告保证金账户的余额和资金划转情况。
第十六条?乙方的出金方式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_____及甲方开户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相应金额的资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资金调拨人的指示提取或划转的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的保证金或者清算的差额;
(三)为乙方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处以的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储费或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八)有关法律、法规或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银期转账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的,甲乙双方的出金、入金,按该协议的约定执行。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四节?特别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达权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的指令下达人与乙方同样有下单、签署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及保证金追缴通知、异议提出的权限。如乙方对本条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权,应按照原来授权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CBOT)玉米期货、期权合约
──────┬───────────────┬─────────────
──────┼───────────────┼─────────────
交易单位│5000蒲式耳
│一个CBOT期货合约交易单位(
│5000蒲式耳)
最小变动价位│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每蒲式耳1/8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美元)
每日价格最大│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波动限制│结算价各10美分(每张合约500美 │易日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
│元),现货月份无限制。
│张合约500美元)。
敲定价格│
│每蒲式耳10美分的整倍数
合约月份│12、3、5、7、9
│12、3、5、7、9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
│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距相关玉米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以2号黄玉米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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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T大豆期货、期权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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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5000蒲式耳
│一个CBOT大豆期货合约交易单
│位(5000蒲式耳)
最小变动价位│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每蒲式耳1/8美元(每张合约
│美元)
│美元)
敲定价格│
│每蒲式耳25美分的整倍数。
每日价格最大│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波动限制│结算价各30美分(每张合约1500美│易日的结算权利金各30美分(
│分),现货月份无限制
│每张合约1500美分)。
合约月份│9、11、1、3、5、7、8
│9、11、1、3、5、7、8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之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距相关大豆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以黄大豆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
CBOT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
──────┼───────────────┼─────────────
交易单位│100吨(200,000磅)
│一个CBOT豆粕期货合约单位(
│100吨)
最小变动价位│每吨10美分(每张合约10美元)│每吨5美元(每张合约5美元)
敲定价格│
│期货价格低于200美元/吨的
│按每吨5美元的整倍数;
│期货价格为200美元/吨或以
│上的按每吨10美元的整倍数。
每日价格最大│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波动限制│价各10美元(每张合约1000美元)│的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张
│现货月份无限制。
│合约1000美分)。
合约月份│1、3、7、8、9、10、12
│10、12、1、3、5、7、8、9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之第七个│距相关豆粕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4%,具体规格 │
│见CBOT条例。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
CBOT豆油期货、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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