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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这是一种对人和动物造成严重危害的一级传染病,需要紧急和严格的强制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属于二级传染病,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严格控制和扑灭,防止传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保不发生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
(一)免疫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二)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性病性猪蓝耳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
(四)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春防工作从3月18日开始,到5月5日结束,秋冬防工作从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全镇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饲养场防疫员。
(二)集中免疫。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逐村逐组逐户开展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认真建立免疫档案,做到规模场有免疫记录,散养户有免疫卡,免疫家畜加施二维码标识,免疫档案(记录、卡)与标识相符。
(三)督查验收(春防督查时间:5月2日至5月5日,秋冬防督查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免疫进度、疫苗与牲畜耳标使用数量、防控资金到位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春防结束后,镇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自查或互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复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组织不力、免疫任务未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行动所需经费。镇政府及时落实防疫经费,保证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客观地对村级防控工作进行评价。集中免疫期间,镇动防办要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村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为全面做好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保不发生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
(一)免疫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二)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性病性猪蓝耳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
(四)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春防工作从3月18日开始,到5月5日结束,秋冬防工作从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全镇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饲养场防疫员。
(二)集中免疫。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逐村逐组逐户开展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认真建立免疫档案,做到规模场有免疫记录,散养户有免疫卡,免疫家畜加施二维码标识,免疫档案(记录、卡)与标识相符。
(三)督查验收(春防督查时间:5月2日至5月5日,秋冬防督查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免疫进度、疫苗与牲畜耳标使用数量、防控资金到位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春防结束后,镇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自查或互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复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组织不力、免疫任务未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行动所需经费。镇政府及时落实防疫经费,保证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客观地对村级防控工作进行评价。集中免疫期间,镇动防办要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村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20_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应急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市对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等开展全面免疫。持续有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抽检力度,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流行。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防控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落实,严禁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严格落实备案运输车辆检测及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按规范处置。
(二)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常态化、全覆盖。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化免疫。落实国家、省、市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消毒灭原工作,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健全完善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痕迹化管理,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数据统计上报,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据可查。
(三)认真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肉牛、肉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奶牛场、种畜场实行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及时扑杀淘汰。对奶牛场因布病阳性畜检出率偏高(检测阳性率>2%)的,实行免疫备案制,规范免疫程序。结核病重点开展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实行扑杀淘汰。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四)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人工饲养的能够开展免疫的野生动物,参照家畜家禽的有关免疫程序,开展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苗免疫,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疫病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诊断处置,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五)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频率,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动物疫情普查,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导畜禽养殖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和消毒灭源制度,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强化消毒灭源和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六)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实验活动,及时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健全实验检测档案记录。严格落实人员防护制度,按规程做好生物防护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主要动物疫病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和应急检测任务。春秋免疫工作完成后,分别抽送猪、牛、羊、鸡血清样品,及时开展抗体检测及免疫评估工作。
(七)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以基层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以重大动物疫病为主的疫病程序化免疫、综合防治技术、人员防护等内容的技术培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全部防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对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全面培训,防止人为传播疫病。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宣传告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养殖从业人员的防疫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八)搞好防疫物资供应和管理。明确专人搞好疫苗储存、发放,确保疫苗供应安全。严格按照生物制品管理规程保管生物制品。建立健全生物制品进出台帐、废旧生物制品、空瓶销毁记录。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器械、物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防控物资有效合理利用。
(九)强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和更新。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做到“早、快、严、小”的处置要求,杜绝发生“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严格履职。严格落实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立戒作风飘浮,切实履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把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突发疫病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使动物疫病防控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免疫、监测、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不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将严肃问责。
为扎实做好全镇20_年度冬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压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安排部署20_年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根据全省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总方针,以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疫、监测排查、检疫监管、严格执法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本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目标
对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和补免,做到应免尽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完善动物防疫责任网格化,坚决禁止“泔水猪”和“放养猪”;严防人畜共患病和境外动物疫病发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补针工作。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严格推行“政府主导、动物执法部门监督、养殖场(防疫员)实施”的强制免疫责任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当前补免工作和下一步春防工作。(责任部门:畜牧兽医站、农业站、各行政村)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网格化监管。各行政村要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本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细化防疫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按照《春化镇20_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领导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坚决禁止“泔水猪”和“放养猪”。(责任部门:畜牧兽医站、农业站、林业站、各行政村)
(三)实时监测,全力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全镇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及监测计划,加大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监测力度,各村要重点加强对边境村屯、养殖密集区、野猪出没地、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监测力度,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责任部门: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各行政村)
(四)协同作战,深入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大对布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易出现人员感染的免疫、采样、检疫、实验室检测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从业人员的感染。各村要加强与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农业局动物监督所、镇畜牧兽医站的报告沟通机制,互通有无,协同作战,严格落实与卫生部门H7N9防控“三同时”联动机制,形成防控合力。(责任部门:畜牧局和农业局相关部门、卫键局、畜牧兽医站)
(五)严格产地检疫,加强落地监管。充分利用“动监e通”等电子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工作有关规定和跨省调运易感动物审批制度,加强落地监管、隔离检疫工作,做好动物标识和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责任部门:农业局动物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农业站)
(六)加大力度,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巡查力度,严肃处理养殖环节、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联合执法,总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打击行动”经验,建立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严厉打击对私屠滥宰、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动物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农业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防控工作责任制。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及时将全省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研究排查当前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解决办法,查漏补缺,把防控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人。
(二)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各村要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镇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人员、措施到位,形成防控合力,保证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防控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
为扎实做好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区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1、所有街镇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100%免疫3、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5、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6、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按照市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7、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率达100%。8、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达100%,畜禽散养户以街镇为单位产地检疫面达100%。9、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区、街镇二级政府层层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街镇为单位,调整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开展镇(街道)动防办主任、防疫员队伍和疫情测报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区、街镇举报电话,拓宽疫情报告渠道。街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和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街镇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区防指办。
2.加强抗体监测。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根据市局监测计划,按照区不漏街镇、重点街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村不漏组的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3.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系统。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线、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街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区不漏街镇、街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实现动态100%。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街镇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街镇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和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街镇依据本地饲养情况确定自免场范围,并与之签订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书由街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旬旬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和街镇、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街道镇动防办负责做好旬报登记和疫苗发放,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街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村级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佩戴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全部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街镇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禽养殖区、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切实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畜一禽”。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村防疫员强制免疫和街镇村居干部畜禽存栏调查工作情况的实行动态监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街镇村居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街镇村居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基层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加强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各街镇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情。各街镇要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活禽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活禽检疫准入制度,确保健康家禽进入市场。认真执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强化消毒管理。落实“家禽与其他农产品、水禽与旱禽分区经营,宰杀区与经营区相对封闭”和检疫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快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规范活禽市场经营和宰杀行为,严防在市场环节污染和传播,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五)应急处置
各街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围绕“发现的早、监测的准、控制的住、扑杀的掉、处置的好”和“早、快、严、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疫情监测、疫病诊断、信息反馈、物资保障等系统,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规范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疫情解除等程序。根据“适量储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急需”的要求,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疫苗、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技术专家和处理预备队,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进行培训,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六)阻断禽流感向人传播
各街镇要坚持把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和确保目标,不断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坚决阻断禽流感疫情向人传播。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人员、物资等各方面储备,及时调整充实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技术专家组,适时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防控专项应急演练。二是健全人禽流感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对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三是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畜牧和卫生部门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预防人感染禽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家庭主妇、家禽饲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病死禽。五是做好防疫人员的防护工作。指导工作在第一线的动物防疫人员,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街镇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和药品购置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养殖户(场)使用。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文件规定执行。
(三)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健全区防指成员单位联系街镇,街镇防指成员单位联系村居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坚持执行防疫工作定期汇报、街镇互查、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乡镇监控、奖惩等制度。继续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区防指将依照动物防疫责任状的规定,采取“不事先通知检查对象、不确定检查日期、不确定检查地点、不告知检查内容”的“四不”检查方法,组织对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街镇,由市防指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街镇防指也要不断加大对基层防疫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推动动物防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为扎实做好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区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1、所有街镇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100%免疫3、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5、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6、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按照市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7、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率达100%。8、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达100%,畜禽散养户以街镇为单位产地检疫面达100%。9、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区、街镇二级政府层层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街镇为单位,调整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开展镇(街道)动防办主任、防疫员队伍和疫情测报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区、街镇举报电话,拓宽疫情报告渠道。街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和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街镇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区防指办。
2.加强抗体监测。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根据市局监测计划,按照区不漏街镇、重点街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村不漏组的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3.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系统。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线、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街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区不漏街镇、街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实现动态100%。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街镇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街镇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和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街镇依据本地饲养情况确定自免场范围,并与之签订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书由街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旬旬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和街镇、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街道镇动防办负责做好旬报登记和疫苗发放,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街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村级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佩戴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全部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街镇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禽养殖区、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切实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畜一禽”。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村防疫员强制免疫和街镇村居干部畜禽存栏调查工作情况的实行动态监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街镇村居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街镇村居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基层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加强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各街镇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情。各街镇要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活禽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活禽检疫准入制度,确保健康家禽进入市场。认真执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强化消毒管理。落实“家禽与其他农产品、水禽与旱禽分区经营,宰杀区与经营区相对封闭”和检疫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快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规范活禽市场经营和宰杀行为,严防在市场环节污染和传播,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五)应急处置
各街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围绕“发现的早、监测的准、控制的住、扑杀的掉、处置的好”和“早、快、严、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疫情监测、疫病诊断、信息反馈、物资保障等系统,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规范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疫情解除等程序。根据“适量储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急需”的要求,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疫苗、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技术专家和处理预备队,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进行培训,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六)阻断禽流感向人传播
各街镇要坚持把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和确保目标,不断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坚决阻断禽流感疫情向人传播。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人员、物资等各方面储备,及时调整充实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技术专家组,适时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防控专项应急演练。二是健全人禽流感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对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三是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畜牧和卫生部门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预防人感染禽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家庭主妇、家禽饲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病死禽。五是做好防疫人员的防护工作。指导工作在第一线的动物防疫人员,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街镇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和药品购置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养殖户(场)使用。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文件规定执行。
(三)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健全区防指成员单位联系街镇,街镇防指成员单位联系村居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坚持执行防疫工作定期汇报、街镇互查、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乡镇监控、奖惩等制度。继续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区防指将依照动物防疫责任状的规定,采取“不事先通知检查对象、不确定检查日期、不确定检查地点、不告知检查内容”的“四不”检查方法,组织对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街镇,由市防指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街镇防指也要不断加大对基层防疫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推动动物防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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