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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9 08:55: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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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场所销售卤味、小菜等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厨房用于制作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奶茶、奶昔、沙冰系列在甲方营业场所销售。甲方同意乙方所有小吃及套餐系列包含在包间最低消费内。
二、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场地、保证水、电、暖正常使用;厨房设备、厨具、餐具、销售小菜的工具及制作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奶茶、奶昔、沙冰系列的原材料、制作及销售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合作期间,除乙方外,甲方同意营业场所内不再允许其他供应商进场销售与乙方小吃及卤味相同或类似的产品;除甲方场所外,乙方同意不利用甲方提供厨房制作对外销售或向其他场所提供销售的食品。
四、乙方同意,甲方营业时间段,按成本价向甲方员工供应宵夜或小吃,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作出改正,调整向员工供应宵夜或小吃的价格。
五、在不影响甲方硬件效果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包间的茶几上摆放小吃标牌,但相关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包间进客选好酒水后,乙方工作人员可推餐车进入包间销售乙方出品的食品、并可根据包间实际情况,酌情推销。包间客人如有损坏餐具,应按原价赔偿。
六、甲方所有免单房,甲、乙双方均不得主动推销小吃(如有消费乙方供应的小吃,由甲方按成本价计算应付乙方款)。
七、甲方客人持赠送的港樽卡、金樽卡结账的,乙方同意甲方按乙方出品该包间客人消费小吃款的25%同乙方结算。
八、包间客人当天消费的小吃款甲方负责收取,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外向除甲方员工以外的人员销售食品、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未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向包间内的客人加大销售食品的份量或赠送食品。
九、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人员每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核对双方合作销售食品的数量与金额,甲、乙双方按销售总额50:50的比例分成;并按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将应付乙方分成款(销售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甲方自留分成款50%。
十、乙方出品的食品色、香、味不能得到客人认可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厨师,乙方必须配合;乙方安排至甲方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着专业制服,管理与服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得与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十一、乙方的工作人员须按甲方从业人员的素质标准要求自己,为其员工在甲方场所范围内的言行负责。并约束其所属工作人员进出甲方营业区域行走员工通道;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要求或骚扰甲方客人购买乙方食品,不得在甲方的大堂、走道等非包间区域内销售食品。乙方所属工作人员触犯上述条款或因乙方工作人员不当遭甲方管理人员或客人严重投诉,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乙方在甲方场所内销售出品的食品,出品的品种及售价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合作过程中如需新增品种,出品的份量及售价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双方确定的份量及售价销售,不得随意增减份量。乙方变动出品食品价格或增加、减少出品食品种必须经甲方同意。
十三、甲方因经营需要,需举办促销活动使用乙方出品的食品的,乙方同意在促销活动时间内配合甲方,适当降价(不得低于双方约定价的70%)或与甲方销售的酒水等捆绑销售(乙方出品食品的计价按捆绑价占酒水食品平常售价的比例分摊)。合作食品的销售额按实收金额计算,双方分成比例不变。
十四、乙方必须注意厨房的清洁卫生、餐具的消毒等工作,并确保在甲方销售的食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生产合格食品。采购的原材料应能出示卫生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并能代表甲方经得起相关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检查。所售食品不得出现变味、变质、腐烂等情况,否则,导致市政部门罚款或引起客人投诉,拒买单或食物中毒等,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十五、甲、乙双方商定,本合作协议暂定期限为一年,即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协议期内,如非触犯前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5-8万元违约金。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清相关转让费用时( 年 月 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产权为丙,丙与甲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至___年___月___日期满,月租为____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同意继续代替甲向丙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后附清单)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第四条:乙方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元整(小写:__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剩余房租和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订金。第三条所述相关内容,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
第八条: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订金_____元整。乙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交付转让金。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交付转让费1%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乙方订金不退。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视为违约,应双倍退还乙方订金。
第十条: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临朐县骈邑路东方明珠(北店)ktv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临朐县骈邑路东方明珠(北店)ktv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东方明珠ktv的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整),乙方已付给甲方 元,余款 元在双方协议签定后 日一次性付清。
三、转让后kvt内的所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接手该ktv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如乙方逾期交付剩余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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