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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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6 17:10: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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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____________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相关技术及资料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相关秘密,防止甲方相关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一)向乙方明确本项目的保密要求。
(二)对项目合作中需向乙方提供的涉密文件资料,履行保密程序。
(三)对项目监理过程中的保密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与乙方公司有关现场监理人员之间签订保密协议,并对监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有关人员能够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三)对监理过程中接触到的人防行业秘密事项承担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密。
(四)在监理过程中,对在监理中使用的其他产品、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项目内容和有关事项告知第三方;不得在公开发表涉及本合同项目的稿件和论文。
(六)如发现有泄露国家及保密单位的秘密情况时,乙方有责任主动向保密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
(七)乙方工作人员只许在规定区域内工作,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科研区等其他保密管制区域。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依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条款追究因乙方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五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状和基层员工能更好的强化保密意识而做!
一、设备电脑的管理
1设备电脑是和生产设备连接的电脑。
盘。
做考勤、做等人工输入的办公信息)。
4不得导入或存储涉密信息。
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经保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
2公司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由本部门兼职保密员统一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
3
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如:手机、3、照相机、摄像机等)
带入生产车间和其他涉密场所。
手续。
在使用后应将全部涉密信息删除并退还公司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进行安全保密检查。
三、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1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2公司各单位应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建立台账,并由兼职保密员负责集中管理。
公司保密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负责集中进行销毁。
4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采用先登记后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无线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1、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2、严禁在涉密场所(车间)使用无线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机、无线话筒等)。
四、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
设备等
2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信息,应履行登记手续。
五、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1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要害部门(部位)严禁将手机带入。
2涉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手机的警示标识
明确要求,现场应当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并关闭场所建筑物内的移动通信转发或增强设备。
不得在涉密办公场所使用手机上网。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员以及公司保密办报告。
5使用3手机应遵守如下保密要求:严禁将3手机带入涉密场所,进入车间应将3手机放入手机柜中集中保存。
承包人:
时间:时间: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协议文件的优先次序
1.协议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九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堪察设计协议的索赔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附则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____________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工程监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施工地点: ;
工程规模: ;
总 投 资: 。
(二)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监理范围: ;
2、监理内容: 。
(三)监理的期限和地点
1、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监理地点: 。
(四) 监理工作要求
7、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11、其他约定: 。
(五)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1、监理费的计取
监理费用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计取标准: 。
2、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一次性支付:监理任务完成,委托人收到并认可监理人提交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后 日内支付全部监理费用。
分期支付: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 %;
甲方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监理费用总价5%的费用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甲方视乙方服务质量情况支付服务质量保证金。
3、其他约定: 。
监理人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六)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1、审查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质;
6、其他约定: 。
(七)监理人权利和义务
6、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以及在后续工程中需要承担的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时刻遵守监理合同的条款,以此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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