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3
2023-03-23
2023-02-08
2023-02-09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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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阳通乡个体运输户:黄俊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方修建龙桥乡新寨梁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 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 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 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 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签字: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一、承包内容: 标红线范围内多余的土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土方外运。
二、甲方职责:负责场地内外运土方的装车。负责工程量的结算。
三、乙方职责:负责外运土方的一切费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区等相关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单价、付款方式:
外运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运土方量达到外运总量的50%时,按实际外运数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余额待所需外运土方全部外运完工时,办理结帐手续, 60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结算,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其余做罚款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任务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装车)地点: ,土石方总工程量约 立方米,其中乙方工程量约 万立方米。甲方提供食宿,费用乙方自理。
二、工程内容:乙方装运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用双桥汽车(装载容积16立方米以上)将土石方从工程装车地点运至甲方指定的卸土场并平整场地,装载量按挖土场测量实际立方计算,石头按车箱装载容积计算。乙方组织车辆运输经营,自负盈亏。计划安排 辆汽车施工,进场时必须到位 辆。
三、运输价格:从工程(装车)地点至卸土场,距离 3 公里以内为标准,每超1公里/m3加1元、土方综合运价 元每立方米(税后价);石头(花岗岩)运距 公里(运至简易码头装船 ),综合运价 元每立米(按车箱装载容积计算),在运输期间如油价上涨,每公升超出 元的部分由甲方补差。
四、开工时间: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进场(按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两天内办完相关手续,正式开工。本工程施工期计划三年,现暂签订一年施工合同。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工令和银行存款资信证明,乙方凭甲方《开工通知书》进场施工。
2、甲、乙双方指定专人按规定结算运费,每周结算一次运费。如个别车辆需要维修,甲方根据需要可预支修理费,以便确保车辆正常运输。在乙方车辆进场施工一周内,甲方每天可预支油费 元/辆(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在第一次结算期扣回预支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私自与司机结算,如十日内不能结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在停运期间甲方无条件按每24小时赔偿 200 元/辆(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至结清为止。在未结清之前甲方不得自行增加车辆强行施工、也不得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车辆。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3、负责与周边村民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运输过程正常运行,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4、除天气、不可抗拒原因及规定的爆破时间外,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装车、卸车及相关工作,如因甲方或业主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输,应赔付乙方每天 100 元/辆车(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如因雨天、政策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每天可预支每人30元伙食费。
5、如更换卸土场地,运输距离若发生改变,双方以本合同规定的运输价格为基础,超出部分双方再具体议价。
6、乙方车队进场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每台挖机拖车费 元,汽车因分别从不同的地方进入工地,按不同里程合理计算油费及过路费支付给乙方,但在开工10天内必须预收回汽车进场费,如不满一年中途退场的不予退回,届满一年施工时间如数退回给乙方。
六、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管理车队人员把各辆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并造册登记交存一份给甲方存档备案,同时要配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2、甲方要求乙方按计划组织好车辆(车箱有无液压盖均可)按时进场,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安全运输。
3、确保安全生产,主动配合甲方人员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文明施工,车辆由车主自己负责购买车辆保险,如运输过程中所发生安全事故和任何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车辆自行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同时乙方要教育司机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有良好的施工秩序和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准打架斗殴,不得偷窃他人财物,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调配车辆按时进场,车辆进场后乙方要根据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并及时调整或补充车辆,但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及时安排好车辆进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如个别车辆有所变动,由乙方自行调整,但必须确保应到车辆施工。如因乙方运输车辆不足而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的押金不予退回并加倍罚款。
5、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交押金 元给甲方,以确保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要求按时进场施工。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押金如数退回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除支付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外,还必须支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双方提前一周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收到乙方押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运输款结清终止,后续工程双方可按本合同执行或另行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乙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日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的运输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二、 运输承包范围
运输承包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土石方外运及建筑土渣、建筑沙石等材料运输。
三、 工期
本工程工期: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并须配合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为:20xx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01月13日。
四、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场外运输按平斗装载量18m3重型自卸货车,每车次 元。单价为乙方提供的经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认为合格并且有相关证件的车辆,从车辆在乙方的停放点启动至在甲方施工现场上料后离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的损耗折旧费、乙方司机及管理人员工资、乙方司机及管理人员生活费、一切保险费、保证安全的一切费用、土方弃置费。
五、 价款支付
按每500车次作为一结算周期,经审批后在2日内按80%的价款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结束后60天内付清。
六、 双方主要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总协调、指挥和管理,运费的及时支付,并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确保乙方进场后正常运输。
3、负责土石料的装车。
4、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车辆按时进场,确保车辆完好,证件齐全有效,保险手续齐全。并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司机的配备。
2、乙方将每辆进场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建筑垃圾准运证、保险单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甲方验原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
3、乙方负责场内及场外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连带责任。
4、乙方在施工场内的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走,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不但要负全部责任,并且要因事故所造成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负责。
5、乙方必须教育司乘人员做到遵守车辆超载不启动,病车不上路的原则。如因甲方遣派的装车机械装车过程发生超量装载,乙方司乘人员及乙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马上制止,并拒接车辆启动,如乙方未做到该点,尚自驾驶车辆离开装载作业面,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未到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不得中途终止合同。如若乙方自行中途终止合同,剩余20%价款甲方将视为乙方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直接扣回,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对每天土石方运输车次数量的要求,合理进行安排运输车辆。甲方对本工程土石方运输车次数量的要求为每天100车次以上(天气原因除外)。如乙方每天无法完成甲方的运输要求,甲方将单方面查明原因,如确因政策限制及弃土场的原因(弃土场约定为安良余泥渣土收纳场),甲方可谅解乙方。除此之外的一切原因甲方将不采纳,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一旦违约,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运输单位进场运输土石方,由此产生的价差由乙方补偿,并且直接在进度款中扣回,直至扣完乙方的剩余款后合同直接终止,并保留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如损坏甲方的一切财产,将按价赔偿修复。
七、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法违约条款中的条例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2、纠纷解决:甲乙双方以诚相待,共同协商。共同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的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运输工程结束后或合同到期,双方无纠纷,运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淅川县新法院新址院内地表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土石方的开挖、外运、。乙方还必须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包含税金 %管理费 %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在完成施工任务后经甲方确认达到施工要求,现场各方面都未遗留问题,开发单位付款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
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施工条件。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承运方(乙方):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第四条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辆,车辆牌号:,行驶证号:,载重量:吨。
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运费结算
运费按元/吨______
承运方(乙方):
时间: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支流丁字港清淤整治建设项目土方运输作业,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期限,以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至工程施工竣工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点:施工现场 到达地:由乙方安排
第四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没车平斗立方( )50元计算。
第五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承担一切费用和交警处罚。如发生各类人身、汽车运输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甲方有权安排土方内运)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2、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测量标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土方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工程量
暂定为万立方米,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第三条:单运距离及单价
1、运输距离:倒泥口在7.5~8公里以内,单价为7.5元/m3(本单价全部为不含倒土费、税费以及挖土,装车和平整场地费)。如超出运输距离的甲方另外补偿,具体单价另行协商。
2、土方方量计算以车上方计算。
第四条:工程的具体验收方法
1、采用签名收卡片记录作为工程量的结算依据,但验收卡片必须与记录相吻合,车载量不足以签名验收卡记录为依据。如果手工记录数不符时,无法查明原因的,以记录数少的为计算数。
2、乙方所有进场车辆,车辆容积必须经甲方量方人员认可为依据,车辆丈量后到财务结算组申请记录卡,乙方持记录卡先在工地泥头处装泥,完成后由甲方土方管理人员核定车载量,在验收卡上签名,由甲方按指定地方卸泥,卸泥司机将验收卡交由甲方管理人员确认,所有运泥车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不予签名。没有上、下方管理人员签名记录卡的运泥车不予作为验收依据。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是三天一结,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按100%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乙方车队首次进场的油费,此款在第一次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好业主方的所有开工前手续,保证乙方能准时进场施工。
(2)负责道路、城管、交警及因超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乙方能顺利运输。否则,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按每日每台1000元计算补偿乙方。如是乙方车辆证照不齐全所产生的责任、费用与甲方无关。
(3)负责乙方司机、管理人员的住房费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和停车场地(含停车费),协调好取土场和倒土场的各种关系和费用并保证取土场和倒土场供乙方使用,使乙方能顺利按时按量施工。
(4)负责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使乙方不停工、待工。
(5)负责安排并处理好取土场地的装车机械和倒土场平整场地的机械,保证不因此影响乙方的运输。否则,按误工每天赔偿乙方每台车1000元人民币。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的工程要求组织好车辆进场,要求第一批车辆不少于20台(在七天内进场完毕。),每台车容积在25m3以上的前单后双车辆.。否则,甲方可以取消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误工损失30万元。
(2)乙方组织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如因证照不齐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3)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车队进场后不到一周无故退场的,甲方不予结算前三天运费。
(5)在工程未结束时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出工地,如乙方单方把车辆调出工地的,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6)负责配备好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施工,不能无故停工。如有发现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7)负责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队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待工连续达三天或者月累计达5天以上,从超出之日起甲方应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台每天1000元,人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直至工程正常为止(除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不按时上车,导致甲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超期按每天每台1000元赔偿给甲方,并视其情节有权清退乙方出场。
3、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认可不能将本合同取消,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其它:
(1)双方要互相配合,做好解决协调工作,双方要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2)双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各条款,各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遵守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
(3)施工期间,如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完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工程完工价款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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