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8
2023-03-20
2023-10-16
2023-06-22
2023-04-08
更新时间:2024-10-31 12:49: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4-08
2023-03-20
2023-10-16
2023-06-22
2023-04-08
承租人(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______区______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______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______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表(略)
2、 货物起运地点:
三、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收货人自提
五、运输费用
表(略 )
六、运输杂费:保管费:
接货费: 送货费:
叉车费: 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六、其他约定: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提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为全面贯彻落实《^v^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_〕28号)、《^v^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_〕31号)和《^v^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_〕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v^对20_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 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 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_〕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附件:
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 城市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附件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 指标应用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v^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_]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_)执行(附件3)。
二. 指标解释
1. 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5. 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附件2. 土地等别划分
一等: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三等: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重庆: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江苏:常州市(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深圳市宝安区,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北京:通州区,天津:塘沽区,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辽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区铁东区铁西区),吉林:长春市(朝阳区二道区宽城区绿园区南关区),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江苏: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江西: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河南: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中原区),广东:东莞市佛山市禅城区惠州市惠城区中山市深圳市龙岗区广州市黄埔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良庆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兴宁区),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云南:昆明市(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陕西:西安市(灞桥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新城区雁塔区),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天山区新市区)
六等:北京:大兴区昌平区顺义区,天津:津南区西青区,河北: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东河区青山区九原区),辽宁:本溪市(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抚顺市(东洲区顺城区新抚区望花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连市(金州区旅顺口区),吉林:吉林市(船营区龙潭区昌邑区丰满区),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上海:嘉定区宝山区闵行区,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扬州市(维扬区广陵区)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南京市栖霞区常州市戚墅堰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浙江:温州市(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区雨山区)芜湖市(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福建:福州市马尾区,山东: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烟台市芝罘区淄博市(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济南市历城区,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涧西区老城区洛龙区西工区),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襄樊市(襄城区樊城区),湖南:衡阳市(石鼓区雁峰区蒸湘区珠晖区)湘潭市(岳塘区雨湖区)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区)江门市(江海区蓬江区)汕头市濠江区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重庆:渝北区,云南:昆明市西山区,贵州:贵阳市(南明区小河区云岩区),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
七等:北京:门头沟区房山区,天津:东丽区大港区北辰区汉沽区,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山西:长治市(城区郊区)大同市(城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郊区)太原市(晋源区小店区尖草坪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v^区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振安区振兴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辽阳市(白塔区太子河区文圣区)营口市(老边区西市区站前区)沈阳市(沈北新区^v^区),吉林:长春市双阳区,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上海:南汇区松江区金山区,江苏:江阴市昆山市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区)启东市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张家港市南京市(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浙江: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绍兴市越城区台州市(黄岩区椒江区路桥区)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北仑区镇海区),安徽:淮南市(大通区田家庵区)淮北市(相山区烈山区),福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漳州市芗城区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江西:九江市浔阳区南昌市湾里区,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区)威海市环翠区河南:安阳市(北关区龙安区文峰区殷都区)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湖北: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广东:潮州市湘桥区茂名市(茂南区茂港区)佛山市三水区韶关市(武江区浈江区)阳江市江城区肇庆市端州区广州市花都区湛江市坡头区,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七星区象山区秀峰区),青海: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
十二等:河北:安国市泊头市沧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抚宁县高邑县河间市冀州市定兴县晋州市井陉县乐亭县蠡县卢龙县栾城县滦南县滦县迁西县青县清河县沙河市深州市唐海县香河县徐水县永年县玉田县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山西:长治县汾阳市高平市古交市河津市怀仁县霍州市吕梁市离石区灵石县潞城市平定县清徐县永济市左云县朔州市平鲁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锡林浩特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辽宁:北镇市朝阳县大洼县抚顺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阳县辽中县盘山县绥中县铁岭县长海县,吉林:安图县白山市江源区长白朝^v^自治县大安市德惠市东丰县东辽县抚松县辉南县梨树县柳河县农安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双辽市洮南市通化县汪清县永吉县,黑龙江:安达市北安市富锦市虎林市宁安市铁力市五大连池市大庆市大同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鸡西市(城子河区恒山区梨树区麻山区)伊春市(南岔区汤旺河区西林区),江苏:东海县赣榆县洪泽县建湖县金湖县沛县射阳县泗洪县泗阳县铜山县盐城市盐都区淮安市淮阴区,浙江:德清县奉化市海盐县建德市江山市平湖市嵊州市桐庐县新昌县,安徽:池州市贵池区当涂县含山县绩溪县泾县舒城县桐城市铜陵县淮南市(八公山区潘集区谢家集区),福建:福安市福鼎市建瓯市罗源县闽清县南靖县沙县邵武市武夷山市云霄县漳平市漳浦县诏安县,江西:安福县德兴市高安市吉安县进贤县芦溪县南昌县南康市瑞昌市瑞金市泰和县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山东:长岛县高密市海阳市临清市栖霞市枣庄市(山亭区台儿庄区)东营市河口区,河南:安阳县长葛市登封市邓州市巩义市辉县市林州市灵宝市孟州市沁阳市荥阳市汝州市卫辉市舞钢市项城市新密市新乡县新郑市许昌县偃师市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义马市永城市禹州市中牟县周口市川汇区平顶山市石龙区湖北:安陆市当阳市恩施市广水市汉川市宜都市枝江市宜昌市夷陵区,湖南:安仁县安乡县常宁市道县桂阳县汉寿县衡东县衡南县衡山县衡阳县华容县津市市冷水江市澧县涟源市临澧县临武县南县宁乡县祁东县祁阳县韶山市邵东县邵阳县石门县双峰县桃江县桃源县望城县武冈市湘潭县湘阴县新邵县攸县岳阳县株洲县资兴市,广东:大埔县东源县丰顺县广宁县和平县蕉岭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川县陆河县平远县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五华县阳山县郁南县紫金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广西:岑溪市东兴市桂平市合浦县合山市河池市金城江区贺州市八步区临桂县柳城县柳江县容县田东县昭平县钟山县,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定安县临高县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重庆:合川市永川市,四川:崇州市广安市广安区广汉市绵竹市邛崃市什邡市成都市(新都区温江区)攀枝花市西区自贡市(贡井区沿滩区)泸州市(龙马潭区纳溪区)乐山市(金口河区五通桥区),贵州:都匀市凯里市清镇市铜仁市兴义市,云南:大理市个旧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瑞丽市,西藏:日喀则市,陕西:华县华阴市黄陵县洛川县潼关县兴平市榆林市榆阳区铜川市耀州区,甘肃:成县敦煌市酒泉市肃州区临夏市永登县玉门市武威市凉州区陇南市武都区,宁夏:灵武市青铜峡市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新疆:阿勒泰市阿图什市博乐市阜康市奎屯市米泉市塔城市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独山子区乌尔禾区)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部分分类目录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_)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_)。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 竹 藤 棕 草制品业
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_____区_____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________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______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_____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______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
乙方(承租方):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包括家电家具
二、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为期。
该房屋月租金为xxx(人民币大写)整。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最迟应在已付租金到期日前支付。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xx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合同签订时:水表,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把,合同结束时交回。
四、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乙方有义务保持室内外卫生,避免噪音搅扰四邻。
五、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本合同。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物品进行清点,如有短缺损坏,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甲方将该房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房屋月租金为(币)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押金 、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5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期限结束,如乙方不续租,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
第七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合同结束,甲方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币) 。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非法经营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九条: 甲方要收回房子提前1个月告诉乙方;乙方不租赁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精简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根据《^v^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
租期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年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亲戚也不例外)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略)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略)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甲方:乙方: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平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