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5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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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2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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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一、甲方自愿将 的古房(四合院) ,(计 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 整(¥: 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如无房产证等证件需镇办公室.村部作证签字、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其它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村部门各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代建房屋位于高楼街南原煤建公司、公路边、从东向西第 幢带后院。该代建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乙方房位确定后不准退房和换房,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按下列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签订本合同时付房款,共计交付 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 万元,甲方交土地证、房产证给乙方时付清全部房款。
第三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贰万元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应当与 年 月 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承担保修责任一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履行免费保修义务。
第六条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若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门口规划的道路及排污管道的建设,并负责供水及供电到户。室内各种管线铺设、装饰及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补充条款:
乙方土地证、房产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好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定。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v^森林法》、《^v^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
2、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________元。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________万元。
2、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开鞋店是为服务社会而存在的,而服务的报酬就是得到的利润。如果得不到利润,表示对社会的服务不够,因此,只要服务完善,必定会产生利润。
1:开店是为服务社会而存在的,而服务的报酬就是得到的利润。如果得不到利润,表示对社会的服务不够,因此,只要服务完善,必定会产生利润。
2:地点好坏比商店的大小更重要,鞋的优劣比地点的好坏更重要。即使是小店,但只要能提供令顾客喜爱的优良皮鞋,就能与大商店竞争。
3:顾客上门。不论店面如何,应该让顾客感到皮鞋丰富,可以随意挑选。但丰富皮鞋的种类,还是要配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顾客的阶层,而走向专门化。
4:把交易对象都看成自己的亲人。是否能得到顾客的支持决定商店的兴衰。这就是现在所强调的人际关系。要把顾客当成自家人,将心比心,才会得到顾客的好感和支持。因此要诚恳的去了解顾客,并正确的掌握他的各种实际状况。
5:售前的奉承不如售后的服务。这是制造永久顾客的不二法则。开鞋店的成败,取决于能否使第一次购买的客户成为固定的长客。这就全看你是否有完美的售后服务。
6:把顾客的责备当成神佛之声,不论责备什么,到要欣然接受。“要听听顾客的意见”是松下先生经常向员工强调的重点,倾听之后,要即刻有所行动。这是做好开店绝对必要的条件。
7:不必忧虑资金短缺,该忧虑的是信用不足。即使资金充足,但没有信用也做不成开店。这里只是强调信用比一切都重要,并不意味着资金不重要。
8:采购要稳定,简化。这是开鞋店兴隆的基础。这与流通市场的合理化相关,因此也是制造商或批发商的责任,不过,在商店方面可以做有计划的采购来达成合理化的目的,但在指定采购之前,要先制定销售计划,面对销售计划内之前,要先制定利润计划。
9:站在顾客的角度,是卖对顾客有益的皮鞋这就是松下所说的“要做顾客的采购员”。要为顾客考虑哪些鞋对她有帮助,但也要考虑她的喈好。
10:要多周转资金。一百元的资金转十次,就变成了一千元。这就是加速总资本的周转率,做到资金少,开店大。
11:遇到顾客前来退换货品时,态度要比原来出售时更和气。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对顾客摆出不高兴的脸孔,这是商人的基本态度。持这种原则就能建立美好的商誉。当然,一定要避免有退货的可能。
12:为鞋打广告更是件好事。即顾客有潜在的需要,但若接受不到正确的情报,仍无法达到他的需求。广告是将皮鞋情报正确,快速的提供给顾客的方法;这也是企业对顾客应尽的义务。
13:“如果我不从事这种销售,社会就不能圆满的运转”。需要有这种坚定的信念和责任感。要深切体认企业对社会的使命,才能有充沛的信心做自己的开店是以赚取佣金为目的。
14:即使赠品只是一张纸,顾客也会高兴的。如果没有赠品就赠送给顾客笑容。得到一点点的小赠品也会高兴,这是人情的微妙。但如果一直这么千篇一律,就会失去原先的魅力,削弱销售力。因此,要一直维系着新鲜感,最稳妥的方法就是微笑,再微笑。
15:既然雇佣店员为自己工作,就要在待遇订立合理的制度。这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原则,无需多述。
17:服装卖完缺货,等于是怠慢顾客。也是商店要不得的疏忽,这时应郑重道歉。并说“我们会尽快补寄到府上”。要记得留下顾客的地址。这种紧随的补救行动是理所当然的,但漠视这点的商店却出奇的多。平日是否就累积这种努力,会使经营成果有极大的差距。
18:严守不二价。搞价反而会引起混乱与不愉快,有损信用。对杀价的顾客就减价,对不讲价的顾客就高价出售,这种行径对顾客是极不公平的。不论什么样的顾客,都要统一价格。从顾客身上取得合理利润后,再以售后服务,改良品质等方式回馈顾客,这才是理想正当的经商方法。
19:孩童是“福神”。对携带小孩的顾客,或被使唤前来购物的小孩。要特别照顾。射人先射马。先在小孩身上下功夫使他钦服,是永远有效的经商手法。
20:经常思考今日的损益。要养成没算出今日的损益就不睡觉的习惯。当日就要结算清楚是否真正赚钱?今日的利润今日要确实掌握住。
21:要得到顾客的信用和夸赞:“只要是这家卖的就是最好的”。商店正如每人独特的脸孔。人们因为信任那张脸,喜爱那张脸,才会亲近光临。
22:要精神饱满的工作,使店里充满生气活力,顾客自然会聚拢过来。顾客不喜欢靠近无生气的店铺。要让顾客推开厚重的大门才能进去,是珠宝等高级商店才会有的现象。一般都应该制造出使顾客能够轻松愉快进出的气氛。
23:不知道每季的流行元素是什么,是商人的耻辱。现在已是情报化的时代。顾客对鞋的了解甚至都胜过商人,这点是身为商人不得不警惕的。
24:商人没有所谓的景气,不景气。无论情况如何,非赚钱不可。在任何不景气的状态中,都要靠自己求生存。不发怨言,不靠别人,凭自己的力量,专心去寻求突破之道。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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