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必备11篇)

更新时间:2023-11-20 10:50: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1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交巡警执法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一直以来,各级交巡警机关都在狠抓这项工作,特别在最近几年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综观基层执法队伍及执法活动中,种种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还屡禁未止,其深层次原因在哪里?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执法主体、执法环境、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有,也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掣肘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而所有执法行为都是由执法主体来完成,因此执法主体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重要环节。下面,笔者就如何从规范执法主体要素入手,推进交巡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初浅认识。

一、执法主体构成要素在规范化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宪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执法主体,是指国家明文规定或者通过法 篇二: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篇三:20_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心得体会

20_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心得体会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

20_年1月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了先教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所党支部带领全所党员学习修读了大量先教辅导材料,学习了中央领导人的各类专题讲话,通过不断学习,加深全体党员对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建设,新时期如何保持_员先进性等一系列问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所参学党员均能自觉遵守学习规定,认真进行了学习记录,大家对照《党章》要求,回顾自我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深刻反思自己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符合自身实际的整改措施,不仅于此,我们还将学习付诸于实际行动,全所党员每人都确定了邦扶对象,共捐款1200余元,在工作的方方面面,群众对我们的反映也是好评如潮,可以说,我们开展_员先进性教育以来,每个党员都能自觉地将学习理论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服务,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四个预期目标。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3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篇一: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交巡警执法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一直以来,各级交巡警机关都在狠抓这项工作,特别在最近几年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综观基层执法队伍及执法活动中,种种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还屡禁未止,其深层次原因在哪里?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执法主体、执法环境、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有,也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掣肘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而所有执法行为都是由执法主体来完成,因此执法主体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重要环节。下面,笔者就如何从规范执法主体要素入手,推进交巡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初浅认识。

一、执法主体构成要素在规范化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宪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执法主体,是指国家明文规定或者通过法 篇二: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篇三:20_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心得体会

20_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心得体会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4

         xx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xxx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xx件,万元以上案件xx件。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注册、违法收费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成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全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整规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以局领导分管的股、所为一个单位的集结办案机制。各股、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办案,局、所集结办案不仅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办案格局,而且有效地带动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局所整体办案的合力。今年1-9月份,在全局查办的45件万元以上案件中,股所合办的案件达到50%。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工商所市场巡查频次,在全县范围内增设12315红盾维权举报网点,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股、室业务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上级交办、12315指挥中心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后勤服务与行政执法同步保障机制。坚持后勤保障服务优先满足行政执法需要,人员、经费、装备最大限度地向办案机构倾斜,为强化行政执法提供强劲的后勤保障。同时,实行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同步介入案情、跟随核审制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坚持强化指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精确性该局把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全员特别是工商所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为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量身制定指导方案,每新查办一起案件,股室业务骨干都要指导工商所人员从《现场笔录》做起,直至案件终结,一对一、面对面地指导,使工商所执法人员全面迅速地掌握了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逐步形成了人人能执法、个个会办案的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各执法单位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评审,开展典型案例点评,交流办案经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一是春季以整治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端掉制假种子黑窝点8处,查扣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自行包装假种子5000余公斤,吊销营业执照2户,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6件,每件罚没金额达2万元。二是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结合“百日会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冷库7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2万元;查处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副食品商店6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1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三是抓住年检验照契机,深入开展“两虚一逃”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司登记案件1件,罚款金额达16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房地产开发案件9件,每件罚款1万元。四是以维护家电下乡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发布摩托车下乡虚假广告案件1件。同时查处无证照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案件和虚假房地产广告案件各1件。

(四)、坚持行政指导与沟通协调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和谐性在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中,该局积极适应金融危机带来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制。年初按工商所辖区分别召开了农资、食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经营人员参加的行政指导、行政告诫会,在指导重要商品索票索证的同时,列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告诫,为日后行政行政执法进行柔性铺垫。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各级领导汇报市场监管情况,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汇报沟通,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柔性的人性化监管执法,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5

****分局****派出所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分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派出所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和“六讲”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活动”和“清网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狠抓思想教育和规范化建设,严格考核管理,积极落实“从优待警”,使派出所整体工作能力有了极大地提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今年以来,共接警1462起,其中查破违法犯罪案件896起,治安处罚5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采取强制措施26人;抓获逃犯12名;排化解各类纠纷244起;帮助群众求助147余人次;发现整改不安全隐患 26处,整治治安乱点4处。

一、狠抓队伍建设,勇创一流业绩。

1、是强化训练教育,大力提高队伍素质。派出所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后购买了价值5千余元的法律书籍,采取自学、函授、培训、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是规范管理,打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派出所深入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开、执法安全、“涉案财物治理”等专项活动的要求,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方面克服经费困难,改善办公条件。同时严格内务管理,落实“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使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6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_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7

西充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

“说理执法”工作总结

“说理执法”活动开展以来,我所按照县局的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把开展“说理执法”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载体,通过教育民警带着感情与群众沟通,引导民警在业务工作中深入说理,在执法过程中细心释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执法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一、对开展“说理执法”活动的认识

(一)开展“说理执法”活动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安工作贴近群众,符合群众的意愿,适合群众的口味,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法律的精髓就会逐渐内化为群众的意念,最终转变成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的行动。因此,在实践中必须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工作中主动融入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让群众看到执法工作的付出,从而在感情上理解执法、亲近执法,在行动上支持执法,自觉成为推动执法工作发展的主导力量,实现执法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良性互动。

(二)开展“说理执法”活动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举措。长期以来,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一直存在着难以妥善处理的矛盾。特别是近些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

派出所“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总结 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分局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平安世博提供一流的执法水准和执法服务,分局于20xx年x月初组织开展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为主题的专项工作。根据分局沪公闵20xx(32)号文件精神,我所先期谋划、深入查找、扎实推进、认真整改,至4月x日集中整改日止,整个专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入贯彻_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公安社会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平安世博和公安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公安执法依据,使公安执法活动在规范框架下合法合理的运作;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意识,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注重执法态度和艺术,规范执法言语和动作,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

宿迁市公安局(汇报)

宿公字[20_]206号

关于预防控制狂犬病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督查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办: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预防狂犬病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9月21-22日专门组织人员对四县二区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开展预防狂犬病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情况

1、各地进行组织落实、宣传发动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对此项工作均比较重视,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此项工作,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意义,以最大限度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中宿豫县于9月3日和11日两次召开全县大会,进行了专题部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制作下发了集中开展扑杀野犬病犬狂犬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走访中发现该县各乡镇普遍利用广播、横幅、靠牌、通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知度较高,后续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

2、各地集中扑杀野犬病犬狂犬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扑杀野犬病犬狂犬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先后开展了集中扑杀野犬病犬狂犬的集中行动,各地扑杀工作主要以引导群众自行扑杀为主,野犬由乡镇和街道办组织人员进行扑杀。其中沭阳和宿城区扑杀工作开展较早,沭阳县已于7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内的扑杀工作,宿城区为配合防治非典工作在今年5月也已开展了一次全区范围内的集中扑杀行动。

3、各地发放两证及犬注射狂犬病疫苗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宿豫县和沭阳县已先期开展发放《犬类准养证》、《犬免疫证》和犬注射狂犬疫苗工作。截止9月22日,宿豫县已防疫发证的犬有1万1千余条,预计还要防疫发证约6千条,沭阳县已防疫的犬52190条,发证的3万6千余条。其中宿豫县此项工作开展的较规范,每一只打过防疫针的犬都必须配带统一的犬圈,犬圈上悬挂犬牌,并对犬牌按乡镇进行编号,以方便识别,该县还在防疫发证时对群众进行宣传,要求已防疫发证的犬必须进行圈养或拴养,否则仍将视为野犬予以捕杀。

二、各地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组织落实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开展的不深不透。督查人员在走访中发现,泗阳县王集镇、里仁镇的群众对此次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扑杀野犬病犬狂犬工作一无所知,王集镇的一位村支书竟然也不知道,更谈不上组织开展扑杀野犬病犬狂犬工作了。督查人员在双庄走访时,群众反映在非典期间开展了一次灭犬行动,但最近没有搞过。

2、不同县区和同一县区不同乡镇之间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从督查的情况看,宿豫县对此次扑杀野犬病犬狂犬专项行动比较重视,工作措施较为扎实,在工作中将对犬防疫发证和扑杀野犬病犬狂犬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防疫办证边灭犬,收到较好的效果。而有的县虽然县里比较重视,开了会发了文件,但部分乡镇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迟缓、不力,影响了全市扑杀野犬病犬狂犬工作进度。

3、已防疫发证的犬圈养或拴养工作开展较缓慢。已开展防疫发证的沭阳和宿豫两县,犬的圈养和拴养比例不高,放养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沭阳县对防疫发证的犬没有明确要求进行圈养或拴养,而且部分犬主没有给犬戴上犬牌,导致没有悬挂犬牌的犬仍然在街道和农户中穿行。

4、被犬咬伤的群众接种防犬病疫苗存在严重问题。从督查中调查的7起被犬咬伤后发病致死的案例来看,都是被犬咬伤后,就近到乡镇或村个体诊所注射防犬疫苗后死亡的,这7家诊所全部没有注射防犬疫苗的资格,所使用的疫苗也都不是从正规渠道进来的,并且不具备基本的保存疫苗条件。

三、工作建设和打算

1、制订具体考核细则,明确目标责任。

2、加强已防疫发证的犬圈养、拴养工作。

3、通过加强对乡镇和村医疗诊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开展对群众的宣传工作,改变群众被咬伤后就近在普通诊所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情况。

区公安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长期以来,分局党委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着力点,以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为保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突出成绩。

1、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和对敌斗争,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大力加强各项维稳工作机制、牢牢掌握维护稳定的主动权,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搜集。针对各种敌对势力和“_功”等_组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了重大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国保部门共上报市局情报信息62条,区政府维稳信息26条,信息量和被上级采纳率在全市均列榜首,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宗教领域稳控。辖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较多,五大宗教(_、基督教、_教、道教、佛教)主要活动场所全部聚集在我区。信教群众也较多,维护政治稳定任务较重。针对此情况,我局积极配合_、民宗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宗教领域的滚动排查、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及时处置辖区宗教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对敌对势力打击。针对各种敌对势力和“_功”等_组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了重大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5月5日,分局经工作发现,辖区居民王志武家中存有大量“_功”物品,经深挖和固定证据,目前已将该王逮捕。四是加强涉稳重点群体稳控。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确保各类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动态能及时发现,及时稳控,坚决将各类涉稳群体控制在当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份,辖区8023部队退役人员范振建欲进京上访,在获取情况后,分局结合区委、区政府和乡办共同对其进行稳控,并到石家庄将其劝回,及时阻止了一起非法进京访案件。

2、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效能。分局坚持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今年4月开展“压发案、清积案、打现行”专项行动中,我局精心组织,因地施策,全员上阵,狠抓落实,尤其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投入大量警力,组成巡逻队、夜控队布警街头,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区域、路段和部位,采取蹲坑守候、伏击盘查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抓获现行犯罪。截止目前,全局共破获刑事案件396起、积案316起,其中破获现行命案1起、市政法委督办案件4起,批准逮捕98人,抓获逃犯108人,行政拘留244人,强戒23人;通过全局努力,辖区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社会治安进一步稳定。

4、严格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以责任倒查为核心,以化解初信初访为基础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从源头上预防新的信访案件发生,今年以来部、省、市公安机关、省信访督导组共交办5起案件,办结5起,办结率100%,化解一起21年的信访积案(张绍周);共排查信访隐患8起,全部制定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包案领导,并落实到具体基层所、队的“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目前已全部化解到位。此外,在做好自身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同时,针对进京非访,扰乱首都地区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我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依法处置中的主体作用,组建了处置进京非访工作队,抽调4名民警和6名辅警专门负责对进京非访人员的摸排、教育、疏导、劝返和打击处理工作。期间,我局切实加强与XX区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集中劝返了一批越级访人员,打击处理了一批非访人员,达到了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今年以来,共打击处理进京非访人员27人次,其中行政拘留12人,警告11人,训诫4人,全区进京非访同比下降52%,进京赴省集体访同比下降45%,辖区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5、强化督导检查,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五条禁令”专项督导检查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训练,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民警队伍隐患排查等一系列活动,有效防止了分局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始终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严防执法事故发生,教育民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效杜绝了民警被犯罪分子伤害问题的发生。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关心爱护广大干警尤其是基层干警的身心健康,努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大办案经费的拨付力度,着力解决民警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切实提升了队伍战斗力。2月份,按照市委、市局和XX区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整改问题、立行立改,紧扣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重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活动中,共走访社会各界群众440余人、单位20多家,走访群众300余户,共召开座谈会7次,发放征求意见函8份,发放征求意见表60份。通过形式多样的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576条,建议832条,通过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归纳起来班子有23条,每位党委成员有10余条。主要涉及“四风”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方面问题和公安机关基层反映的问题,汇总的意见建议已上报区活动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学习,不断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善始善终,不断运用活动成果推进各项公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警力不足。XX区地处XX市中心城区,是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重要党政首脑机关、重点单位、行业场所、流动人口众多,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与复杂社会治安形势和承担的任务量不相适应的是,我局正式在编民警人数近年来逐年下降,现有警力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按照文件规定,我局编制383人,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47人,除去长期病休和长期借调,实际在岗在位人员仅330人,机关科室与基层所队在岗人员均不能达到机构设置方案中的编制数。而且,50岁以上的民警80人,占23%;今年还将有21名民警退休或离岗,分局的队伍的年龄结构在不断老化。针对此情况,我局一是积极与上级公安机关协调在分配军转干部、招录民警时向我局倾斜,尽快补齐缺编警力。二是积极与区委、区政府沟通协调,招录一批辅警,以缓解目前警力紧张的现状。三是加强内部挖潜,实施科技强警,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使每个民警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同时通过经常性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体能技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从而实现内涵意义上的增加警力。

2、基层基础建设落后。XX区公安分局共有17个派出所,其中户籍派出所13个为:和平派出所、中华派出所、人民路派出所、丛台东派出所、丛台西派出所、联纺东派出所、联纺西派出所、光明桥派出所、四季青派出所、柳林桥派出所、苏曹派出所、黄粱梦派出所、三陵派出所,治安派出所4个为公园派出所、曙光派出所、滏河派出所、永安派出所。XX区历届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千方百计跑规划、筹资金,想方设法,强力推进无房派出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近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丛台公安分局先后新建了苏曹派出所、四季青派出所、联纺西派出所,改造、修缮了柳林桥派出所、丛台东派出所,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由于历史原因,XX区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现有7个无办公用房派出所,在各县市区无房派出所总数名列第一。由于受到选址困难、无建设用地、购房价格和建设费用高等因素的制约,导致派出所建设工作无法有效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向党委、政府勤请示、多汇报,与有关部门多协调、多沟通,争取从政策、经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紧盯目标,强力推进,实行挂图作战,挂帅作战,挂责作战,确保无房派出所建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我们相信在省厅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步伐。 以我县正在开展的项目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职能,重点抓好“2512”三大工程的实施开工(即2个协建工程、5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12条村道建设工程),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公路交通保障。2个协建工程进展顺利。我局重点围绕邯大高速公路市区连接线和京港澳高速改扩建两大工程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其中,邯大高速市区连接线XX县段起点自人民路东延段,路线整体走向为南北向,向南进入成安界。我县段长约公里,永久性征地亩,涉及我县兼庄乡、代召乡、南堡乡、河沙镇镇,共计4个乡镇17个村。截止目前,除人民路东延至贾中线段由原路面宽度40米加宽至110米,正在等待新的设计方案外,其余部分征地拆迁工作全部完成,并将土地交付施工单位施工。

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涉及我县南吕固乡、黄梁梦镇、兼庄乡和南堡乡共4个乡镇20个村,永久性征地亩,全长22公里,新增邯郸服务区1处,位置在南堡乡李家口村南,南上宋村北,共占地约228亩,互通式立交3处,分别是东召里枢纽互通、邯郸北互通、邯郸南互通,主要构造物有大桥2座、中桥1座、小桥15座、通道13道、分离式立交22座。5月1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我县段在全市率先完成征地及清表工作,并将土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截止目前,该工程构造物和路基施工正在顺利开展。5条县乡道改建工程先后实施。按照百公里大外环规划,先后实施了刘南线、黄工线、北南线、贾吕线、邯淑线5条县乡道路的改扩建工程。其中,刘南线中修挖补工程全长公里,该工程已于7月28日正式完工通车,共完成挖补面积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0余万元;黄工线改建项目续建工程全长8公里,总投资860余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部完工;北南线(李胡路)改建工程全长10公里,总投资1400余万元,目前,该工程勘察设计、图纸绘制工作已完成,上级正式计划已下达,待县政府同意实施后,将全力开展建设工作;贾吕线改建工程全长12公里,总投资1200余万,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邯淑线改建工程,全长公里,总投资4124万元,目前省交通运输厅计划已下达,上级补助资金288万元,需要地方配套3800余万元,待县政府配套资金到位后,将全力开展施工。

12条村道建设工程完工。按照村村连建设规划,先后完成高里堡、南牛叫、南大屯、南上宋、贾堡、北寨张、刘朱庄、_公墓道路、贾沟、于二庄、西望庄、闫庄共计公里村道改建工程,完成投资672万元。

同时,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组织精兵强将先后参与完成了“唐屯村十件实事帮扶”、“南水北调霍北进地”、“西军师堡拆迁扫尾”等工作,均圆满完成了任务。其中,驻唐屯工作组按照《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把办好十件实事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规定动作”,千方百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通过积极努力,目前,该村饮水、用电、通讯通邮、街道硬化、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一村一品致富产业等工作全部完成,受到市、县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规范行业管理,创建畅、洁、绿、美公路环境。 路政管理。在巩固去年公路环境整治活动成果的同时,按照上级关于抓亮点、创精品的要求,以107国道为重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精细化整治,努力把107国道打造成全市样板路、精品路;深化与法院联合治路的路政管理新模式,加大路政案件查处力度,确保路政案件顺利完成,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路政案件破案率、结案率和索赔率全部达到100%,全县公路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为确保交通安全,我局自筹资金20余万元,设置、补换缺失交通标志62块,设置安全标语6幅,补设警示桩156根,更换损坏护栏板10处,使交通安全设施跃上了新的台阶。

超限治理。坚持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两手抓的方针,源头治超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加强33家货源集散地大型企业监管,路面治超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做到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全年共投入治超人员3600余人次,检查车辆约90400余辆,其中双超车辆2350余辆,卸载车辆1060余辆,卸载各类货物12000余吨,完成了全县范围内超限超载车辆降至3%以下的目标。公路养护。干线公路养护标准化,共计清扫路面7200公里,清运垃圾2200余方,整修路肩边坡平台380公里,疏通边沟排水沟110公里,挖补坑槽2000余平米,灌缝30000延米,补植毛白杨、柳树、女贞等5000余株,列养公路好路率达到90%,公路综合值79分;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共培护路肩200余公里,挖补坑槽8000余平方米,修复水毁工程26处,制止侵犯路产路权案件60起,制止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地方路5000余辆次。目前,全县公路列养率达到90%以上,好路率达到85%以上。

文章标题:20_年公安派出所工作总结

20_年度,我所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和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大练兵、大接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牢把握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总要求。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

满意”的总体目标。一年中,我们不断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治安整顿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和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8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安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公安队伍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有碍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还是组织建设和自我完善方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在因素——执法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文书填制不规范。由于某种原因,相当部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民警进行投诉。

2、违法行为取证不充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符合法定要求、对事故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确凿充分、所提取的证据未依法固定或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规则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9

***派出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派出所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深化平安佛坪建设,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公安工作情况

1、20xx年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57起,治安案件全年发案10起,查处9起,查破率90%。查处违法人员15人,罚款2人,治安拘留2人,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矛盾50余次。刑事案件发案1起,刑警大队受理。

2、辖区13个村,共设6个警务室,配备辅警15人,汽车1辆,摩托车4辆。其中三河口警务室为边际联防重点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和四名辅警。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每周下乡不少于2次。

3、目前共办理了二代证200多份,户口60份。完成了一换二工作,走访普查200户涉及常住人口20xx多人。登记重点人员65人,新登暂住人口50人,并发放暂住证,外出务工人员930人。登记旅店业3家,机动车修理3家,美容美发6家。行业场所的治理有效的净化了辖区治安复杂场所的环境。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10

森林公安执法依据汇编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_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_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3、买卖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森林法》第42条第1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5、营利性活动(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等)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1款;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19、非法改变林种《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注:第1-19条属于违反森林法案件)2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4、非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

25、伪造、倒卖、转让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注:24-25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26、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

27、外国人非法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0条;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第5项;(注:26-29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制度)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38、森林失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及相关条款;(注:第30-38条属于违反森林消防法管理秩序)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_〕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_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2、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件中,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第1项;

4、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

5、盗窃案件中,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案件; 诈骗案件中,诈骗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案件;哄抢案件中,哄抢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中,故意损毁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林木、苗木等森林资源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6、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8、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案件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

9、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1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_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_〕156号)、《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_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七)》第1条; 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刑法》第151条;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9、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 《刑法》第268条;

10、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刑法》276条;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14、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刑法》第225条;

15、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明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刑法》第280条第1、2款;

16、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4条;

17、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3条;

18、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7条;

19、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案件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中犯罪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案件《刑法》第312条; 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正案

(二)》;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案 《刑法》第228条;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4、妨害公务案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刑法》第277条第1款;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公安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11

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_部长首次提出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要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不仅为基层公安执法

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更为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一、准确把握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深刻内涵

(一)关于理性执法。“理性”不仅要求有非常高的法律意识,而且要有强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有很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

处理公安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在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执法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理性思维

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让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

(二)关于平和执法。“平和”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

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解决执法宽严失度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要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关于文明执法。“文明”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公安队伍的精良素质。要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推行执法告知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行执法

责任制。

(四)关于规范执法。“规范”就是要在完善执法管理上下功夫,细化办案流程,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要健全执

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的问题,紧紧抓住执法执勤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最大限度

地减少和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解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存在的问题

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是新形势下_对公安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全国

公安机关按照_“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尤其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维护社会

持续稳定。新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更多期待,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必然要求我们更新执法理念。执法理念往往更带有根

本性,理念决定认识,理念端正态度,理念指导实践。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是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现实要求,对于维护公平正

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可谓意义重大而深远。当前,公安机关要立足主动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为公安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一)解决公安执法工作定位问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公安执法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来做,把公安执法

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保障工程来抓,借助党委、政府的“推力”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

(二)解决公安执法工作保障问题。建立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增强财政支持,使经费保障与公安罚没收入彻底脱钩,减少“为钱执法”行为的发生,让公

安机关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认真研究执法工作、服务最广大群众发展权益上。

(三)解决公安职责模糊问题。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主业”意识,从与公安执法活动无关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切实发挥社会矛盾调节效能,最大限度

发挥社会矛盾消融器职责。

(四)解决社会治安考核评价问题。要尊重当前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的现实问题,认真研究当前社会治安现状,增强考核评价导向的现实针对性和实效性,增

强公安机关正确面对并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问题的自信心、责任心。

三、深刻理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重大意义

(一)新理念提升执法新境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以前,我们谈文明、规范执法多一些,谈理性、平和执法

相对较少。文明、规范是执法的应有之义,但仅有文明、规范执法还不够,理性、平和则是对执法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法”是根植于自然的最高理性。与理性执

法相对的是感性执法、感情用事,我们要防止冲动,摒弃情绪化,讲政治、讲大局,严格依法办案。平和是执法的珍宝,它蕴含着博大的力量。平和执法以平等、客观、审慎、谦和为要义。唯有平和,才能厚德载物,才能衡平如水,才能客观理性。当我们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必将达

到一个更高的执法新境界。

(二)新理念推动工作新进展。公安机关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案办

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

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取得新发展。

(三)新理念构建和谐新图景。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对嫌疑人坚持无罪推定,对上访人实行有

理推定,使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合乎法、理、情,体现人情味,展现法治美。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设身处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

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要及时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化解涉法涉诉重信

重访案件,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新理念展示公安新形象。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把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把这一新理念切实贯穿到每一个执法细节,树立起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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