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2023-03-11
更新时间:2023-10-22 09:17: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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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_年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及《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为推进起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v^^v^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讲话精神,牢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四新”定位,把握“五个着力”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全民参与、专业运营、产业发展、设施完善、环节畅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经验,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v^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真分实分、应分尽分、长分常分”的原则,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稳步推动全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全程分类体系,打造济南起步区“4351”分类模式,提升分类实效,培养居民形成垃圾分类良好生活习惯。即:“生活垃圾四分类,垃圾处理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五大着力点(提升分类设施、示范点位创建、智能化平台建设、宣教培训引导、全过程执法保障)、一套起步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及成果汇编。力争20_年12月底前,全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8吨/日以上,新建、改建垃圾分类亭不少于100个,新增密闭式分类投放厢房6座,全区模范小区、单位、村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制度体系
1.健全高位协调机制。健全以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区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推动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检查、督导、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街道参照建立相应议事协调机制。
2.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国家要求,把垃圾分类纳入美好家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社区治理工作体系中。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居民自治功能,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垃圾分类新格局。
3.建立区、街、村三级党组织联动工作制度。管委会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能力建设。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督促村(居)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活动。
5.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管理区域,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公共设施、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管理单位或者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为责任人;山林、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单位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情况的监督。
6.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执法机制。以20_年度全市达标街镇和模范街镇、社区(村)、单位为重点,持续完善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工作。针对窗口区域和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开展,提高监管执法实效。每月对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通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参与并定期调度、汇总相关数据、材料,及时向上级报送。
(二)促进源头减量
7.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食品浪费。加强对本区餐饮行业的管理,落实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定期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宣传教育。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张贴“珍惜粮食、光盘行动”等宣传提示。鼓励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餐后打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集中供餐的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带头厉行节约,按需供餐,按需取量,按量计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开展“光盘行动”,有效促进餐厨垃圾减量。
8.落实部分塑料制品禁限规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督促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有关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大餐饮行业、展会活动、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力度。到20_年底,全区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鼓励其他宾馆、酒店、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于印发〈20_ 年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_〕2 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_〕3 号)《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_〕5 号)要求,切实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 20_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垃圾分类活动工作目标
今年本街道要按照本地分类办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以下目标:实施强制分类覆盖;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范围,
三、组织架构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共同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党建办、经发办、综合办、纪委等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督查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班化运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生活垃圾管理联席会议,每季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一次工作。
各村(社)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配套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分类覆盖。围绕 20_ 年底前实现“5 个全覆盖”目标,全面排查摸底、制定推进计划,采取两种模式、稳步推进分类覆盖。一是城区管理模式,在居住小区实行“撤桶并点”,按每个小区(或每 300 户)配置一个标准化的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
第 3 页 共 4 页 同时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点。二是农村管理模式,每家农户设置其他垃圾、易腐垃圾 2 个小垃圾桶,由收集员上门收集。按照“一车分桶”清运,易腐垃圾运送至垃圾资源化利用站处置。
(二)提升分类质量。全面推进“四分法”垃圾分类,强化日常督导巡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建立分类督导队伍,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实施单位、公共场所强制分类,推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分类信息可追溯、收运处置全透明。
(三)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在深化前端分类的同时,对各类垃圾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置,提高回收利用率,杜绝混收混运。并采取分散布点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临时堆放点,优化设备,提升垃圾处置规范化、资源化、减量化能力。实施统一收运,设置暂存点、开避回收处置专线等,实现能收尽收和资源化处置,加强源头减量管理。
(四)凝聚社会合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多种举措,不断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开展志愿服务、巾帼宣传、“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入脑入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结合文明实践,全面投放高质量公益广告,汇聚宣传教育各方力量,逐步形成垃圾分类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第 4 页 共 4 页 (五)建立考核评估。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街道各科室、村(社)、企业、个人,就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各环节构建考评体系,通过考核倒逼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以垃圾控量、日常管理和居民参与度为重点的生活垃圾考核系统,对垃圾总量增长快、分类质量差的村(社)、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垃圾控量情况、易腐垃圾分出量及资源化处置量情况,与各村(社)垃圾分类工作补助经费挂钩,以考核推动工作绩效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力推动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
为全面贯彻落实^v^^v^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_〕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_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_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_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_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v^、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_),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_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 3 -指导,全市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达 15%以上,推选 2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区域创建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200 个示范村(社区)和 1000 个示范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结合分类投放情况,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重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专线。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8%,资源化利用率达 85%。二、主要任务(一)源头减量1.限制过度包装。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_)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 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万个。加强对果蔬、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市市场^v^、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_〕80
- 4 -号),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使用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督导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_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v^、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到 20_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等形式,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市直国企带头采取优化食堂配餐、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引导监督等方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贯彻《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_〕949 号),将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结合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食品浪费典型。(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
- 5 -^v^、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持续推进“绿色办公”。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纸制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负责)6.加强园林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园林垃圾分流运输体系,加强沿道路作业管理,避免大量枯枝落叶在清扫后就近倒入生活垃圾桶;在落叶集中季节,对园林垃圾打包,采取设置场地集中暂存、适当粉碎堆肥后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等措施,缓解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二)分类投放1.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00 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 个、示范村(社区)200 个、示范户 1000 个;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典型案例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典型案例 60 个;积极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服务优秀企业和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典型案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改善投放环境。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指导员站桶指导”示范模式,实施投放点位置优化和密闭投放点新改
- 6 -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城管〔20_〕124 号)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旧区改建开发单位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开锁、视频抓拍监控、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智能化手段,提高投放桶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导则》,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结合参与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等,探索改造共享花园式垃圾分类投放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定时定点小区验收标准和各区(市)任务数量,落实主投放点指导员站桶指导制度,积极吸纳志愿指导员补充指导员队伍,重点针对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实施攻坚。依托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有害垃圾预约投放机制,提升有害垃圾收集量;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实施可回收物二次分拣等手段,提升可回收物有效收集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v^、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分类收集1.严防混合收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保洁人员(拖桶工)的分类收集作业培训,有效减少不同类别桶混合收集情况;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集并由收运人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拣等形式,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垃圾纯净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分类收集方式。各区(市)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村庄)推行换桶直运模式,新增 40 个居民小区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模式,改善现有人工拖桶、三轮车挂钩拖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械化分类收集水平;20_ 年 6 月底各区(市)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排查,并制定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争创省级模范转运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加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作业公司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预约上门收集、设置密闭箱收集等收集渠道,丰富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手段;逐步建立定期定点收运与预约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4.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计量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新增80 个居民小区加装厨余垃圾计量称重系统,未加装的居民小区(村庄)建立手工填单模式,逐步实现居民厨余垃圾收运量统计。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收费相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结合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情况,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分类运输1.加强分类装车点管理。摸排建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装车点台账,因地制宜调整装车点,再减少沿道路设置的装车点 100处,垃圾桶在装车点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升级调整厨余垃圾收运线路。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合理调整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设置厨余垃圾日间收运线路达 225 条,配置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 300 辆以上,逐步形成一次运力与厨余垃圾分出量相匹配的收运线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分类运输作业协同监督。市、区(市)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示作业车辆信息,公示栏新增和更换时,同步公示作业车辆信息,数量不少于 1300 处;加大微信有奖举报宣传
- 10 -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分类装车情况、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情况的双向监督机制;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发现装车点的厨余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及时报告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倒逼各居民小区(村庄)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提升分类投放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分类处置1.规范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建立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机制,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打通再生骨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轻质可燃物等协同处置渠道;推进大件垃圾分拣和处置场选址、建设工作,满足大件垃圾处理需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处置场区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效能。各区(市)定期报备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的有害垃圾数量;建立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协调机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根据有害垃圾收集情况,每半年清运和处置一次有害垃圾,清运和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协商解决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岛海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甬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
为深入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不断改善街道城乡生态环境,现根据《20_ 年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v^^v^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政府推动,健全法规制度,创新参与模式,强化辖区居民分类意识,提高源头分类质量,提升回收利用比例,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
减量化和资源化,为街道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垃圾分类中心文件精神,20_ 年初要完成上报的试点工作,6 月 30 日前要完成总量的 60%,年底前辖区内小区全部完成。街道按照区垃圾分类中心要求,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至 20_ 年 10 月底,确保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 100%;分类实施范围内公众分类知晓率达到 95%、垃圾分类收集服务满意率达到 80%;创建 2 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甬江街道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街道垃圾分类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 20_ 年 1 月至 4 月,先行启动朱佳苑、滨湖晴园、湖景花园、梅堰社区一期二期四个社区五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第二阶段 20_ 年 5 月至 7 月,启动三水湾、天境花园、永红家园、红景佳苑、御湖华苑、江城国际等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区垃圾分类中心垃圾桶(袋)配发情况以及各小区垃圾桶点位改造情况视情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第三阶段 8 月到 10 月底达到全覆盖。
一是提升街道统筹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
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分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考核监督,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形成垃圾分类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20_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 20_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规范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街道列入考核范围的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引导强化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考核对象:
**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三、考核主体:
街道分类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区内物业企业管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街道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具体按:1.工作机制、2.基础工作、3.目标任务4.宣传督导、5.分类设施、6.分类收运、7.队伍建设、8.分类投放、9.分类实效、10.奖惩机制等十个方面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分别考核。(具体标准以检查考核测评表为准附件 2)。
五、考核方式:
1、实行日常巡查抄告、月考核、季度汇总兑现考核奖补资金,年度评优等方式,街道分类办结合各级督查通报的问题,采取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总分为 100 分,市、区两级督查抄告占得分 30%,街道分类办日常检查考核占得分 70%进行考核。
3、季度分数汇总,作为当季考核奖补资金兑付依据,每季度考核成绩年底进行总评,依次排名
得出街道年度优秀管理物业企业,作为评比先进和兑现奖励的依据。
六、奖惩措施:
(一)设立考核奖金与诚信保证金 1、考核奖金:根据《**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资金补助,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运行等工作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奖励引导、公开透明”原则。
2、奖补资金的对象为街道开展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依照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居民户数确定奖补基数,街道按照最高 120 元/户/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需向街道交纳相应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保证金,数额:以垃圾分类亭每座 2000 元标准核定进行缴纳,街道对于未缴纳保证金、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街道对物业公司不予考核奖励。
(二)奖补标准 1、按照市、区两级督查+街道分类办、属地社区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季度综合汇总,
考核平均分高于合格标准的物业企业给予奖补,具体成绩以得分高低分档发放奖补。88 分(含 88 分)以上按每季度 30 元/户标准拨付,80-88 分(含 80 分)按每季度 25 元/户标准拨付,75-80 分(含 75 分)按每季度 15 元/户标准拨付,70-75 分(含 70 分)按每季度 10 元/户标准拨付,70分以下不予奖补。
2、街道按照试点小区规划建设垃圾分类亭,要求每个分类亭至少配备 2 名桶边督导分拣员,主要负责桶边现场分类、分拣指导及单元楼周边暴露垃圾的拾捡工作,确保能够面对面对居民垃圾分类工作日常劝导和宣传引导,鼓励居民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街道以每个分类亭每月 1000 元的标准作为督导员补助资金,要求所有桶边督导员年龄控制均在60 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文化学历、身体健康、熟悉业务,上岗工作时间(早时 7-10 点、午时 14-17 点)应统一配备工作服、帽子、红袖章、手套、证件及必备的劳动工具,在规定时间负责桶边值守,(日常检查未在岗发现一次扣除 200 元),并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监督,现场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记录,在检查发现督导员有顶替、工作照片、电话信息等不符的、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直接扣除 300元。(同时按照《^v^劳动合同法》物业企业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购买社会保险,无法购买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所聘人员合法权益。
制定管理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治安问题等,均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
3、月度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街道分类办、社区进行汇总反馈给物业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成,每项按双倍分值进行扣分,检查将落实第三方代为整改,所需费用在奖补金和保证金中扣除。
4、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服务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 1000 元,导致到街道上访一次扣 2000 元,被市、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 3000 元,因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垃圾分类亭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氛围被破坏丢失等现象,除维修恢复外一次扣 1000 元,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及服务人员数量达不到核定的规定标准,每月按缺额人数每人 1000 元标准在考核兑付资金中扣除,次月未整改到位双倍扣除。
5、落实定时定点标准化四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实现专人管理,小区未执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模式,检查发现一处扣除保证金 500 元,在当月考核直接定性为不及格。
街道按照小区规划建设分类亭数量,以每一个分类亭每月 200 元补助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小区垃圾清运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生活垃圾清运资质、合同、健康证)方可进行补助,杜绝出现有积存垃圾、垃圾满溢、污水外溢、混装混运等现象,要求垃圾收运封闭式车体,
达到分类收运车辆标准、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收运力度)。
(三)惩罚方式 街道分类办下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按照不少于 1000 元的标准在当季考核奖补资金扣除。
1、在市、区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和不及格的单位,取消该季度奖励考核经费,每低于合格标准 1 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 10%直至扣完为止,扣除保证金需在次月前补缴齐全,方可进入次月考核。
2、在市、区季度考核中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和不及格的单位,由街道对物业企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上报区分类办、住交局进行备案处罚,纳入企业信用服务等级评价,同时扣除当季度督导员、清运费等补助资金。
3、资金管理,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各物业企业严格落实用于垃圾分类工作事项,要做到专款专用、独立账户、使用流向清楚,街道分类办每季度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资金管理混乱,街道将拒绝拨付补助资金。
4、一票否决,在文明创建、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示范点考核迎检中,被抽检到的小区因管理服
务不到位,工作不作为,被大幅度扣分的,导致街道考核分数排名倒数第一,视作当月考核不合格,扣除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全额保证金。
为深化推动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建村〔20xx〕411 号)、《20xx 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政办函〔20xx〕10 号)和《市 20xx 年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工作要点》(农居发〔20xx〕1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根据“统筹规划、按部就班”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加、设施完善、分类精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掩盖范围,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
根据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到 20xx 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居掩盖率达 60%以上,农户知晓率达 60%以上,投放精确率达 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各(村)居要根据市、县、街道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规划,根据街道下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和考核方法,加大对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的投入,准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议,夯实分类基础,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
各(村)居要配备了不少于 1 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农户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
各(村)居要配齐专职人员,特地负责收集、运输、分拣和处理等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定期到街道参与人员培训。
(三)开展宣扬训练 ?
街道设立 1 处以上有规模的宣扬阵地,各村居要设立 1 个以上宣扬栏,各组
要设立 1 面以上宣扬墙。要广泛动员已有志愿者队伍,特殊是党员志愿者参加垃圾分类宣扬指导工作。街道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进校内、进村组的互动实践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垃圾分类学问,宣扬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状况和典型阅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加率。
(四)完善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
街道要结合人口分布和经济进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各(村)居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
1.街道要设立 1 处以上分拣中心。
2.每个村居要分别设立 1 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3.街道要建设 1 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做到选址合理、环境干净、配套齐全、专人管理,渗滤液妥当处置,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
4.集镇、重点村、集中居住小区分别设立 1 处以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
5.集镇、重点村单户配置二分式垃圾桶,其他区域可联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发放农户二维码。
(五)规范收运处理 ?
街道按需增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车,车辆要有明确标识和归属地名称,运输力量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同时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收运方案并公示,定时上门或定时定点收集,收运作业要有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的收集设施、转运车辆以及处置终端建设统筹规划,支配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不定期对比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村居督查,并于年终集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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