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05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10 16:47: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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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 经筛选、审核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1小时之内登录系统确认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1. 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于3月31日前加入山东科技大学法学一志愿复试QQ群(群号451764558)、法硕一志愿复试QQ群(群号563260947 )、MPA一志愿复试QQ群(群号484234612),考生入群务必以“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姓名”发送验证信息,验证信息不符合者禁止入群。入群后立即修改备注名称,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群内严禁透露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否则严肃处理,责任自负。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J9-309) 咨询电话:
法学、法律;MPA
文法学院
20_年3月31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1.调剂程序。各学位点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
2.调剂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生复试资格线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线,且生源背景应满足录取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录取。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各学位点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和条件,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严格审查执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网上办理。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4.自愿调剂。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5.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
2.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过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5人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3.各级工作组织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要全程回避复试和录取等环节。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不再进行排序。
(二)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
(三)初试分数、复试分数所占权重、比例及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四)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复试结束后提交。
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未经过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均须满足我校招生简章所列之条件。
8.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学院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位点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
学校纪委办联系方式:
电话: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_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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