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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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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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11 19:53: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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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到202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
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
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
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
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
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
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
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
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_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_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一是实施告知承诺制。
按照西环〔20_〕20号《关于印发<西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设施,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设施,道路、天然气管网工程,生活垃圾及粪便处置工程,医院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疫情期间实行的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十五大项36小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实质性审查、现场勘查,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后,原则上在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是否规范等进行核查。
三是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在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由原来的法定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缩减为报告书15天、报告表6天(不含受理、拟审批公示及听证时间),确保企业申报项目短时间内得到审批。
四是符合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未批先建的视为合法。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后,可以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同时开工建设,不再处罚和纠违,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是分类实行降级登记管理。
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_年版)》和“放管服”的有关要求,针对一些低污染、低风险的建设项目取消项目审批,降级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以降低企业前期环保投资,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六是实行首错不罚“容错”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劝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对企业的第一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企业及时改正后,不予处罚,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企业咨询污染治理技术、政策等,因企制宜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帮扶工作,执法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执法监管方式,全力为企业打造一个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深入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和运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差别化执法监管。
对信用较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
各执法监管中队,要尽量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实行智能执法和现场执法联动机制,能打电话安排的不到现场,能利用网络大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的不到现场,做到勤提醒、少打扰,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八是真诚服务企业。
扎实开展好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四大活动”走访工作,平时要主动加强与企业负责人的感情沟通,打一个电话,道一声问候,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征求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宏观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确立公平竞争法规。
为建立可靠、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公平竞争法规制定,完善企业反垄断、等级评估等规则,充分保护小企业发展,打击垄断性市场行为和恶性竞争,防范和制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企业间抗衡形式,确保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市场竞争规范成熟。
其次,强化市场监管机制创新。
完善市场监测机制,强化市场秩序维护,从建立市场纪律出发,坚持用市场机制主导市场运行,完善嫌疑企业报告及调查机制,深化行政强制手段和司法裁判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深入实施严格的负面清单制度。
采取积极行为扶贫和营商环境优化,以及采用源自市场的动态管理等措施,在打击垄断性行为的过程中,不仅考虑行业的竞争状况,还考虑监管政策的合理性,鼓励助推企业自律和强制行为,有利于提高市场机制效率,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尊重贸易选择,激励和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营商,为企业发展和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努力保护和改善投资环境。
最后,有效利用创新技术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政企信息对接机制,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通过决策分析等渠道,加快政策传导,实现企业营商环境公平改革。
开放关于行政审批过程、绗决策及行为的信息,不仅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調查及关注,而且还有助于涵盖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合规性,提高政策执行及监管能力,激励市场参与者做出公正合规行为,确保政府监管行为秉持公正、公开、公平、有效原则,最终实现市场营商环境优化。
总之,上述措施的实施和深入研究,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积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垄断行为,加强社会公平,把握好市场竞争与规范结合、发展与管理结合、改革与服务结合,从而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按照沧州市_会《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理及典型案例》的精神,我县经梳理汇总,现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对存在问题梳理汇总:1、行政审批局建设仍需大力推进,尚未做到全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一网受理仍有局限。2、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不够,一些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运营困难。3、政务大厅和税务大厅运转仍需规范。4、优化营商环境公示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5、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6、政务大厅应该进驻的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进驻,税务大厅窗口办事效率仍需提高。7、还没有在政务大厅、宣传媒介等平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我县结合“双创双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一)行政审批局建设仍需大力推进,尚未做到全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一网受理仍有局限问题。与金融机构合作,正在跟软件公司定制自助一体机,自助一体机将整合身份验证、人脸识别、资料填报、电子签名、提交审核、证照打印等多个功能模块,可以完成市场主体全程注册申请操作。自助一体机的运用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的创新举措,自助一体机上线运行将实现线上线下咨询不见面,受理办理不见面,取件不见面,凭身份证就近打印营业执照,推动政务服务更加智能、透明、便捷,从而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了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便利化程度。(二)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不够,一些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运营困难。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协助多家企业共完成8个技改项目录入“省千项技改项目库”工作,积极协助工业企业申报技改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三)政务大厅和税务大厅运转仍需规范。一是投资700余万元,实施了四级便民网上审批服务建设,利用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等信息化手段,推进“网络审批服务进农村(社区)”新模式,构建了一个上下联动、层级清晰、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打造一条便捷、顺畅、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共纳入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82项,涉及18个审批服务单位,7个乡镇便民服务站和197个村实现了接入运行。截止目前,已在网上受理办件3269余件。二是开发了网上微信办事大厅,实现了网上办件预约和查询,以及有关政策和信息发布。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政务中心入住单位12个,入驻行政审批事项112项。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调整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地减少申请材料。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受理、办理审批服务情况实时在海兴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便民服务站和村便民服务室实现全覆盖,为197个村专门配备了代办员,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四)优化营商环境公示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实行清单事项标准化建设,凡列入清单的事项,均要“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依据、同一流程”,各部门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和一张表单,从网上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趟清”或“不见面”,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二是全面建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了全县9267户市场主体组成的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由355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了全县联合抽查事项库、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联合抽查计划。三是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新版负面清单,引导和鼓励外资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县投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无论是国企、民企,内资、外资,无论规模大小,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实际,制定了《海兴县产业禁批项目、区域禁批项目负面清单目录》,严格按清单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17项,国家、省过剩产能行业中的新增产能项目8项、耗能禁批项目2项、区域禁批项目3项,以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五)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承诺,对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提出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建立市县与省、市级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记录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六)政务大厅应该进驻的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进驻,税务大厅窗口办事效率仍需提高。根据国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创优环境、方便群众为目标,以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审批服务和平台规范运行。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180项,为及时承接各单位划转来审批事项,组织精干力量,逐项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开启“政银”合作模式亮点工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合作开通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试点工作,20_年8月6日海兴县华田被服有限公司成功领取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网点免费代办的第一个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申请人不用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排队,只需就近选择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全程电子化办证系统网上申请,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只需跑一次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实现了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让申请人真正感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截止目前已有3家公司成功领取了全程电子化的营业执照。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已实施50证合一,进一步方便了市场主体发展创业。制定了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上传省政务服务平台,共上传政务服务事项350项,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七)还没有在政务大厅、宣传媒介等平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及新闻飞字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公开举报电话 。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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