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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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05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16 19:00: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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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4.
防范环境风险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县级以上城市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水污染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15.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南阳实践”推广工作,制定实施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加强与百色、崇左、来宾、河池4个交界城市交流与协作,开展跨省(区)、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
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积极参与,通过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加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定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映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通知书16份,处理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通知书18份,处理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县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因此,实施“河长制”,保护好“一湖清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做好河流、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v^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春节前夕,习^v^在视察x时指出,x的特色、的优势、的发展潜力就是绿色,要求我们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x样板”。我们实施“河长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河流水库水质,提升水生态质量,这就是在落实习^v^指示要求。为此,省委、市委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过完年省委召开的第一个会,就是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2月20日晚,市委、市政府也利用全市看特色看变化流动现场会难得的间隙,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暨“河长制”工作会,研究部署20xx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并且建立了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因此,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v^指示要求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实施“河长制”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张,对我县河流、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检测,我县10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有30座水库水质未达标,这些未达标的水库主要都是因为大规模畜禽养殖、投肥养鱼造成的污染。因此,可以说,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实质是发展方式河产业结构的问题,根子是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大量实践证明,岸上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河产业结构,河中就有什么样的水体水质。我们实施“河长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河长制”,将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是加速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v^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的民生工程。实施“河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
1、我区河道量大面广,专业要求高,保洁任务重。为全面高效完成河道保洁工作,增设河湖长制专项保洁资金400余万元,新增配河道巡护人员180余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实行“捆绑式”保洁,确保河道保洁覆盖率达到100%。
2、开动脑筋想办法。创造性的探索出天桥特色的河道管理办法,采取“拦、清、捞、堵”的方法,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实现了垃圾不入小清河的底线目标。
3、强化整治促结合。不间断进行河道巡查,及时制止乱设障碍物、乱搭乱建房屋、养殖棚等行为。本年度共清运垃圾2000余立方米、拆除违章占压河岸建筑4000余平方;集中取缔长期违规占用河岸摊点56处、流动违规占用河岸行为46起;清理占压河岸影响观瞻的废品收购站4处;设置宣传牌37个,宣传条幅34面。
一是河长制纳入党校授课。市县将河长制纳入党校培训授课的主要内容,通过河长上讲台宣讲河长制,宣传生态文明工作理念,夯实基层河长的工作责任。市本级由副市长祝宏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大美x为主题,在市委党校向科干班、中青班、女干班的学员们宣讲河长制。
二是以志愿者推动河长制宣传。市河长办利用我市志愿者协会这个平台,发挥志愿者协会人员成分多样的特点,最大范围的扩大宣传群体,将河长制理念更深入宣传到人民群众的心中。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对各地河长制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价,以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河长制工作目标落实。
三是以生态理念整体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长制实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全市各地共选择了13条河流(河段)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市本级试点河流选择了信江一级支流石溪水流域,旨在保护和改善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大坳水库的生态环境安全,并落实了专项保护资金8000多万元。市财政每年还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大坳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经费。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黄石市各级党委、政府主动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借势借力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黄石市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问题,持续发力,再添措施,努力使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二)强力督查督办。继续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度严重滞后,通过约谈、曝光等方式倒逼加快整改;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确保问题销号。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进行“回头看”和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实施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继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补齐短板。
附件: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_年6月2日
52.
重点工作管理台帐建立
建立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环境风险防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水资源节约、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台帐,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本计划中所有配合单位
年底前
53.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
7月2日向宁明生态环境局报送水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总结,20_年12月31日前报送水污染防治全年工作总结。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
年底前
44.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确定20_年辖区内流域、区域、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并将年度计划抄送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备案。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5.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不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外事和商务口岸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_、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
46.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
47.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按季度公布全县水环境状况。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按季度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及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外事和商务口岸管理局等
49.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0.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宁明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13.
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规模以上、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入河排污口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排放超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治。20_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城市建成区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
7月底前
14.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自治区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15.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20_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_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或完成工程量达到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明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年底前
16.
保障饮用水水源
县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宁明生态环境局牵头)、供水厂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牵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等饮水安全状况,且应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宁明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等
城中镇人民政府
17.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提高调控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治。开展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巩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
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和环境状况的评估,定期评估区域流域水源地管理状况。
宁明生态环境局
城中镇人民政府
19.
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水安全。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
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推动我县派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工程建设,提升我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镇、寨安乡人民政府、宁明生态环境局
21.
控制用水总量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_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崇左市下达目标值以内。
县水利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评价、用水定额管理、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水资源费收取、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年度统计用水情况,按照《广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次组织实施整改。
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
23.
提高用水效率
抓好工业节水。工业企业生产、进口、销售的有强制性用水效率标准的用水产品、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用水效率标准。建立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采用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24.
我市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作督查制度、验收评估制度,全面升级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运行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议事机制。以会议制度建立的议事机制,有力保障到了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今年我市共召开了1次市级总河长会议,3次市级河长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络人会议。
三是以考核促落实。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对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各地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等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着重以河长履职、水质水环境、河湖生态环境等生态内容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各地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河长亲自抓督办。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河湖一线巡河护河,现场督导问题问题整治,做到了巡河护河制度化、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市级河长亲自督办,向问题发生地的下一级河长签发河长令,督办问题整改。今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4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00余次,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4批次。
五是多层次组织工作督查。责任单位组织督查,10月份,市河长办组织责任单位对县(市、区)的河长制面上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要求,检查工作方案的印发、组织体系的构建、工作机构的设置、工作制度的制定等河长制面上工作的到位情况开展督查。水利部门组织督查,8月底,市水利局组成11个检查组,由分片包干领导带队对全市河长制年度工作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查漏补缺,稳步推进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
20_年公司实现收入亿元,根据年报中披露的订单及其执行进度明细,BOT与ROT等PPP类工程投资额亿元(特许经营类总投资额-TOT投资额),扣除增值税后,占20_年收入30%。
Ø 一方面,EPC订单目前仍在公司权益订单中占比25%,此类项目执行进度较快,业绩释放周期短。
Ø 另一方面,受益于广西省对乡镇水务的专项补贴支持,乡镇水务类PPP的施工合同普遍采用了EPC+O的形式,公司可在工程结束后快速收回投资。
根据我们对公司现有项目的施工进度预测,PPP施工带来的收入贡献占比约达40%左右,公司本次转债募集完成后的资金调度对完成20_年的项目兑现。
. 控股PPP项目普遍存在运营,非运营项目仅参与联合投标
我们在上文中探讨过,纯粹的基建项目在目前较高的资金成本环境下,企业承受15-20年的平均项目周期压力较大。因此,通过运营效果付费的方式,将ROIC提升至显著高于贷款利率的水平,缩短投资回收周期。
公司目前采用控股方式参与的河道治理项目,注重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项目,以南宁黑臭河治理项目为例,运营环节至少包括1座生化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与9座物化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污水能力49万吨),以及其他与水质指标相关的运营服务。13年运营周期结束后,工程投资收益与运营服务收益基本相同。
而对于工程施工占比较高,运营需求较弱的心圩江河道治理项目,公司以参股方式,通过提供核心设备等高毛利业务,减少出资压力并兑现业绩。
表2:南宁黑臭河治理项目的投资与偿付方案
2.环保&公用板块上周涨跌幅
市场行情概览:电力、水务、燃气和环保板块分别上涨、、、;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
Ø 涨幅前五名: 嘉泽新能()、隆盛科技()、博天环境()、新余国科()、上海洗霸()。
Ø 跌幅后五名:东方园林()、神雾环保()、碧水源()、大禹节水()、国祯环保()。
图 2环保板块本周下跌
我区先后研究下发了《天桥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天桥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天桥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xx市天桥区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对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湖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湖长”和区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湖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湖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街道“河湖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湖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湖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区委书记刘程华、区长窦虎、分管区长韩利师定期和不定期调度河湖长制工作,在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河湖长制落实和推进工作成效显著。
18.
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环境准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
推进循环发展
鼓励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筛选并重点支持和推动。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
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市审批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
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
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0_年再生水利用率高于30%(须与住建局再次确认)。
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_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公里,总土方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3、控减畜禽养殖污染,确保无污染入河。全镇现有畜禽养殖户101户,其中:生猪养殖户61户,肉禽养殖户20户,蛋禽养殖户20户。现有的生猪养殖户均按照“四到位”的要求长期督查、管理,确保无畜禽粪便污染河道。同时通过粪污还田、出售有机肥等形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蛋禽养殖户全部与苏港和顺公司签订了粪便回收协议,由该公司定期上门回收。本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截止目前生产马路河、老斗龙港的5户养殖户已经完成评估工作,6月底前拆除到位。
12.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
建立运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保障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运转良好。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不得运营。20_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_年新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应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_)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南宁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提高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规范含油污水等接收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仍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整改有章不循、整改方案反复变更等4项10个整改任务。
(一)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走访问询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执行不彻底,导致在部分具体问题整改中存在推进不力、有章不循、整改方案制定执行不科学不严谨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年,将深入学习贯彻^v^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20_年1—4月,市委、市政府先后7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目前,正在制定《20_年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项目清单》,已经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内容。
2.市委办公室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工作,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_年4-6月,联合相关单位,对长江沿线纵深2公里范围内的52个露天堆场进行两轮全覆盖督查,推动长江沿线露天堆场按要求完成整改;20_年6月,督促市经信局对全市16家“关改搬转”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一点一策、逐一销号,确保坚决整改到位;20_年7-9月,会同相关单位,对开山塘口修复治理情况、设施设备和临时建筑拆除迁移情况持续跟踪督办,督促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提质提速、硬账硬结。20_年,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党委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黄石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20_年4月,将开山塘口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纳入市委述责述廉整改落实方案,对阳新县上姜老虎山开山塘口修复进展缓慢问题以及大冶市金湖街道平原采石厂等32处开山塘口治理效果欠佳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目前已经开展了2次专项督导。
3.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票否决”事项纳入20_年度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20_年3月,考核结果显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有力推进,切实扛起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久拖未改、久推不动、死灰复燃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监督检查,共查看问题点位40个,发现问题37个,其中重点问题15个,一般问题22个,督促一般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对重点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打击非法露天堆场,对沿江45处露天堆场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沿江52处(含自查点位7个)露天堆场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了阳新县浮屠镇违规侵占南坦湖开发问题,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20_年以来,全市生态环保领域共追责问责200余人。三是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先后通报曝光了阳新县洋港镇大垴山非法开采问题、金吉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建设投产问题等4期典型案例,涉及43人,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二)黄石市“五边三化”区域123个开山塘口,有109个应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治理86家,完成率为。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共计仍有23个开山塘口治理工程尚未竣工,黄石市开山塘口恢复治理工作难以按期全面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23家开山塘口中,有14家因规划设置采矿权和建设项目合并实施不再纳入矿山生态修复范围(4家被重点建设项目合并实施、10家纳入规划设置采矿权),109家应实施生态修复的矿山已全部完成修复。
(三)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熊家洲、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劲牌产业园建设工地有大面积裸土未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迅速对熊家洲、劲牌产业园建设工地裸土进行覆盖。
2.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责任。
3.大冶市纪委监委已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四)大冶金海大道旁有车辆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部分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坑塘侵占水体,现场询问时,司机称“反正无人管,随便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迅速对金海大道附近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在城南建筑垃圾处置场制作三块宣传指示牌引导建筑垃圾运输营运公司和居民将建筑垃圾运往城南建筑垃圾处置场有序倾倒、消纳。
3.委托第三方对金海大道路段建筑垃圾倾倒区域土壤和水环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4.在海雅路、金海大道等路段安装了15个监控摄像头,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并迅速对熊家洲、劲牌产业园建设工地裸土进行覆盖。
5.大冶市纪委监委已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有些措施并未严格“遵章”落实到位。“回头看”进驻期间,黄石市空气污染较重。12月20~26日,黄石市空气质量中度污染1天,轻度污染5天;大冶市重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2天,轻度污染4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根据《氮氧化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道路交通排堵行动。在车辆行驶高峰,积极开展道路排堵行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合理设定货车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车辆行驶高峰期占道施工。规范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对建设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并组织抽查。加强工业排放的执法检查。
2.加快推进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全市钢铁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有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培训与学习。安排黄石市钢铁企业互相学习、交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推动企业积极开展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3.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加强对工业炉窑治理检查。按照《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我市涉及治理工业企业炉窑进行检查,重点对新冶钢公司、大冶新冶特钢和华鑫实业等公司共5个工业炉窑治理情况开展了检查。新冶钢部分加热炉已经完成治理,新冶特钢和华鑫实业已完成烧结炉窑的脱硫工作。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精细化核查评估。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文件解读培训,提供企业对VOCs污染防治的认识。对全市50家涉VOCs企业进行了排查,通过筛选对VOCs排放量较大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检查,帮扶企业作出整改计划,形成专项检查报告,要求有问题的企业积极整改。
5.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按照《黄石市20_年度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及环境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多种检查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进行提标改造,自主开展清洁生产行动。
6.积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制定了《黄石市20_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_年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氮氧化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建立多部门联动调度机制。为全面提高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应急天气大气污染防控多部门联动应对能力,完善大气污染防控调度工作机制,市大气办组织建立“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微信群”,并要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入群,确保相关的调度措施切实落地,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8.完善大气污染管理“交办-办结”工作机制。根据《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管理中心工作方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建立“任务拟定-任务交办-任务办理-结果上报-工作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
9.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挂牌管理工作机制。印发《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按月考核挂牌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挂牌制度,落实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及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依据考核办法,根据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下发了《关于给予下陆区、开发区20_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挂蓝牌的通知》。
10.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工作,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基础。对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压延、制药、铸造、工业涂装、炭素、砖瓦窑、橡胶、包装印刷、铜冶炼、硫酸制造等12个行业的68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分级现场帮扶工作,全面梳理企业绩效提级存在的问题,推进企业提标改造;编制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了道路扬尘源、工业源、施工扬尘源及移动源在不同预警级别下的管控措施及减排比例,为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撑。
(六)阳新县富池码头改造及周边项目管理混乱,无抑尘措施,路面积尘严重,车辆经过带起灰尘漫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建立码头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码头砂石料堆场采取挡风墙永久防尘措施。
3.码头生产区域设置排水沟系统,用于归集生产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
4.码头出入口及场区地面由专人负责清扫洒水、保洁,确保不产生扬尘。
5.加强码头散装货物车辆管理,禁止超载车辆进入码头卸货,对不按要求进行篷盖的漏撒车辆及时纠正,加盖篷布后进入码头。
(七)黄石城区有轨电车工地等处裸土覆盖工作未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1.有轨电车正线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轨道绿化及剩余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加强现场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裸土未覆盖问题进行督办,要求及时整改。
2.有轨电车及配套项目已落实包保责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每天进行现场值守,每日巡查,每日督办,确保裸土全覆盖。
3.每日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要求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八)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土方未覆盖,冲洗设施、喷淋设施未安装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1.对项目沿线裸土未覆盖和冲洗设施、喷淋设施不到位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沿线裸土进行覆盖,增设冲洗和喷淋设施。
实施“河长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掌握正确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突出源头严控。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是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强规划管控,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河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库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要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能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生产;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坚决禁止在禁养区范围内新批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去年,县政府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各乡镇场也根据县里的“三区”规划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的“三区”规划,各乡镇场和相关县直单位在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三区”规划进行布局,对违反“三区”规划审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对未履行依法审批手续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江x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提高水源地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尤其要加快枫树坪应急水源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要强化依法严治。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因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而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县水利局要在总结去年水库水质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各乡镇要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的工作要求,借鉴井冈山龙市镇综合执法局的成功经验,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各相关县直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尤其是五丰镇、窑头镇要充分发挥扩权强镇试点镇的优势和既有工作基础,努力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在加强依法严治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9.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推行生态养殖,有序指导生猪养殖布局优化和方式转变。指导县区开展重点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及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测算,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优化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保证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认证。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严控区域畜禽养殖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规定,加大对地表水质量未达标支流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排查治理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3.
加强入河排污口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规模以上、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入河排污口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排放超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治。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4.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摸底调查,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底数,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整治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提升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5.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与考核机制。按照20_年我市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名录(附件6、附件7)开展全市18个国家级水功能区、5个市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采用年均值评价。20_年,南宁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为。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6.
加强水生态保护
开展水生态监测。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重点湖库和重点流域水生态健康、水生生物多样性等调查评估。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7.
开展河湖缓冲带划定。开展大王滩水库等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8.
加强大王滩水库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控制富营养化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9.
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实施水系连通工程,落实《关于印发广西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方案及市级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郁江、邕江、八尺江、右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0.
加强郁江(邕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郁江流域污染源排查工作,加强养殖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水、垃圾直排情况及部分移动污染源排查整治和河道垃圾清理,持续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41.
加快河段及流域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要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避免废水直排入河。
市住建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年底前
42.
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治理保障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43.
加强八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八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点带面对八尺江莲山国控断面、大王滩区控断面、八尺江入邕江口及各级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村镇周边流域污染源实施精准管控。对重点断面及饮用水水源所在流域范围内农业源、养殖源、生活源及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流域联合整治、联合执法、联合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良庆区、邕宁区人民政府
44.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_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x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x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_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x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主要包括环保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整改不彻底、整改变形走样、整改未见成效等4项4个整改任务。
(十一)阳新县洋港镇潮坑村大垴山采石场山体有新开挖痕迹,现场有6辆挖掘机,1台运输车辆以及提升机、工棚等生产生活设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年1月底前,完成了受损林地和周边荒山机械平整近百亩,聘请周边村民种植马尾松25000棵、女贞7000棵。20_年3-4月,补栽女贞600余棵,种植固土草籽160余斤。
(十二)新闸港沿线截污不彻底,大码头社区段污水井,有污水排入新闸港。经采样分析,水质为劣Ⅴ类,其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7mg/L,氨氮浓度为3mg/L;新闸港仍有污水通过闸口渗流排入黄石长江饮用水水源地,12月27日现场测算渗排污水流速为立方米/秒,日排污水达8000多吨。采样显示污水化学需氧量为49mg/L,氨氮为,其中化学需氧量超地表水Ⅲ类标准倍,氨氮超地表水Ⅲ类标准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阳新县七里岗垃圾填埋场建设不规范:未建隔离设施,未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建设不规范,未实现雨污分流,未建设雨水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外排口外排水量极少。现场管理混乱:垃圾填埋敞开式作业,污水横流,苍蝇蚊子肆虐;垃圾填埋场覆盖措施不完善,现场可闻到明显恶臭;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建设不规范,池表面有大量积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年1月14日与杭州上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应急上一套日处理200吨渗滤液系统,目前正常排水运行。考虑到梅雨季节来临,另新增应急日处理100吨渗滤液系统,已经正常排水运行,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3.对垃圾场填埋区建设不规范、渗滤液导排沟、雨污分流、检查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成了环场道路、雨污分流导盲沟、库边花管、环场泄洪沟等建设工作。
4.新建渗滤液抽排水井,由于连接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的倒排管年久失修,管道堵塞,新建渗滤液抽排水井,用电将库区渗滤液抽排到调节池。
5.对库区所有垃圾堆体进行整形加固后,完成了所有堆体的覆盖工作。
(十四)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厂污水处理量负荷仅为40%左右,而化学需氧量浓度一直维持在20mg/L左右,进水浓度甚至低于20_年整改之前,整改工作未见成效。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加强宣传引导。以村(居)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一是“铁腕”治水不松懈。我市在扎实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后,又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市的14个水质重点治理断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编制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现已落实治理项目34个,安排投资亿元,从工业聚集区排污、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打好消灭劣V类水这场硬仗。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措施17项,累计完成资金达亿元。
二是“铁拳”治河不松劲。**年6月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工业排污、城镇污水、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排污口、航运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今年还增加了黑臭水体、水库水环境、林业湿地、饮用水源地等4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清河行动”全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排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保证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今年的“清河行动”全市共收集问题150个,要求各地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
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统一管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落实、引入第三方承包、对接精准扶贫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全面打造清洁河湖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
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有序推进。x市交通、港航部门高位推动、严格执法,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289艘次,涉及防污染类行政处罚24艘次,罚款50000余元,对全市83艘运输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淘汰老旧船舶2艘。改造港口油污水处理和扬尘处理设施1家,关停水上加油站6家,关停不达标散货码头14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组合拳整治河道采砂。全面落实我市的“上游禁采,下游严控”河道采砂方针,强化宣传引导、河长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政府统采统销、科学管理手段等采砂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形成,规模化非法采砂基本基本得到遏制。
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上报全面完成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71个整改工作和**年《水十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禁养区内302个养殖场依法关停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狠抓水库退养。积极开展水库湖面渔业养殖合同清理,对实行投肥养殖的水域,要求一律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并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推行第三方水库水质抽检,严格水质考核制度,倡导在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水库水环境质量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
三是“铁律”执法保长效。我市铅山县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和资源侦查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该大队成立两月来,仅清河行动方面就处理各型案件15起,有力打击了河湖管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里围绕大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和授权,探索成立了以大坳水库管理局为执法主体的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并恢复了大坳水库水上派出所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净水**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办理涉水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48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二)强化工作联动,综合施策加强河道保洁。针对我区七条河道汇入小清河,并且上游水草大量涌入,入河口处垃圾增多的问题,我们将联系其他区的河道主管部门共同协调处理。同时,我区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沿岸摊点群、农贸市场进行取缔或引导分流;转变保洁方式,购置新的保洁工具、增加河道巡护人员、加强保洁力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业户素质、增强爱河护河意识。
(三)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落实河湖长责任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落实有关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考核机制,使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在河道整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湖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1.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营造良好舆论。2.注重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我区在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水利部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v^、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v^、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4.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_年底,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全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镇、爱店镇、海渊镇、明江镇、桐棉镇、那堪镇、亭亮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宁明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外事和商务口岸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_、县林业局等
年底前
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镇、爱店镇、海渊镇、明江镇、桐棉镇、那堪镇、亭亮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宁明生态环和境局等
年底前
6.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镇、爱店镇、海渊镇、明江镇、桐棉镇、那堪镇、亭亮镇、宁明生态环境局等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3、加强巡查督办。明确了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每旬查、村级河长每周查,印制了《河长工作日志》并下发到各级河长手中,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河长制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一是高规格动员发动。连续两年以最高规格的会议形式开启河长制年度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亲自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副总河长、7位市级河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学习中央、部委、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总河长会议规格召开本地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组织体系彰显x特色。我市组织体系特色突出,比如,要求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延伸至乡镇;深化市级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或协助河长履职尽责,或联系督导县(市、区)河长制面上工作,形成了河流与县域双保障机制;倡导设立河长制秘书长,作为河长办的抓总分管领导,已有7个县(市、区)明确由分管农口的领导担任河长制秘书长。
三是全覆盖治水体系得以构建。政府层面,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122名、乡级河长729名、村级河长2086名,共落实^v^、专管员2353名,保洁员2万余名。民间层面,民众自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玉山县的河长制民间理事会,德兴市的护鱼、护水、护林、护路、护土“五护”工作队,广丰区的基层党员护河先锋队。政府做好“管和治”,民众参与“保和护”,编内、编外河长齐发力,推动基层治水从“被动”转向“主动”,“突击”转向“长效”。
主要包括模具钢企业管理混乱、湖泊水质改善任务依然艰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3项8个整改任务。
(十五)针对20_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模具钢企业问题整治不严不实”的问题,黄石市整改方案明确了“全市范围内无精炼设备的中(工)频炉模具钢企业关停。加快模具钢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的整改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年5月30日,印发了《关于强化涉钢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营销电传[20_]25号),要求各级供电单位受理涉钢企业新装、增容业务前,必须由客户提供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甄别意见函》,对发改部门投资项目备案证中未注明冶炼装备型号、产能,并且未获得经信部门炼钢产能置换公告的,不予受理。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中涉电事项协调程序的函》(黄经信函〔20_〕23号)相关要求,20_年对9家涉钢企业开展了停限电工作。
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模具钢行业环保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督办协调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按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根据各相关县(市、区)反馈的情况,未发现中频炉生产模具钢。
3.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黄石市模具钢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黄石市模具钢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南(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模具钢行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地方标准》已发布,《规划》已定稿,待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会签工作完成后发布。
4.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理念,实施夜查、周末巡查、节假日突查等错时检查、以及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以驻点执法等专项行动为途径,以制度促执法、以严打惩违法。20_年,全市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共计查处涉及模具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15起,实施行政罚款处罚10起,处罚金额116万元,实施限产、停产案件5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4家模具钢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产整顿2家、立案处罚2家);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模具钢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查实使用中频炉生产模具钢的违法企业,按照《^v^产品质量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模具钢企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违法行为。
5.对大冶市22家模具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拆除有关设备并进行断电,完成模具钢企业依规整治任务。同时请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大冶市模具钢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产业顶层设计工作;制定了《黄石市西塞山区特钢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黄石市西塞山区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规划》,支持西塞山区特钢及延伸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内模具钢生产企业的中(工)频炉及配套设施设备已于20_年全部拆除取缔;阳新县、黄石港区和新港园区经排查,目前没有模具钢生产企业,未涉及此问题整改。
(十六)开发区·铁山区在模具钢产业的关迁入园、转型升级、规划调整等方面,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山南工业园内有些模具钢企业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和固体废物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1.强化分类施策。投入700万元对4家企业(另有1家企业一生产车间)实施拆迁清场;采取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关停16家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督促13家企业实施厂外立面整治和厂内全面改造,并验收合格复产。
20_年11月2日《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_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_〕2号)。《万年县20_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_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_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我县为;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_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1、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我区迅速召开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会议,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总河湖长,区委副书记、常委副区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区政府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区级河湖长,负责组织相应河道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河段长,落实本辖区河道建设管理、水环境整治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段长,负责本村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了总河湖长、区级河湖长、街道河段长、村(社区)河段长、“四位一体”的河库建设管理和保护体系。
2、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加强河湖管护,总河长区委书记刘程华、区长窦虎、副总河长常务副区长韩利师,区级河长副区长刘可鑫定期和不定期调度河长制工作,在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河长制落实和推进工作成效显著,同时按市河长办部署要求,区,街道、村三级河长、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全部下载巡河APP。截至11月底,开展巡河共计10062余次,其中河长巡查总数达6000人次,河长巡河率在我市处于上游。在巡河工作中,各级河湖长坚持“三查、三问、三落实”工作法,切实做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真正将河长巡河落到实处。
宁夏中卫印发《中卫市20_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对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水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水泥窑、电解槽、矿热炉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施和工段进行全面排查,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设施和工段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
地方|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所有新建的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制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除确需跨省协助应急处置的危险废物外,原则上严格禁止外省危险废物转移入省内采用收集、贮存、焚烧、填埋等非综合利用措施进行处置。禁止“洋垃圾”入境,重拳打击洋垃圾走私活动要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意见》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推动昌江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升级改造;改扩建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工业危险废物,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示范研究。
5. 环保类上市公司本周大事公告
复牌
【三维丝】公司决定终止筹划与标的公司鸿盛环境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_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对外投资
【创业环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源兴创为保障顺利实施与华厦津典于今年1月签订的供热配套项目,拟与天津康缘电力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佳源鑫创。佳源鑫创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佳源兴创出自300万元人民币,占比60%。
【百川能源】
1、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川清洁拟与国奥燃气共同投资设立邯郸百川国奥热电,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百川清洁占股70%,为控股股东。
2、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川清洁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百川能源(固安)热电,百川清洁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3、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川燃气物流拟与东岸兄弟共同投资设立河北立中百川燃气,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万元,其中百川燃气物流占股51%,为控股股东。
【华测检测】公司拟与华钛智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用自由资金760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方圆13%的股权。
【隆盛科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锦天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给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百川能源】磐睿能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
债券&融资券&票据
【中原环保】公司控股股东公用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由元/股调整为元/股。
【龙净环保】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融资,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以本公司为设立财产信托而根据《信托合同》转让给受托人的本公司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国祯环保】今日国祯集团向华能信托出售其所持有的国祯转债合计597,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国祯集团现合计持有国祯转债452,416张,占发行总量的。增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国祯转债1,791,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上海环境】公司计划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1,000万元(含22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荣晟环保】公司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长青集团】公司自20_年7月24日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由于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
股东增减持&股份冻结
【上海洗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6,840,000股,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依法将于20_ 年6 月1日起上市流通。
【久吾高科】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杨积衡、方遒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杨积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方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减持后两人持有股份均占公司总股本的。
【盛运环保】公司股东开晓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累积被冻结股份共计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伟明环保】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50,062,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_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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