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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9 08:31:1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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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国发[20__]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__]10号)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_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学校要在接受市级培训后,组织对本校饮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_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食堂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伙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严防卫生事故。
三、搞好食品采购、运输、保管、卫生工作,凡是发现已经变质和腐烂的食品,坚决不预采购,以防食物中毒。
四、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每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五、食品要洗净、饭不夹生,尽量做到现吃现做,隔夜饭菜必须蒸开后再吃。
六、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冬季做好保温工作。
七、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本照少采、勤采,注重价格成本核算。
八、正确处理伙房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九、采购伙房需用物资(餐具、炊具)及其它物资,必须由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采购。动用大的资金应由校长批准。
十、伙房人员要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吃苦耐劳,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无差错,安全无事故。
十一、对各种要下锅的所有食品,包括:面食类、油盐类、调料类、蔬菜类、肉食类等要认真做好成本核算,以保证食堂经济的正常运转。
十二、个人方面要注意: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对食堂大的卫生清理任务周五由班长负责安排全面清理,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十三、以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为突破口,把改善食堂饮食,强化饭菜质量为重点,抓真抓实。
十四、新学期开始,食堂职工要善于研究食堂饭菜质量,着重做好住宿生的饮食工作,注意科学营养搭配,定标准、定质量,使同学们吃的满意,家长放心。
新一年的工作已经开始,做为食堂全体职工要以新的姿态接受新的挑战,为了落实食堂工作的全面开展,我们有信心遵守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爱护公共设施,注意节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总务处整体形象做出应有的努力。
20XX年,按照省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与食品快速检测批次1:1比例完成快速检测任务的要求,全市食品监管机构共开展食品快检11550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各县区市场_要根据市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配食品快检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同时,要研究制定快检车使用方案,明确快检车辆编制、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每台快检车每年检测数应不少于500批次(含在本地市场监管机构任务中),以保证食品快速检测车专车专用,快检任务按时完成、检测记录完整真实。并于次月3日前,对辖区前一月食品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科。
各县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是检测任务的具体承担者,要根据县区局下达的检测计划,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时,要按附件3~8要求,填写快检相关工作表格。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各县区所辖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在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20个批次,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50个批次;各县区市场_要根据本地监管实际,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每月增加不少于计划任务数15%的抽检任务。按规定完成全市19个企业快检室,全年共开展食品快检不少于30780个批次的指标任务。
(一)不合格产品管理。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管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市场监管机构报告。市场监管机构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并及时报县局食品股进行监督抽检。
(二)结果异常食品处置。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要使用20XX年省级转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抽检。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处置结果录入
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监管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落实_《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平安街道这一主题,推进街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法制建设,突出监督管理,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村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一主线不动摇,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求真务实,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推进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居村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居村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二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承诺。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办法,完善居村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按照边定级边整改的要求严密组织活动开展。
(三)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应急求援和事故防范工作。
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居、村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处置程序和考核机制;优化、整合现在的应急求援队伍和装备等各种应急资源;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街道实际,要突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开展严打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消防: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大型集贸市场、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改变传统模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范围,促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学校工作要点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体品位,努力使食堂成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持a级食堂的荣誉。
工作要点
一、食堂硬件设施建设
对照a级食堂建设标准,对食堂操作区域进行局部改建,使食堂布局更趋合理,各操作间功能更为明确。购置必要的厨房设备、器具,淘汰一些破损陈旧的厨房用具,对一楼、二楼、三楼餐厅进行局部改建和装修,进一步改善师生的用餐环境。
二、重视食堂内部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继续抓好食堂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内部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主要从食品进货、储存、加工、留样、销售及消毒、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每星期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整改。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平时多方面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学校膳管会的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食堂负责人,并督促其整改。食堂接受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向食堂负责人反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学习《_食品安全法》、重温《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习《食堂“五常法”管理》、《食堂“五常”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北仑卫生局领导进行集中培训一次。参观兄弟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情况。食堂新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北仑区卫生监督所组织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电子化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
四、继续实施“五常法”管理
食堂继续实施“五常法”管理,通过对近一年来食堂试行“五常法”管理工作的分析和总结,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并对照“五常法”的操作标准,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食堂管理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
五、保持a级食堂的荣誉,创建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在北仑卫生监督所领导指导下,严格按a级食堂的标准开展食堂管理工作,加强食堂硬件建设和监督考核力度,同时要教育全体员工,发扬成绩,乘势而上,加倍努力,把已取得的成绩转化为持久的效果。保持a级食堂的荣誉,创建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_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堂工作计划如下:
1、要继续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防卫生事故发生。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储藏关,已经变质和腐烂的食品,坚决不进入食堂,以防食物中毒。
4、搞好学校食堂卫生,炊具做到一日一消毒,食品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发生。
5、食品要保持清洁卫生,夏季要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
6、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及时,少采勤购,搞好价格成本核算。
7、正确处理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要友好协作。
8、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不在食堂会客。定期洗澡、理发,不留过长指甲,不带首饰。食堂餐具、地面、库房要保证整洁,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职责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必须不能放松,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我们不会有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我校必须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健康绿色的就餐环境。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制定本计划。
成立专门,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长:xx小组成员:xx
检查资料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物品摆放、食品储藏、进货台帐、原材料存放、留样、卫生设施、操作卫生、餐具消毒、设施设备和食品质量。
1、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操作台是否干净、整洁。墙面、门窗整洁无污渍、灰尘。
2、食品原料采购,务必由正规厂商带给,索证齐全。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内衣物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专柜存放。
7、各种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
8、各设施存放是否整齐,外观是否整洁。
9、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20xx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大力推进实施监管创新,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又好又快推进文明、富裕、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
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
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七、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推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示范镇创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现场宣传等形式,针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民工等不同群众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体系,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服务,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批次
20xx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计划抽检720批次,其中一季度128批次,二季度266批次、三季度266批次、四季度60批次。
二、品种
主要是酒类、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罐头、调味品、饼干、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速冻饮品等16个大类,26个小类。具体品种和计划批次详见附件1。
三、抽样
此次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检工作,由我局委托县产品质量检验所自行安排抽样检验。
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社区广大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推进和深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确保辖区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20__年__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_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桥头镇政府及有关县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联合执法和入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定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前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传染病源,并不断向其宣传、传授食品卫生知识。
五、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 六、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聘请社区志愿者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关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烹饪技能评比活动,使居民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时掌握各食品经营户的思想动态,以避免可能的恶劣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店铺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经营户的电器设备多、多使用明火,对电线老化问题、防火安全疏散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防火和火灾处理的常识培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上岗必须执上岗证,严格体检制度,做好自身卫生整洁。 十二、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强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加强对辖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将上报业务部门。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认识食品快检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入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方法,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
(二)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要同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质发﹝20XX﹞10号)要求,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加强快检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尽量保证快检人员相对稳定,县局将积极组织快检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方法,为本单位培养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的技术骨干。食品快检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技能。工作中如遇仪器设备和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设备运维商(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XX;甘肃迈达科技有限公司,陈怡廷:XXX;深圳市绿诗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吴佳伟:XX)联系解决。
(四)强化检测结果应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利用快检信息系统对本辖区的快检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高快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新兴社区按照猛追湾街道办事处的文件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开展本社区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成立文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食品安全工作室组织名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上墙率为100%。
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走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不断寻求宣传上的突破。
五、我们将借助20xx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更为准确地摸清社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六、我们将结合社区物价监督站工作,搞好“十一”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的同时,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协助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七、做好随机抽查调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指出,做好登记、上报等工作。
八、11月份,我们社区将开展责任区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
坚决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一定办出师生满意食堂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是服务教育教学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举措。近二年来,我们学校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思想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警钟长鸣,方法上变过去的应急管理为现在的预防管理,校长主管,总务主任具体抓,食品安全员监督,措施上做到制度约束与人文管理紧密结合,探索了一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路子。
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安全共识
为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以总务主任,食品监督员为副组长,__为学校食堂管理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置了意见箱,张贴了宣传标语,无论大会与小会,领导必讲食品安全,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进课堂、进食堂、组织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讲座,举办食堂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班,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当作学校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人人求真,事事求实,处处求细,全校上下形成了“食品安全卫生,责任重于泰山”的共识。
二、建立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卫生管理基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制度才有章可循。在人的管理上,一是制定了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样,增强了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乐于服务、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
观念;二是制定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食堂从业人员患病调离管理制度》、和《厨师岗位卫生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炊事员统一着装,要求做到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不抽烟、不对着食品说话,不让闲人出入,并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劳动效率、团结意识、安全卫生、技术熟练程度等七个方面对炊事员进行全面考核管理,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管理系统。同时,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师徒结对、技术比武、表彰会、组织参观学习等活动,交流思想,畅谈体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营造一种和谐的管理氛围。在物的管理上,学校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制定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农副产品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凡要求购进的原材料有正规的进货渠道,所购鸡、鸭、鱼、肉索要质量检疫报告单;所购米、面、油、豆制品、饮品、调味品索要质量检验报告单;原材料存放必须隔墙隔地20公分,分类清楚,随时翻检,防止变质;学校食堂防鼠、防蚊、防尘设施齐全,并备有一定的灭鼠、灭蚊等药械,定期消毒杀菌、灭蚊,确保食堂安全卫生。
三、建立规范运行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学校以“规范、安全、卫生、舒适、满意”为工作方针,以为师生“创造家的环境,营造家的温馨,培养家的感情,提供家的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师生的满意是我们最大追求”为服务理念,严格操作规范,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堂规范运行机
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堂工作人员过好“三关”健康关、卫生关、培训关;二是做到“三统一”统一服装、统一健康检查、统一挂牌服务;四是采购原材料做到“三审”审查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审查物资原材料的卫生质量,审查物资原材料的价格数量;五是食堂清洁卫生做到“三查”早、中、晚三次检查;六是物资存放做到“三分开生熟分开,米面油分开,作料与新鲜蔬菜分开;七是库房做到“三防”防潮、防鼠、防尘;八是食品加工做到“三保”保温、保熟、保味道;九是菜肴做到“三个讲究”讲究营养,讲究味道,讲究花样;十是食堂工作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学生有饭吃,有开水喝;十一是食堂工作接受“三个监督”接受社会、师生对食堂安全卫生的监督,接受社会、师生对食堂食品数量的监督,接受社会、师生对食堂食品质量的监督;十二是食堂工作实现“三个满意”让领导满意,让师生满意,让社会满意。
国事家事天下事,食品安全卫生是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卫生第一、健康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以对师生无比关爱的情怀,对校园食品安全卫生切实负责的态度,不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措施,细化管理,硬化责任,狠抓落实,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目标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师生为宗旨,以优质的服务和卫生可口的佳肴为工作己任,不以盈利为目的,以科学测算、合理的安排作为提高师生伙食质量的途径,切实做好后勤保障,让全体师生以饱满的激情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中。
二、认真做好开学前食堂准备工作
1、按教育局要求提前做好员工培训。
2、检查食堂状况,做好开学准备。
3、确定食品原料供应商。
4、做好食堂炊具餐具及其她各部位卫生工作。
三、具体实施途径和方法
1、我校食堂实行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寻,按章办事。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力协作,全局为重,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防止一切不安全因素出现的可能,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2、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校采用拓宽从业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培训机会、学校定期例会培训以及虹口乡卫生院和都江堰市卫监人员工作指导等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的监管,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注重过程考核,并与劳动效益挂钩。特别是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力度,注重食品的进货、储运、存放、加工、分售等环节的考评考核。杜绝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4、进一步加强对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加强食品留样试尝和水质的检测力度。每日三餐前半小时完成消毒和试尝留样,并及时做好记载。消毒时间每次不少于半个小时。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工作。
5、定点采购,建立索证制度,建立并完善入库出库台账,加强物资管理,确保食品原料安全。
6、精心策划、科学安排,保证师生膳食质量,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可口的佳肴,为师生提供像家一样温馨氛围。
7、着装要求:进入工作间必须按要求更衣和着装,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戴手套,并经常洗手。
8、双周五中午1:30为食堂例会时间,主要组织总结近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任务。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营养学知识等。
9、集思广益,灵活配餐。多听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合理建议,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
10、加强食堂财务监管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生活费“取之于生,用之于生”。本期学生生活费收取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执行,教师就餐,参照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将对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等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米粉油、熟食、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严格卫生准入制度,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至20日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学校、工地食堂、餐饮业
根据《_食品卫生法》和_卫生监督5过滤行动要求,对大中型餐饮、学校、现场食堂、重点、业务单位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加工现场卫生、餐具清洗消毒设施、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承办年夜饭和大型集中用餐的单位,应当实行事先通知制和留样制。严格控制各环节,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检查我区熟食产品、糕点、油脂、酒精等。现场监督检查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员工的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和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和运输工具。对于每批使用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相关的证书和票证。熟食、糕点店、柜台、移动销售摊位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销售食品时,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严禁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实现货币分离。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是产品生产中是否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加工现场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和索证。
四、散装食品检查
根据《_食品卫生法》和_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贸易市场和散装食品销售摊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散装食品销售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包装材料和储存食品容器必须满足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制造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进口食品时,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应严格进行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通过本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检查超市和食品批发部
我区有21家超市和食品批发部门。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员工的健康许可证和节日期间销售广泛的粮油、酒类、乳制品、蛋糕、蛋奶制品、腌制品、调味品等。,并严格检查过期材料不完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六、检查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
农村食品批发市场、贸易市场、个体供应商、小车间、小商店、小餐馆、农副产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检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重点调查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分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专项检查,我们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处罚和禁止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加强宣传形式,发布消费警告,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和预防意识,提高流通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通过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品源性疾病,建立绿色食品市场,确保人民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经济开发区分所作出贡献
(一)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产品、水产品养殖环节产品、生猪肉品“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市市场_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市卫健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风险监测。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_在蔬菜批发市场抽检食用水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时,要互相协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多次抽检。
(三)食品的快速检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和实施,不计入定量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数。市卫健局实施的风险监测数也不计入定量抽检任务数。食品定量抽检任务数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法定检验。
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注意检查自检能力,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照比较检测能力差距。特别注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 计 划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抽样检验工作方案,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 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第十九条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购物票据等方式保存证据。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
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第二十三条 抽样人员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食品安全抽样的,应当报告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检 验
第二十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并取得国家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 承检机构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相关要求入库存放。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经组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除按照相关要求报告外,还应当及时通报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不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但在同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通报。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其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抽检地与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抽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通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或者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情形的,应当逐级报告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 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与复检申请人存在日常检验业务委托等利害关系的,不得接受复检申请。
第三十五条 复检机构应当在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样品保存条件从初检机构调取样品。
复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复检申请人应当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决定书等材料。
第三十六条 复检申请人原则上应当自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认可初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申请人、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检机构不得予以复检:
(一)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三)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第三十八条 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食品生产者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处 理
第三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外公布。
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信息前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第四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食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结论表明相关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告知书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第四十四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公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抽样检验任务:
(一)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
(四)擅自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
(五)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复检机构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将其从复检机构名录中删除。
食品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效。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报告或通报不合格检验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_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样检验以及保质期短的食品、节令性食品的抽样检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的食品安全“筛查”作用,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全县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安排,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一)突出抽检重点。各职能部门要聚焦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食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非食用物质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食品类别和项目参考表见附件2。
(三)录入检测结果。20XX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国家、省有相关抽检要求的,参照执行),检验参数见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检监测数据录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系统”。市市场_的'抽检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卫健局的风险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录入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布抽检结果信息。
(四)强化处置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做到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各职能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积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抽样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园特制订本计划。
一、认真做好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
1.要从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2.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4.分管卫生工作领导要时刻关心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有关重大问题。
5、要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保健室等卫生管理档案。
6、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确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7、明确责任人,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8、要加强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控与指导。
二、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幼儿园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1、加强幼儿园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章。
3、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4、食堂应设置独立配餐间,落实消毒措施。
5、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
6、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建立采购台账。
8、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做好生活饮用水净化消毒,防止水源污染和使用不合格饮用水造成疫病传播。
9、加强幼儿园教室的卫生管理与安全和卫生通风条件。
10、要明确相关责任与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
三、要完善幼儿园卫生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1、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和传染病流行。把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日常教学之中,使广大家长熟悉幼儿所预防的常见传染病以及预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组织校园日清周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督促教职员工带领幼儿积极参加体锻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疫抗病能力。
4、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建立预防接种登记,并向家长发放_门制定的预防接种宣传单,告知家长带幼儿到所在区进行接种。
5、要及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食堂、教室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整改。
3、按规定,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周至少对本幼儿园食堂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5、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幼儿园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
7、坚决抵制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行为。
8、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责任心,若违反《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本事,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立“平安和谐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经过食品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立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景。
2、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职责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学校内构成全员重视、人人讲的良好氛围。
3、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专项检查,进取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职责,层层抓落实,构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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