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05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20 13:49: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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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内容及指标。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兼顾企业长期发展,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2)考核指标目标值。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一般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等设置。
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参照水务公司有关业绩考核的相关制度,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合理确定业绩考核重点、考核指标及目标值,提报水务公司董事会审议,综合相关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3)考核的具体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在当年年末进行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末期,水务公司董事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反馈给经理层成员经理层成员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压实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工作,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流程(附件1)规定内容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履行“第一责任”,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职能部门,相关名单于9月10日前报市_。实行双月报送制度,从9月份起,每两个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_将对各企业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督导,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依照浙企改办〔20_〕1号文件、《“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及其有关问题的回答等执行。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国资监管机构应按照浙企改办〔20_〕1号文件要求,以“全省国有企业子企业到20_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为目标,加大力度推行所属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体操作办法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流程.wps
附件2.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wps
温_〔20_〕104号 附件3 关于加大力度推行全省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_1918(1).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_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岗位能力证书、碳评估师岗位能力证书、碳排放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碳交易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碳核查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证书,正在报名中...
1.严格任期。严格执行任期期限、最多连任届数,不得随意延长。
2.履职监督。建立健全对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
3.责任追究。公司经理层成员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占、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经理层成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司经理层成员退出后,须继续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原任职掌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原任职的规定执行。公司经理层成员离职、退休、内退或离岗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及公司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或竞争关系的企业兼职(任职)、投资入股或者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拟在其他企业兼职(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水务公司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顺利进展,公司成立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工作,对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重大事项作出指导部署。
组长:吴国华
副组长:孙国庆
组员:毕德强、万重阳、王万文、杨凡松、殷城刚、王泽光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部,负责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日常工作。
七、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_和区国资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材料,于20_年10月底前按规定提交区国资局审批备案。
(二)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实施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批备案同意后,20_年11月20日前,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由水务公司党组织会前置研究、董事会研究审定后实施。
(三)签订契约。20_年11月底前,由水务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并在一个月内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年度、任期)。
(四)落实实施管理。按照水务公司有关规定,20_年1月起,全面推进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加强日常管理运作。
八、相关要求
(一)深刻领会,提高认识。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举措,公司各级经理层、所属各子公司、各部室要深刻领会上级_(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宣传,认真实施。水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各部室要按照省、市_和区国资局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操作举措,要加大宣贯,为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实施。水务公司有关部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完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配套制度体系;党群部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对所属子公司、各部室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协调解决,同步落实所属子公司推进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的管理。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水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按责任分工,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细化具体工程内容,明确工作标准,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参照《温州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附件2),结合子企业功能定位和股权结构,“一企一策”制定具体方案,分层分类推进,不搞简单的“一刀切”。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子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应在履行规定审议程序后及时抄送市_,并抓紧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要科学把握任期管理、契约目标制定、薪酬兑现、岗位退出等关键环节。要明确并细化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及分工,按照“一岗一责”原则建立岗位说明书,确定岗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指标及目标值,注重目标体系化和体现“摸高”机制。要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薪酬水平应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合理确定。
(1)薪酬结构。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收入以经理层成员任期内年薪(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总水平为基数,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分档次、按比例兑现,最高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2)薪酬兑现。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低于70分,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任期奖励相应减免,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先考核后兑现,且公司有权按照《岗位聘用协议书》等规定追索扣回已预发的绩效年薪。薪酬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退休的经理层成员。公司经理层成员超额完成考核指标(年度、任期)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后,给予激励奖励。
此外,因经理层成员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非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结合经理层成员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兑现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水务公司将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和结果运用,经公司董事会(或党组织)研究认定为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中止任期、免去现职,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书》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退出经理层成员岗位。符合解聘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如百分制低于70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如完成率低于70%)的。
(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靠后、其他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5)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原因,企业董事会(或党组织)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对认定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应当及时解聘。
此外,对于考核合格但不再续聘的经理层成员,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经理层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前退出经理层岗位,安排专项工作。
(2)任期届满、连任届数和期限届满的经理层成员,可交流使用或安排专项工作。
(1)《岗位聘用协议书》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签署。《岗位聘用协议书》要明确聘任期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2)《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年度、任期)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署,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其它经理层成员签署。《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一般包括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施与奖惩、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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