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2023-06-01
2022-12-09
2022-12-09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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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安排我镇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包括:20_年省财政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的村级补助资金;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色税后两税附加转移支付;20_年省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阳低生活保障补助;20_年省补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20_年省增补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区级财政配套的资金五个部分。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办公费(包括报刊杂志费、其他必要运转支出等)。
(一)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预算安排150元。
(二)村干部报酬,村支书报酬按农民人均纯收入17243的两倍计算为34486元(我镇按34488元/年),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固定报酬按村支书的系数的0.9、0.7计算。
(三)村干部职数,按20_年换届后的规定编制数不变。
(四)村级办公费的确定
1.村级组织办公费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2万元。
2.人口在3000元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
(五)为配合年终千分考核工作。支书主任的工资只发放(刷卡)90%,10%统计到了办公费中。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必须保证:村干部报酬、离任村主任生活困难补贴、聘用人员误工补贴、党员组长误工补贴等人员支出,合理安排村级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其他运转支出等。各行政村必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使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专账核算,并将使用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为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规范村级运转经费合理使用及审批程序,确保村级资金在公开、透明环境下使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入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村集体一切收入统一由报帐员及时开具收据,并于收款后当日(最长不超过3日)存入信用社村财镇代管统一帐户。各村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村级转移支付和其它上级拨款项目资金直接划入各村帐户管理。
(二)现金管理制度。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村经镇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到村财镇代管办公室借备用金1000元作为日常周转资金,如因工程建设或突发性事件等需要动用2000元以上大额现金支出时,必须报镇长同意后方可借支。
(三)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必须使用正式发票(村食堂招待费除外),零星开支(指100元以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非正式票据。所有票据必须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注明原因和事由。报帐员报帐时,所有原始票据必须经镇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报帐。支出凭证不合要求的,一律拒绝报帐。
(四)预决算报批制度。对“一事一议”和村级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预决算制度。每个项目的预算报告及验收报告都要随同支出凭证一同作为报帐依据,超出预算或验收报告金额的要提供补充报告依据。
(五)审批制度。单笔开支不超过500元的,由村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单笔开支500—1000元(含1000元)的,由支书、主任研究同意后,由村三个主要干部和理财小组负责人会签,由主任审批;单笔开支1000—3000元(含3000元)的,必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并附上讨论人员签名的讨论记录;单笔开支超过3000元的,必须经村“两委”班子及理财小组研究同意,或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镇组织部、镇财政审定小组均要签定意见,再按审批程序履行手续后报账,报账时附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任签批。
(六)各村报帐员要接受村财镇代管办公室的管理,要熟悉业务。报帐时按科目分类,编制好记帐凭证,要登记好现金记帐,存款日记帐,内部往来明细帐,报帐完后要及时与村财镇代管办公室核对现金、存款、往来等金额并相互签字盖章。
(七)民主理财制度。各村要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5人组成,村干部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按季审查收支,并核实库存现金,所有收入、支出凭证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才能报帐,村级财务帐目每季度向群众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运转经费按县财政预算拨付到镇的村级转移支付为准(各村平均为7.5万元),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全额用于村级工作,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另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资金共10000元由相关单位考核下拨后,按镇相关考核文件规定拨付到各村。
(一)村干部工资待遇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秘书、妇女主任(兼任计生专干)的工资按每人每月1300元、1170元、910元、91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绩效考核按200元/人.月。身兼二种职务的,每月增加100元。
2、村支两委委员并兼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计生协会会长的工资,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由村支两委以考核的方式发放到人。村民组长工资和村民小组计生指导员工资分别按每人每年360元和100元的标准由村支两委以考核的方式发放到人。
3、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秘书、妇女主任(兼任计生专干)的人身意外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镇政府从上级拨付的村级转移支付中列支缴纳,具体标准按县有关标准执行。
(二)村级运转经费
1、党员活动经费分别按照村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10-20人、20人以上的标准拨付1000、1300、1500元,用于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活动。
2、报刊费按500元/村从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3、离任村主干全镇108人,按县委组织部文件标准从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4、村级运转经费分别按照村农业人口500人以下,500-1000人,1000人以上的标准拨付3500、4500、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日常办公费用、报刊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村级各类活动费用等。
(三)村级绩效考核经费
按照《码市镇20_年村级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实行村级绩效考核管理,各村绩效考核经费1500元,按考核兑现。
主要来源上级拨付除村组干部工资、村级运转经费、绩效考核经费后留存的村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村级绩效考核优秀的村奖励和镇经济工作会的各项奖励兑现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突出的村的表彰。
在不影响村里工作的情况下,离开本镇3天以上,需书面报告并经镇党委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一律停发其外出期间的工资,并且视情况按程序调整其职务。外出请假一个月以上,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工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运转经费管理,确保村干部待遇落实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邵阳市委印发的《邵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运转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对村转移支付资金和其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
第三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坚持村帐乡管、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方便报帐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分配、使用
第五条 县财政预算的村级运转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额和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额,综合考虑农业人口、计税面积、村民小组数、党员人数等因素,每年初分村下达到乡(镇)。
第六条 村级运转经费应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开展活动、保障运转及其他有关合理开支。使用范围包括:
1、发放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
2、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村计划生育协会、妇联、老龄、共青团、民兵、综治、调解等村级组织的活动经费;
3、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的相关支出;
4、其他村干部、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村级活动的误工补贴;
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修缮、维护经费;
6、订阅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费用;
7、经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村干部、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支出;
8、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的奖励支出;
9、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
以上项目中,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困难补助按照全县统一核定的标准发放。其他支出项目的开支标准,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暂无明确规定的,由乡镇根据财政财务开支规定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制度,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
第七条 各乡镇成立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镇)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长、农村经济管理站长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工作。乡镇财政所、乡镇经管站要加强工作配合,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财会人员负责村级运转经费管理和核算。
第八条 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由县财政局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络统一打卡发放到人,乡镇分村核算。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按照各乡镇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名村干部的发放金额。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按照《邵东县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村级经费采取封闭式运行的办法。乡镇财政所在银信部门设立“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在银信部门设立“分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财政所在每个季度规定时间将村级办公经费拨入各村专户,各村定期到经管站报帐。
第九条 村所有开支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村财务会审专用章”后,方可报销入帐。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向群众公布一次。
第十条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报批程序如下:
1、支出经办人将支出发票交村财务负责人,办理审批签字;
2、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各项开支进行会审,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
3、村财务专管员将会审通过的开支票据和报帐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送乡镇经管站;
4、乡镇经管站开出现金支票交村财务专管员;
5、村财务专管员凭现金支票到银行或银信部门取款。
村级运转经费不得借支。
第十一条 乡镇经管站付款前应对村级报帐票据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开支即予付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支出拒绝付款;对不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对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支出,应及时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核算
第十三条 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的资金流程: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帐户→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按季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受理各村报帐。
第十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专户的银行印章管理。各村在银信部门开设的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使用现金支票,预留村委会公章印鉴和乡镇经管站站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财务专管员个人印鉴。
第十五条 乡镇财政所的相关会计核算按“乡财县管乡用’’有关规定办理。
乡镇总预算会计收到县国库拨来村级运转经费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乡镇“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收到县里下发的“观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将“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分别复印交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和乡镇经管站作帐。
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的帐务处理。收到总会计拨入的村级运转经费,按村设立明细帐,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总会计传递的“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宁i、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
第十六条 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的帐务处理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分村设帐,及时反映、纪录各村运转经费收\支、存情况,按季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和财政所报送报表。收到财政下拨各村的村级运转经费,借:银行存款,贷:补助收入。收到村里的支出票据开出现金支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收到现任村干部误工补助和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打卡花名册记入相应村的收入、支出科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刁难村级运转经费正常使用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截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虚报冒领、套取村级运转经费的,;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其他村级经费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经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结合脱贫攻坚监管工作,对贵州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来看,所调研乡镇经费保障标准得到了足额有效落实,村级组织运转情况较好,同时也发现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标准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按月足额发放到人”、“凡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所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应按‘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应安排工作经费”。对此,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细化落实,规定“在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其他村干部参照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2万元”,同时还明确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必要支出的保障标准。
20_年4月,《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补充,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并规定“自20_年起,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逐步提高,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目前,贵州省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
以本次调研的某镇为例,该镇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年由县级年初预算在“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安排。村组干部报酬由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村财乡镇代管资金专户”,按规定报账列支。
该镇现辖17个行政村,全镇村组干部的年度报酬需200余万元,平均每村约12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每个行政村根据规模大小从2万元到2.5万元运转经费不等。从经费保障标准来看,该镇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已达到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标准。
一是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以20_年为例,该镇村三大员的报酬个别月份延迟至次月发放,村宣传员的报酬存在几个月集中在一起发放的情况;村民组长、兽医员报酬的发放没有相对固定的周期,而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接县级财政局通知后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同样存在拨付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保障有待提高到位。当前,乡镇要求村级配合开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村居消防安全、汛期安全、低保户评定、突发疫情防控等大量工作,虽然财政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但“费随事转”保障仍有不足。以该镇为例,20_年以来县级财政除每年安排年度预算村级运转经费外,另安排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经费;但同时,帮扶单位还资助该镇各村工作运转经费以及扶贫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有关事务工作经费和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经费需求缺口。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对村级运转的支撑较弱。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薄弱,17个行政村中只有2个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其中一个村的食用菌项目20_年9月首次获得分红已用于购买发放老人保暖内衣和发放贫困户保洁员工资及困难户援助;另一个村的生猪养殖场项目20_年8月首次获得分红,目前未使用。其他15个行政村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维持村级组织运转,以及获得捐赠资金予以补充,自我保障能力明显不足。
(一)坚持落实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在足额预算基础上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足额发放的规定,避免发放周期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保障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县级财政应及时拨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同时探索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执行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日常跟踪和考核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切实强化落实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乡村治理需要吸引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来担任村组干部,建议对村支书、村主任等村级主要岗位参考所在乡镇政府人员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强化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村级组织良性运转。
(三)不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提高自我保障能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路径方法,但由于地域环境、资源禀赋、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差异,部分村的工作效果还在逐渐显现中。建议进一步加大指导帮助力度,夯实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特别是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产业项目落地,形成的收入为村级组织运转提供支撑。
各村(居)委员会:
我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和村级运转经费已全额按照县规定打入各村“三资”账户(具体数额见附表),根据县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两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通知如下: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补资金,必须及时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支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的三分之一必须用于补充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围
1、服务群众支出。主要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服务设施维护、困难群体关爱等服务群众专项支出,该项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2、村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支出、水电费支出、通讯网络费支出、村级组织活动、卫生治安等村级运行管理支出。
3、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开展党内集中性教育和其他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慰问、表彰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4、其他属于村级运转经费使用范围的支出。
请各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办法,使用两项资金,具体规定内容详见附件2《寿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附件3《寿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大顺镇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分配表》
2.《寿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寿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运转经费管理,确保村干部待遇落实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邵阳市委印发的《邵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运转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对村转移支付资金和其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
第三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坚持村帐乡管、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方便报帐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分配、使用
第五条 县财政预算的村级运转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额和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额,综合考虑农业人口、计税面积、村民小组数、党员人数等因素,每年初分村下达到乡(镇)。
第六条 村级运转经费应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开展活动、保障运转及其他有关合理开支。使用范围包括:
1、发放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
2、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村计划生育协会、妇联、老龄、共青团、民兵、综治、调解等村级组织的活动经费;
3、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的相关支出;
4、其他村干部、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村级活动的误工补贴;
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修缮、维护经费;
6、订阅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费用;
7、经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村干部、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支出;
8、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的奖励支出;
9、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
以上项目中,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困难补助按照全县统一核定的标准发放。其他支出项目的开支标准,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暂无明确规定的,由乡镇根据财政财务开支规定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制度,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
第七条 各乡镇成立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镇)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长、农村经济管理站长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工作。乡镇财政所、乡镇经管站要加强工作配合,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财会人员负责村级运转经费管理和核算。
第八条 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由县财政局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络统一打卡发放到人,乡镇分村核算。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按照各乡镇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名村干部的发放金额。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按照《邵东县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村级经费采取封闭式运行的办法。乡镇财政所在银信部门设立“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在银信部门设立“分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财政所在每个季度规定时间将村级办公经费拨入各村专户,各村定期到经管站报帐。
第九条 村所有开支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村财务会审专用章”后,方可报销入帐。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向群众公布一次。
第十条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报批程序如下:
1、支出经办人将支出发票交村财务负责人,办理审批签字;
2、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各项开支进行会审,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
3、村财务专管员将会审通过的开支票据和报帐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送乡镇经管站;
4、乡镇经管站开出现金支票交村财务专管员;
5、村财务专管员凭现金支票到银行或银信部门取款。
村级运转经费不得借支。
第十一条 乡镇经管站付款前应对村级报帐票据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开支即予付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支出拒绝付款;对不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对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支出,应及时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核算
第十三条 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的资金流程: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帐户→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按季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受理各村报帐。
第十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专户的银行印章管理。各村在银信部门开设的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使用现金支票,预留村委会公章印鉴和乡镇经管站站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财务专管员个人印鉴。
第十五条 乡镇财政所的相关会计核算按“乡财县管乡用’’有关规定办理。
乡镇总预算会计收到县国库拨来村级运转经费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乡镇“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收到县里下发的“观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将“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分别复印交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和乡镇经管站作帐。
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的帐务处理。收到总会计拨入的村级运转经费,按村设立明细帐,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总会计传递的“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宁i、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
第十六条 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的帐务处理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分村设帐,及时反映、纪录各村运转经费收\支、存情况,按季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和财政所报送报表。收到财政下拨各村的村级运转经费,借:银行存款,贷:补助收入。收到村里的支出票据开出现金支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收到现任村干部误工补助和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打卡花名册记入相应村的收入、支出科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刁难村级运转经费正常使用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截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虚报冒领、套取村级运转经费的,;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其他村级经费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经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结合脱贫攻坚监管工作,对贵州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来看,所调研乡镇经费保障标准得到了足额有效落实,村级组织运转情况较好,同时也发现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标准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按月足额发放到人”、“凡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所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应按‘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应安排工作经费”。对此,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细化落实,规定“在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其他村干部参照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2万元”,同时还明确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必要支出的保障标准。
20_年4月,《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补充,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并规定“自20_年起,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逐步提高,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目前,贵州省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
以本次调研的某镇为例,该镇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年由县级年初预算在“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安排。村组干部报酬由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村财乡镇代管资金专户”,按规定报账列支。
该镇现辖17个行政村,全镇村组干部的年度报酬需200余万元,平均每村约12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每个行政村根据规模大小从2万元到2.5万元运转经费不等。从经费保障标准来看,该镇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已达到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标准。
一是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以20_年为例,该镇村三大员的报酬个别月份延迟至次月发放,村宣传员的报酬存在几个月集中在一起发放的情况;村民组长、兽医员报酬的发放没有相对固定的周期,而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接县级财政局通知后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同样存在拨付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保障有待提高到位。当前,乡镇要求村级配合开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村居消防安全、汛期安全、低保户评定、突发疫情防控等大量工作,虽然财政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但“费随事转”保障仍有不足。以该镇为例,20_年以来县级财政除每年安排年度预算村级运转经费外,另安排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经费;但同时,帮扶单位还资助该镇各村工作运转经费以及扶贫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有关事务工作经费和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经费需求缺口。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对村级运转的支撑较弱。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薄弱,17个行政村中只有2个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其中一个村的食用菌项目20_年9月首次获得分红已用于购买发放老人保暖内衣和发放贫困户保洁员工资及困难户援助;另一个村的生猪养殖场项目20_年8月首次获得分红,目前未使用。其他15个行政村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维持村级组织运转,以及获得捐赠资金予以补充,自我保障能力明显不足。
(一)坚持落实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在足额预算基础上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足额发放的规定,避免发放周期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保障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县级财政应及时拨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同时探索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执行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日常跟踪和考核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切实强化落实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乡村治理需要吸引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来担任村组干部,建议对村支书、村主任等村级主要岗位参考所在乡镇政府人员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强化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村级组织良性运转。
(三)不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提高自我保障能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路径方法,但由于地域环境、资源禀赋、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差异,部分村的工作效果还在逐渐显现中。建议进一步加大指导帮助力度,夯实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特别是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产业项目落地,形成的收入为村级组织运转提供支撑。
我市合并前共有316个建制村、14个城镇社区(安江镇、黔城镇的社区)和12个乡镇社区,合并后有194个建制村和24个社区,其中27个建制村并入乡镇社区,95个建制村与村合并。
20_年村(社区)运转经费由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绩效奖励、节约核定职数奖励四部分组成。专项资金由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组成。
1、20_年村(社区)在职干部基本报酬测算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善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_〕5号)要求: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20_年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核定为每月1600元(20_年洪江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48元,20_年村党组织书记需≧1525元/月)。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书记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8:0.7的比例确定。
社区运转经费: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的16个社区基数是每个20万元/年,其他乡镇的8个社区基数是每个12万元/年,村与社区合并的每合并一个村加10万。
2、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奖励报酬的测算
根据湘组发〔20_〕5号文件中“村干部报酬可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绩效考核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等情况确定,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备案”的要求,市财政按村(社区)支部书记基本报酬的10%给予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共安排资金37.25万元。
3、村(社区)干部节约职数经费测算
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按洪办【20_】10号文件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并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到人。通过村干部交叉任职节约出来的村干部职数,在届期内(20_-20_年)按每节约一个职数每年奖励5000元的标准奖励给该村。
4、村(社区)办公经费的测算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_〕5号)要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并根据物价增长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今年按照每村不低于9万元确定,(20_年1月10日怀化市委彭国甫书记在《县市区委市级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上的讲话》要求,20_年村均运转经费增加到10万元以上)。市财政共安排村办公经费867万元
5、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惠民项目资金
20_年按每村2万元(含乡镇社区)安排村级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共16个社区按每个社区3万元安排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合并村(社区)以叠加的方式核定。共安排资金696万元(村级578万元、社区118万元。
20_年黔城镇、安江镇15个社区按7万元/个的标准共安排105万惠民项目资金。
1、村级运转经费267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84万元,共计3159万元。
2、社区工作经费52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5万元,惠民项目资金105万元,共计675万元。
根据怀化市关于20_年村均运转经费要达到10万元的要求,结合我市各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后基本情况,经测算(详见附表),全市共需追加村级(社区)运转经费745.56万元。
1、村级运转经费3092.56万元,比年初预算2675万元增加417.56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78万元,比年初预算484万元增加94万元。共需追加村级经费预算511.56万元。
2、社区工作经费686万元,比年初预算525万元增加161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18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增加73万元;惠民项目资金105万元。以上3项经费合计909万元,共需追加社区经费预算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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