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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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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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
2、外窗渗漏
3、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地漏选型及安装不规范
4、屋面渗漏
5、地下室渗漏
6、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裂缝
7、填充墙墙面裂缝
8、楼地面面层开裂、起皮
9、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10、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非镀锌钢管管内壁不防腐;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保护层厚度不足11、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
12、采暖系统支管渗漏,散热设备及管道安装不规范,管道保温不到位、不严密请参照省、市住宅工程质量治理措施要求,认真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年月日前报我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xx建设单位:(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我科根据卫生部“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要求,结合20xx年住院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护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落实病区优质护理服务规范、护理制度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使各项护理质量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护理人员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尤其是《护士条例》,明确各项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和职责,以达到全体护理人员均能贯彻执行的目的。
二、加强各级人员的素质培养,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综合素质,重视护患沟通能力与技巧,尤其是加强护士思想素质、业务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护士的综合能力。认真落实护理部质控委员会、护士长、科室质控员三级管理体制,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护理工作全过程中。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努力提高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
三、科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强调人文护理服务,实行责任护士包干病人,为病人提供个性化护理服务。科室对住院病人每月一次满意度调查、工休座谈会,每月对各病区进行病员满意度调查。
四、执行各项护理质量检查标准,尤其是护理服务流程及岗位标准。
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树立质量“三级预防”的观点,认真落实各项护理管理制度;实行非惩罚性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加强护理缺陷的管理,严格执行“三查八对”,预防护理并发症、护理纠纷和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承担高、中等院校护理专业的临床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实习带教工作,实行双向考核,指导护生应用护理程序进行工作。
七、加大节假日、双休日护理质量考核力度。提高节假日及夜班护理工作质量。加大平时不定期综合抽查力度,注重理论与病人实际情况相吻合,杜绝作假现象。
八、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职业暴露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手卫生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等,做好防护工作,预防医院感染。
九、考核时间与方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护士长及质控人员每月对护士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病历质量,对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护士会上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达到持续质量改进的目的。
十、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规范各种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考核、总结、反馈与提高。
十一、质量考核具体安排
每月对病房优质护理服务、护理文书的书写、专科护理质量、一级护理及整体护理、临床教学、病员满意度调查、消毒灭菌合格率、急救物品完好率等进行考核。
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落实济宁市“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11日至5月14日,集中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是全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老旧建筑、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检查的重点是:结合全区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城市老旧建筑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113 项,建筑面积153.8万㎡;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项;城市老旧建筑184项,建筑面积36.6万㎡;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1项,建筑面积7490㎡;下达停工通知书20份,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条。至5月16日,已对工程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镇街建设工程项目由所在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状态。绝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较好,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工程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仍有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不彻底,没有完全落实到工程项目上。
1、工程质量方面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所有工程项目建立了《质量安全责任信息档案》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即 “两书一牌一档案”,认真进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特别是开展“样板引路”、“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有较大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也迈上新台阶。但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突出,建设程序不完善,未进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责任和质量行为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见证取样制度,质量主控资料严重缺失,个别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2、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绝大多数施工现场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责任考核;能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起到了良好效果。但也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 个别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够,达不到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要求。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也存在漏洞,悬挑梁以上脚手架连墙件不能严格按照“二步二跨”设置;模板支撑不规范,缺少连接件;安全网严重破损,且跟不上施工进度;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现象仍然存在。临时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要求,没有保护零线,个别工地现场“一闸多机”现象严重。对现场管理较差、建筑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八一东路商业街、公租房1#、2#住宅楼、大陆机械新兴小区、天仙嘉苑住宅楼等工程项目已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建设单位能够按规定执行招投标、承发包、劳务分包程序,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多数总包和分包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但也有个别建设单位存在不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施工总包企业不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管理松懈,以包代管,项目经理不能到岗履职等现象。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齐全的香港国际广场 、东方名苑等住宅楼工程项目,已下达停工通知书。
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方面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展开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镇办和相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工作,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排查方案,分解落实责任。经排查,共有老旧危楼项目184项,其中危楼99项,老旧楼85项。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目前,山拖1-9号楼棚户区已经拆除;兴隆庄煤矿单身宿舍1-9号楼已经鉴定完毕,准备拆除;御苑小区7、8号楼已经鉴定为危楼、123宿舍3、4号楼经鉴定应做c级加固,正在制定处理意见。荣军医院1-3号楼和荣军医院康复楼已完成楼顶防水和局部维护处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已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办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曝光,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2、进一步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好日常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3、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全面巩固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取得的成果。二是深入样板引路活动,以点带面,研究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将经常发生和群众投诉较多的质量问题做为治理重点。三是实施精细化施工新常态,靠精细化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建筑施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民工技能的培训,使之转化为建筑产业工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施工能力。
4、强化安全生产,狠抓文明施工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六化”标准、 “五成一入”和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8个100%要求,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建筑机械、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模板支撑、片区交叉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平稳和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
5、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解决,既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更要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机制为管理手段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
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16日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_________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目标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0
≤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mg/m3)
≤0.50
≤0.6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治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系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联盟之成员单位: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主拟。
2.有关检测专家和法律专家根据有关国家法规和以往纠纷处理的经验拟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为推荐性文本,不具强制性,具体事项和条款签约双方应认真协商确定。
5.本合同将根据消费者和服务方、商家的反馈意见和有关新法规的出台不断更新。
验收检测须知
1.应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获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进行检测。
2.应当提前与检测机构预约检测时间。
3.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地的平面图。
4.复检时的室内空间物件的名称、数量应与初检时的相同。
5.检测采样须在封闭门窗一小时后进行。(复检的封闭时间应与初检一致)
6.验收费用参考价格:1200元(五项全套检测,两房两厅,4个采样点,每点基本最少测四项,西安市区内,以验收机构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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