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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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更新时间:2023-12-05 17:37: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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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各单位针对各自领域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作出了预判,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
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华文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两个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市网信工作质量水平。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要提升忧患意识,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工作,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
要真正履职尽责,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
必须牢牢抓住当前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的指示要求,迅速抢占信息化发展制高点。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互联条件下的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6月14日下午,晋城市委网信办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各县(市、区)网信办和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参会各单位针对各自领域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作出了预判,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
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华文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两个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市网信工作质量水平。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要提升忧患意识,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工作,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
要真正履职尽责,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
必须牢牢抓住当前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记的指示要求,迅速抢占信息化发展制高点。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互联条件下的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县委有关精神,现将20_年报告如下。
成立卫健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志党委书记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委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紧紧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狠抓典型严厉查处、督导检查完善机制的思路,扎实做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定期收集、监测网上网下、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贵,并做好保密工作。
(一)明确党委书记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防范和化解舆情危机。
(四)持续开展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理低俗庸俗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净化网络空间。
(八)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对制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落实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沪海洋委〔20xx〕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的主要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协助抓好统筹指导工作,参与决策,抓好各分管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图:
(一)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1.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重点关注班级qq群、微信群、易班、学院建设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在网上建立思想论坛、心理疏导、师生交流等渠道,与学生开展深入交流,及时掌握舆情。
2.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3.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校园网、学院网、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1.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建立24小时舆情报送值班制度,设立专门队伍,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充实网评员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学院新媒体中心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学院党委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
3.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和报送流程。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及时报告、定期专项督查考核的工作、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规范学院相关文件、新闻稿发布流程:撰写人起草→所属系室负责人审稿→分管院领导审核→宣传员→学院书记审核→推送到宣传部/学院相关网站及平台。
(三)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学生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副书记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教师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分别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根据突发情况,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开展后续处置。具体流程如下:
相关第一接报人(辅导员等)→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分管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态发展情况)→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研判情况后,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确定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责任人员分头开展工作,有第一手信息立即反馈,形成信息闭环同时,进行网络舆情实时监控,避免不明真相的人进行转载、评论,做好正面消息的发布及网络舆情引导,对网络舆情推手开展思想工作,稳定涉事人员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猜测,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表彰奖励;造成学院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学院规定予以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围绕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互联网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重中之重,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性。全体干部党员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遵纪守法。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定
传引导。通过新闻宣传、会议讲话、文章发表、甘肃省、张掖市统计内外网、统计qq群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十九届二届、三届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等方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观念;认真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全体党员干部要向党支部递交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党纪政纪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培训。利用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全区统计系统网络知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时刻绷紧网络安全弦,依法上网、合法办网、安全用网,共同织牢网络“安全网”。确保网络与网络信息的可靠、保密、完整、高效。
尽管我局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一是对本单位管理的门户网站、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州区统计局子网页等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管控不到位,可能出现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可能存在干部在意识不到位、判断不清的情况下利用电话、qq、微博、微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发布(转发)不良信息的行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努力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围绕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互联网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重中之重,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性。全体干部党员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遵纪守法。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定
传引导。通过新闻宣传、会议讲话、文章发表、甘肃省、张掖市统计内外网、统计qq群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十九届二届、三届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等方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观念;认真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全体党员干部要向党支部递交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党纪政纪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培训。利用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全区统计系统网络知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时刻绷紧网络安全弦,依法上网、合法办网、安全用网,共同织牢网络“安全网”。确保网络与网络信息的可靠、保密、完整、高效。
尽管我局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一是对本单位管理的门户网站、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州区统计局子网页等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管控不到位,可能出现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可能存在干部在意识不到位、判断不清的情况下利用电话、qq、微博、微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发布(转发)不良信息的行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努力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今年上半年,***市严格落实《**市20_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稳健发展,实现了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序和平稳可控。现将我市20_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如下: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制。每半年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查摆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了研判报告。同时,按照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视常态化整改任务要求,建立了长效机制,落实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管理。我们与公安局网安大队合作,将民运分子和网络、贴吧版主列为重点网上监控对象,实行属地管理,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全市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爱公文微信公众号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动预防和有效排除了各类风险隐患。教育系统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完善了全市网络评论员队伍,召开了全市网评员业务培训会,对网络评论和网络监督明确了工作要求。安排专人24小时监看各大网站、论坛、贴吧等网络媒体上涉铁涉调舆情信息。同时制作《舆情要报》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经主要领导批示后,责成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一是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正处于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辽宁时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的爬坡过坎期和社会矛盾的集中凸显期。特别是今年以来,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深入等重大敏感节点贯穿始终,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容忽视。
二是社会矛盾集中凸显。随着建国70周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可以预见,各类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很可能呈明显上升的态势。一旦应对处置不当,极易引发连锁反应,给全市社会公文微信公众号稳定带来重大考验。
三是网络安全隐患不可低估。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大肆散播反动有害信息,妄图煽动政治安全事件。各类违法犯罪也加速向网上蔓延,非接触式犯罪日益增多,利用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移动支付工具实施的新型犯罪明显上升,利用互联网从事诈骗、涉黄涉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上升,给安全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
今年上半年,我市意识形态领域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总体平稳可控,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层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单位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人员安排、资源配置上有效落实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点不突出、风险点找得不准、建议措施不得力,出现研判报告、工作总结等质量下降,佐证材料保存不善等问题。
二是民族宗教领域仍存在管控隐患。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留守老人和低收入、低文化人群被各种宗教尤其是非法宗教瞄准拉拢争夺,出现了有组织有势力“抢地盘”现象。
三是网络舆论阵地仍是管控重点。许多网络信息鱼目混珠,夹杂多种声音,未经官方证实就经微信、微博等公文微信公众号途径广泛迅速传播,往往言之凿凿、先声夺人,使普通网民难辨真伪,引起舆论焦点,大大突破了党委政府对舆情信息的控制范围。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对管辖范围内新闻媒体、学校课堂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大对网络、宗教活动场所等阵地管控力度,加大对反动出版物查处封堵力度。
二是加强专题分析研判工作。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民族宗教渗透、互联网舆情管控和党校学校前沿阵地管理等突出问题,采取靶向定位的方式,开展专题分析研判,确保分析研判主题突出、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是加强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以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各类新兴媒体为依托,加强“三微一端”利用和管理,认真做好互联网舆情引导和监督执纪。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领域,提升意识形态领域一线工作人公文微信公众号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三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院党委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四条学院党委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院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院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院部、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协助院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章责任内容和实施
第六条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一)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本院部、部门范围内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论坛、贴吧、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的内容管理。利用好网络平台,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学院网站、各院部和部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七条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一)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各院部、各部门要建立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按照学院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各院部、各部门要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确保每个网络阵地不少于1名网络评论员。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
(三)实施定期研判通报制度。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各院部、各部门要定期研判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八条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按照“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准确及时、妥善处置、分级响应、有效管控”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院部、部门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舆情监控——舆情报告——舆情研判——分类处置——总结评估”的程序处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事件。
1.舆情监控:各院部、各部门应加强责任范围的网络阵地管理,网络评论员对涉及学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控技术和手段,做好各类突发网络舆情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对于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处置,要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能力。
2.舆情报告:各院部、各部门网络评论员发现有关学院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各院部、各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对网络舆情初步确认后,根据网络舆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逐级向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网络舆情特别紧急时,各院部、各部门可以在学院范围内越级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依据相关程序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3.舆情研判:接到舆情上报后,各院部、各部门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分析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组织舆情研判分析,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4.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院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院相关纪律给予处罚,如属于学院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5.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院部、部门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九条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各院部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十条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责任制,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对各院部、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纪检监察室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督检查范围,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组宣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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