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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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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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以及习近平***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法治环境优化为目标,通过深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和建设技防监控全覆盖网络等措施的实际落实,重点改善“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等三个方面问题,逐步形成以党政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小区治安防控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满意率。
1.突出的治安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三无”小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有下降;
2.治安防控体系趋于完善。初步实现小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到位,出入口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技防监控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并能够为小区安防和各类案事件处理提供有效支撑,小区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3.社会矛盾显著减少。小区各类事务管理有效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项或多项物业管理服务有序开展,物业管理不稳定因素显著减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4.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三无” 小区治安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居民住户的认可,小区法治建设进程显著推进,居民公共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
(一)启动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根据前期摸排统计情况,各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三无” 小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启动,结合每个小区实际问题,按照“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研究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分工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 x月x日)。以实现“三有”为目标,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落实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方案和工作台帐安排,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全面治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由区综治办按照治理目标,对治理后的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章立制阶段(x月x日——x月x日)。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小区管理正常运转机制,及时解决小区各种治安防范问题,为居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环境。
(五)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1日)。按照“一办一主题、一区(社区)一特色、一院(居民楼院)一亮点”原则,各办事处重点培育和巩固提升1—3个小区成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亮点,有力助推全区平安创建工作。
为加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任组长,x任副组长,辖区各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综治专职副主任,辖区政法部门以及区物业办、民政局、城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
(一)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三无”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是20_年度全市落实民生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辖区各办事处是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参照本方案和整体部署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台帐,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分类施策。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一是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在区物业办、办事处的引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引入选聘有专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进驻,实施商业化服务管理;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服务机构,实行社区代管,开展单项物业服务。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港内的零散楼栋,可以引导建立自治组织,纳入周边小区统一治理,进行综合治理;对于单独楼栋,距离其他小区较远,无法纳入统一治理的小区,由网格管理人员、居民(业主)代表成楼栋长牵头,按照居民(业主)公约实施自行管理服务。
二是切实规范出入口管理、在全面落实小区全封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小区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出入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要对门卫管理落实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卫或出入口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和更换。对确不适宜安排门卫安保和出入口管理的楼院、小区要通过安装智能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防范设施,提高小区自防自管能力,增强居民防范意识,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三是强力落实技防监控网络全覆盖。要在区技防监控中心、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警务室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强力加强“三无”小区技防监控网络建设和全覆盖,要对技防建设责任实行专人专管并提供强力的人、财、物保障。要根据小区实际,建立规范可靠的视频监控前端探头和后台控制存储平台,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巷内的零散楼栋要在全面落实技防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可将监控平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力督导推进。各办事处要将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为每个“三无”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各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和各社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区综治办对各小区治理进展和督导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并印发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全区平安创建和群众安全感工作,大力宣传“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要大力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治理工作、使小区管理走上良性的环轨道,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惠感。要不断加大对“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三无”小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查究。根据全市有关精神, “三无” 小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治理任务,小区验收不过关,多次发生反弹,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强烈的单位和小区主管部门实行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确保城区居民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20_年12月12日《合肥日报》刊登“三无”(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企业、无业主委员会)小区变成“五有”(有公共保洁、有绿化养护、有治安维护、有停车管理、有维修服务)的报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三无“小区694个,截止目前已整治478个,正在整治169个。据调查我县涉及“三无”小区80多个、10万多居民,覆盖面大,破旧的“三无”小区,严重影响城区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实施“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是我县作为主城区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别是直接惠及人民群众民生工程,必须上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给予高度关注。因此,对“三无”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势在必行。近期,本人就县城“三无”小区进行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因城市建设、历史因素等原因,“三无”小区的形成,是城市发展中的客观问题。目前城关地区“三无”小区全部移交各社区代为管理,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通过调查了解,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是“三无”小区难以管理的根源。一是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设施不全、停车位不足、活动场所小,规划建设上雨污未分流,经常发生管道堵塞现象,大多“三无”小区内只有门房,无绿化用地、无车棚,垃圾乱堆放,卫生和治安环境差,业主极为不满,物业管理企业不愿介入,即使介入也因条件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而退出。二是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三无”小区建设年代早,规划不统一、设计和建造标准低,而且居住群体大多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社区只好委派4050人员定期清扫垃圾,一切费用由上派镇和社区买单。三是小区内公用设施、硬件、绿地损坏严重,杂草丛生,毁绿种菜现象普遍。四是小区内道路狭窄,车辆通行困难,甚至有消防通道都被侵占现象,安全隐患大。五是小区开放式管理,无监控设备,进出人员较复杂,偷盗现象屡有发生。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使创建成功,为使“三无”小区变成“五有”,提以下几点建议。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要尽快成立县“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牵头,政府主抓,人大和政协参与监督,办公室设在房产局,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尽快制定出台全县“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面上工作。在前期整治方面,要加强宣传和指导。
2.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我县的“三无”小区整治,要从重点完善设施到系统综合整治、从职能局的“单打独斗”到有关部门的整体推进转变,全方位考虑,统筹谋划推进。对全县所有拟整治小区进行审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分类,统筹安排,分期分批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按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的要求和标准。
3.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在管理方面,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社区监管下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在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的同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加强监管;二是居民自治模式,由居民自愿推选代表进行自我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部分小区推行。同时,在经费投入上,建议实行“政府投一些,镇居补一点,居民收一点”,建立政府、社居、个人共同分担机制,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并将其纳入民生工程。既不能让社居和群众有政府大包大揽的感觉,又要老百姓切实感觉到党委、政府在做好事、办实事。
4.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从县级层面,县房产局是“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在工作职责和功能定位上有清醒的认识,要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对整治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制定整治和管理标准;县城管局要转变观念,要由“墙外”向“墙内”转变,积极参与,义不容辞;县文明办要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职责,要加大督查督促力度。上派镇和社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明确各自职责,责任落实到位。
总而言之,“三无”小区综合整治能否顺利推进,关键是要有一套好的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推进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不能搞政府大包大揽。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把现有资源和力量整合好,找准结合点,探索一条准市场化的路子。特别是要明确业主、物业、社居委三方面的责任,培养居民的责任感,形成相互制衡;要在坚持“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同时,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把市场化运作交给社居去创新探索;要把市场化方向与居民自治结合好,把工作细则与居民自治、议事规则等统筹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对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企业、无业主委员会的“三无”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通州区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直接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目前,经过调研发现,通州区各个乡镇上的小区,问题较多,矛盾突出,存在很多“三无”小区。急需整治。
一是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设施不全、停车位不足、活动场所小,规划建设上雨污未分流,经常发生管道堵塞现象,大多“三无”小区内只有门房,无绿化用地、无车棚,垃圾乱堆放,卫生和治安环境差,业主极为不满,物业管理企业不愿介入,即使介入也因条件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而退出。
二是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设计和建造标准低。
三是小区内道路狭窄,车辆通行困难,甚至有消防通道都被侵占现象,安全隐患大。
四是小区是开放式管理,无监控设备,进出人员较复杂,偷盗现象屡有发生。
为使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企业、无业主委员会全区“三无”小区变成有公共保洁、有绿化养护、有治安维护、有停车管理、有维修服务的“五有”小区。为此建议: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尽快成立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尽快制定出台通州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面上工作。在前期整治方面,要加强宣传和指导。
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通州“三无”小区整治,要从重点完善设施到系统综合整治、从职能部门的“单打独斗”到有关部门的整体推进转变,全方位考虑,统筹谋划推进。对各地所有拟整治小区进行审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分类,统筹安排,分期分批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按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的要求和标准。
三、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在管理方面,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社区监管下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在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的同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加强监管;二是居民自治模式,由居民自愿推选代表进行自我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部分小区推行。同时,在经费投入上,建议实行“政府投一点、镇(街道)补一点、居民收一点”模式,建立政府、社区、个人共同分担机制,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并将其纳入民生工程。既不能让社居和群众有政府大包大揽的感觉,又要老百姓切实感觉到党委、政府在做好事、办实事。
四、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区住建局是“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在工作职责和功能定位上有清醒的认识,要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对整治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制定整治和管理标准;县城管局要转变观念,要由“墙外”向“墙内”转变,积极参与,义不容辞;县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加大督查督促力度。县城所在中心乡镇和社区要具体负责管理工作,明确各自职责,责任落实到位。
为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平安民生实事的实际落实,加强对“三无”小区(无主管单位、无门卫管理、无技防设施的居民生活小区)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安、解除民忧、提升民意。根据全市关于深入加强“三无”小区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我区实际,现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以及习近平***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法治环境优化为目标,通过深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和建设技防监控全覆盖网络等措施的实际落实,重点改善“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等三个方面问题,逐步形成以党政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小区治安防控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满意率。
1.突出的治安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三无”小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有下降;
2.治安防控体系趋于完善。初步实现小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到位,出入口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技防监控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并能够为小区安防和各类案事件处理提供有效支撑,小区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3.社会矛盾显著减少。小区各类事务管理有效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项或多项物业管理服务有序开展,物业管理不稳定因素显著减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4.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三无”小区治安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居民住户的认可,小区法治建设进程显著推进,居民公共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
(一)启动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根据前期摸排统计情况,各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三无”小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启动,结合每个小区实际问题,按照“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研究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分工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x月x日)。以实现“三有”为目标,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落实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方案和工作台帐安排,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全面治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由区综治办按照治理目标,对治理后的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章立制阶段(x月x日——x月x日)。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小区管理正常运转机制,及时解决小区各种治安防范问题,为居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环境。
(五)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1日)。按照“一办一主题、一区(社区)一特色、一院(居民楼院)一亮点”原则,各办事处重点培育和巩固提升1—3个小区成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亮点,有力助推全区平安创建工作。
为加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任组长,x任副组长,辖区各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综治专职副主任,辖区政法部门以及区物业办、民政局、城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三无”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是20_年度全市落实民生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辖区各办事处是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参照本方案和整体部署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台帐,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分类施策。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一是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在区物业办、办事处的引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引入选聘有专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进驻,实施商业化服务管理;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服务机构,实行社区代管,开展单项物业服务。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港内的零散楼栋,可以引导建立自治组织,纳入周边小区统一治理,进行综合治理;对于单独楼栋,距离其他小区较远,无法纳入统一治理的小区,由网格管理人员、居民(业主)代表成楼栋长牵头,按照居民(业主)公约实施自行管理服务。
二是切实规范出入口管理、在全面落实小区全封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小区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出入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要对门卫管理落实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卫或出入口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和更换。对确不适宜安排门卫安保和出入口管理的楼院、小区要通过安装智能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防范设施,提高小区自防自管能力,增强居民防范意识,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三是强力落实技防监控网络全覆盖。要在区技防监控中心、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警务室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强力加强“三无”小区技防监控网络建设和全覆盖,要对技防建设责任实行专人专管并提供强力的人、财、物保障。要根据小区实际,建立规范可靠的视频监控前端探头和后台控制存储平台,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巷内的零散楼栋要在全面落实技防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可将监控平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力督导推进。各办事处要将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为每个“三无”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各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和各社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区综治办对各小区治理进展和督导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并印发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全区平安创建和群众安全感工作,大力宣传“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要大力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治理工作、使小区管理走上良性的环轨道,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惠感。要不断加大对“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三无”小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查究。根据全市有关精神,“三无”小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治理任务,小区验收不过关,多次发生反弹,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强烈的单位和小区主管部门实行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确保城区居民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三无”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培育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为市民营造整洁优美、便民舒适、安全宜居、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
基于目前“三无”小区的现状,通过创新体制和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三无”小区环境“脏乱差”、基本设施不完善以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下列目标:
(一)阶段性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在20_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无”小区整治工作并达到“双创”工作的要求。
(二)长远目标: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前期政府指导和扶持、居民参与的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以市场化专业物业企业管理为主、居民自我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在20_年最终实现“三无”小区管理专业化与居民自我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一)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实施;组织本辖区开展“三无”小区的整治以及推行长效化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推进“三无”小区整治管理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居委会负责“三无”小区的调查摸底和整治管理等具体工作;组织社区居委会通过选举小区居民代表,广泛发动居民参与“三无”小区的整治工作;组织居民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管理模式进行小区长效化管理,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等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市住建部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各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2.市物价部门:参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制定“三无”小区综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3.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三无”小区整治管理项目的资金,筹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制定整治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工作。
4.市(区)审计部门:负责对“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5.区住建部门:负责根据整治情况,督促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自治管理小组,逐步实施常态化管理。
6.区规划部门:负责认定“三无”小区将住宅改为商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7.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辖区“三无”小区内违法建筑和其它违法行为的整改等工作。
8.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指导“三无”小区技防物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改造、增设及疏通消防通道等工作。
9.其他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一)调查建档
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进入各小区实地调查,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三无”小区构成条件,摸清辖区内需要整治的“三无”小区数量,并根据不同类型分类建档,登记“三无”小区管理现状、公共设施、消防设施、房屋状况、水、电、气等情况;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应在20_年6月30日前将确定的整治管理对象反馈市住建部门。
(二)整治对象
1.各区“三无”小区的汇总截止日为20_年6月30日。市住建部门在20_年7月5日前对各区确定的整治管理对象进行复核、筛查,并报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区根据各自确定的整治对象,建立辖区“三无”小区管理电子台账,在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中上图入库,纳入信息化管理;制定本辖区各“三无”小区的详细整治管理实施方案和整治项目预算书;汇总本辖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测算总费用,并于20_年7月10日前将各“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实施方案和整治项目预算书、辖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测算总费用统一上报市政府“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治管理事项
1、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
(1)治理卫生环境
(2)清理乱搭乱建
2、基本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修补和完善
(1)修缮道路
(2)整治排水
(3)增设环卫设施
(4)改造消防设施
(5)整治停车设施
(6)整治绿化
(7)提升亮化
(8)设置宣传栏
(9)整治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有钱电视等专营设施
(10)整修外立面
3、日常管理和维护
(1)保洁
(2)安保
(3)监督员
(四)整治管理工作安排
(一)基本管理模式
1.“三无”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应对“三无”小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根据“三无”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单位型管理、专业型管理、自治型管理和社区型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最终实现“三无”小区管理专业化与业主自我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在本辖区内选定若干个“三无”小区作为政治管理试点小区。各区在总结试点小区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3.鼓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或者住户不超过50户的“三无”小区,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并入临近小区委托管理或者以划片管理、整合为一个管理区域的方式进行整治管理。
(二)其他模式
1.对基础设施严重缺失、房屋年久失修且无必要整治的小区,仅需完善基础设施,并由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列入棚户区(旧城)改造计划。
2.早期建设的各种保障性住房,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本市主城区以外的“三无”小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资金
上述管理模式中的管理资金,应采取“居民缴纳、公共收益补充、财政补贴”的方式予以解决。通过向居民收取综合服务费以及利用小区内停车位、便民设施的经营收入等途径多方筹措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的不足。各区应积极引导居民自觉缴纳服务费,在20_年前逐年递减财政补贴,逐步实现收费市场化。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级分责进行整治管理。
2.前期整治以政府引导、全民参与整治为重点,后期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坚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原则,整治工作始终体现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紧紧依靠小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同时体现海口地域文化特色和 “双创”元素等。
(二)资金保障
1.财政支持
2.财政补贴
3.财政投入
(三)宣传动员
1.加大宣传引导
2.组织化解矛盾
(四)监督督查
1.加强监管
2.举报投诉
3.责任追究
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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