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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8 19:42: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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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看,近年来,全市人大和司法机关,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多措并举的推动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搭建了参与平台。20_年开始,市_会信访办不定期地开展了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开展了从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邀请专职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和督办工作。20_年,市_会信访领导小组先后正式聘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和律师,担任“市_会信访办信访专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和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县(市)区人大在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和司法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很多新的探索。如巢湖市人大开设了人大代表微信公众号,蜀山区、xx区、庐江县人大在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社区(村)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通过“代表接访日”、“代表活动日”等形式,组织代表了解群众诉求,参与信访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接访大厅设立专门律师工作室,并将相关制度、流程、律师名册等制作成展板,编印成手册,方便群众咨询了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全市10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还建立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制度,在信访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
(二)建立了参与制度。瑶海区等人大制定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的实施办法》,由镇、街人大工委组织辖区代表轮流接待选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市直政法各单位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络和交流。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细则》《信访值班工作制度》《参与化解工作流程》等,指导、规范律师值班、评议和化解信访案件行为。市司法局从全市149家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了21家律师事务所和106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精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骨干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参与市直政法各单位的信访值班、法涉诉信访案件评议和积案化解代理工作;参与相关单位委托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群体性的涉法涉诉案件。建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激励机制,拟定律师工作补助办法,给予律师适当的工作补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列入市律协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定期进行量化考核,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近两年,全市人大组织代表接访50余人(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次),共涉及群众数百人。司法机关安排60余家律师事务所500多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维权工作1916人次,其中陪同领导接访416人次,参与接访事项3881件,参与接访群体性事件94件,接访化解纠纷240件,提供信访法律援助453件。指派人才库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如:配合、协助长丰县委妥善处理双凤开发区群众上访问题,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组织专职律师参与指导包河区“国开公馆项目”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引导、帮助120人走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参与安庆“中厦林业”集资诈骗案的处理,为400名投资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处置渠道,成功处置蜀山区福乐门群体性聚集事件;接受庐江县政法委委托,就一起长期上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促进了信访案件的化解进程,达到了维稳、释法、化解的有效作用。
20xx年全镇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_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襄安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努力推进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窗口,要以讲政治、讲宗旨、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镇、村(社区)两级组织和镇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组织,在全镇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深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进一步强化信访排查预测,努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作用,实行信访与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发挥整体合力。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形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每半个月一次报,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涉及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全力做好解释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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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结局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_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社会稳定为重点,以推进**市“四个突破”为落脚点,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巩固矛盾隐患排查、“三定一公开”等成功机制,不断探索工作新机制,突出抓“五个重点”:即抓“双基”,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抓排查,着力预防矛盾;
抓源头,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全力推进“五大转变”:即努力实现变“等访”为“下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变“堵截”为“疏导”,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问题,强力推进问题的解决;变“稳控群众”为“服务群众”,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奋斗目标是,力争人访数量、写信访数量在**地级市排名中再后移1-2个位次,不出现影响对外形象的重大越级访、集体访、非正常上访、异常访或 ,努力创造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
把加强领导放在重要位置,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着力形成政令畅通、快捷高效,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进一步抓好“三定一公开”信访工作机制的落实,尽最大努力把信访隐患化解在镇村,夯实信访工作的基础;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在市镇机关继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公开接访。公开接访坚持现场随机接访与预约接访相结合,在现场接待群众随机来访的同时,由轮值接访领导预约分管范围内的重点案件信访人来访,现场召集信访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落实结服案件的具体措施。
同时,坚持公开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后,及时就所包案件主动下访,深入一线了解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不断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
进一步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减少信访案件“增量”,化解“存量”。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继续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条”就是要求相关市直部门从业务工作角度,分建设领域、工业系统、涉军人员、原民办教师、涉法涉诉、其它信访隐患六条线,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块”就是要求各镇区街道每周对辖区内的所有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一建立滚动台帐,并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市_备案,便于实行信访信息动态管理;组织召开属地和部门联席会议,交办信访案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稳定措施,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加强对基层尤其是那些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镇区街道和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信访难题。
一是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积极建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进一步就落实“一岗双责”、协调推进信访问题处理进行强调,定期调度落实,并从完善制度入手,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更多采取调解、协商、教育、疏导、救助(设立信访救助资金)等办法,推动疑难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
二是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不断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既依靠部门和乡镇通过政策等手段去做好工作,又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强相关各方的配合与协作,推动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难题。
三是大力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信访矛盾。
在继续畅通信访渠道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到法定渠道去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这些渠道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逐步减少群众上访。四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努力服务领导决策。通过信访信息的研判,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矛盾的苗头性动向和预警信息,提出改进工作方法和完善政策的建议和意见,服务领导决策,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第二研究室”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着力抓好“事要解决”。
一是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抓好初信、初访的立案率、和解决率,在慎重处理的基础上尽可能快的解决初信初访问题,避免小事拖大。二是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审核分析案情,把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与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公开办理,实现案结事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三是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处理力度。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涉军涉教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严格兑现到位,不打折扣,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进一步加大稳控工作力度,着力维护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
一是抓重点稳控。
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全部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稳定到位、对触犯法律的处置到位,对有非正常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实行“人盯人”稳控到位,做到24小时不失控。
二是强化应急处理。
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班子,明确处置工作的原则、程序和部门责任。在特殊敏感时期,组建由政法、公安、民政、信访等单位组成的劝返工作组,全力以赴做好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各镇区街道也必须成立专门的应急小分队,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接人劝返工作。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细化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在对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考核中,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实行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表模、提拔任用“三挂钩”,真正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诉求、维护信访秩序的责任。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非正常越级上访,采取常规的、超常规的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作出的规定要求,重点抓好三类责任的查究力度,即严格落实源头预防责任,对因不科学民主决策、不依法行政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 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顶拖不办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原则上都要有领导包案责任书,对执意坚持错误、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的作用,加大对联系单位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督查力度,每半个月由市_调度汇总一次情况;同时,市_安排2名副局长靠上抓督查、促落实;敏感时期,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查,加大结服信访案件协调推进力度。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健全配强信访干部队伍,加强信访工作力量。
对市_新增编制4-5名,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对市直部门,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并实行挂牌服务,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各镇区街道,调整个别年龄过大、事业心不强的信访工作专职人员,确保常年有专人靠上抓;对农村和企业,进一步加强民事纠纷调解队伍建设,以把部分矛盾有效化解在最基层,力减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本领。
将采取以会代训和办班培训等形式,继续对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从事信访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举办分管领导培训班,主要培训各单位分管同志、各镇区街道分管副书记,以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心和事业感;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以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和中央5号文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各项任务,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善于思考问题,敢于面对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真抓实干。
深入开展“学习潘作良、郭家安先进事迹,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信访部门”活动,大力发扬“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倡导“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职能作用,深入细致做好工作,锲而不舍狠抓落实,争做一流的信访工作,力推信访工作再上新水平。
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一种新的探索、新的实践,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缓解社会信访压力,延伸代表联系选民内容和履职形式,推进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力度有待加强。调研发现,各级各地对代表参与信访工作都有尝试和探索,但参与的程度普遍不高,以代表联系选区选民为主,延伸联系信访群众,个别地方做过一些探索,但由于交办不畅,接访方式等原因,没有坚持下去。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大都停留在市、区县一级层面,街道、乡镇和职能部门积极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较少,即使参与也主要局限于事后调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由于信访人对政策不了解,不相信律师能解决自身的问题,制度执行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因人力物力财力等原因,推进力度不大。
(二)认识有待提升。由于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职务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不清楚,对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不熟,有畏难情绪。律师作为社会个体,有的既不愿意参与的信访问题涉及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不愿意接触到疑难信访案件中涉及到的性格偏执的当事人。有的代表、律师在参与信访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和解决,久而久之对参与信访工作缺乏热情。有的信访人法制意识淡薄,信“访”、信“闹”而不信法,不愿意主动接受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工作。
(三)制度有待完善。信访事项的处理,相关条例有明确规定。虽然有关法律和文件对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但大多比较原则,不具操作性,各地在贯彻落实中也制定了一些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严谨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完善,对参与内容、参与方式等规定也不尽一致,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如何处理代表接访的问题、处理的路径和方式方法等,亟需通过顶层设计予以明确规范。
(四)保障有待解决。人大代表、律师大多有本职工作,参与信访工作,必然涉及到大量时间、精力的投入,以往一直依靠选择社会责任感强、职业道德好,又有热情的代表或律师,提供无偿公益服务,还有的是因工作关系、人事关系人情难却帮忙支持,长期这样,必然影响了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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