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29 09:33:2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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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凝聚奋进共识合力
●深化与各_、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合作共识;
●继续做好“协进助学金”结对助学工作;
●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联络,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三胞三属”的沟通联络;
●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增强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能力,提升界别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热情。
聚焦能力水平提升
增强干事创业强劲动能
●进一步强化“五型机关”建设,构建起更加团结、更加有为的动车型政协团队;
●深化政协理论创新,加强实践成果提炼;
●加大委员学习教育和履职培训力度;
●健全委员考核机制,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联系走访、委员约谈等关心关爱机制;
●以深化“一委一品”“一组一品”为抓手,推动专委会组织优势和界别活动组专业优势、镇街道委员小组资源优势横向联合、纵向协作;
●推进“数字政协”建设,完善融学习教育、履职活动、信息反映、服务管理于一体的多跨多维应用体系,围绕各类应用实战实效开展培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对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非营运平湖籍一类客车、车主在平湖工作生活或车主经认定为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非平湖籍一类客车,在平湖境内4个高速出口收费站(新仓<独山港东>、独山港西、乍浦<平湖南>、平湖)、嘉兴市本级范围内特定的6个高速收费站(南湖<嘉兴南>、新塍、王江泾<嘉兴北>、马家浜、嘉兴东、凤桥)之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给予补贴(进口或出口至少一处在平湖境内),嘉善收费站往返嘉兴东收费站参照执行。
牵头领导:莫放路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组织部(人才办)、政务数据办
“金平湖·畅行券”发行系统在畅行平湖、嘉兴港区、平湖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及今平湖、浙里办(平湖车驾通)app完成上线;在平湖发布、乐享平湖、畅行平湖等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宣传报道,交通旅游导报等报纸媒体进行宣传;组建咨询服务团队,开展咨询培训;根据车主注册数据反馈,优化注册系统。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完善咨询服务机制,确保注册咨询服务品质不断提升;落实对车主的首次补贴(2月份的通行补贴),建立反馈机制,确保因车主注册填报错误造成的无法转账兑现问题得到解决;完善“金平湖·畅行券”车主数据库;加大宣传,提升项目的知名度;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对首次兑现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不足,完善兑现机制;落实对车主的3月份的通行补贴;开展2季度咨询服务培训,对咨询中心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优化注册系统;落实对车主的4月份的通行补贴。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总结年中数据;落实对车主的5月份的通行补贴;对咨询中心,开展中期督查,确保咨询服务到位;开展年中宣传,提升政策惠民力度。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对注册数据进行复查,确保数据准确性;落实对车主的6月份的通行补贴;根据反馈及运行情况,升级“金平湖·畅行券”发行系统。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落实对车主的7月份的通行补贴。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落实对车主的8月份的通行补贴;对咨询中心,开展第三季督查,确保咨询服务到位。
10月
开展每月车主注册数据反馈,优化注册流程;落实对车主的9月份的通行补贴;根据反馈及运行情况,升级“金平湖·畅行券”发行系统,升级至系统。
开展调研,明确改造市场名单;组织市场举办方外出考察,了解农贸市场最新改造趋势;指导各市场制定改造方案,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各市场完成项目招标,做好清场准备等前期工作。
各市场开工建设,启动摊位改造、水电改造、立面改造、屋面改造等。
推进各市场建设进程,开展现场指导;完成摊位、水电、立面、屋面等改造。
推进各市场建设进程,组织开展中期进展督查;完成经营户之家、老年人休息区、共享服务区、科普基地等便民设施施工建设。
推进各市场建设进程,开展现场指导;完成快检室、智慧化设备更新建设。
推进各市场建设进程,开展现场指导;完成宣传、文化氛围建设。
10月
各市场改造提升全面完成,投入使用。
1.制定安心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重点项目点位排摸,细化目标任务分解;
2.开展镇街道社区托育机构、临时托育点建设点位选址实地踏勘。
1.确定托育机构设计方案,落实各镇街道民生项目联络员;
2.对民生实事项目机构开展托育人才培训储备,分期开展保育员上岗培训。
1.组织实施社区托育机构建设;
2.倒排重点项目完工进度,推进现场施工。
个以上社区托育机构完成进度50%;
个临时托服务点完成进度70%。
1.推进实施社区托育机构建设,开展中期进展督查,对托育人才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推进临时托育点建设,开展中期进展督查;
1.对通过考核的保育员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社区托育机构完成进度70%;
个临时托服务点完成进度90%。
1.开展社区托育机构建设验收;
2.开展临时托育点建设验收,对建设完工的托幼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10月
个以上社区托育机构完成进度100%;
个临时托服务点完成进度100%,对建设完工的托幼机构录入“浙有善育”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1. 制定新一轮农民住房改善三年行动方案;完成“1+X+n”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设计优化调整;
2. 完成首批新社区启动地块地面附属物政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2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60户。
1. 新开工建设公寓房900套;
2. 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2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80户。
1. 推进已开工900套公寓房建设;
2. 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1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40户。
1.推进已开工900套公寓房建设;
2.完成第一批新社区启动地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15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40户。
1. 推进已开工900套公寓房建设;
2. 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2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40户。
1. 推进已开工900套公寓房建设;
2. 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2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60户。
1. 推进已开工900套公寓房建设;
2.公寓房安置500户,完成第二批新社区启动地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20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80户。
10月
1. 新开工建设公寓房1100套;
2.公寓房安置500户,新社区集聚建房审批60户,自然村落保留点审批建房1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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