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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6 09:57: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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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反复性大,难度很深,需要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首先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就是倡议各类媒体把握“文明婚俗”的宣传导向。对大操大办、炫耀富贵、占用公共资源、低俗婚闹等等婚姻陋习,予以批评。大力发掘报道“喜事雅办”典型案例,使婚俗改革新风家喻户晓。其次,协调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例如结婚车队闯红灯、占道摄像、随意停车、堵塞交通、遮挡号牌、超高改装、违规燃放炮竹等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表率,带头举办文明、节俭、健康的婚礼仪式,重点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清风带动民风。最后,增加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内容,加大社区的综合治理能力,例如开展上门服务 、签署《健康、文明婚礼仪式承诺书》 、逐步实现颁证和宣誓能够涉及每一对新人、开展社区五社联动服务等。婚俗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依靠政策,依靠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懈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为了发挥志愿者、社会组织在团结凝聚群众、建设先进文化等方面作用,推动婚俗改革创新发展,集宁区积极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到婚俗改革中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研究促进会”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传统文化传播协会” 开展“倡文明婚俗 扬传统文化”新时代文明婚俗宣传、婚俗礼仪推广活动,使广大市民感受到韵味浓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社会反响良好,辐射效果明显;集宁区“小城大爱”社会服务中心开展“婚俗文明,你我同行”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宣讲、宣传活动9场,受教育人数达到1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反响良好。同时,集宁区“小城大爱”社会服务中心动员广大社会组织、新人为因车祸残疾返贫,蔬菜大棚被春季大风摧毁的支某开展了慈善定向捐赠活动。活动期间共有38对新人、2家社会组织参与了捐款,并在支某已经新建好的蔬菜大棚前举行了捐赠仪式和简单的集体婚礼仪式,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平台推动新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婚俗改革中来,在引导他们服务社会,承担公益责任方面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集宁区家庭辅导调解中心”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家庭辅导调解30余人次,为346名当事人提供了家庭适度调解服务;聘请专业人员为工作人员授课3次,即增加了家庭辅导调解渠道,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达到了社会、当事人、工作人员等“多赢”的目的。
为了激发社会组织在婚俗改革中的活力,扩大婚俗改革的社会参与率,招募“渡渡鸟研究院”知行讲师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开展“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共建和谐幸福家庭” 专题知识讲座。利用“社区新时代大讲堂”以现场互动交流和案例分析的方式,将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传达给现场听众,详细讲解如何建立家风,如何传承家风等。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案例贴合实际,以良好的家风带动民风,中华传统优秀的婚俗文明礼仪、优良的家风家教家训得到传承。
围绕婚俗改革主题,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集宁区着力从青年一代入手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
一是利用婚姻登记大厅服务窗口,将婚俗改革等内容制作成宣传片、视频、幻灯片、倡议书在大厅循环播放和发放,引导新人在举办婚礼时做到“七不”并签订承诺书,对于新人自觉抵制低俗婚闹、天价彩礼等效果明显。
二是开展常态化结婚登记颁证工作,邀请市、区两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家庭等各界人士在特殊节日、喜庆日为新人提供颁证服务,极大地提升了结婚领证环节的庄重感、仪式感,目前参加颁证的各界人数达20余人;三是将“十指相扣”引入颁证流程,让双方当事人“十指相扣”宣读结婚誓词,不仅使这种一左一右,一上一下,左手牵右手的形式达到完美的契合,寓意了一生相守,同时还进一步增强了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感,体现了宣誓仪式的庄重性、严肃性,从而达到了再教育的目的。
四是通过开展“倡文明婚俗 扬传统文化”、“我和民法典有个约定”、“劳动创造美好未来 婚姻创造幸福生活 ”、“传承红色基因 创造幸福生活”、“金婚补证树典范”等系列主题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事新办,简约适度、现代文明的婚俗新风基本形成,典型示范、传帮带作用明显。
五是为了使新人们明晰夫妻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等,进一步做好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备,集宁区设置了“新婚夫妇学校”,开展婚前辅导、婚孕保健等工作,引导新人走好婚姻生活第一步。截止目前参加免费婚前辅导1294人。
结婚随礼、摆酒席、闹洞房等婚俗习惯,自古有之。其本意一是为了营造热闹喜庆的婚嫁氛围,二是为了加深与亲戚朋友、邻里相亲之间的感情。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这些古老的婚俗习惯开始“变了味”,成了极少数人借机敛财和炫耀攀比的工具。婚俗恶习和歪风邪气贻害无穷,如不加以遏制不仅伤风败俗,也会加重居民群众的负担,甚至导致部分人因不堪重负而返贫。正因如此,民政部在广东等地开始推行婚俗改革实验。既然如此,那么婚俗改革到底如何改、怎么改呢?笔者认为,当聚焦农村重灾区和婚姻观念转变难这两个“点”。
首先,要聚焦农村这个重灾区。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索要“天价彩礼”、大操大办婚嫁宴席、恶意低俗婚闹等婚俗歪风邪气,农村要比城市严重。比方说索要彩礼,一些地方开口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再如随礼凑份子,有的地方一出手就是几百元上千元;摆酒席,动辄几十桌上百桌。还有闹洞房,曝出各种低俗下流行为……诸如类此,尽管许多地方早已意识到其问题的严重性,也相继成立了红白事理事会、出台了《村规民约》对其进行遏制,但成效依然甚微,婚俗恶习照旧。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推行婚俗改革实验,就必须抓住农村这个重灾区,从婚俗歪风邪气严重的地区开始。
其次,要紧盯农村封建婚姻观念。受封建思想、受教育程度不同以及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方面的影响,农村的婚姻观念大多都比较落后,婚姻价值取向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比方说,一些地方农村“重男轻女”“嫁女赔本”的思想至今依然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农村乡风长期不正、陈规旧俗至今沿袭……诸如类此,这才导致婚俗歪风邪气盛行。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封建婚姻观念在作祟。所以,我们推动婚俗改革实验,还要从转变农村封建婚姻观念抓起。要加大农村地区婚俗改革宣传力度,讲明婚俗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和婚姻价值取向,坚决破除“重男轻女”思想;要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倡导乡风文明,让婚俗回归本真,适应新时代。
总而言之,婚俗改革是一场硬仗。能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就要看我们能不能拿住“七寸”、找准契入点。我们相信,只要抓住婚俗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就一定能够取得婚俗改革实验的成功,迎来婚俗文明新风尚。
针对婚俗陋习,民政部要求,要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积极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虽说在现在的婚礼仪式上,还能见到一些传统的影子,但已经是微乎其微。中华民族是文明礼仪之邦,传统婚礼中极大地体现了“礼”的元素,在历史长河中其内容不断得到延伸和拓展,把它说成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应该也不过分。
解决婚俗陋习,关键还是要不断培育健康、理性、向上的婚俗新风。因此,要传播先进文化,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婚事新办,让广大村民能正确看待婚俗。只有这样,才能培植有利于农村文明新风尚的肥沃土壤,用清新的婚俗新风扫除婚俗中的陋习。
风俗有一个特点,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变迁,有些落后的习惯会被人们渐渐淡忘甚至废除,有些新的习惯会慢慢演变成被大家认可的风俗。但这个过程需要有外力去推动、去倡导。因此,婚俗改革离不开文明倡导。民政部全面推进婚俗改革,为婚俗改革划定了界限。当然,婚俗改革仅靠倡导还远远不够。倡导是为了推进改革,而要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遵循倡导的思路,多做务实文章,多在实践探索上下功夫。
婚俗改革须把握好尺度。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存在“越位”行为,比如“一刀切”式地限制普通群众办婚礼的酒席规模、规定“随礼”的上限。如此推进移风易俗,初衷虽好,但缺乏法律依据,容易让群众产生抵触心理,反倒不利于成风化人、移风易俗。
一些不文明的陋习,法律法规管不了,基层干部管不来,已成为社会治理的“真空地带”和农村文明的“头痛”问题,迫切需要用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来补齐短板。而乡规民约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自发形成的、乡民们所共同遵守的、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是人们内心层面的“法律法规”。村民既是乡规民约的主人,也是受益人,不但针对性强,而且群众容易接受。用乡规民约制止歪风邪气,在为农村精神文明的保驾护航上具有十分明显的效果。
农村非常重视人情关系,往往碍于关系不好撕破脸面,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的人并不会进行负面评价,因为那样只会伤了邻里和气。正是因为这种姑息行为,才让鼓吹陋习者有恃无恐。而移风易俗要破除负面舆论的误导作用,就必须放大正面宣传的激励作用,比如设立以移风易俗为内容的奖项,对倡导新风者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表彰,以扩大宣传,为文明新风营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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