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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8 19:14: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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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市防疫站可采取在派出人员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
(三)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多种卫生监督协管模式,及时总结协管工作经验。在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疫站。
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和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按照市局、县委政府和县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按照“十项规定”的原则,认真落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基层党组织开展“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习活动,开展“三好一满意”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廉政建设活动,卫生监督人员作风实现了很大转变。通过一系列思想政治文化建设,使全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积极搞好安全及社会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确保安全和稳定,隐患整改率达10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无一起工作事故发生。
(二)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窗口共接待和电话接听群众咨询20_人次,完成预约和延时服务共27次。卫生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投诉。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16件,咨询群众20_余人次,现场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零投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以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无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的行为。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内公共场所均已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有a级单位4户、b级单位28户、c级单位495户,“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达100%。014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登记公示单位141家,总公示率达98%。全年保质保量完成了我县各类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的卫生保障工作。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我县辖区内现有饮用水定点定位监测点56个,其中市政供水10个点位,自建水厂6个点位,乡镇集中式供水30个点位,农村学校和农村分散式供水10个点位,制配水工作人员158人,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率100%,监督覆盖率100%。重点检查有效卫生许可证、制配水工作人员健康证持证;24小时值班;出厂水监测检验;水质消毒机械运转;水源保护;卫生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涉水产品采购索证;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五)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全年对全县460家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公立卫生院、地名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等63家,村卫生站336家,诊所57家,县级医院及公立卫生院,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重点开展了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监督、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医疗执业规范、医废处理、医疗广告、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精麻药物管理及关键性医疗制度整治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1012户次,出动监督员3029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12份,监督覆盖率100%。
(六)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监督
我县现有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开展普通x射线影像诊断的38家,开展介入放射学的1家),对全县39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合格率10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95.58%。
全年开展放射卫生建设项目预评单位3家,验收合格许可3家;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对1家放射诊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和使用无相关资质人员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开展了宣传周活动。在为期一周的宣贯活动中,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15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设置悬挂展板、横幅58幅(条),张贴宣传画23张;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入户企业14家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咨询。
(七)学校卫生监督
全年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4次,重点开展春、秋季学前检查、“五一”、“国庆”节日期间检查和“两考”期间学校卫生保障等专项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针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学生健康体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校园教学、生活设施配备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检查内容,并组织落实。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5人次,检查学监督覆盖率100%。《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合格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持证率均100%。校173所次。检查覆盖率100%。
(八)传染病防治及消毒产品监督
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分别在上下半年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全县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了二级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疾控中心1家,其他医疗机构381家。共计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7100元;监督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因消毒和院感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200元。
全县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家,有从业人员7人,持健康合格证7人。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
(九)卫生行政处罚
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年查处卫生违法案件21起,处罚金额共计53600元。其中一般程序12起,处罚金额46900元(医疗服务);简易程序9起,处罚金额6700元(含公共场所1起、处罚金额800元,医疗服务8起、处罚金额5900元)。
(十)培训宣传
积极配合我县花水湾、安仁镇等旅游景区管委会开展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公共用品(具)消毒、卫生相关证照管理等进行集中培训,共培训相关人员150人次;举办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培训300余人次;举办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会,培训150余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培训190余人。5月,我大队组织全县饮用水厂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40余人在大邑县疾控中心举办了饮用水厂卫生管理员卫生知识培训会。
全年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卫生法制宣传培训6期,培训人数3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3.15”、“职业病防治周”、“五进”打非活动、“12.4”等法制宣传活动4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800余份。今年继续举办了医院座谈会,一方面搭建畅通的交流平台,规范医疗市场;一方面宣传卫生法律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十一)重点特色工作
1.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_年成都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艾滋病防控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_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20块,制作张贴宣传海报40张,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协管员84人次,出动车辆20辆次。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为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及皮肤性病科监督检查率为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总抽查率为92%(不足10人的单位抽查全部从业人员),经过广泛的宣传讲解及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县辖区内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摆放安全套单位覆盖率为100%,放置安全套房间率为95%,其他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为90%,住宿、沐浴、歌舞厅、车站及医疗机构安全套无偿提供总覆盖率为80%,抽查从业人员中持健康证比例97%,实施艾滋病防控干预措施比例为95%。
2.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了法制“五进”(进医疗机构、社区、农村、工地、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无证行医、坐堂行医、聘用非卫,超范围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在整个行动中查处无证行医窝点5户并取缔5户,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整个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效果。全年打非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07人次,查处无证行医窝点15户并取缔15户,没收违法所得478元,对1家无证行医的个人进行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超范围行医的村卫生站进行了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罚款1500元。
3.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
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违规处方及虚假医学文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检查两个阶段共出动226人次,车辆25辆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14家,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处方的书写,规范了执业行为,我大队日后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力度,实行追踪回访制,对前期查出问题的医疗机构不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单位严厉查处。要将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的始末,确保督导无盲点,检查无死角,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质量,净化医疗市场,保障医疗安全。
4.学校量化管理工作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卫法监〔20_〕48号)要求,我大队制定了《20_年大邑县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20_年12月—20_年3月汇同大邑县教育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
5.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通过本年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了餐饮具安全保障水平。我单位要在明年的卫生监督中,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并对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追踪调查,积极指导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合法经营行为,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保证广大消费者使用卫生、安全的消毒餐饮用具。
6、积极应对突发事件,20_年4.20庐山地震、洪涝灾害期间,大队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医疗卫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单位目前存在人员数量、工作经费、人员结构的问题。一是大队人员编制数量23人,现空缺7人;二是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队伍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及人员身份差异(工勤人员比例达31%),按规定工勤人员无法获得执法证,直接影响到单位执法能力的建设。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使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增强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健全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协管员的管理,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责能力。
(二)继续做好常规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卫生许可前资料和工作场地的审查工作,换发证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发证条件,对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进行场地卫生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
2、掌握辖区内职业、放射卫生用人单位基本资料,并建立数据库档案。2、按时上报职业、放射卫生报表,完善档案,甄定各种资料。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3、做好医疗市场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卫生监督。
4、对全队各类案件初审并提出审理意见,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大队长长组织合议或审理,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督查督办。
(三)拓宽监督领域
1、在完成“四类”场所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实施量化管理,拓宽量化分级管理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全覆盖。
2、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植入性器械等医疗技术规范运用的监管,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
3、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卫生监督。
(四)加强执法力度。
对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整体出击,形成执法合力,造成执法声势。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加强处罚力度。
(五)加强对外宣传。
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合作,让群众更及时、清晰的了解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同时提升百姓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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