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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9 16:17:1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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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经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预审;合同会审、签章、日常管理、执行合规性监督,提交相关分析汇总报告;
3、知识产权管理:做好数据整理,备份等,与外部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协调工作;
4、法律支持:协助法务经理等为公司各部门的日常经营提供各项法律支持;控制和预防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为公司业务和运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5、区域支持:落实区域支持方案,协助法务经理有效提供法律专业支持。
6、法规检索:检索、收集、跟踪、整理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收集;
7、汇总登记:各类与法务工作相关的数据、信息的搜索、收集、汇总、分析;
8、信息收集:收集、分析、汇总、整理各类信息和资料;
9、事务执行:法务经理交办事项的落实、执行跟踪
职责:
1、负责公司品牌商标的注册和维护;
2、建立品牌维权机制,维护公司品牌合法权益;
3、实施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例如商标的管理、处理侵权诉讼和行政执法案件等;
4、负责健全各部门和员工法律咨询流程制度(法律政策、经济事务、人事、劳动关系等);
5、为公司经营行为提供合规和风控建议以及法律知识咨询;
6、负责处理其他有关法务的临时性工作。
任职条件:
1、国内统招本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水平;
3、有两年以上律所或者3年以上公司法务工作经验(教育培训行业优先);
4、了解工商系统和司法系统职能部门运作方式;
5、擅长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民法领域;
6、沟通能力强、处事稳重,思虑周全。
1、参与投融资业务部门的行业研究,负责法律法规部分的资料搜集、条文解释和出具结论。可参与行业研究报告的制作、也可就专项问题出具独立结论或报告。
2、根据投融资项目的需求,提供包括投融资结构、法律架构、合约安排、执行细节等在内的一系列侧重于法律的综合投融资方案。
3、作为项目小组成员参与公司尽职调查团队的尽职调查,进行工商、股权和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核查,形成独立的法律判断,给出初步的解决法律问题和降低法律风险的方案和建议,最终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
4、参与组建内核小组,对尽职调查团队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列席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并在会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5、参与和配合投融资后的相关管理工作。
6、立足于风控和有效解决的角度审核公司日常合同和子公司重大合同。协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等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7、参与公司投融资项目谈判,以及招投标活动,配合各部门的要求,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协助公司进行投融资后的法律事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工商法律文件、相关法律意见、投后管理等。
8、协助外聘律师处理一般的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协助进行调解、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活动;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9、向各部门和员工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0、进行和外聘律师、司法、执法机构的常规沟通。
11、协助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务人员执行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12、协助开展法律培训、制度推行说明会、合同讨论会等。
13、参与法务部内部专业会议和民主讨论、对法务工作提出建言和协助。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__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 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 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 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__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__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__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 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 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 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 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 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 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 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 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 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__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 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 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 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 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公司的法务助理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员工,熟悉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知悉公司经营开发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起草各类合同草案,准备各类诉讼材料,配合公司法律顾问汪律师完成公司交予的各项法律事务。
一、学习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架构,及时进入法务角色,理清工作思路。
1、阅读并学习本公司《公司章程》,了解公司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等基本信息,使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保持一致性,以及了解公司组织架构、公司部门设置、人员配置情况。
2、起草“法务部部门职责”和“法务助理岗位职责”,从制度上明确法务部及法务助理的职责及权限。
二、熟悉现有工作流程,对已有的工作程序继承和完善。
1、征求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审核办法》,明确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签订的管理、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资料的管理、合同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等方面。
2、继承和完善法务工作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清单。
三、加强和各部门间沟通,明确相互分工。
1、学习财务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印章证照使用制度”、“财务单据使用规范”等制度,并给出法务的合理化建议。通过拜访、工作例会、网络平台等方式,保持和会计、出纳人员的畅通、快速、及时、有效的沟通,随时防范各种财务风险。
2、预算合约部,作为合同商务谈判主导及合同档案保管部门,一直和法务保持密切联系。预算合约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合同中的商务条件及商务政策等业务条款,法务人员负责诉讼管辖、风险防范等法律条款,以及协助预算合约部、业务部门和对方商谈争议条款。
3、通过协助工程部、设计部等部门规章制度的编撰工作,以及工作会议、网络平台等形式的沟通,了解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流程等信息。应各部门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四、法务部部门内部的沟通配合
1、法务助理专职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为法律顾问提供行政支持;为法律顾问提供文控、档案支持;法律文件、信件、合同等备份;在公司领导和法律顾问的安排下对相关事件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协助法律顾问做案件准备等。
2、法务助理作为公司的全日制员工,是公司领导、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公司法律顾问对接的窗口。法务助理根据各业务部门请求结合公司实际起草合同草案,或根据业务部门要求修订由各业务部门内部起草的合同草案。法务助理负责将合同草案提交公司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将风险提示等法律意见反馈后,由法务助理将公司领导批示意见、法律顾问意见、业务部门商务意见汇总整合。
职责:
1、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经营风险防范方面的规则,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谈判,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及对外经营的文件;
3、拟定公司合同,对合同的订立、变更、执行、终止实行监督管理。办理合同等文书的报批、鉴证,公证等手续;为其他合同主办部门提供法律咨询;
4、对公司合同纠纷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本公司及对外企业的有关诉讼、仲裁活动,负责对生效司法文书的申请强制执行;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
1、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毕业;
2、有2年以上房地产企业法务工作经验,对国家及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劳动关系等相关掌握良好者优先考虑;
3、善于沟通、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职业操守。
4、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审核客户/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商务合同文本,或新拟定各类商务合同,并完善、更新公司已有商务合同文本;
2、配合销售部门处理发生在销售过程中的商务纠纷或协助后勤部门处理商务纠纷;
3、配合信用管理部门追讨欠款,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
4、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对各部门进行法律培训或意见(如合同法、劳动法,劳动、派遣、外包等各种用工形式的咨询等),协助其他与公司运营有关的事务,如股东变更、劳动争议等;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两年法务操作经验,有出庭经验;
2、有公司人事劳动法律、广告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相关实际操作经验者优先;
3、精通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和条例,掌握公司法、民商事法律、行政类法律法规等,熟练应用excel、word、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4、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风险控制,具备分析理解能力,学习能力,目标管理能力。
1、参与投融资业务部门的行业研究,负责法律法规部分的资料搜集、条文解释和出具结论。可参与行业研究报告的制作、也可就专项问题出具独立结论或报告。
2、根据投融资项目的需求,提供包括投融资结构、法律架构、合约安排、执行细节等在内的一系列侧重于法律的综合投融资方案。
3、作为项目小组成员参与公司尽职调查团队的尽职调查,进行工商、股权和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核查,形成独立的法律判断,给出初步的解决法律问题和降低法律风险的方案和建议,最终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
4、参与组建内核小组,对尽职调查团队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列席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并在会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5、参与和配合投融资后的相关管理工作。
6、立足于风控和有效解决的角度审核公司日常合同和子公司重大合同。协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等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7、参与公司投融资项目谈判,以及招投标活动,配合各部门的要求,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协助公司进行投融资后的法律事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工商法律文件、相关法律意见、投后管理等。
8、协助外聘律师处理一般的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协助进行调解、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活动;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9、向各部门和员工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0、进行和外聘律师、司法、执法机构的常规沟通。
11、协助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务人员执行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12、协助开展法律培训、制度推行说明会、合同讨论会等。
13、参与法务部内部专业会议和民主讨论、对法务工作提出建言和协助。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公司目前的法律需求现状,以及工作当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结合个人思考,20__年度法律事务部的工作重点将围绕如下几点展开:
1、合同及法律文书的审查
合同审查作为法务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工作,要确保合同审查的时效性、准确性。在合同审查之后,及时整理总结,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2、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这是一个与合同审查紧密相连的重要步骤,也是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促进项目履约安全、和谐、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对于个别项目履约能力差、负责人资信度不高、合同条款被动的项目应重点跟踪,及时沟通并出具合同交底书,提示风险,制定对策。由质安协助办理合同交底,必要时随同前往。
3、合同谈判
根据公司需要,参加施工合同谈判,及时做好谈判的思想、资料准备,掌握谈判策略技巧,做好谈判记录和总结。
4、诉讼纠纷
针对去年公司诉讼纠纷繁多、突发的情况,今年将加强对诉讼等法律文书的管理,做到每一个函件、每一个文书都与项目部或各分公司跟踪落实,彻底解决,不留下尾巴,及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向领导汇报。同时,坚持以协调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与项目负责人及各分公司共同协商处理。
5、自身提高
加快、加深专业知识学习,紧密关注行业政策、文件等动态,为公司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支持。
建议
1、项目部私刻公章
集团公司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有项目部专用章使用责任的相关约定,而实践当中,存在项目部私刻总公司行政公章或财务用章的情况,给总公司造成不能预见的损失和诸多潜在隐患。建议在内部承包合同内增加项目部擅刻除项目部印章
外其他公司印鉴的违约责任,一来起到一个较好的警示作用,二来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有据可查,在移送司法机关并不现实或不充分的情况下,能适当挽回经济损失。
2、完善印章刻制标准
实践中,经常出现将加盖项目部印章的合同认定为表见代理要求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为降低该风险,在印章刻制时,可注明印章的用途,起到告知第三人的作用,即让第三人对项目经理部的权利有较为直观和充分的认识,且日后在诉讼中可以此作为一个抗辩的理由,用来判断和说明第三人善意或恶意的依据。(项目部章印样如下)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项目技术专用章
对外承诺、借贷及签订经济合同
一律无效
3、收发函件
发函时,如有多页,应加盖骑缝章,避免涂改换页。遇对方拒签是,可采用快递送达至对方工商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收的办法,快递上应注明文件内容、页码,若文件重要,则应采用公证快递的形式。
收函时,应做好签收记录,包括签收时间。对函件如有异议,应及时回函澄清,表明观点。
4、分包风险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首先要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严格按合同履行总包义务,其次,指定分包工程对总包单位造成损失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去函,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同时,分包单位的水电管理应及时办理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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