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1
更新时间:2024-11-17 11:19:11 发布时间:349天前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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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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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留守儿童最缺乏的就是亲情关爱,我在日常的班主任工作中,把留守儿童当成自己的孩子,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注重从平时生活细节、亲情体验、心理教育等各个方面加强引导,力争让留守儿童找回亲情、找回快乐,健康成长。
(一)针对我所带的班级留守儿童较多的实际情况,我经过反复思考和积极探索,根据留守儿童不同情况,逐个进行分类,分组,制定帮扶计划,将每个学生的学业情况、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逐一列成表格,按计划实施。并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对留守儿童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在20xx年的中秋节中,我班举办中秋晚会,并分发月饼给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在留守儿童患病时,及时送医诊治,悉心照料,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关爱。
(二)、区别对待,因材施教。我在全面把握每个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同时,针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不健全、道德发展欠缺的留守儿童,区别对待,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有意组织者部分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是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校、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三)消除痼疾,促进健康。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是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平时班级管理工作中,在班会课和留守儿童谈心活动中,自己注重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通过每周团队活动时间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
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痼疾,强化情感体验,营造健康乐观向上、朝气蓬勃的学习生活氛围,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主题活动
1、围绕《好伙伴》的主题活动,通过将孩子引进亲切、温馨的氛围,让他们感受没有朋友的孤独,从而体会微笑面对朋友是多么的重要。
2、围绕《石头大家玩》主题活动,以“石头”为主要的操作材料,设计各种学习情境,如:倾听石头的故事、敲击石头、拼叠石头等,让孩子萌生对石头的兴趣。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既能认知“石头”的自然属性,也感受到了石头的人格化特征。
二、常规教育
1、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倾听习惯,不随意打断别人的交谈。
2、提醒幼儿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看到垃圾纸屑弯弯腰。
3、天气渐热,午睡时建议幼儿能将双手、双脚伸在被子外面。
三、环境布置
1、选择集体同乐的照片或图片布置在主题墙上,营造亲密、温馨的气氛,使幼儿接纳同伴和周围的人。
2、将幼儿收集来的石头布置成石头展览,供幼儿欣赏、触玩,并随时丰富展品。
3、布置石头造型区,将孩子们制作的“石头画”展出,互相欣赏,感受造型美。
4、师生共同进行六一的班级环境布置,并开展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使每个孩子在儿童节里都能收获关爱、感受欢乐、体验成长,并在童年之路上留下一段深刻而美好的记忆。
四、家长工作
1、和孩子讲述有关于朋友的故事,尽可能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成为孩子的大朋友。
2、建议家长与孩子一起去山上、石堆、河滩等地方采集石头,回家清洗干净后共同制作简单的石头工艺品,并在幼儿园进行展示。
3、建议家长配合做好幼儿夏季个人卫生的工作,勤洗手、洗澡、换衣物,形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
(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一、加强理论研究,增强工作指导性
1、加强对妇女工作的理论研究。围绕新形势下制约妇女儿童发展新状况、新问题和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加强对妇联工作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的研究和探讨,探索和把握妇女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能动性,扎实推进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搭建平台
2、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种养能手和基地大户带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林海经济等重点产业,做大特色经济品牌,为广大妇女增收致富拓宽渠道。进一步推进“巾帼示范村”建设,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叫响“巾帼示范村”品牌。
3、大力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和城乡对接活动,扩大“巾帼建功”活动的覆盖面,发挥妇女手工编织、家政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激励广大妇女自主创业,投身创新实践,为加快静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__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搞好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20__年是两个规划的终期年,进一步发挥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职能部门着力推动女干部比例、女性就业、妇儿健康等难点指标的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搞好调查研究,为起草“__”期间,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5、全面落实静海县妇女儿童(20__——20__年)健康行动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癌筛查和妇科疾病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妇幼保健项目的落实工作。
6、继续加大贫困单亲母亲、困难学童的帮扶救助力度,及时带给有效服务。继续呼吁社会各界为困难学生、贫困母亲奉献爱心。全面推进女性安康保障计划的实施,引导贴合条件妇女自愿参加投保,为她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7、用心配合司法等部门搞好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三八__”等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__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8、扩大“半边天家园”建设覆盖面。在现有基础上,到达家园建设全覆盖,实现“一家园一特色”,进一步规范家园管理,丰富家园活动资料。
四、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和谐静海建设
9、认真搞好“三八”节100周年大庆活动,突出我县妇女工作的发展进程和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礼貌建设中涌现出来先进人物和群众。大力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先进群众和礼貌家庭,弘扬正气树新风,努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孝敬长辈、建立和谐家庭”系列活动。以感恩母爱、孝敬长辈为基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孝心促大爱,激发人们爱人、爱家、爱岗、到爱静海、爱党、爱国的大感情怀,为“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宏伟目标的实现,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11、深化“平安家庭”建立活动。努力做好受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搞好平安家庭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社会的潜力
12、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求每位机关干部做到为人坦诚谦和,待人真诚热情,办事率真稳妥,工作务实创新,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建立礼貌、高效、和谐的服务型机关。
1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原则,紧跟党建,主动作为,不断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个性是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工作力度,凝聚各界力量,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和谐静海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14、加强教育培训。年内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举办优秀女干部、三级妇女干部培训班,透过学习培训,使妇女干部开阔思路,提高素质与潜力,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升工作质量。
15、继续深入开展入户谈心活动,架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一、坚持宣传教育,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要贯彻落实党的__届四中全会和__关于新疆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在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中,^v^对人民团体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加强民族团结、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团结与稳定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改革发展、团结稳定贡献力量。
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强化各族妇女对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的认识。认真落实自治区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要加强对各族妇女的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妇女自觉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促进者和实践者。要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三爱”、“四个认同”、“六好”的宣传教育,把引导各族妇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__提上重要议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步所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投入,教育各族妇女要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感恩之情,激发她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以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为契机,上下联动举办一系列重大纪念活动,尤其是认真组织开展和田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母亲”评选等有好处的大型活动,推出一大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妇女先进典型,奏响党领导下的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时代音;要在各族妇女姐妹中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引导各族妇女用最真挚、最细腻的情感,巩固各民族团结友好的基础,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各级妇联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以家庭建设为阵地,引领各族妇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重点实施“母亲素质教育行动”,将母亲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妇联组织的各项培训规划中,更好地发挥母亲在构建和谐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方面的特殊作用。不断提高“和谐家庭建立”工作水平,开展“五好礼貌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建立活动,深入实施“巾帼民族团结工”,引导各族妇女自觉讲团结、促和谐。要切实把“平安家庭”建立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注重巩固建立成果,提高“平安家庭”知晓率,建立月创、季评、年审的动态管理制度,为平安建设打牢基础。
以“双合格”教育为抓手,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把家庭和社区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阵地,把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和解决流动、流浪及贫困儿童生存发展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深化“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两纲”指标中规定的社区家长学校组建率到达70%的目标,在各县(市)务必建立一个以上街道或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全地区争取建立起1-2个街道或社区(村)示范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大对家庭教育骨干师资的培训力度,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在“六一”期间举办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活动。
以维护稳定为己任,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重点人群的教育帮扶工作。继续坚持“三无一落实”等有效工作方式,切实落实好女党员与女洗尸人员联系谈话制度,在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同时做好蒙面妇女揭面纱的工作,引导她们崇尚科学、礼貌、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她们用心参与社会生产劳动。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在“7?5”事件中被羁押人员家属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帮忙她们学技术、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生存潜力。配合党委、政府以“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依托,切实打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推进基层妇联工作,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崭新的面貌全面推进妇女工作。在20__年社区妇联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妇联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已建立的“妇女维权工作站”、“妇女之家”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区妇联组织,使其运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基层妇联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的组建率和工作覆盖面。积极发挥辖区妇女居民的积极性,推进社区基层妇联的建设。
二、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展示新世纪妇女风采。
表扬社区为妇联积极工作的楼组长及居民骨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4月,结合妇女维权知识培训的主题,组织辖区妇女及“两新组织”妇联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发》等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律知识进家门,法律求助在社区的互助机制。
在5月,结合“五四”青年节的主题,组织辖区妇女参加社区拟举办趣味运动会,在提高居民运动积极性的同时增强自身身体素质,同时也增进辖区妇女之间的感情联络。
在6月,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到来,社区将计划联合辖区的三家幼儿园共同举办“希望在成长”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
在7月,党的_周岁生日来临之际,将组织辖区妇女党员参加社区举行的系列庆祝活动,通过演讲、朗诵等多样形式共同庆祝党的生日。
在9月,为迎接中秋、国庆双节,社区将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社区广场文化活动,社区妇联将积极组织辖区妇女参加文艺活动,共同欢庆双节。
在10月,社区做好重阳节敬老爱老工作,邀请辖区老年妇女走到户外赏菊,举办书画艺术品鉴会,发挥老年人的热情。
三、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在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及开通妇女维权热线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形式,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发》等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是妇女儿童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有力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随着社区妇女联合会组织机构的不断健全,各项妇女工作逐步推进,社区的妇女工作将更上一层楼!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对于留守儿童而言,在父母目前撒娇、淘气??享受父母的惜爱和呵护都暂时成了一种回忆,由于长时间处于这种痛苦的精神境界中,他们常常会产生一种被遗弃的感觉,当他们从电话中或偶尔寄回来的汇款单中感受到父母的存在时,这种感觉会逐渐加剧。原来性格开朗的他们开始变得情绪低落,有的还变得自私、孤僻,成绩也大幅度下滑,不难发现他们此时最想得到的是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照顾,为了给这些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校积极响应各级领导的号召,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成立“留守儿童之家”。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九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充分尊重家庭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合作开展,在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定期送教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与家长协商确定学习周期,可按周、月、季进行安排。按照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0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送教上门报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县妇联有关关爱留守儿童的文件精神,结合四分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四分局结对共建单位——开发区小学的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与研究,通过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根据留守儿童的不同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物质帮助率、巩固率均达100%;
3、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乐于学习。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为认真落实《_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_〕3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_〕46号)精神,加强全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困境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家庭困境儿童。主要包括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病或重残;父母双方重病、重残以及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二)自身困境儿童。主要包括自身残疾(需持有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或身患重大疾病,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监护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改嫁、服刑;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服刑;父母双方失踪或服刑等情况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四)临时困境儿童。主要包括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
二、保障内容
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将困境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相关保障体系,实现精准帮扶,形成困境儿童政策保障合力。
(一)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将孤儿(父母死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方死亡另一方患有精神或智障等残疾、一方死亡另一方因艾滋病感染失去劳动能力或者5年以上在押服刑、离家出走3年以上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将没有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且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暂时无法得到其他生活救助保障时,应当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困境儿童,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对低保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贫困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规定给予支付,其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把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通过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扩大医疗保障资金来源,更好地满足困境儿童医疗保障需求。
(三)落实基础教育保障政策
对困境儿童实行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建立起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班)为骨干的县域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网络。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提高3-5周岁残疾儿童入班(园)率。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结合人口流动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政策,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公办学校,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进行补助,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民办学校,按照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其中,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严格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对孤儿(父母双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等事实上无人监护、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抚养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公安等部门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委托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对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对依法收养的儿童,民政部门要完善和强化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评估制度,落实妥善抚养监护要求。
(五)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
将我市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0~18岁孤儿的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医疗纳入“明天计划”资助范围。将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明天计划”资助对象范围,实施医疗康复。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促进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建立,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规划建设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支持开办0~3周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训练机构,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对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和少年提供康复救助。各县(区)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础上,应当为社会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六)强化流浪儿童救助保护
建立健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各级公安、卫生、交通、铁路、城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坚持及时发现、强制报告、主动救助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各级_门要加大巡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操纵、教唆、诱骗、拐卖、残害以及强迫儿童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流浪儿童要及时进行甄别,核实其真实身份后,及时护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予以接收救护。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监督管理,做好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工作,对于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儿童,要按规定及时协调_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并在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安置。
三、保障体系
(一)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积极履行保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
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完善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与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民政部门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拟定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部门协作联动,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困境儿童保护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指导、监督县域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落实。要依托各部门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的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共同做好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建立一人一档、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困境儿童信息库,全面掌握困境儿童情况,为精准帮扶困境儿童提供信息支持。要加强与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以及妇儿工委、残联组织的联系,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代理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务,开展与儿童福利相关的活动,并依托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制定部门转接办理程序,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办理时限,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得到及时有效帮扶。
村(居)民委员会要通过自荐、群众举荐、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拔一批热爱儿童事业、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工专业人才等,担(兼)任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日常工作,负责对本地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状况进行排查、定期走访,全面掌握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情况,重点对发现的困境儿童陷入“救急难”或儿童自身残疾等情形给予指导、帮扶。尤其对因家庭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应依托村(居)公共活动场所建立“儿童之家”,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鼓励各村(社区)探索依托农村(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设立“儿童之家”,有条件的可新建“儿童之家”,以“儿童之家”为平台开展本地困境儿童相关的福利活动。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以及妇儿工委、残联组织开展与困境儿童有关的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医疗救治、监护、身心健康、就学等工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困境儿童各项保障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一名“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委会要确定一名“儿童主任”,20_年8月底前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
(二)落实部门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加强对儿童福利工作的指导,将困境儿童保障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加快形成统一协调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
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困境儿童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通过公共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多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好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教育部门要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教育资助体系,落实精准政策,实施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计划,助学金向困境儿童倾斜,优先保障。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政策,努力使困境儿童得到有效帮扶,保障其受教育权利。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农村困境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优先为每位贫困儿童建立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儿童健康卡,有针对性地制订医疗救治方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对农村贫困儿童进行分类救治。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等工作,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儿童福利人才队伍专业化。
_门和司法机关要健全监督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困境儿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加大对问题家庭的排查力度,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发挥家庭监护主体作用;对尚未落实监护人的困境儿童依法依规落实监护人;对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甚至侵害困境儿童权益的实施监督干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监护人采取有关措施。对侵害困境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对确无监护能力的,协助监护人及时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监护。
(三)加强困境儿童救助机构建设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的精神,激励留守儿童不畏困难,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我校将把帮扶活动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架设起爱的桥梁。
二、情况分析
塔山镇是一个劳务输出大镇,很多青壮年劳力外出,留下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隔代抚养现象十分突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学习基本不作要求,导致学生学习能力较差,各学科基础薄弱,在摸底考试中成绩很差。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特制定教师帮扶计划,并引导进行学生一对一互助。
三、具体措施
1、摸底造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学校德育组成员和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的情况深入了解,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动态。
2、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在家中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困难,主动、真诚地关心、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
3、在班级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让留守儿童与班级同学成为“手拉手”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游戏,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小伙伴的关怀与温暖,组成帮扶小组。
4、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每个留守儿童由教师牵头确定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5、实施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1、每学年学校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3、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4、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5、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说普通话。
6、认识常用汉字100个,写其中50个。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能按笔顺规则写字。初步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
7、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别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学习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别人交谈,态度要自然大方,有礼貌。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幼儿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幼儿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幼儿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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