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十三篇

更新时间:2023-06-20 20:18:0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学习的苦涩是一种痛苦中的快乐。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十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践

  监督意识明显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着力点,完善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织牢织密监督网络。调研显示,领导干部对接受监督的态度正在发生积极变化,由不理解、难接受转变为主动、自愿接受监督,逐步形成“同级监督不是限制是保护,不是怀疑是信任”的共识。随着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的提高,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逐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任职回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日常监督积极主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各地加大对腐败多发领域一把手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各地坚持严字当头,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

  监督举措更加有效。各地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探索创新监督的有效方法,制定并完善一系列管用有效的监督措施。如,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的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注重对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监督格局更加立体。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督办、监督建议、廉政风险问询、落实主体责任报备等方法,督促其正确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纪委统筹推进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制定一把手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等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监督应当着力加强和改进的方向

  要警惕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出现一定程度“虚化”,落实主体责任与开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各干各的、“人事分开”、相互脱节,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研判“蜻蜓点水”、回避主要矛盾,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避难就易、针对性不强。有的出现一定程度的走过场现象,把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当作一般的程序性任务应付了事,政治理论学习照本宣科、敷衍了事,把落实主体责任当成单纯的批评教育,批评多引导少。有的缺乏重点和有效抓手,把落实责任搞成了“装点门面”的表面文章,大搞形式落实,内容华而不实。

  要警惕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形式单一、主动性不强。有的党委(党组)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面子,不敢、不愿相互监督。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单一,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重要风险点往往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监督方式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此外,一些地方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尚未充分形成合力。

  要警惕权力边界不明晰、权力运行不公开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在用人、决策、分配使用资源等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少数一把手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形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共同体,交易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一些地方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的公开机制不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及当地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缺乏有效的公开,宣传栏、公示栏、网络等公开载体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打好监督组合拳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以发现和纠正政治问题为着力点,细化政治监督内容。紧盯一把手是否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在日常监督中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进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

  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发挥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主导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同级监督作用,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及时提出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提高专责监督精准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丰富日常监督方式,贯通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正确用权,推动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要找准日常监督的关键事项,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行权轨迹、行权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各监督部门问题线索定期会商、重要任务专项协作、监督信息常态化共享、监督成果定期汇总通报、政治生态共同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关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

  推动制度规范有效执行。把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对重大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要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的有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完善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健全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进行定期轮岗和交流机制。要用严格的执纪执法推动制度执行,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第二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些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产生了“家长”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惟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有的对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2.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疏于监督。有些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使用而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心存侧隐,甚至出面为之说情解脱,难以体现组织监督的威严,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第三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20_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_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第四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工作现状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_〕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三、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五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第六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调研时强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

  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是党员干部队伍的领头羊,是带领和组织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纪法意识,对一地一域的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的作风面貌有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他们品高行端,就能带动党员干部风气正、纪律严、士气高,反之,则可能给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带来消极影响甚至巨大伤害。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围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初步形成,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乏力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各项监督的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各方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的精准性、专业性不够等,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全面监督。各级党委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对各级“一把手”来说,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要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监督发力生威。

  纪委要强化专责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必须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标中央、纠正偏差,又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撑腰鼓劲、增加底气。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从长远和根本来说,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奠定了基础。要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在党中央确立的制度框架内,以改革创新精神把十八大以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要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第八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以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创新监督理念、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织密织牢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牵“牛鼻子”、抓关键,是***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好头、做榜样,才能成为无声的命令,产生强大的感召力。***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一把手”必须当好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带队伍的领头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标杆作用应当体现在锤炼党性、遵规守纪、匡正作风、担当作为等方方面面。十八届党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规矩摆在首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多部党内法规制度,对“关键少数”作出许多“硬约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把手”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总书记反复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要求“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牵牢“牛鼻子”,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已经成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方法指引。

  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顽疾。***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多次重要讲话中,***总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实质、危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础,以管住权力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优化党内政治生态、高举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问责等各项举措,补足监督短板,构筑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密体系,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党中央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中管干部中,党政“一把手”占到相当比例,不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很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白恩培、苏荣、赵正永、秦光荣等人就是典型。20_年和20_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及涉案的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

  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党中央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关键是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监督职责,筑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坚固堤坝。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日常接触最多,最了解情况,最容易发现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党内监督条例》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实行“两为主”,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撑腰壮胆。党中央多措并举,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同级纪委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证持续有力的监督震慑。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协助党中央监督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加强对中管干部的监督。地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它的本质是上级党组织通过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管理的二级班子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派驻监督归根到底体现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综合发挥多种监督作用。***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党中央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综合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确保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督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等等。

  释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效力

  ***总书记鲜明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位高权重,理所当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重点约束对象。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党章鲜明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问责条例》,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一把手”行为禁区。出台《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释放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

  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鲜明的制度优势,能够科学有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基础性制度。***总书记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过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加强领导过程中,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监督书记、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环境。党中央狠抓“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构建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党组)、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强化党内监督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下级党组织主动向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述职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规范完善了述职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尤其强调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建立良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根治“家长制”与“一言堂”顽症,必须建立一套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程序。***总书记强调,“一把手”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党中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印发对高校、国企等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各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施政行为公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制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丰富实践,比如北京、黑龙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第九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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