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08 10:20: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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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为了强化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特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三个代表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_黑窝点_,以及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本社区行政管理区域,专项抽查地方特产.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生产加工行为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督;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1.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馆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食品卫生监督。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社区对全社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将其纳入整体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并狠抓落实。各协助部门和社区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2.要引导企业.商店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_黑名单_。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六)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社区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机构,社区分管领导负总责,确定专人承担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各直属局应按时对年度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对各直属局上报的数据和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对年度全国监控工作进行总结,起草年度国家监控报告,经监控工作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报主管部门。年度国家监控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综合风险分析。
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明确今年要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行动,集中时间、精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分别是:“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打严治专项行动。重点强调两项行动,一个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其目的是推动杭州市高水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力保障20_年亚运会食品安全。今年的目标,是推动规模以上主体的地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完善新农都水产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重点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突出品种的打击治理,开展输萧食用农产品主产地走访对接。另一个是餐饮行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这项工作列入区平安办风险隐患“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平台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研究具体计划和工作措施,全面摸清底数,强化联合执法,同时结合卫生城市创建、文明测评迎检等工作,分类做好餐饮行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我校专门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细化职责,层层抓落实,构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事故的危害。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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