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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7 19:35: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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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都有其自己的规律,春来草自青,秋来叶纷落,遵循自然规律,应时而作,才是万物的和谐。i乐德范文网为大家提供《高中以规律为话题的议论文【三篇】》,欢迎阅读。
【篇一】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_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篇二】
人们常常说,不要将好事办成坏事,也就是成语所说的弄巧成拙。上面例子中所举的这个好心人就是把事情办砸了的一种。本来,按照动物界的活动圈,也就是它们各自形成的生活规则和防范方法,小海龟们完全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充其量牺牲一只小海龟而已。但是,经过这么一个好心人的帮助,破坏了他们相互形成的默契规则,白白搭上了更多小海龟的生命。
春江水暖鸭先知。动物界、生物界,都会按照自己的方式适应大自然,和大自然中各自链条上的生物相关联的生存发展。蛇吃老鼠,同样,蛇也通过吃掉老鼠为其它老鼠提供更多的粮食来养活老鼠(当然也养活人类),这就是规律。其实,任何事物都有自身发展规律,各自在各自的循环圈内发展循环,以至生命发展循环往复不止。这是达尔文生物圈理论告诉我们的道理。近年来,我们面对发展压力和环境恶化状况,国家也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说到底就是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因此,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声音和举措越来越多。或许,上面的这位好心游客就是正是影响如此号召,心中顿时如此佛性,才做出如此举动的。
但是,我们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前提时,我们必须了解和掌握大自然,学习大自然的各种知识和规律,正确驾驭大自然,既不过渡索取大自然,也不白白浪费大自然各种资源为我服务的机会;同样,我们也不能改变和错乱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任何试图盲目的与大自然较劲的行为,必定是失败的。
可是,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就是不了解和掌握大自然各种知识和规律,一味的凭着一腔热情与大自然交流和对话,没有一颗怀着尊重大自然、尊重身边的各种生物和生命的平常心,要么是过度的关爱以至出现弄巧成拙的事情,比如上面的这位游客,就是其中的一例。要么就是基于自己发展和私利,与自然盲目对话的还有很多,比如为了经济利益,乱砍乱伐各种树木,导致水土流失、河水泛滥成灾的事例,还有如过渡开采地下资源,导致责任事故频发的事例,还有如在人们的食物中添加各种防腐剂、增白剂等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导致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如大头娃娃奶粉事件等。这些都是与我们没有掌握自然规律,掌握生命发展规律所致。
【篇三】
可《圣经》说“正如有许多物理的原则,管理着这个物理的宇宙。同样,也有一些属灵的原则,管理着你和神的关系。”按照我的思维方式和逻辑、观念,我认为这句话是符合唯物主义原则和自然规律的真理。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有许多物理的原则,管理着这个物理的宇宙。”与唯物主义并无矛盾。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律,宇宙、太阳系、恒星、行星、卫星乃至人造地球卫星、各种航天飞行器,之所以各行其道,互不相撞,正是遵循了宇宙这一物理的永恒的定力和定律。这一定力,这一规律,谁也无法挣脱,否则只有毁灭。宇宙黑洞也好,太阳黑子也罢;地震海啸也好,飓风狂飙也罢,还有地球上万物的生长与灭亡,我们日常亲历的风雨雷电、春夏秋冬,都是这个定律的组成部分。难道这不是马列主义的理论和观点吗?难道这不是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吗?
至于“同样,也有一些属灵的原则管理着你和神的关系。”似乎与马列主义“无神论”稍有冲突。但是,如果略加思索,其实也并无矛盾,只是叫法和称谓不同而已。
何谓“属灵”?何谓“神”?难道她不是马列主义所称的大自然吗?难道她不是那个看似无形却又感受得到、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吗?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老病死,植物有枯荣衰长,一年有春夏秋冬,农历有24节气,地球在运转,海水在涌动,自然万物,一切都在运动之中,一切都在变化之间,这不是自然的力量和规律吗?这不是“属灵”和“神”的能和力吗?
人们敬畏自然,就是敬畏“神”,也就是敬畏自己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和法则。
人如果没有敬畏心,是非常可怕的。人敢于“与天斗、与地斗”是非常危险的。
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理,给社会带来的直接危害,就是*与混乱。试想,人们什么也不怕,什么规矩也没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良知爱心全丧失,个个亡命徒,人人目无法纪,目无政府,目无他人,目无社会,人类将成何体统?社会还有秩序可言吗?人的生命安全、和平宁静,又在哪里?
人们蔑视自然,不尊重自然规律,不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天地万物,不就是欺侮“神灵”吗?
人们没有节制的滥砍滥伐,滥开滥采,毁坏植被,毁坏自然,不正是违背自然规律,向“神灵”挑战吗?向自然规律挑战吗?其带来的后果,不正是神的惩罚吗?
有目共睹的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冰雪消融、海平面提高,有目共睹的极端恶劣气候、龙卷风、暴雨洪灾、土地沙化、泥石流、沙尘暴、阴霾天气,不正是人类太过暴戾,违反“神”的旨意而带来的灾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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