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21 09:55: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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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要建立数字税收生态系统、完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制度,首先要了解数字经济的内涵。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数据资源的指数化增长,数字经济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成为提高生产力水平的新增长点。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今后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其二者有不同的释义。简单来讲,数字产业化是指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深加工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数字资产,从而帮助市场主体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产业数字化指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这两者必将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重视我国5G产业等相关信息化基础设施产业的建设和升级,不断提升国家信息网络的信息技术收集和分析能力,打造数字xx征管的硬件平台;第二,在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的过程中,要重视数据治理能力的提升。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实现数据信息的追踪和智能化发展;第三,应重视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例如,需要重视数字xx征管过程中可能面对的数字风险,并进一步考虑提升数字服务能力。第四,建设数字经济税收案例库,丰富税收政策和管理实践。将数字经济税收经典案例纳入案例库,以此更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各级xx机关开展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实践。
近年来,BEPS包容性框架一直致力于达成全面的、基于共识的经济数字化税收应对方案。
20_年发布的BEPS第1项行动计划报告就意识到经济数字化可能会带来超出BEPS范畴的问题,但当时并没有提出什么建议,只是制定了时间方案,预计将于20_年提交关于此问题的进一步报告。
20_年3月,包容性框架通过数字经济工作组发布了《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中期报告》,该报告深入分析了新的和不断变化的业务模式。虽然各成员辖区并没有就结论达成共识,但承诺会继续努力,在20_年提交一份最终报告,以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长期解决方案,并在20_年对该报告进行更新。
今年1月,包容性框架通过了《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政策说明文档》,在此份说明文档中,包容性框架同意在“不带偏见”的基础上审查和发展一些成员辖区,就征税权利的分配、修改利润的分配、关联规则以及其他尚未解决的BEPS问题提出建议。建议主要针对两大核心问题,是提出长期解决方案的基础:第一类核心问题主要关注征税权利的分配,并要求对利润分配和关联规则进行一致和同步的审查;第二类核心问题侧重关注其他尚未解决的BEPS问题,并要求制定规则,在其他税收管辖区尚未行使其主要征税权利或其他方面有效税收水平低的情况下,该税收管辖区拥有征税的权利。
5月31日,BEPS包容性框架通过了工作计划,为在20_年交付长期共识解决方案提供了思路和计划,并真正付诸行动层面。
6月8日,在日本福冈G20会议上,工作计划获得通过。
提出一个国际长期共识解决方案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要在技术层面对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影响评估,还需要考虑各成员辖区之间的利益问题,确保所有税收管辖区的公平竞争。
为了更好地制定全球统一的课税规则,工作计划提出了“两大支柱”。
明确资助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凝练和提出科学问题。资助导向是科学资助机构的首要命题。以提出和解决科学问题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资助导向的作用,不断深化科技界对“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理解,引导申请人发现并提出精准的科学问题,聚焦产出新理论、新方法,提高科研选题质量,推动科研范式变革,从源头上促进基础研究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专栏1 四类科学问题属性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聚焦前沿,独辟蹊径”: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需求牵引,突破瓶颈”: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近日,我国航天事业奠基人、人民科学家钱学森30多年前曾为“虚拟现实技术”取名“Virtual Reality”一事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共鸣,钱老畅想:由“灵境技术”触发“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进而“创造能力大提高”,推动“科学大发展”与“文艺大发展”等。
什么是城市元宇宙基因?从这段钱学森在30多年前已经勾勒的“元宇宙”的构想中,不难看出元宇宙是艺术与科技完美结合,城市科技文化及由此衍生的城市“文科创”能力,就是城市元宇宙基因。
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中国城市文化创意指数这两份榜单,综合反映了城市元宇宙基因。《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报告20_》显示,从省级区域来看,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前20位的城市中,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外,江苏地区的城市最多,有4个城市;广东排名第二,有3个城市;浙江和山东并列第三,分别有2个城市;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四川和陕西6个地区各有1个城市入选。
20_中国城市科技创新指数及排名
20_中国城市文化创意指数及排名
城市基因能够对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受到城市发展的塑造。《20_中国城市文化创意指数十强城市指标分值及排名》情况显示,与20_年相比20_年度中国城市文化创意指数三甲依然是北京、深圳、上海三个城市之间的角逐。北京位居榜首,深圳赶超上海,跃居第二位。从指数分值来看,北京位居榜首的优势逐渐减弱,排名第二名的深圳正在奋力直追。
如何构建起城市的元宇宙基因?和君产业园区事业部认为,对于已经具有较强的文创和科创基因的城市而言,是需要借助元宇宙产业将文科创产业进行更加深度的融合,使其价值不仅仅如现在那样,仅在游戏娱乐等产业比较表层化地显现,而是能够针对更多产业发挥出更为深刻和广泛地价值。而对于目前缺乏元宇宙基因的城市,则是需要规划如果借力具有发达元宇宙基因的城市,培育起本地的元宇宙基因。对于每一个城市而言,在现阶段是否能够构建起强大的元宇宙基因,将直接影响到城市其他产业的未来发展能否获得强大的元宇宙加持力。
1.5G技术应用场景
3.特色产业应用场景
4.区块链应用场景
围绕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与不可篡改性能,利用区块链新型的去中心化、共识机制、分布式存储等特点,推动“区块链+溯源”“区块链+金融”“区块链+版权”“区块链+政务”“区块链+共享”“区块链+公共服务”等方面应用。到2024年力争打造1个省级特色应用场景示范,通过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项目达1个以上。
5.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利用人工智能在工业视觉、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语音交互、用户画像、自动驾驶、智能机器操控等技术,探索在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安防、产业融合等方向应用,挖掘各领域沉淀数据价值,推动打造应用模型、算法模型,实现“AI+”行业领域,到2024年争取1个省级人工智能典型示范应用。
6.数字生活场景
智慧城市排水系统。在排水防涝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等区域进行终端感知设备布设,提高数据获取和实时监测能力。
智慧停车管理。加快整合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各类停车场信息和资源,打造停车引泊、泊位预约、交易支付、电子发票等停车服务,实现全市一体化智慧停车管理。
智慧农贸市场。建立智能称重收银、菜价交易公示、商户信息公示、市场监管等功能,实现市场信息管理透明化、规范化。
针对人类疾病谱不断演变对创新药物和生物治疗新技术的重大需求,重点研究药物设计和筛选体系,创新药物疗效与毒性评价,发展类器官模型,创建新型生物治疗技术,为新药研制、提升临床治疗水平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保障。
(四)建立健全数据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研究制订《广东省数据条例》。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订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省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实施数字增值、数据增富工程,谋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脑”,推广企业首席数据官。(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建设深圳市数据交易所,建立健全数据权益、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推动数据经纪人试点,规范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管理制度。推进“数据海关”试点,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探索建立跨境数据监管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发展工程
电子信息制造业
积极承接泛珠三角地区信息技术产业转移,培育和发展智能终端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完善园区配套、物流等基础设施,不断提升转移产业的根植性与创新力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三七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2024年底
加强招引车载导航、车载影音、车载通讯、安全驾驶辅助系统、全液晶仪表等车载电子领域企业
2024年底
借力文山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联盟,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本地传统电子信息企业向智能扫地机、智能路由、智能机顶盒、智能音响等小型智能家电领域创新提升
2024年底
依托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链向下游精深加工链条延伸,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电子设备制造,培育和发展数字产品制造业
2024年底
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发展工程
电子信息制造业
加大以绿色铝、绿色硅等半导体材料的招商引资,依托铝、硅等产业链,大力招引铝板带箔材生产制造以及铝箔深加工产品,为高纯铝、高纯硅、电子铝箔、铝电解电容器提供基础原材料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传统的实体经济中,一定区域内的税源分布均处于可统计、可跟踪、可预测、可调节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涉税企业的交易范围较小,与交易相关的纳税主体可被精准确定。但与传统交易模式不同,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一般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拥有资源的供需双方联系在一起,其资金往往会流经供需双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由此可见供需双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都应当负有一定的纳税义务,成为纳税主体。但是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线上网络交易突破了交易半径的限制,纳税主体也就不容易确定。况且随着各类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渐降低,各类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受利益驱动争相进入网络交易市场,加大了市场监管的成本;除此以外,数字经济中自然人往往未能进行有效xx登记,交易中的供需双方又仅仅是通过数字平台或互联网等媒介进行交易,双方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隐匿真实信息,这无疑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而且政府也丧失了大量的税收收入。
面向我国农林剩余物规模化转化与利用的重大需求,重点研究木质纤维碳水化合物复合体结构屏障高效降解与组分清洁分离策略,木质纤维组分分子定向重组与功能化机制,木质素高效分离,降解及构效关系基础,林木次生代谢产物的高效合成及分离,林木特异次生代谢物及林木纤维合成林源蛋白的生物反应器设计与功能评价,优质安全与功能型草产品加工调制的生物学基础,为农林剩余物高效利用和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深入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维护我国合法税收权益。中国应在相关国际税法的制定方面充分发表建设性意见,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致力于在国际统一规则下就数字经济征税问题达成共识,争取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以及中国企业利益诉求的税收政策。我国应广泛开展全球税收治理合作,实现数字经济发展合作共赢。充分利用现有国际税收合作机制,加强与OECD、欧盟、世界银行等全球性或区域性组织的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等平台建立新型的税收合作机制,协调好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关系,利用我国数字经济为各国发展提供新机遇,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征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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