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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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23 10:06: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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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v^^v^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根据《关于印发》(贺党宣发〔20XX〕3)文件精神,现就我镇深入推动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以遏制“高价彩礼”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陋习为突破口,以扩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覆盖面为重点,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续深入推动移风易俗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进组入户”行动。
以各村(居)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讲清陈规陋习蔓延的危害,讲清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美好前景,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坚定性。按照宣传引导“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由镇村干部、红白理事会和志愿者等,逐家逐户进行宣传。集中宣传活动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为农户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红白理事会职责、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等。各村(居)宣传时,要认真填写《移风易俗宣传登记册》。
责任部门:洪广社区、洪广村、欣荣村、北庙村、金沙村、广荣村、高荣村、洪西村、金山村、金鑫村、暖泉农场社区
完成时限:20XX年2月
(二)扩大丰富宣传载体推动移风易俗深入人心。
利用传统节假日契机,运用形势政策宣讲、文艺演唱、绘制“文化墙”、结婚登记宣传等多种形式,把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纳入其中。利用冬季党员干部培训、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农村集市等时机和场合,巩固扩大宣传引导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洪广社区、洪广村、欣荣村、北庙村、金沙村、广荣村、高荣村、洪西村、金山村、金鑫村、暖泉农场社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活动。
每季度表彰一批移风易俗示范村、先进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先进模范户等。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表彰,如5个“十佳”(十佳脱贫致富户、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家风、十佳最美庭院、)。
责任部门:洪广社区、洪广村、欣荣村、北庙村、金沙村、广荣村、高荣村、洪西村、金山村、金鑫村、暖泉农场社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居)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度。
2.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监督考核。镇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不到位和落实不力的村在全镇通报批评;对“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年底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同时,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纪律处理。
为切实在林地、耕地、水库、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地范围内开展好平(迁)坟工作,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殡葬方式,努力创造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平(迁)坟工作。要将分散在公墓以外的坟墓全部迁至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平毁,恢复地形地貌,杜绝乱埋滥葬和平而复起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v^《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关于开展平(迁)坟工作的通告,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平(迁)坟工作。要结合农村公益性安葬园建设,将分散在公墓以外的坟墓全部迁至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平毁。一旦发现乱埋滥葬、平而复起的,将按无主坟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东部山区平(迁)坟工作要在20_年10月31日前完成,西部平原区平(迁)坟工作可在20_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
要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在东部山区建立农村公益性安葬园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_〕26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园的建设步伐,解决好平(迁)坟区域的骨灰安葬问题。同时,要积极鼓励、倡导骨灰入土植树和撒向山川、河、海等多样化的处理方式。
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_年7月6日—20日)。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工作。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利用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等方式宣传做好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迁坟的自觉性。市电视台将播放平坟公告,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组织群众自行平迁坟阶段(20_年7月20日—8月31日)。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做好平(迁)坟工作。对平(迁)坟坟主姓名、原坟迁至去向要做好记录,逾期不迁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第三阶段:集中平毁阶段(20_年9月1日—10月15日)。各乡(镇)、街要集中组织人力,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本辖区内无主坟平毁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自查验收阶段(20_年10月16日—31日)。各乡(镇)、街要积极开展好自查工作,对“平而复起”的反弹现象,要上报市殡葬管理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将此次平(迁)坟具体工作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骨灰乱埋滥葬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对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也会给护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开展以移风易俗、护林防火和节约耕地为目的平(迁)坟工作,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殡葬方式。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一抓到底,防止走过场,确保平(迁)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强化绩效考评工作。市政府将组成平(迁)坟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对平(迁)坟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将纳入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今年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倡导和树立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新风,通过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村民群众更新婚丧观念,规范婚丧行为,遏制不良风气,破除婚丧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程度,使乡风民风美起来、好起来。
坚持服务大局。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推进生态创建,弘扬生态文化,坚持生态惠民,坚持文明卫生联创,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在推进生态建设和卫生整治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凝聚工作合力,整合各单位力量,完善提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创新发展。秉承客观、科学、礼敬、有效的态度,坚持抓实规定动作与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鼓励各单位以创新载体和方式为抓手,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探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形成百花齐放、务实有效、各具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目标内容
(一)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要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为目标,以扎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为抓手,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在日常运转上,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将整理出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提出的下步工作思路纳入联席会议程,并落实好相关重点任务,确保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达到有合力、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的“四有”目标。
(二)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快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1.在机构设置上。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划分,建立起统一的常设议事机构——红白理事会。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利用现有的村级活动场所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2.在人员构成上。红白理事会成员人数为5-7人,为便于决议,总人数应为单数,基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由乡镇挂点领导担任;设理事长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会成员5-7人(含理事长),由在群众中威信高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名,公示7天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3.在议事内容上。坚持广泛协商,注重合法有效,红白理事会的议事范围为农村婚丧嫁娶等相关事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议事内容拓展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4.在议事制度上。按照“一季度一期定时议、重要问题随时议”的原则,红白理事会建立常态化议事制度,定期讨论红白喜事操办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
(三)建立文明结对帮扶制度。要按照领导挂片(点)、部门包村的办法,开展文明结对帮扶。原则上,县、乡领导干部和县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均要定点联系至少一个村,通过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帮扶结对的方式上,可参照“四进四联四帮”挂点帮扶的安排,不打乱顺序,协调开展工作。各帮扶结对领导和单位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文明帮扶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定村规民约。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倡议内容融入到村规民约中。各乡(镇)要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各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农村宗祠、村级宣传栏进行张贴悬挂,以村规民约的倡导推动作用,使移风易俗的新理念、新风尚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农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使村规民约成为新的道德规范,成为摒弃陈规陋习的有效载体。
(五)建立宣传阵地。要以村级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村级宣传栏等为载体,将移风易俗的制度、标语等进行张贴展示。同时,以《倡议书》、宣传单等形式,在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编排创造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并在广大农村进行演出,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引导农村形成新风俗、新风尚。
(六)表彰先进典型。要结合道德模范评选、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家庭评选等表彰活动,将推动移风易俗与倡导孝老爱亲、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相结合起来,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人物优先纳入到表彰范畴,通过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引领效应,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七)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行为。积极推进殡葬法制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八)完善考评办法。各乡(镇)要在参照《XX县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底目标考评体系中。在考核方式上,坚持重心向下,每半年依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县文明办。对连续2次在考核中排位在后三位的行政村,各乡镇要给予督促并限期整改。
(九)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把推动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今年志愿服务的工作计划,组织各级志愿服务协会在传统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发放宣传单、义务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教育。
四、推进步骤
推动移风易俗是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坚持常抓不懈。在推进方式上,要坚持重心向下,把工作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收集资料、摸清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准”,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做好归类整理。
(二)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
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的内容,结合今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本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同时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和制定文明结对帮扶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具体抓手,切实做到思路清、措施实、责任明。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特别是对照目标内容中的9项工作要求,逐一做好细化落实。4月10日之前,各乡(镇)要实现农村红白理事会成立“全覆盖”,并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和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将《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建立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工作台帐汇总上报至县文明办;5月30日之前,全县各行政村要实现有宣传氛围、有工作台帐、有会议记录、有考评办法、有具体成效的“五有”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7月)
6月中旬左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8月-9月)
20xx年郎溪县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为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引领全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根据县、镇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社区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v^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6、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群众,大力倡导婚事、丧事简办 ,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程,要高度重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严厉打击算命,看风水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v^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v^中央^v^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做好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机制,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关于开展以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为重点的百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等村规民约内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联合开展倡导婚育文明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条款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逐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保持全区低生育水平长期持续稳定,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把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利益导向的政策规定,有计划地宣传一批婚育文明村(居)、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破除旧风陋俗、倡树婚育文明的良好氛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利用文化大院、人口学校等阵地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实行合同管理,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按照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有益于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有助于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要求,指导村(居)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重点修订完善婚丧嫁娶、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拆迁补偿、婚嫁落户、村(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男女平等等方面的条款,调动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增强村(居)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主动性。群众对村规民约的知晓率达80%以上,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三)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组织和制度。村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等职责、任务明确,待遇落实,充分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并通过协会理事会、小组会以及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计划生育及有关的事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村规民约得到真正落实。月访季查工作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到位。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95%以上,连续三年无违法生育,无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
(五)搞好“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好村(居)示范活动方案,明确创建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示范村(居)数量,组织好经验推广。区将于5月上旬组织一次观摩活动,以迎接全市对创建活动的观摩交流。与此同时,要重点关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村规民约落实不好的后进村(居),帮助他们打牢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基层自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成立创建示范村(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对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办计生办、计生协要结合实际,抓好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14.强化组织领导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主抓推进,对县(市、区)工作情况测评打分、情况通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乡镇村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各地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把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把三年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乡风民风持续好转。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经费,充实工作力量,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责任部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15.落实纪律监督约束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严格按照“两报告一承诺”要求,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红线,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将移风易俗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把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干部,要依规依纪予以问责追究。(责任部门:厅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处)
16.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成效纳入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推进不力的市县扣除相应分值,压紧压实市县两级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的责任。(责任部门:省委农办秘书处)
在既定的正式制度框架下,非正式制度将对实际的制度创新进程具有重要影响,最终的制度创新过程实际上是正式制度变化与非正式制度变化的统一和互动过程。非正式制度(如、社会习俗、文化观念)对经济增长或者发展的影响,并不在于其与正式制度摩擦费用的高低,而在于其是否降低了、增加了人均资本投入与运用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费用和成本,还是保持原来的水平催万田,20_)。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非正式制度存在一定的刚性,这种刚性的强度受计划经济影响的深度与人们容纳市场经济观念的程度有直接关系。计划经济存在时间越长,刚性越强,思想转变越困难,新的非正式制度就越难以形成。
一、非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也称之为软约束,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地接受的行为规范,而这种规范对行为的约束也就成为非正式约束。非正式制度从何而来?它们来自于社会传递的信息,并且是我们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20_)。非正式制度由于是长期演化而来的,生命力相对持久。当然,非正式制度具有两面性,有时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时却阻碍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一般来讲,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
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如诺斯所言,“两者都是人类互动规则,构成了一个连续过程:从禁忌、习俗、传统到成文宪法。”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是非正式制度具有一定的演化性,相对正式制度变迁缓慢。非正式约束解决协调问题时采用的惯例习俗等因素受文化影响较大,因而当正式约束变化时,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非正式约束并不直接随之改变,而是具有一定的渐进性和滞后性。“从变革的速度看,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比正式制度变迁过程更长。从制度的可移植性来看,一些正式制度尤其是那些具有国际惯例性质的正式制度,是可以从一个国家移植到另一个国家的。而非正式制度由于内含着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其可移植性就差得多。”(杜威漩,20_)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有时在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历史上看,在正式制度建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非正式制度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制度也只占很小的比例,人们生活的大部分行为仍然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例如并非所有纠纷都是通过正式法律程序解决的,有时就是依靠一种获得广泛认同的非正式约束结构来解决;三是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具有形式上的可转换性。一方面,正式制度在产生和执行的过程中可以世俗化、习俗化,成为新的非正式制度;另一方面,非正式制度也可转化为正式制度。当某一非正式制度被认可的人数超过一个临界点时,为了避免其模糊的阐述导致实践应用中的不当,官方往往会将该非正式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布实施,非正式制度就成为了正式制度。
二、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非正式制度障碍
对东北地区来讲,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主要有意识形态、传统、伦理规范、道德习惯等文化因素。这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一是源于计划经济体制而形成的以意识形态为主的文化,另一部分是固有的区域文化中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1浓厚的计划经济意识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原有计划体制存在时间最长,根基最深厚的地区,计划经济意识形态在这一地区的影响也极为深刻,有强大的主导作用和惯性,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价值体系根深蒂固。在这些因素影响下,政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干预在较大程度上仍然存在,同时,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心理仍然没有彻底根除,传统计划经济的“等、靠、要”的思维依然存在。这种政府与企业之间过度的依存关系导致东北人对现代市场经济文明的接纳能力较差,在诚信、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理念方面与发达国家甚至东部沿海地区都有不小的差距。“克服东北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刻板守旧的思维惯性,难度在于已成为‘集体无意识’的文化心理的潜意识层面。如果不着力冲破已成气候的‘集体无意识’文化氛围,是焕发不出生机勃勃的创造力和活力的,这也是不少东北人在本地无所作为,而一旦到了开放地区却可以大展宏图的根源所在。”(王雅林,1996)
2长期的文化惰性
东北地区的早期文化是由农耕和游牧文化融合而成,移民又使文化自南而北嵌入,具有分散性和自发性。持续多年的移民浪潮,加上原有的游牧文化,错杂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不同于中原农耕社会的独特文化结构:(1)生产方式粗犷。游牧文化以粗犷豪放著称,东北人早期属游牧民族,生活生产方式外延性明显,缺乏中原地区精耕细作的农业方式。这加重了东北地区粗放式经济发展的倾向,尽管这种生产方式早已不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21生活方式悠闲。东北地广人稀,庄稼一年一季,农民常忙半年闲半年。优越的自然环境和稀少的人口使东北人养成了靠天吃饭的农业意识,农耕文化始终未能有效转化为商业文化;(3)家族性弱化。东北移民往往不是以家族方式迁徙的,而是以个人或小家庭方式迁徙的。所以,东北的血缘关系和家族统治比中原地区要薄弱。这些特点与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相结合形成了东北地区文化的惰性特征,思维方式趋向于不思进取,怕变求稳。文化惰性的不断强化,客观上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着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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