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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3 17:00: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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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和受理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二)企业实地核查
1. 根据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组织审查。
2.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4. 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5.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同时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产品抽样与检验
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3. 检验机构在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4.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审定和发证
1.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
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审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2.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3.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4.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凡按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六)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 受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图见附件。
附件:???? 审查部组织审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流程图(一)
企业申请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企业申请受理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报送审查部。
企业实地核查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实地核查。
产品抽样检验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时抽封样品,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
申证材料汇总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申请材料审批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审查,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证书颁发
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流程图(二)
企业申请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企业申请受理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实地核查。
产品抽样检验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时抽封样品,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
申证材料汇总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汇总并报送审查部。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汇总,并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合格
申请材料审批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审查,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证书颁发
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
宁乡县“五查”保安全
据了解,近年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整体安全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较大事故。但随着园区不断发展,企业数量增多,加之许多中小型企业产能不高,还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阶段,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改造更新滞后,安全基础还较为薄弱。下阶段,园区将坚持严管重罚、突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对普通工贸企业将检查2次以上,特殊行业和存在危险源的企业达到4次以上,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提请相关部门关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园区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顶格处理。推动重心下移,将以“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为重点,量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三违”查处等具体措施,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培训,突出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企业全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应急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求救能力;完善应急救援,坚守安全生产最后防线。
(一)“五级五覆盖”
1.对照县安委办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间等事项。
2.各村(居)、各单位要做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主任,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3.,各村、各单位就“五级五覆盖”工作落实情况向镇安委会报送档案资料。
(二)“五落实五到位”
1.部署阶段。镇上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深化阶段。镇安委会将通过会议、督查、现场检查、工作考核等多种方式,对企业 “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开展进行督促指导,并进行检查验收。
3.巩固阶段。各企业单位要对“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回头看”,保证工作力度不减。要及时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开展经验,逐步建成“五落实五到位”长效机制。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各部门、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监管和属地管理作用,更要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内容
“五落实五到位”,即各类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工作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建设经营单位,特别是以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
(四)工作责任落实及时间要求
1、市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市住建局负责资质以上建设业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市交运局负责道路交通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市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_经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各镇负责属地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委办备案。
2、20_年10月底前,全市各行业(区域)规模以上企业,道路运输、建筑、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旅游等企业要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对行业领域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进行初验,并就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领导要充分做好分管领域及所联村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推进,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推进情况,纳入20_年镇对单位、行政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一)“五级五覆盖”。以镇、行政村为重点,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二)“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一、物质保障责任
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
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
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
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岚综实金管[20xx]60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督促副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
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副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立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切实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适当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并与业绩考核和奖惩、晋升制度挂钩。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企业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主要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重视职业病防控,按规定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向劳动者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改进完善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处置,防止延误救援、扩大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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