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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6 15:30: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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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是组织收入的重要条件。作为国税机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要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现有的税收条件,努力优化税收服务,以促进税收整体环境的提升。近期,邵阳市北塔区国税局组织人员深入到纳税人中进行了走访和座谈,了解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着重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对基层国税部门如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邵阳市北塔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的现状
(一)全面推广了“一窗式”纳税服务制度。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多头奔走的问题,我们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让每位窗口纳税服务人员都能同时受理申报、办理登记、发售发票等业务,让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都能体会全程办税服务,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办理涉税事宜的方便、快捷、高效。
(二)严格执行了限时服务制度。根据限时服务制度要求,全面实现“当场办证、限时办结、全程服务”的服务规范标准,进一步简化了办证手续,纳税人的发票领购实现了随到随办、随到随购。
(三)积极推行了公开办税制度。把税务职业行为规范、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服务、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等纳税人热切关心的问题和办税纳税人员工作流程、岗位职责通过电子屏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进行监督。
二、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国税部门还存在服务意识较低、服务能力有限、服务手段单
一、服务形式单调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纳税人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发展的需要。
(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体现在思想上,一直以来广大税务干部偏重于管理执法,忽视纳税服务,仍没有实现从“税务官”到“服务者”角色的真正转变,没有将纳税人置于政治、人格平等的地位上来对待并实施相应的征管措施,向纳税人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体现在行动上,当前国税部门都在围绕如何方便纳税人做文章,采取了“一窗式”、“一站式”等做法,这些做法虽然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效果,也为纳税人提供了很多便利,但目前纳税服务的责任意识仍然不强,造成纳税服务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将纳税人的地位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没有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人员应尽职责,推动纳税服务全面、主动地开展。
(二)效率意识有待提高
低效的服务就是低质的服务,尤其在我国社会信息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过程中,效率更是纳税服务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办税能力上,目前,税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的障碍之一,因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导致纳税人为办理同一纳税事项多次往返、久拖不决。在办税程序上,因税收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程序繁杂、手续繁琐、票表过多的问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税收成本。如发票领购、办理税
务登记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办理涉税事项极为不便。在办税手段上,虽然目前各级税务部门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与服务中,但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仍有待提高,还达不到为纳税人提供直接、快捷、便利服务的要求。
(三)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基层国税部门的服务理念局限于提供诸如微笑服务、礼貌用语、公开程序等浅表性的形象服务,服务理念被动滞后,造成纳税服务手法千篇1律,仅涉及税法咨询、纳税辅导、政策宣传、表票供应等。推行的首问负责制、税法咨询、一站式服务等纳税服务比较顺利,但推广的多元化申报、电子缴款和纳税服务热线12366等,由于受地区经济、人员素质、资金不足等限制,难以深入、有效地开展。
(四)沟通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税收宣传还不够深入,纳税人综合素质不够均衡,大部分纳税人的自我纳税意识不强,甚至有一小部分纳税人钻税收体制和政策的空子偷逃税款,在纳税人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这给税收服务工作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由于当前纳税人和基层国税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造成对纳税服务的信息反馈受阻,纳税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反映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也就不能迅速、高效地满足需求,不利于税收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以人为本的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国税部门的服务方式重共性轻个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国税部门局限于针对所有纳税人提供普遍服务,对不同纳税人不能提供动态服务和特色服务,缺乏对纳税人实际需求的尊重和考虑,缺乏对纳税人的人文关怀。如预约服务、评定纳税信誉等级、为下岗失业人员设置绿色通道、为残疾人开辟专柜等服务在种类、质量等方面均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未能在管理中动态地予以体现。
三、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建议和思考
新形势下,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要全面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好责任理念、效率理念、创新理念、沟通理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一)优化纳税服务,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某种意义上讲,思想观念的束缚比工作的落后更可怕。
一是破除“官本位”思想。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换位体验”等活动,引导干部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在执法服务工作中自觉做到礼貌周到,对待纳税人不冷淡、不蔑视、不过分要求、不高高在上。以平等平和的心态,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法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心态快乐、举止文明。
二是牢固树立全员服务、全程服务的“大服务”观念。纳税服务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而是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它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是一根完整的“链条”。每个部门、每个干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一个节点,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这根“链条”高效运转的基本要求就是,各个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每个干部积极投入、热情参与。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服务与管理、执法的关系。时刻牢记依法服务的原则,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必须依照法定内容及程序努力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树立严格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决不能片面强调纳税服务而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二)优化纳税服务,关键在于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牢固树立落实就是创新的理念。大力倡导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意识,努力提高抓落实的本领,力戒重部署、轻落实的倾向。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纳税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因此,对待纳税服务的每项工作任务,都要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始有终、善始善终,力避抓一抓、放一放,以及有因无果、虎头蛇尾等不良倾向,做到干一事、成一事。
三是实事求是抓落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意与本单位的征管水平、人员状况、服务资源结合起来,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照抄照搬、贪大求洋、搞“一刀切”,更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四是科学评价抓好落实。要将纳税服务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通过不定期明查暗访、模拟办税、邀请第三方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评价纳税服务工作,不仅看制度办法是否建立健全,关键要看落实的效果怎样;衡量纳税服务工作,不仅要看短期效果,关键要看其持续性如何。要尊重客观事实,不断修正不合理的考核,从而发挥应有作用,把纳税服务工作成效真正体现到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不断提升上来。
(三)优化纳税服务,当务之急是提高效率
不断提高办税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也是基层和纳税人最为热切的期盼。要通过持之以恒地推进减负增效,努力解放基层生产力,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找、频繁报的问题。
一是向优化办税环境要效率。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适当加大投入,优化硬件配置,统一和规范窗口设置及标识,合理设置功能分区,落实办税公开、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营造优美、有序、和谐的办税环境。
二是向优化业务流程要效率。每一项涉税业务,都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流程、标准、程序流转,不应自行设置或提高办理门槛、自行增加不必要的证明等资料,并努力压缩办税时限,缩减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合并办理同一税收业务流程中的调查事项。如一
般纳税人认定业务,应由税政、税源管理等多部门重复实地核实,简并为明确一个部门牵头进行实地核实;对个体双定业户,可实行简并征期办法,由按月申报纳税改为按季申报纳税。简并办税流程中纳税人的报送资料,对纳税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代码证书等证照资料复印件,做到办税厅一次受理,各环节认可,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并逐步建立纳税人基础资料电子档案,实现各环节共享。
三是向工作统筹要效率。认真落实税政工作联系制度,对日常性和集中性的考核、评比,以及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活动,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做到一口对下、信息互通、结果共享。避免多头安排发生“撞车”,以及随意向下级转嫁工作负担的现象。
四是向科学考核要效率。完善和简化考核办法、考核程序,特别要注重分值设置的合理性,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的加分或扣分项目,要适当降低分值权重,力避因为一项加分或扣分掩盖其他工作,导致一丑遮百俊或一俊遮百丑。科学、合理设定各项考核指标,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基础上,对现有指标进行梳理、调整和改进,最大限度趋利弊害。建立考核评定申辩机制,各单位定期向上级提交申辩资料,对上级考核指标的合理性、结果的公正性或考核异议进行申辩调整,努力防止和克服基层为单纯追求考核指标而弄虚作假、疲于应付,甚至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四)优化纳税服务,重中之重是规范税收执法
公平公正执法本身就是最好的税收服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公平执法、公开办税和廉洁从税。
一是坚持公平执法。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之外增设或抬高政策执行的门槛,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过头税,不落实和不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拖延办税时限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税负率的监控,因为税负公平是纳税公平最重要的体现。要重点加强对个体定税环节的控制,改进个体定税办法,依托个体定额软件,严格实行集体评定、税负公开,并邀请纳税人代表参与整个过程,使纳税人税负尽可能接近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运用两个系统强化税负控管,对预警发现的税负率异常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深刻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坚持依法服务的原则,严禁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坚决杜绝替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代垫税款等现象,力避执法风险产生。
二是坚持公开办税。明确办税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以公开办税促规范执法、促服务优化。当前,应着力搭建两个平台。在国税网站搭建一个权威的统一对外发布税收政策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与纳税人进行政策交流,解决互相推诿、部门答复不一致使纳税人无所适从等问题;畅通和规范纳税人和基层部门的诉求平台,分别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管理,收集、汇总和分析基层和纳税人的需求信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三是坚持廉洁从税。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重点对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分局长和税收管理员经常性交流制度,深化公开述职述廉、税企和谐共建、执法廉政回访、纪检监察联络点等活动,增强管理、执法和服务活动的透明度。要严肃查处向纳税人推销商品、违规摊派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以及收“关系税、人情税”问题。
(五)优化纳税服务,必须突出个性化
当前应在依法服务的前提下,不断丰富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共性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多种个性化服务举措,努力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一是积极推行“大户室”服务。建立办税服务“大户室”,为纳税大户、用票大户、纳税信誉较高的纳税人,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在方便大户的同时,也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便利。
二是完善和拓展驻厂管理模式,努力提供全方位的贴近式服务。建议将年纳税额超亿元的大企业纳入驻厂管理的对象,派出精兵强将长驻企业,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就地解决其相关涉税业务。
三是积极开展短信提醒服务。加强与移动、联通公司联系,尽快搭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通知、服务提醒、宣传税收政策法规,不断拓展其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优化纳税服务。
四是积极推行征期“午间不间断服务”。在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在征期试行并逐步推行“午间不间断服务”,最大限度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
五是加强与工商、地税部门联系,积极开展联合开展办税服务的新路子,开展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的新尝试。
(六)优化纳税服务,必须不断夯实基础
一是深化信息化建设。这是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托和必由之路。要增强应用信息化的意识,把信息化作为改进纳税服务的首要之选,用信息化手段破解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应用信息化的本领,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对征管软件、两个系统等,要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应用深度、数据共享度,提高利用系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化人才优势,建立信息化建设课题组,开展集中攻关,并积极搭建综合办公平台,实现税收咨询、政策解答、表格下载、申报纳税、税企交流等的“网上行”。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坚持苦练内功,把提升干部的服务能力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根据纳税服务工作的新形势,对照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重新完善调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规划;要不断拓展培训内容,既要抓好税收政策、财会知识、办税流程,以及微机操作、软件应用、评估检查等内容的培训,也要抓好服务礼仪、应急处理等技能的培养,着重提高国税干部办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选人用人机制,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能好、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干部充实到纳税服务第一线,培养一专多能、能胜任多个岗位工作的干部。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可以实行带岗交流、分批交流办法,在此基础上,可择优面向社会外聘人员,充实到办税服务厅一线岗位,弥补一线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纳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持续改进和优化办税网络以及各种软硬件配置,为纳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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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这种模式,从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
1.确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有三种方式:(1)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经收讫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3)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
2.规范纳税表格。这既要考虑纳税人填写使用的方便,又要顾及应用计算机处理的便捷,为此,规范表格分两步进行:(1)统一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格式,并规范其内容;(2)简化、合并有关表格,包括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合并和表列内容的合理化;并将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
3.统一申报方式。纳税申报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2)邮寄申报,即由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寄达税务机关。(3)电子申报,在有条件的地方,纳税人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所列有关信息及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系统。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国家_应通过有效的形式及时颁布税务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要定期向纳税人提供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以及介绍税款计算、申报表填写等纳税知识的纳税指南等,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
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为方便纳税人纳税,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般要以区、县局(分局)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
3.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服务。鉴于部分纳税人受到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局限或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提倡其依照税收法规,寻求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发展税务服务的重点,应当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
(三)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系统。
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
2.开发、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把从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到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在整个监控系统的建立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常规管理与重点监控的关系,抓住增值税、出口产品退税、个人所得税等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征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以突破。
4.建立四级计算机监控网络关系。力争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计算机网络,使税收的监控管理在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水平,确保税务机关的监控能力有一个质的飞跃。
(四)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系统。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应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日常稽查是根据选案结果进行的周期性常规税务审计;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审计;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案源进行的个案审计。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因此,必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具体流程为:选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案件审理,执行,稽查结果分析。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系统。
1.机构设置。征管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承担税收征管工作的全部任务和税收计划执行的税务机关为基层征管单位,主要是指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税务局或税务分局。中央、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应当适应基层的改革作相应的调整,以利于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
2.职能划分。征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分工如下:(1)管理服务系列,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应纳税额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2)征收监控系列,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处罚款项的收纳;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票证管理。(3)税务稽查系列,负责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4)政策法制系列,负责税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政策课题调研反馈,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
3.人力分配。基层税务机关的人力,应当根据机构设置的形式、职能划分,从实际出发合理地加以分配。
(六)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是税收征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它的目的在于将信息科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运用于税收征管,特别是将税收征管过程作为一个信息处理过程来对待。把税收征管的有关活动抽象为一个信息交换、传输和使用过程;通过信息的正常流动,特别是征管反馈信息的存在,使税收征管规范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效率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法制不断健全。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优点
1.首先,确立了纳税人在纳税中的主体地位,还纳税权利、义务、责任于纳税人。其次,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再次,使缴纳税款成为纳税人的职责,纳税人由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现在的主动纳税。企业按期申报率基本稳定在95%左右,个体工商户也达到了80%以上。最后,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把专管员从过去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继而转向强化征管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中去,使税收征管?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2.税务行政服务明显优化。到1997年底,全国已经设立办税服务厅1万万多个,银行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款征收处3952个;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万次。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申报服务大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和税后服务,优化了服务质量,并且,通过建立税收政策法规公告制度,把税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向纳税人公布,方便了纳税人学习和运用税法。
3.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到1998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已经装备电子计算机万台,投入运行的微机局域网达到9012个,税收征管电子化网点达万个,约占征收单位总数的50%。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纳税户达到1678万户,通过计算机处理的纳税额达到5933亿元,约占当年工商税收总额的694%。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重视和加大了计算机硬件建设的投入,计算机在全国税务系统普遍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已基本上实现了征管全过程的微机化。
4.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从国家_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充实了稽查环节的力量,到1997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已经设立专门的稽查机构6762个,配备稽查人员万人。通过加强对稽查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了稽查人员的素质,完善了业绩考核办法,并同时开展了多种专项、重点和专案稽查,突出了对偷漏税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
5.税务系统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集中、公开式服务广为普及,依法治税、文明服务、高效办事的税务新形象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来。
三、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申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建立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但由于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观念欠缺,以及业务技能方面的差异,导致偷税、漏税行为较为普遍,加之没有严格的税务登记制度和税源监控办法,使纳税申报在部分地区流于形式。
2.为纳税人服务不到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但目前仍有一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对纳税人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地分析原因,区别对待,而是“罚”字当头。税务机关应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对计算机的期望过高。利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是实现现代化征管的标志,也是提高管理效应的必然途径。但是,目前计算机在征管方面的应用仍存在一定问题:(1)软件开发和计算机网络化方面还比较落后;(2)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4.税务稽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1)税务稽查力度还有待提高,稽查体系还有待完善;(2)稽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差,稽查工作质量低下。
5.外部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实行新模式的外部环境不够完善,从法律环境看,税收司法体系不健全,影响税收司法的严肃性、准确性;从经济环境看,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未能实现法制经济;从信息环境看,有关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不能在相关行业内共享,给纳税人规避税收法律提供了机会。
四、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1.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在确立现行征管模式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措施,本着依法设立、精简效能、属地管理。划清职责、监督制约、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建立与新的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体系,以解决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问题,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2.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争取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扩大税务稽查范围,提高税务稽查水平。扩大税务稽查的范围要做到两点:(1)当年检查和跨年度检查相结合;(2)选案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尽可能做到不漏查、不漏户、不漏税。提高税务稽查的水平要以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为前提,要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教育,保证税务检查的水平。
3.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我国的税收征管长期以来一直忽视对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培养,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这也是税收征管长期低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因。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形成有赖于征税机关在税收宣传、提供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因此,征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要把为纳税人服务,清除纳税人守法障碍作为提高纳税人意识和促进纳税人遵纪守法的重要手段。
4.进一步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水平,是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而在税收电算化方面,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在软件方面,缺乏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不能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网。为了实现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税务部门必须加大科技开发的力度,攻克计算机技术的难关。不但要更新硬件,扩大容量,而且要尽快编制科学、合理的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微机联网,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联网的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的功能。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统一干部队伍思想,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岗位工作技能和政治理论素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干部队伍,我局20xx年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培训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组成,负责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考核。
税政法规科负责制定全局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全局集中学习,并负责安排日常测评与考核。
人事教育监察室负责制定全局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和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讨论、测试等活动。
科室培训学习由各科室长负责。组织安排本科室日常学习,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检查科室成员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保证科室学习的效果。
二、政治思想方面
积极开展以“法治地税”为主题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依法治税的践行者。
心中有法。无论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还是党课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坚决做到学习必学法律、法规,通过坚持不懈地“法治”教育,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生活用法。把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列入了学习计划,通过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进行生活法律常识讲座,通过学习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教育大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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