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侯,我厌恶读书、讨厌读书。但如今,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为什么我会喜欢读书了呢?请接着往下看吧! 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来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书时的那一份珍惜。打看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里,你可以感受到喜怒哀乐,这就是书的魅力! 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加班,只好把我留在家。我很是孤独。于是,漫不经心的拿起了一本书看,突然发现,书!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无趣,你每看一页,就像看了一集电视剧。1页、2页、3页……慢慢地慢慢地,我发现,一本书已经被我看完了。 的确很有趣,生动形象,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无意间,我点评起别人的作文来,又情不自禁地拿出笔记本,把要记得都记了下来。正因为这样,我原本烂得不能再烂的作文已成为老师眼里的优秀作文了。 每当老师在课堂上表扬我作文写的好时,作文竞赛拿到奖时,我总会在心里暗暗自喜。当然,那一天我也快乐的不得了啊! 不喜欢作文的朋友,听了我的描述,你是不是也有拿起笔的冲动呢?那就开始吧!相信我,只要你努力,不久的将来,你的作文也会在课堂上表扬你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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