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4-01-01 14:20: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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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2023-03-12
4月8日下午3点49分,天心区桂花坪街道九峰小区管理科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一处隐匿在地下车库墙角的违章建筑。业主以为周末休息,管理科、社区这边都没人上班,趁着这个时间悄悄地在地下车库的`角落里搭个小房子不会有人发现。不曾想,房子的主体还没有建起来,就被日常巡查的九峰小区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发现了。
违章搭建的情况反馈到物业后,物业客服立即电话联系了业主,请业主先期进行自拆,如若未拆再进行强制拆除。不到五点,物业人员就传来照片,违章已经被清除了,现场正在打扫卫生。
违章建筑不仅自身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而且占用公共资源,不利于邻里和谐,也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形象。桂花坪街道九峰苑社区的拆违控违工作在街道城建办的指导下,以社区为主体,以各物业小区为单位,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联点一个小区,与小区物业经理一起负责本小区的拆违控违工作,持续保持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手软。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第100次常委会议精神,为有效遏制全镇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维护土地管理和镇村规范建设秩序,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_土地管理法》《_城乡规划法》《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乐平市政府开展“限高限大,治乱打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绳,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
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打击”两违”高压态势,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两违”工作,依法查处“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打击率100%,确保“两违”增量为零,分步拆除违法农民建房,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目标,使全镇“两违”行为得到坚决彻底遏制。
(一)限高限大
限高:农民新建房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得超过12米。
限大: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严禁超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70%;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二)治乱打违
违法用地:1、非法买卖、租赁土地的;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3、超过依法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4、改变批准位置占用土地的;5、临时用地改变用途,改变建筑结构建永久性建筑占用土地的;6、未按批准要求,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7、未经批准,擅自毁林挖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
违法建设:1、未取得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及其他工程;2、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3、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新建的非法建筑;4、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为加强打击“两违”工作,经研究,成立镇桥镇打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其他班子成员 各村负责人
下设打击“两违”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镇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管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1.调查摸底阶段。对全镇所有在建的建房及建筑未经报批的各类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各村要进行摸底登记,于7月30日前将本村“两违”登记表交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同时镇巡查组人员下村对各村进行摄像取证,建档备案,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并通知在建农户全部停建。
2.分类处置阶段。自方案下发日起,全镇所有在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一律停建、清场。清场要做到“三无”,即无施工人员,无施工器材,无施工材料。利用30天(7月20日至8月20日)左右时间,针对“两违”调查摸底对象,依据违法事实,逐户逐村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分类处理。对不履行处理意见的建房户,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
3.坚持依法行政。打击“两违”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需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齐抓共管的工作。各村为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治乱打违”工作,村级发现“两违”情况需及时报告,镇“两违”办将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对确需集中多方力量予以拆除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向市国土部门等相关单位提出执法支持。
4.有案必究,,严厉查处。各村负责人每天向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对辖区内的“两违”现象瞒报,漏报,采取组织处理,实行问责;对辖区内新产生1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将对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通报镇主要领导;对辖区内新产生2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对村(居)委会负责人按程序予以免职。对违规自建,参与“两违”和插手干预“两违”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镇纪委依规严肃查处。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务必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明确职责,镇挂村领导是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本单位打击”两违”直接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村打击“两违”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3.健全制度,加强落实。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一名土管信息员,每天负责巡查本辖区的“两违”建房动态,每天下午4;00-----5;00期间向镇打击“两违”办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5篇.doc,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5篇 篇一: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计划 各村、各单位: 为确保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会上,丁炯炯副区结合我区当前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形势,要求:1 切实统一、提高站位,感受不到公平加强对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计划,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工作计划1、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 新秀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精神及要求,土地违法处传资料结合街道实际。
XX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_年6月8日) 上半年,XX县违建治理指挥部在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各级委政府要求,坚心。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严整治市区违法建设活动,拍卖岂容儿戏奉化财规科狠刹违法建设歪风。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X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X建发〔X〕257号)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专题会议精神,为全面清查并处理我县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利用五年时间,在县城建成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X年6月底前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X年至X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90%;到X年底,全面完成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二、工作原则(一)依法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重拳治理,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要采取强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凡是当年发现的,当年必须拆除。(二)分类治理。对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坚持因地制宜,明确存
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三)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各有关部门、社会公
众共同参与,各司其职,联防共治,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治理环境相结合。同时,在县行政执法局、规划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从源头上预防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
(四)注重实效。专项治理行动要统一步骤、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三、工作重点(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五)群众举报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四、进度安排(一)联合排查阶段(X年5月-6月)。住建(规划)、国土、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7月-X年12月)。按照年度计划,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三)巩固阶段(X年1月-X年12月)。通过专项治理,到X年底前,建立起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五、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X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有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国土局、水务集团X分公司、供电X分公司、监察局、县政府_、X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六、职责分工(一)住建局(规划局):协调推进我县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依据《城乡规划法》、《X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做好违法建设工程及建筑面积的认定工作。每月10日前,向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报送我县建成区上月查处情况报表,包括既有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二)国土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用地的排查、审查工作,
依据《土地管理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土地预审、批复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占地行为。
(三)行政执法局:负责违法建设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对每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对已处理到位的违法建设及时进行销账处理。统计和处理情况每月5日前报住建局(规划局)。同时,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并严肃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建设工程及项目,并严格对照审批内容实施执法监督,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到位。
(四)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水务集团X分公司、供电X分公司:配合执法局对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实施断水断电等强制停工措施。
(六)监察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人员。
(七)X街道办事处:配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新增违法建设建筑的拆除及维稳工作。
(八)县政府_:负责相关法律程序的监督及行政诉讼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一)建立台账,严控新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城乡规划法》、
铁山区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
为加大对违法建筑巡查发现和查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区政府出台《铁山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细则》(铁政办发24号)、《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零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铁政办发20_25号)等文件。每月对巡查管控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由区财政局严格按奖惩内容兑现。
二、加大宣传力度,法制教育到位。
1、在违法建筑重点管控区域张贴宣传册、在全区范围内
制作10块违法建筑举报牌,在违建管控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同时结合《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颁布二周年及“”法制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通过宣传鼓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筑,今年我队新发现的新建违法建筑有多起是由群众举报发现。
2、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村活动,走进社区、村与居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宣传《_城乡规划法》,同时把区委区政府坚决打击违法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传达到每一个村民和居民。
3、积极开展“零违建”社区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区控违办把辖区9个社区创建“零违建”社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控、拆并举,以控为主。为减少和遏止新违建的产生,除责任区分片负责外,铁山区城管大队每天还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进行巡回检查。严防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对发现的违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100%做好控违工作,实现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今年社区内共发现新增违章建筑53处,下达停止违法(自行改正)通知书53张,共组织大型拆违行动7次,拆除面积达平方米,为矿山路社区、冶矿路社区、九龙洞社区、建设路社区创建“零违建”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明确工作职责、巡查管控到位。
员,负责全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领导工作。巡查工作组下设五个巡查组,全天候对辖区范围进行巡查管控。
2、挂图督办、管控到位。在分片巡查、责任到组的基础上,对重点管控对象落实责任到人;对已经审批的建筑标出形象进度,达到审批楼层后重点监控,确保工程按规划要求收尾;对未经审批的违建户做到一天两次巡查,确保停工到位,大队分管负责人每天按图督办。
3、多措并举、以拆促控。一是对于违法建筑我们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打消群众违建的念头,在减少群众的损失的同时也减少管控工作的压力;二是对历史形成的违建,我们通过社区、村委会或主管单位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有情执法,帮助他们自行拆除(如盛洪卿村基督教堂后和右侧的两处新建违法建筑的拆除);三是对于危房改造,由区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规划业务办公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研究讨论,做出是否批准建房的决定。对审批改建户收取1-5万的保证金,确保控制到位。对没有审批的严格控制,做到“晚上做、白天拆,白天做、当天拆”,确保管控到位。
四、相关部门联动、确保强拆到位。
一年来,我区对新发现的违法建筑,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在组织强制拆除前,根据《铁山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细则》、《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零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拆违预案,确保强拆到位。
在每一次的拆违行动中,按照部门联动机制,公安、城管、政法委等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医院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出动设备,形成强大的拆违合力,确保强拆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来我区拆违工作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稳定事件。
五、下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进社区、村工作力度,走进社区、村课堂宣传城市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做到深入人心。
2、进行强化社区、村和部门的联动管控机制,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
3、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以拆促控。对新发生的违建坚决做到“晚上做,白天拆;白天做,当天拆”,决不姑息迁就,以拆违确保控违。
4、进一步严肃治庸问责,对巡查报告不及时,管控不力造成违建发生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从严处理。
铁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x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统一部署,国庆长假期间是违建高发时段,请各社区务必强化节日期间违建管控,坚决杜绝节假日突击违法建设的行为。现将近期控违拆违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日期间违建管控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若出现新生违建未及时查处情况,一旦被举报、曝光,查实后将对属地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建立社区领导带班巡查值班制度, 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三、严格落实昼夜巡查机制,要配备足够的巡查力量,不间断地巡查,对新生违建采取高压严打态势,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严防死守,确保新增违建零目标。
四、严格按时上报节假日工作信息,做好值班记录,建立巡查台帐,于xxxx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将节假日期间控违拆违简要情况电子档报送至街道城市发展科。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津河西政办发〔20_〕2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河西政办发〔20_〕25号
各街、局,各委、办: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
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现将《河西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_年8月9日
河西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按照住房城乡_《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_〕142号)和天津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城管发〔20_〕1号)文件精神,为及时遏制和查处河西区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城市管理正常秩序,为建设“首善之区”做出贡献,现就我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以“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为目标,运用法律资源、优化执行程序、统筹协调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清查并处理现有违法建设。20_年至20_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_年末,保证全区拆违工作如期完成,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二、组织领导(一)建立健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治理两级工作体系,成立“河西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区长李学义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韩琳、副区长赵年伏、副区长高鹏、区政协副主席刘惠庆、区检察院检察长韩东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民宗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市容和园林委、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_、区信访办、公安河西分局、河西规划分局、区市场_、交通河西支队、消防河西支队、区综合执法局、区审批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二)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对内具体
负责统筹组织、推动、协调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工作,研究涉及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区政府报告;负责日常文档处理、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记录、内外联系等事务性工作;组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推动、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工作。对外负责协调、对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三)区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例会,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汇报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四)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和销账制度。各街道治理违法建设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应将本区域治理违法建设的进度情况(包括既有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汇总后书面上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后向全区通报并上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
(五)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各街道办事处拆违工作的考核力度,细化分解拆违任务目标,将以上违法建设拆除任务的完成情况以通报的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每月下发各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区政府全面负责对本辖区治理各类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安排,并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一)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数据上报,强化违法建设源头管控,努力做好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控和
处置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新建违法建设,并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拆除。(二)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工作的指导、监
督和考核。对各街道查处违法建设法律程序进行梳理、指导,并对大型违法建设组织力量,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属地街道予以拆除。同时,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对违法建设治理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三)河西规划分局负责对已有规划,但未按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建设时是否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确认;指导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四)公安河西分局负责配合向执法单位提供相对人基本信息;对在治理违法建设期间妨碍、暴力干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
•【字号】宝政办发〔20_〕60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_〕60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蟠龙新区、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年9月6日
宝鸡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_中央_《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_〕6号)、住房城乡_《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_〕142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建发〔20_〕208号)精神,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努力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利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城市建成区“五拆”、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措施,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查处城市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产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0_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落实“五拆”工作任务,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五拆”工作总任务的60%;20_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_年完成总任务的10%;20_年至20_年每年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60%、70%和90%;到20_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高新区、蟠龙新区管委会主任、市规划局局长、市房屋征收办主任任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国土局、住建
局、规划局、执法局、园林环卫局、_、市政府_、城管办、房屋征收办,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蟠龙新区、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原则
(一)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
(三)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排查现状违法建设。要根据《_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城市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统计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账。
(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或强制拆除。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_城乡规划法》、《_行政处罚法》等相
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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