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的研判报告三篇文章
2023-03-14
2023-03-15
2023-03-15
2023-03-10
2023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范文十五篇
2023-03-14
更新时间:2023-11-16 18:51: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的研判报告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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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范文十五篇
2023-03-1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5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供销社以中央1号文件为指针,根据全国供销总社提出的“四项改造”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社企分开和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经营网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xx年总经营收入80、66亿元,比上年增42、48%;实现利润2251万元,比上年增64、67%。20xx年,我市供销社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为“三农”服务工作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积极带领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20xx年继续按照“总体规划,产业分类,多元兴办,专业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企业化运作”的思路,围绕各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织农民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累计65家;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2家,区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家,累计25家,其中:示范专业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2家。入社农户6190户,带动农户3、36万户,总股本1626、14万元,其中农民社员股本占70、5%,1140、79万元;选举生产的理监事会成员中,农民理事203人,占62%,农民监事146人,占71%。20xx年销售农产品近3、24亿元,户均增收1800元;有19个农产品注册了商标,实行了品牌化经营。
二是农信贷款担保服务有了新的拓展。公司成立以来已为4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提供贷款担保96笔,担保金额5200万元。到期的55笔贷款,均已如数收回本息,无一逾期,公司收支平衡。有效地缓解了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缺乏,贷款难的问题。并初步与一批讲信誉,有实力,对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建立了业务关系,扩大了供销社的影响力。瑞安市农信担保公司成立以来,也已对105家涉农企业及重点规模经营大户进行了授信,授信金额1000多万元。
三是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20xx年全市供销社系统供应化肥16、44万吨,比上年增加4、01%,市场占有率达75%左右。尤其是面对今年“双夏”化肥供应形势严峻的新情况,市供销社主动搞好调研,及时报送信息,为政府做好参谋。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农资供应部门,千方百计克服种种困难,开辟进货渠道,努力组织货源,确保优质、高效农资供应,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双夏”期间,市供销社与市农资公司还为种粮大户提供165吨优惠价尿素,每吨优惠200元,分别由市长刘奇、副市长冯志礼亲率市有关涉农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将优惠化肥送到种粮大户的手中。同时,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淡季化肥储备制度与风险资金,为稳定农资市场、确保农业生产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积极参与“20xx中国()特色农业博览会”的承办。一是全力以赴承办农博会农药展销区的招商、展示等组织工作。针对这次农药交易会形式新、要求高、招展难度大,而我社又是首次承办这样大规模交易会的实际,市供销社成立了中国()农药交易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采取早行动、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招商工作。参加农药交易会的企业有86家,省外企业占68%,参展企业档次高、涵盖面广,其中有国际农药企业杜邦、贝尔、巴斯夫等10余家,农交会成交额7160万元。市供销社还邀请了中共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参加了开幕式。二是认真办好农博会中心展示区供销社系统的成果展。经广泛采集,精心筛选,从农资服务、专业合作社建设、兴办交易市场、拓展连锁超市、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信担保等6个方面为组委会提供了殷实的图片,集中反映了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为“三农”服务等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由于承办工作积极认真,扎实有效,市供销社被组委会评为组织奖。
二、体制创新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20xx年,全市各级供销社在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不断创新自身的组织形式和服务体系,在创新体制、开放办社方面进一步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是根据市政府要依托供销社组织、引领、发展、联合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精神,努力增强供销社吸引力,扩大供销社的基础。乐清市大荆供销社以供销社为依托,联合农民自主兴办的5家专业合作社与5家由供销社牵头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共同投资组建了大荆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总股本50万元,首批入社社员355户,种养殖面积4970亩,年产值达3000万元。与此同时,为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还成立了大荆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党支部,吸收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进入联合社的领导班子,有效地推动了大荆经济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效益农业的发展。
二是组建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竞争能力。20xx年继续重点抓好泰顺县司前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试点工作。联合社对豆类、猕猴桃、蔬菜、茶叶、笋竹等5家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对外签订合同,统一开拓市场。现有入社农户650户,带动农户3500户,覆盖7个乡2个镇,建各类基地16500余亩。今年他们引进景观苗木生产100万株;组织山区农民在飞云江源头建立起相对集中的优质雷竹、乌竹等食用笋基地1024亩,并注册了“根绿”牌商标,被省林业厅列为森林食品基地和浙江省特色优势林产品。
三是积极探索县级供销社的体制改革。今年继续重点抓好瑞安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的试点工作,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瑞安市供销社在直属企业改制和基层社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后,联合该市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整合各行各业支农资源,为农业搭建起范围更大、领域更广,扶持力度更强的服务平台。目前该联合社服务范围扩展至34家专业合作社和11家农村综合服务站,联系农户5500户,连接基地2、1万亩,帮助推销农产品1、8亿元。目前正在筹建瑞安农贸城,为农业搭建起强有力的服务平台。
三、供销社体制改革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基层供销社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我市基层社普遍资产少、包袱重、实力弱,情况又千差万别的实际,按照基层社改革坚持“四个必须”:即一是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的增强;有利于供销社地位的巩固和作用的发挥;有利于供销社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必须做到“两个结合”:基层社体制改革与建制调整相结合;基层社体制改革与参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四是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因社制宜、实事求是的要求,稳步推进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同时制订了《xx市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20xx~20xx年建设规划》,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县(市、区)供销社也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方向。并把该项工作做为县(市、区)供销社主任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年度奖金挂钩;市供销社正副主任、职能处室建立了联系制度,检查、帮助、督促基层社做好改革与发展的文章。到了20xx年底,已改造的基层社有18家,重组的有4家。
二是县以上企业改制全面铺开。20xx年止,全市供销社系统78家县以上企业,已完成改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9家,解体破产20家,歇业兼并7家,其他形式3家,正在改制5家,改制面达82、1%。
三是县级供销社的改革有了实质性的进展。首先是积极与政府协调,明确县(市、区)供销社的定位。11个县(市、区)已有7个明确了体制定位,其中3个为财政全额拨款,4个为定额补贴,其余4个正在争取中。其次是借县(市、区)社机构定位的东风,认真抓好县(市、区)供销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加强效能建设。探索社企职能分开,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与途径,真正做到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提高资产营运效率,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社有资产增值。瑞安市社积极筹建瑞安农贸城,第一期投资9980万元,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20_xx年初可进场施工。xx市供销社正在积极争取筹建xx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利用现有占地十几亩地的仓库,自筹资金改造建成集信息、配送、销售、展示、拍卖、培训、监检测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四是积极探索开放办社,吸纳龙头企业加入供销社队伍,放大供销社的组织基础和服务功能。市供销社在瓯海区进行了供销社体制创新,开放办社的试点。瓯海区供销社正式吸纳了农业龙头企业瓯海五凤淀粉厂加入供销社队伍,为供销社所属企业。并依托该厂,创办了瓯海五凤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700余户,带动农户1200多户。真正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新型的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并逐步使供销社实现体制创新,真正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五是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针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深入的有利时机,为了积极参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高支农服务水平,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的新领域,市社及有关县(市)社及时争取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至目前,xx市社入股鹿城农村合作银行200万元,并被推选为董事,瑞安市社入股476万元,泰顺县社入股100万元。
四、经营业务在改革与调整中有了新的发展
今年,我们积极调整经营结构,供销社的经营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全年经营收入达80、66亿元,比上年增42、48%。
一是巩固传统的经营项目,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外贸、医药、废旧物资等经营业务有了较快的增长,医疗药品销售3、49亿元,外贸出口3、16亿元,废旧物资销售3、14亿元,并拓展了化工、煤炭等经营业务。
二是供销社兴办的交易市场在巩固中发展。全市供销社兴办交易市场8个,总投资5000万元,年交易额56、07亿元左右,比上年增76、21%。
三是积极探索用现代营销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市供销社制订了连锁经营发展规划,20xx年召开了全系统连锁经营工作研讨会,并把发展连锁经营与超市作为县(市、区)社主任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市供销社系统以多种形式建办超市网点60余家,销售额达2、7亿元。鹿城区供销社所属的民丰超市,现有直营连锁店17家,营业面积达2万平方米,20xx年营业额1、95亿元;瑞安市供销社今年对农资实行了连锁经营,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监管”,现已发展连锁特约经销店26家,配送网点40家。
五、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新的加强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活动。20xx年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与提高“效能革命”的各项措施与规章制度,狠抓落实,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提高了服务能力与办事效率。尤其在为“三农”服务上有了新的举措,努力创新为农服务的组织体系、网络体系、保障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同时,规范了内部管理,设立了“曝光栏”、“社务公开栏”,设置了“效能革命”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三不准”。机关面貌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深化创建文明活动。继续在所属企业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在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把创建文明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付之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评,达到了强基础,优素质,树形象,促发展的效果。并且强化了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培训。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xx年继续在所属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四有”“四好”党支部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努力使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员队伍作用明显,企业基本形成良好的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自身制度健全,运行有效。在市社机关党支部中开展“四个好”目标管理,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和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时调整责任分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 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 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 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 日 b、 日 c、 日 d、 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着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日期:
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日期: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20xx年度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一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市委和大家的期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服务于市社中心工作的能力,一年中,我时刻不忘加强学习。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理想信念、清晰了工作思路、鼓足了干事的劲头。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一年来,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理、产业政策、供销知识和有关供销社的上级文件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并将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创新了工作思维和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班子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作为市供销社班子的带头人、如何开好头、起好步,事关供销社的发展,事关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期待,本人深感工作压力大、担子重。在实际工作中,我一方面紧紧依靠党组的支持和关心,认真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讲究工作方法,着力提高领导艺术,加强班子建设,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副职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事业心和责任感。首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一言一行都给大家带个好头,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用自身的人格力量来带动影响身边的人,当好带头人。
其次,对班子的每个成员既充分信任,放手、放权、放心,让他们独挡一面开展工作,又主动关心他们,及时为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并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做到彼此间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才,群策群力,共同唱好振兴供销社经济这台戏。对各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样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明确要求和目标,上午能办的决不拖到下午,今天能办的决不拖到明天,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形象和办事效率。作为市供销社的带头人,还努力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和忍让,责任不推,困难不让,有功不居,有过不诿,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实干的团队精神。
作为一名党的基层领导干部,本人一向恪守着“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心实意的关心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真正做到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心职工。切实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做好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的思想工作,力所能及的解决一些困难。“两节”期间,由工会组织对市供销社的困难职工送清油、面粉,送去党组织的关怀。
先后组织为患重病职工周田福、谭香桂及本系统职工苏菲亚的孩子捐款共计1万多元,我个人捐款近千元;今年又筹措资金1万元,对退休老职工住宅楼楼顶进行了维修,解决了老职工生活中的困难。近年来,党委、理事会曾多次组织老干部座谈会,给他们发放慰问品,还将一年的工作向他们做了汇报,让他们同时了解供销社的发展,并为供销社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一是对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三是激发了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力。注重把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开展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今年以来,相继观看反腐败电教片、收看十六大报告会及学习讨论活动等,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使我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并对一些党员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及时敲响了警钟。
二是着眼大局稳定,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疏导,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对重要案件签署具体意见,并及时听取汇报,搞好协调,认真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正常办公秩序和大局稳定。三是严把用人关,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部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了招聘工作的健康?展,有力地遏制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为切实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我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始终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当作大事、要事来抓。我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同时,还定期组织检查、指导、督促主管各部门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解目标落实情况,查漏补缺,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廉政建设顺利开展。
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抓深入、抓规范、抓提高”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工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一是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根据市委下达的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对分管廉政责任目标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专项责任目标分解到了各部门,做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明确了岗位职责,保证了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了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实现了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由虚变实,由软变硬,由模糊变清晰。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
先后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把管理重点放在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上,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约束,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加大管理力度,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只要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心的行政行为,都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公开,增加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工作中的落实。
党风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三大任务之一,是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一直坚持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不准”的规定;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与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
坚持不请吃,不吃请,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同时,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之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务透明度,方便职工监督,把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身廉洁自律工作好坏的标准。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
20xx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工作上坚持以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通过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社属企业经营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市供销社领导班子通力合作,全体职工齐心协力,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强化管理,经济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xx年1-10月商品销售完成3200万元,完成计划的148。2%,同比增长65%;利润实际完成30万元,完成计划的135。7%,同比增长35。7%;连续多年被评为地区供销系统综合评比一等奖单位和伊犁州供销系统二等奖单位;农佳乐公司被州社授予伊犁州星级龙头企业。
在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今天,本人针对供销社存在的弊端,采取了一系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措施;增强服务功能,转变经营方式,不断开拓市场,推行“连锁经营,封闭运行,顺价销售,让利农民”的经营方式,增强了竞争能力,壮大了经营实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加强市场管理,拓展商品经营;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成立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扫除供销社改革,发展障碍。近年来,偿还各种债务90万元,清收欠款,挽回经济损失106万元,办理房产手续20户,办理土地手续2100亩,费用26万元,解决群众上访问题60余件,分流安置职工90人。
供销社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体制的影响,市场意识缺乏,竞争能力差,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创新意识是束缚供销社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情况,下定决心要彻底改变现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近年来,先后组建了**市农佳乐?限责任公司,**市普庆土产日杂商贸有限公司,**市腾飞鹅业公司,**市兴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责、权、利关系,为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制止了亏损。这些企业的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逐年增加,效益逐年提高,焕发着积极向上的生机。
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本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有赖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帮助支持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信任理解。但与领导的希望、大家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不够,有时有急燥情绪。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紧紧围绕市社的中心工作,脚踏实地,勤政廉洁,扎实工作,创新实干,为供销社的二次创业,为**市的经济腾飞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 合作原则
甲方乙方本着真诚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稳固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二、 合同约定的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产品详细信息,以甲方的销售单为准,所涉及的商品价款、数量、每笔的交易时间,以乙方盖章或由乙方经办人签字的甲方销售单为准,该单据作为乙方对甲方应付货款的凭证和结算凭据。
三、 名词注解
滞缓商品:指乙方从甲方处采购的商品,满足内、外包装完好,未超出保质期前三个月且符合甲方二次出售要求的滞销、周转迟缓的商品。
特单商品:乙方通过另议协定、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购货需求,甲方为此专项提供的商品。记名支票: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甲方单位名称的支票。
四、 商品购买
1. 乙方购货需明确商品的品规、数量、付货日期、付货地址及具体收验货责任人。
2. 乙方购货可通过传真或电话直接订购。传真购货须满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由委托书中指定的经办人签字确认,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此类购货为不可撤销订单,反之则视为乙方违约。电话购货须满足:乙方收货人签收,证明符合购货要求。
五、 合作方式
1. 信用额度:本着促进合作,长期护理的原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乙方累计购货已超过信用额度,但仍有进货需求时,甲方可适当追加不超过其授信额度10%,作为对账期间周转,乙方必须在每月(包括追加)在内的信用额度款项。
2. 每年月乙方不得故意增设协议文本约定外的条件和借此拖延、拒绝付款。另:甲方作为市场推广的网络产品不在授信范围之内。
3. 借款方式:贷款的结算科通过现金、记名支票、电汇、网银(网上银行)实现。乙方须注明甲方为收款人。若乙方通过其他形式向甲方结算,须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并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可安排专人(持工地盖公章介绍信)全程协助办理。
4. 结算争议:乙方向甲方结算贷款时,出现提供的现金、支票、电汇、网银或其他结算方式的手续、票据不全、违法或乙方超出协议约定的范围进行结算的,甲方不予认可,视为乙方未结算、乙方应继续履行向甲方的借款义务,并承担此期间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 现场验收:乙方自收到甲方负责配送的货品后,应履行现场及时验收的义务,包括货品的数量、质量方面。乙方须在第一时间为甲方办理现场的货品签收确认手续,甲方视为乙方验收合格,若甲乙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须当场指出并写上解决。
6. 退换货保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若遇乙方采购计划有误、变更,(指库存的常规商品)或采购的商品属于滞缓范畴,造成乙方无法消化、处理,乙方有权自行选择退货或更换。乙方须保证商品内、外包装的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且自购货之日起不超过退货时退货商品原价格若高于甲方当日销售价按当日为准,原商品价格低于甲方当日价格按原价格为准。(有保质期商品除外),为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退换货的标准、要求由甲方确定。
7. 特殊订制的商品不予退还,乙方拒收符合约定的特订商品按货款总额的30%赔付违约金。
六、 双方应尽的义务及享受的权利
1. 乙方有权就甲方在日常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工作中实施监督,并享有向甲方投诉的权利
2. 乙方应遵守协议约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3. 乙方要履行货到现场的及时验收,收货人签字确认的义务。
4. 乙方有指定专人、定期配合甲方财务(销售)人员按时核对应收账款并履行确认手续的义务。
5. 乙方可向甲方提议关于产品质量、价格及市场动向的相关信息以及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甲方会因地制宜、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6. 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需求应及时跟进了解,并有义务对其所需商品的相关信息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维护乙方的优先选择权和知情权。
7. 甲方应遵守协议之约定内容,及时、安全的履行货物的交付义务。
8. 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后,乙方发现货品有短送、品质不符情况,须在2日内向甲方通告相关信息,甲方经确认无误后,须在3日内履行补送、调换义务。
9. 甲方有权按季度对乙方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乙方采购过程中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或超出甲方所授信誉额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同乙方协商确认后,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重新签订供销协议。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均未按协议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履行应尽的付款或付货义务,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未付款项或付货物价值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
2. 协议双方,乙方擅自终止合作协议,应向甲方结清应付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继续供货,并提前解决合作协议。
3. 违约金的约定与其他条款冲突时,按其他约定条款执行。
4. 合作过程中若双方存有正义,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确认,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
八、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签
1. 双方协议的变更需由书面形式完成。
2.乙方隐约显现出以下等经营状况时,甲方有提前终止合作协议的权利。若:乙方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不稳定,面临经营风险,资产又转移迹象,资金周转困难,丧失偿还、履约能力,企业管理层或股权发生重大调整变化,企业偷、逃、漏税严重,面临诉讼等。
4. 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内部政策调整时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后可终止协议。
5. 双方终止协议合作,乙方的支付货款义务均不免除。
6. 本协议约定外,双方订立的补充协议条款同协议中其他条款发生冲突时,按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九、 未尽事宜
1.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定为年月日至年 月订地:北京市朝阳区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订协议。协议未续签之前,原供销协议自然顺延至新的供销协议签订之日,顺延时间以30天为限。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 方: 乙 方:法人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年 月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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