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
2022-11-23
2022-11-14
2022-11-19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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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期限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年,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x月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x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x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第九条 甲方每月x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x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
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
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
第二十五条
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十
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
第二十六条
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条
第四项、
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年的,按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十
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支付方式为:_。十
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十
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___年x月x日 ___年x月x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合同终止的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由甲方派往 金羚电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
第四条 乙方第一工作地点/区域: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业务所在地调配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或用工单位调整的工作,应书面申请另行调整,也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或用工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第八条 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申请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均适用于乙方。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用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低于用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计时工资:人民币 元/小时;
(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完成劳动定额的,为人民币 元/月。(该劳动定额为用工单位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劳动量);
(三)甲乙双方根据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以及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等情况,考核发放。
(四)其他形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第九条约定工资的80%或用工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甲方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均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的身体情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进行调整,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工资水平,实行薪随岗变。
第十三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和用工单位鼓励乙方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不提倡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加班。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甲方或用工单位加班报批制度,履行加班申请审批程序,征得甲方或用工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获得加班工资。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一)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二)在非节假日组织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三)未经上司指派和书面批准的自愿延长的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
(四)未经用工单位确认的或者采用计件工资形式未完成劳动定额的自愿延长工作时间;
(五)在工作地点用餐及休息的时间。
第十四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不视为未按时支付。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行为不属于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一)因乙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不能及时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提供或提供的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或存折信息不正确;乙方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遗失;乙方对当月工资支付有异议时,需要重新核算的;乙方委托代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等情况。
(二)乙方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不能结算和发放乙方工资的;
(三)非因甲方或用工单位原因延误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以下行为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一)依法应从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
(二)乙方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情形;
(三)乙方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人原因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应赔偿的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直接从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五、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其社会保险所必须的手续、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不承担不能或延误办理社会保险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申报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报销的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工伤申报资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得到赔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外的医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第二十三条 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按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第二十五条 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条件;
(二)无法提供甲方办理用工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等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入职后不同意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未及时与原用人单位办结社保终止手续的;
(四)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
(五)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在限制范围之内;
(六)患有精神病或者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
(七)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八)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九)不能胜任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规定的岗位职责;
(十)有其他不符合用工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未结算的工资。
乙方未提前30日(试用期未提前3日)书面通知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或用工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如造成社会保险无法及时停保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则此费用(含单位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九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时,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明、体检证明等;应聘前患有精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未与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隐瞒事实的;对前用人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未声明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1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可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向甲方索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三十三条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乙方认为用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否则,乙方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三十四条 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时,合同即终止。对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3日内,应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归还用工单位及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负责管理、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二)包含用工单位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
(三)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四)其他工作交接手续。
因乙方未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或交接不清的,甲方或用工单位有权暂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对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或用工单位有权从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予以扣除,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甲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事项的全部转出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办理的,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甲方及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八条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阅读、知悉了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派遣员工手册》,并同意遵照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邮寄、电子邮件的形式履行送达义务,邮寄地址以本合同甲乙双方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乙方列明的通讯地址不详细,以户籍地址为准)。若甲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乙方履行送达义务的,在甲方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送达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一方如果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条 甲方采取以下途径中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且有义务学习阅读和遵守。
(一)甲方网站上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所有的通知、文件;
(二)甲方或部门会议进行的规章制度的传达、培训、学习或宣讲;
(三)在甲方或用工单位经营场所的公告栏张贴宣讲的。
第四十一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住址或户籍地址为甲方送达地址。
十、争议的处理 由乙方自已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定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因乙方属派遣员工,在被派遣期间,除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接受用工单位日常管理。对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第四十七条 乙方确认,甲方在本劳动合同签订前,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八条 乙方确认在本劳动合同或者《员工资料表》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履历、健康状况、婚姻状况、资格或者任职证书、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真实性,若查实乙方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者虚假证件的,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签订了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被用工单位退回的且不属于本合同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情形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相近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且无故缺岗的,按旷工进行处理,连续旷工达到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 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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