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2023-03-15
2023-05-30
2023-03-07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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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说黄某购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农户种植的黄某按常规季节,全部由甲方保证收购。
二、质量:黄某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价格:甲方按保护价收购黄某价格以干草每市斤_______元计算,如市场价高于某的收购价,就按市场价计算付款。
四、货款结算:乙方交售的黄某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甲方每年给社员免费提供种子一次,免费按季度进行培训,协调合作社工作,帮助困难社员解决在黄某植的成本贷款,按质收购。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某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以上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
年 月 日
寒假期间,我向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投递了简历,很幸运地通过了面试,从一开始200多人,最后行长只留下了5个人,让我更为庆幸的是5个人当中,我是唯一一个本科生。我终于有幸可以进入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实习了,虽然到现在实习的时间不长,我却在这宝贵的时间里学到了好多东西,丰富并实践了大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深感自己知识面的匮乏,鉴定了我积极学习的信念。在工作中,工作态度的转变是我学到的重要的一笔人生财富。“技术水平只能让你达到一定的层次,而为人出事的态度及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才是提升你的真正法宝。”处长的一席话给我上了实习的第一课。在实习期间,我虚心学习,认真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与同事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得到了行里员工的一致认可。
一、实习所在分行情况
交通银行太原分行,位于太原市太原市南城区解放路111号,太原分行坚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始终以提高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建设现代化、规范化的商业银行为目标,不断进行业务手段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太原分行连续三年被太原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企业”或“模范企业”,连续两年被评为“文明单位”,被省政府授予“敢为三晋先”的光荣称号。
二、具体实习工作
(一)atm机的选址
__年3月7日我正式到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报道,开始实习,我被分到了电子银行部实习,报道第一天主要和电子银行部的各位同事相互认识了一下,和处长聊了一会,在聊的过程中才知道这位郭处长竟然和我是校友,他也是中北毕业的,可他那时不叫中北大学,叫太原机械学院。郭处长根据我的实际情况给我安排了工作,那就是自动柜员机的选址,在我之前还有一位中北大学的学生在这实习,由于业绩出色被调到了个金部信用卡营销队了。郭处长和我说了一下选址的重点主要在:大的商场,超市(美特好,山姆士),医院,学校……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第一天工作根本就摸不到头脑,无从下手。第一天工作,我把目标定位在柳巷的个大商场,首先来到了联洋百货里面,在商场里转了好长的时间,就是不敢张口,当然最后还是鼓足了勇气,找到了它办公的地方,直接找它的财务经理,因为是第一次,在加上自己是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和经理交谈的过程中难免有些紧张,最后那位经理说现在商场内没有地方,叫我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如果以后需要的话,会联系我!从那出来后我心里很复杂,在街上转了好几圈,调整了一下,最后去了贵都、铜锣湾时尚馆,铜锣湾国际,总算工夫不负有心人,到铜锣湾国际找到财务总兼郑素梅,和她谈过之后,允许交行在那放,但是要放到她商场后门,因为在她的正门已经放了两家其它银行的了,回去和处长商量后,处长认为那的客流量不是很好,最终没有放。
迈出了第一步,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我慢慢的进入了状态,在这段实习期内,先后联系了御花园时代广场、华宇国际精品、山西女子医院,人人和连锁超市,东方家园装饰材料超市,青龙电脑城、赛格数码广场、山西国体……去过重机、太钢、高新开发区……在这段时间里,不能说我走遍了太原的每个角落,但我可以说,太原的主要街道我差不多都走过。这个工作很辛苦,下公交车后,我一走就把一条街走完,每天晚上回到宿舍后,用纸一擦鼻子都是黑的……
(二)太平洋借记卡和双币卡的销售
期间进行了几次相关业务的培训,正是这些知识的培训,使我逐渐了解了金融,了解了银行,更是了解了交行。通过学习交行,使我越来越深刻地了解了交行相对于其他银行的不同之处,了解了交行为客户着想的各种业务,我想这正是可以使交行在银行业间不断壮大不断深入人心的关键所在。交行的细腻,周到,以及独到的业务,不仅使客户选择了的交行,同时也使我们非常自豪可以在这样一个蓬勃向上有活力的银行实习。有了这些对交行的了解,我们便可以代表交行去做销售工作。
面试通过后,我们每个实习生都有的任务,那就是销售出去50张借记卡(普通太平洋卡)和50张贷记卡(太平洋双币卡),并拉来一定的存款(没有上限),在外面选址的过程中,我把交行介绍给大家,使尽量多的人可以享受的交行优质的服务,同时也拓展客户群,为交行创收。在实习期内,我共销售出11张太平洋双币卡,和15张借记卡,这对我一个外地学生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我一直坚持着!
三、实习感受
关于实习后的感受,总的来说让我认识到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无论专业对口与否,实习这一过程绝对是不可或缺的。进一步说,具体的工作经验对一个人的成长很重要。实际工作与在校的学习有着巨大的不同,实习可以让人深深体会到长辈们所说的从工作中再拾起书本的困难性。每天早晨大早就要出门赶车,傍晚回学校后深感疲惫,难有精力能再静下心来读书治学。这样想来,那些能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考学的人想必有非常过人的决心和毅力。这样让我更加珍惜在学校的时光,好在我也并未虚度四年的光阴。
在实际工作中,比起在校园里更能学到如何与人相处有效沟通的正确方法和技巧。这里所说的方法和技巧并非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害人之道。而是作为一个刚踏入社会的人,如何在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处理现实和原则关系的问题。在实习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门口的保安门卫仍然没有能认出我,每次总要拦住我询问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应对,是对他人抱怨还是耐心解释?如何与同一办公室里的男女同事相处,并听取他们的心声和工作体会?如何与部门领导顺利交谈和沟通处事?这都是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的经验之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实习中有苦有甜,平坦的大道上多个门槛是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这个门槛也许是障碍,也许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门票。我十分感谢交通银行太原分行能给予我这样一个宝贵的实习机会,能让我到平时接触甚少的金融企业内部增长见识开拓眼界。在银行里要学的还有好多好多! 希望可以继续和交通银行续约工作。
抵押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行
住所:
电话:
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抵押物清单
__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
|||||产权证||抵押物评|已经为其他||
|抵押物|规格|单位|数量|书及|处所|估价值|债权设定抵|备注|
|名称|型号|||编号||(万元)|押额度||
||||||||(万元)||
|---|----|----|----|---|----|----|-----|-----|
||||||||||
||||||||||
|---|----|----|----|---|----|----|-----|-----|
||||||||||
||||||||||
----------------------------------------------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党员
出生日期:
户口:哈尔滨
婚姻状况:未婚
学历:本科
技术职称:中级
毕业院校:哈尔滨商业大学
毕业时间:__年07月
所学专业:财政学
外语水平:英语(cet—4)
电脑水平:熟练
工作年限:1年
联系方式:
求职意向
工作类型:全部
单位性质:不限
期望行业:银行、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期望职位:部门助理/秘书/文员、会计、出纳、银行专员/出纳员
工作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期望月)白话文○(薪:面议
教育经历
20__年9月至__年7月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学
工作经验
20__年8月在大庆石化总厂财务部实习
20__年12月在大庆炼油厂财务部实习
20__年8月在大庆商业银行实习
20__年8月在大庆江海证券公司做客户经理
20__年10月在大庆百花园商店做会计
专业技能
国家计算机二级vfp,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系列软件,能熟练并及时完成日常办公文档的编辑工作。熟练掌握财务知识。持有会计上岗证,助理理财规划师证,中级纳税筹划师证。
自我评价
为人真诚,谦逊,自信,有着很强的拼博意识,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来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善于与人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意识,追求完美。性格开朗,对自己充满信心做事踏实,勤奋好学,工作稳健、认真、细心、忠于职守,保密意识强,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接受挑战,具有团队精神。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品名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运输价格:_____________
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
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银行支付方式,先支付事先签订的合同的货物总价钱的一半,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再把余下的一半支付给甲方。当天结算日为准,过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装卸责任
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乙方负责,收货方卸货由乙方负责。
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日以上或欠款超过10000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负责提供空间位置给甲方停靠,且由乙方负责装卸。
若是在乙方指定日期送货时,遇上了外界因素(台风,暴雨)延迟了交货时间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是乙方指定日期送货时,中途送货时遇上了交通事故,应该经双方负责人出面协商解决事情,协定赔偿金额。
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乙方负责,收货方卸货由乙方负责。
若是在卸货货物时2小时,每小时按运费的5%赔偿,或者装货时2小时也按运费的5%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二、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地目的。
三、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五、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六、准时装卸货让运输方发货。
七、承运方要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在当天次日的凌晨2点之前准时到,若是延迟了一小时内,按运费的10%赔偿,若是在3点半以后未到拒绝收且按运费的10赔偿。
八、承运发应在乙方的指定的日期内,货物在在24小时-36内到达,若超过48小时拒收且赔偿货物的当时市场价值。
九、承运发运输损害在允许差值的5吨以内,若超过允许差值的,每超一顿按市场价值赔偿。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素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
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10元/方或5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我怀着强烈的使命感、职责感和危机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不断增强落实全市分支行行长会议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市分行党委确定的“抓发展、控风险、强管理、建和谐”的十二字工作主线,在上级行党委的重视关心下,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忙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坚持开拓创新,坚决真抓实干,谋政、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支行各项工作。对照岗责回顾梳理一年来的履职状况,作为支行行长总的来看是称职负责的。现具体作如下述职,请审议。
一、主要成绩
透过一年的努力,一年的奋斗支行业务发展实现了新跨越,内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品牌形象得到了新显现,各项建设呈现了新气象。年末支行贷款余额__亿元,较年初增加__亿元;各项存款余额__亿元,较年初新增__亿元,日均余额增加__亿元,人均存款__万元;实现各项收入__万元,帐面利润__万元,人均创利达__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__万元,人均中间业务收入__万元;资产利润率与收入成本率分别为__%和__%。
不良贷款占用控制为“零”,无经济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职责事故、无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信贷管理工作被银监部门在对农发行的信贷检查中给予肯定,在__个经营行年度绩效考核排行上升至__位,与自身比前进了_位,同时人均存款、人均利润、人均中间业务等指标在全市农发行系统有必须的贡献度,在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有必须的话语权,在地方政府部门中有必须的影响力,在县域百姓中有必须的知名度,一年的工作在县委20__年_月_日召开的__届九次全会(扩大会)上被县委书记点名表扬肯定,实现了我行有为争位的目标。
二、政治表现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我能够认真执行群众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涉及全局、长远的问题和重大事项都经过群众讨论,做到职责上分、目标上合;权限上分、思想上合;岗位上分,工作上合,真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正确决策。增强了支行班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首先是相信职工、依靠职工,尊重职工,多方倾听职工意见,把职工提出的好推荐、好办法作为支行工作决策的参考。同时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注重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帮忙职工协助企业解决工作中经营上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一刻也不敢放松懈怠。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廉洁办贷十不准要求,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严格遵循金融职业操守和行业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将反腐防腐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防微杜渐,严于律己。一年来无收受财物、以权谋私、以贷谋私现象。做一名清白、干净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工作开展
(一)抓住重点。
一抓思想统一,坚定发展信心。应对支行绩效考评在20__年前进了一小步的发展势头,支行更要乘势而动,顺势而上,借势而为,全员是否有信心、斗志、决心是关键。对此,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统一员工的思想,把“家丑”给大家亮一亮,把困难给大家摆一摆,把大家的干劲鼓起来。同时,走出去向兄弟行__支行学习,学习他们营销业务快速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找出支行的差距。透过敞开大门亮家底,摆数字,纵横比,使全员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感、紧迫感。认准一个理:“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__支行当前务必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只要我们有一种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对农发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抛去一切私心杂念,一往无前,全行上下合心、合力、合拍,就必须能到达赶超,就必须能实现跨越。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打赢一场“业务发展翻身仗”的战斗在云阳支行再掀帷幕。在兄弟行比学赶超竞争下,今年这点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统一思想,坚定发展信心的结果。
二抓业务营销,加快发展步伐。要在激烈的业务竞争中突围,务必善谋划,动手快。支行组成由我牵头的营销团队,与地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经办负责人不同层面的对接,结合__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政府发展规划,提前掌握部门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找准入手的突破口,注重巩固优质老客户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客户,支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个,投放中长期贷款3亿元,贷款业务增幅60%;另外充分利用支持工业园区、森林工程和县域城镇建设项目的优势,抓好财政支农资金存款和项目上下游企业存款的组织和中间业务的营销,今年新开纯存款户7户,组织存款5652万元,中间业务拓展办理了咨询业务和国际结算业务,实现收入31.86万元。
三抓形象建设,打造发展环境。一是以自身良好形象发挥行领导的带动作用。干部是面镜,员工是杆秤,没有带不好的员工,只有不称职的领导。凡是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吾日三省吾身。用自己的正气、廉洁把思想说教化为具体的身体力行,对内对外树起农发行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以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农发行形象。
支行投入必须额度,在不向市分行借支费用的前提下,打紧其他办公开支,添置了营业大厅户外电子显示宣传栏,会议培训专用投影设备、多功能会议室,荣誉室、工会活动室等保证了企业形象设施功能的完善,为支行企业文化上档升位带给硬件支撑。四抓执行落实,带给发展保障。支行着力从制度、目标、职责、督导、考核“五个落实”上下功夫,推行岗位日志,行务例会,行长点评等措施,来促进支行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安全保卫、计划信贷、财务会计等各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一年来逗硬处罚职责人__人次,罚款__元,确保了执行力,确保了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擅抓难点。
一是多措并举化解贷款风险。针对支行农业小企业__公司短期贷款__万元,面临法人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出现道德风险,贷款于20__年11月15日到期,无法按期收回的紧急状况,沉着应对,大胆决策,在报告的同时果断安排客户经理24小时住扎企业,对库存物资进行监管,_大限度确保现有流动资产变现还贷,同时找担保公司衔接,向政府相关领导汇报,请求政府担保公司垫资提前还贷。透过扎实有效的协调和不厌其烦的汇报,于20__年11月11日提前5天全额收回,化解了贷款风险。
二是巧借清查树起我行形象。在清理清查融资平台贷款专项工作中,支行被确定为牵头行,工作涉及到多家银行多个部门,刚开始感到工作很被动很为难,之后支行将被动当成机会利用,牵头的同时把农发行推出去,树起来,不仅仅顺利完成了清理清查任务,同时赢得了农发行在地方、部门、系统内的声誉。
三是全力配合完成基建决算。支行基建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自竣工投入使用后,一向没有正式完成决算。从建设到投入使用,时跨近10年,历经了多界班子,多人之手。在市分行党委的重视和财会处的指导下,理清完善了办公楼和宿舍基建资料,报批完成了基建决算。
(三)抓出特点。
一是开展了以“开阔眼界,拓展思维”为主题的向外学习活动,加强与兄弟行的工作交流,走出云阳向江北支行学习借鉴;
二是开展了与县人行以“春日欢乐行,联谊增感情”为主题的支部联欢活动;
三是开展了以“谈职责”为主题的全员征文演讲活动;
四是开展了“学业务,练技能,提素质”的信贷业务、会出业务学习月,及计算机技能练兵竞赛活动;
五是举办了“唱红歌、诵经典”晚会,鼓舞士气,提振精神;
六是开展了党员“一带一”活动,每名共产党员至少帮带一名职工,从思想、工作、生活、学习全方位帮忙。透过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全行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荣誉意识、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为支行各项工作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给力添劲。
四、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行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与成绩,这是上级行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职能部门具体指导的结果,是支行班子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表示真诚地感谢!当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支行和我本人务必应对和等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支行发展压力大,我的急躁情绪多有流露,导致对班子成员对职工批评指责过多,关心理解不够。二是信贷业务发展后劲不足,掌握到的项目储备较少,至今没有一个成熟项目上报,考核升位很有可能是昙花一现。三是潜在信贷风险不容忽视,消化挂账未剥离贷款有难度。在下步工作中,我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扬长避短,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和自身修养,更好地履行职责,尽力做好各项工作,力争持续住20__年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绩。
你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么?走在一条狭窄的街道中,道路两旁是林立的摩天大楼,身处其中你如同置身于峡谷中,抬头望去也仅能看见一线天。由于周围建筑的间距非常小,行走在其中会让你产生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似乎这里的每一座建筑都想利用这有限的位置来争取更大的空间。你熟悉这种感觉么?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就是竞争的气氛。
在现代化银行间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如何在竞争中处于优势,赢得这场博弈的胜利,是我们所有银行从业者最关注的问题。我们信奉“客户至上、竭诚服务”,但是究竟提供怎样的服务,才能从最佳角度把握好客户的心理期望,满足客户的心理需求。其实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自己就是一名客户,从相反角度来考虑我们的客户究竟需要怎样的服务呢?现代化商业银行需要标准化的服务,这是对所有银行服务的最基础最本质的要求,是优质文明服务的核心与关键。
比如,作为一名普通客户,无论你要办理什么业务,当你走进一家银行的营业大厅时,如果你首先看到的是,宽敞明亮的营业环境,整齐美观的陈设布置,迎接你的或许是一位温柔端庄,又或是一位精干挺拔的大堂经理。作为客户,你的第一直觉判断是,这里很正规,我很信任这里。同样,如果你走进的是一个凌乱不堪的营业大厅,你的第一感觉将会是,这里可靠么?我的资金存放在这里安全么?接下来,一个温暖的阳光般的微笑,一句贴心的问候,“您好,请进。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更会使人产生宾至如归的感觉。因此,整洁干净的营业场所,精神饱满、服务热情周到的工作人员,是做好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起点。
在日常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由于现代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因此,现在很多银行都将服务做得更贴心更细致,力求做到精细化服务。
目前在很多银行的营业大厅,除了配备最基础的自助设施外,还增加了许多便民设备,力求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人性化的服务。当你在等候区排队等待办理业务的时候,大堂经理为你递上的一杯茶水、一份报纸、一盘点心,都会消除客户在等待过程中产生的焦虑与烦躁情绪。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手机流行的时代,很多营业网点都为客户提供无线上网服务。此外,还有很多的便民机具,比如,你可以在等待的间隙,交水电费、手机话费充值、公交卡充值、信用卡还款等。
当然,在做好精细化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提供人性化服务是最锦上添花的一笔,但是对于银行来讲,能够做到最专业化的服务,才是重中重。首先,在有效范围内为客户节约业务办理时间,比如,对于很多小额基础业务,可以引导客户在自助终端上自行办理,这样既节约客户的宝贵时间,也可以节约柜面资源,由柜面人员专门办理,大额及特殊业务。其次,做好精细化服务,当然也需要对客户进行精细化划分。目前,现代银行在对客户群的划分上,不仅仅是简单的区分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很多商业银行在当前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都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特色化服务专
区。此外,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对于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原则格外看重。因此,储蓄不在是唯一的财富积累方式,人们更多的关注理财、投资,以分散资金风险,提高资产收益。新一代的年轻人,将是未来市场的主要客户群体,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网络技术的提高,网上购物、网上消费,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提供安全便捷的网上支付系统,无疑是现代化商业银行的最新竞争着力点。
当然在提供精细化服务的过程中,除了人性化与专业化的服务之外,针对现代消费人群的个性化特色服务,也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比如,银行与商场、电影院、餐厅,联合开展的刷卡消费送积分活动等等。如果你是一位客户,也肯定会被其中各种促销活动所吸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作为现代银行,优质文明服务已不在只是简简单单局限于热情周到的微笑服务,现代化的客户群体催生出现代化的客户需求,而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是服务行业永恒的主题与追求。精细化服务、人性化服务、专业化服务、贴心服务都将会是每个银行从业者对于服务行业工作的新思考与新方向。因此,换位思考,让自己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自己提出的需求,我们将如何来满足,如何来做好服务,那么对于客户的需求又将如何?“客户至上,竭诚服务”绝对不只是一句口号,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从理念、技术和业务水平上去不断提高,任重而道远。
([1] 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共[]人。其中[]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宗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诚信道德和专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鉴证服务;基建预决算鉴证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会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代理招投标;代理记账;代理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三)受托管理与事务所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
(四)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提供破产管理相关事项的服务。
(五)委托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起草本条款)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六条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合伙财产保证,并就保证方式、保证金额等作细化约定)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可以担任本所的合伙人,事务所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若合伙人同时具备多种执业资格,该合伙人只能以一种执业资格身份入伙。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约定合伙人的设置及出资)
第十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 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或新合伙人入伙后(一个月内或按约定期限分期)]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二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注:事务所可就增减资的决策、程序、份额分配等相关事项作细化约定)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合伙人
第一节合伙人条件
第二十六条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九条事务所根据需要发展吸收新合伙人。吸收新合伙人,须经[2名合伙人推荐]、[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或于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时生效。
第三十条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三十二条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依照本协议第五十五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年内,除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或转让财产份额]。
(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第三十四条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 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 其他合伙人不愿意受让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同其他合伙人在事务所管理及合伙人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六)其他可以退伙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注:不正当行为,指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除名情形且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应当退出合伙的。(注:事务所可对该事项的提起程序、理由作出细化约定)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休保障条款。](注:事务所可以约定合伙人退休后在[5]年内按一定形式领取退休补贴)
第三十八条退伙合伙人在退伙前,应当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一)清偿[书面允诺清偿]合伙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二)分担[书面允诺分担]合伙期间发生的事务所亏损;
(三)完成业务交接,包括对已结项目完成归档手续,对未结项目作出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列举)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事务所财产少于事务所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 分担亏损。
第四十条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三十日或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
对于原出资,原则上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对于合伙形成的财产,以现金或约定方式[ ]年(月)内退还。分次及分期退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伙时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如:商誉、注册商标等)
第四十一条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履行的出资部分相应取得退伙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其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的,经[全体或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同意,从财产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取得事务所合伙人[候选人]资格,其在事务所的份额为其继承的份额。因该继承行为承担的税收由该继承人承担,如果由事务所缴纳的,该继承人继承的事务所份额按照缴纳相关税收后的余额计算。
(注:约定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的,参照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处理,事务所可就其财产份额等自行约定)
如继承人不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不愿成为合伙人,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所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涉及税收的,由事务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代扣代缴或者由继承人自行缴纳。
第四十三条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事项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执行(首席)合伙人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执行(首席)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三十]日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可就合伙人退伙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事务所可以选择将退伙合伙人一定比例[数额]的应退还价款暂扣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自退伙之日起[] 年内不予返还。在此[]年期间,如发现存在退伙合伙人应承担责任的,事务所可以首先自风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退伙合伙人追偿。[]年期满后,事务所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有)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该退伙合伙人。如果事务所无故超期扣押退伙合伙人的退伙风险保证金,自[]年期满或者暂扣理由消除之日起,按照超期扣押金额以及扣押期限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事务所承担,如果个别事务所领导和主管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由该个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节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决定(选举)、担任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合伙人退伙后,[3]年内不得[向事务所原有客户联系业务]、[加入竞争性机构]、[从事不利于事务所利益的活动];
退伙合伙人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约定给事务所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涉及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等事项的表决时,合伙人与被表决对象存在法律上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十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事务所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
合伙人在行使第四十七条第(三)、(六)项约定的权利时,应当依据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当有证据表明相关合伙人将不正当使用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或将会损害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时,事务所可以拒绝,但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必须同意。
(注:各事务所可自行规定合适的行使方式)
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十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首先应以事务所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事务所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该合伙人应对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的合伙人拒绝或怠于对事务所进行赔偿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职责,代表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该类合伙人予以赔偿。
若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提出追偿要求的,可以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代表事务所提出追偿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在[二十日]内拒不执行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更换。
存在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情形,相关合伙人应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按照责任或者过错程度协商决定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平均承担。
(注:事务所可以自行约定内部追偿的方式和限额)
第五十三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一般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外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负责及参与上述执业活动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事务所对外债务的,事务所可对其内部责任的追偿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首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该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事务所其他债务存在过错的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事务所可对内部责任的追偿和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五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退伙后,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退伙合伙人以退伙从事务所中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约定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八条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为。
第五十九条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 ](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注:各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条款)
第六十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
(注:本事务所按照协议确定的组织架构、合伙人权能配置、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序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分工、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决定执行(首席)合伙人;
(四)选举产生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举)合伙事务监督人,决定其职责和权限;
(五)审议批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一)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二)决定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七)监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八)审议合伙事务监督人提出的监督议案;
(十九)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六十二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执行(首席)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事务所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合伙人会议由执行(首席)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过半数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十四条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十五条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或约定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六十一条(七)至(十六)事项(合伙人除名的事项除外)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六十六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事务所可以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外可称[管理合伙人],根据管理委员会授权履行职责。
执行合伙人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六十八条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当选,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十九条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以下议案:
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事务所合伙人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事务所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事务所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
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投资等方案。
(四)审议批准事务所各职能机构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金额在 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七)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八)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九)提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决定各职能机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的处理意见;]
(十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伙协议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以及侵犯事务所合法权益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他人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需要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职责。未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权可由合伙人会议行使。)
第七十条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执行(首席)合伙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三)十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召开时。]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三日](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但重大事项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第七十一条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授权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议合伙人会议予以改选。
第七十二条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置备会议记录本。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七十三条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为保障本协议和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事务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人,履行对各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
事务所可以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由[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
第七十五条合伙人会议设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选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之外的合伙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员工]等[]人组成。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1名委员作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可列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事务所比照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七十六条执行(首席)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外代表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
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可称执行(首席)合伙人。设有两名以上执行合伙人的,应明确一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事务。
第七十七条召集、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的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代表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四)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五)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六)提议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分工;
(七)协调合伙人之间、事务所内各机构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七十八条执行(首席)合伙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人行使职权。执行合伙人不能履行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第七十九条执行(首席)合伙人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节职能机构
第八十条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风险(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 合伙事务管理等内部运转及执行业务的职能机构。
第八十一条各职能机构对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合伙事务监督人的监督。
第八十二条各职能机构在合伙人的管理下,负责事务所统一制度议案的拟订和日常事务的运行。
[第八十三条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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