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2023-05-30
2023-03-15
2023-03-07
2023-06-05
更新时间:2024-02-01 13:37: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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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共拟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12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发布公告:12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12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把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第二、加强规范现金治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财务治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治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治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深知,想把财务工作做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若把财务人员合理安排,共同努力,定将我司的财务工作推向一个更高台阶。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对不起,我因为自己的个人身体出现了一点问题,已经没办法再为公司效力了,对于这件事,我表示十分的遗憾,这也不能我能够决定的,谁没事愿意得病啊,我最近在工作上的状态您也看到了,全然没有之前那个效率,这样的我,我自己也是不愿意待在公司拖大家的后腿,说不定我的辞职,会给您带来一个更好的会计。
我从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胃痛,但是您知道的,一个学生那里会自己去大医院进行检查,我只不过是常年给自己备着胃药,好让自己在疼痛发作的时候能好受点,但是近期我的胃病发作的真的是越来越频繁了,导致我的工作是完全进行不下去啊,所以我前几天才会跟您请假的,就是为了去医院进行检查,我患的是急性胃炎,医生告诉我这段时间最好是在家静养,保持充分的休息,然而这跟我的工作完全就是背道而驰啊,我作为企业资深的会计,工作量自然也是很大的,哪来的时间休息,所以医生建议我是请一个月的长假,在家把病养好了,再去上班,但是我们公司哪有请一个月长假的先例啊,我在公司这么久了,就从来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所以我也只能是选择辞职了。
我这个病说起来都是自己作的,在大学因为懒得动,天天早上不吃早餐,然后中餐经常都是一两点才吃,饮食极其不规律。这么多年以来咋就养成习惯了,在加上我现在独自居住,有时候懒得自己煮菜煮饭了,就点外卖吃,虽然我知道外卖不营养不健康,但是我还是会被自己的懒惰所打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是,经常都是什么时候忙完,什么时候吃饭,有时候忙到没时间吃饭,就直接不吃,美曰其名减肥。这就是这样长期以往,就把身体搞坏了,我今天特意亲自来向您递交我的辞职报告,就是因为我十分的重视这件事,毕竟我也是在这公司了这么多年的会计了,多多少少也是培养出感情了,我现在还在住院期间,希望您尽可能的快点让我办理离职,我真的该好好的养病了,我可不想这么年轻就身体就出现这么个毛病,我还是听医生的话吧,我已经受够了胃痛的折磨了,那种滋味您是不可能体会得了的。
我这次离职了也好,可以让我静下心来好好的想想以后该从事哪一行,反正我是不想再从事会计行业了,就算最后要从事,我也不会自大接那么的多的工作任务,每天处理那么多的事,的确是十分的耗费脑细胞,希望您能找到一个比我更称职的会计。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月x日
20xx年一整年的锻炼让我对财务知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在已经成为财务方面的管理者。20xx年里,我将继续我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方面的知识学习及教育。使财务工作在我的管理及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下是我就财务人员 工作计划 的详细内容。
共拟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20xx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发布公告:20xx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20xx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把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第二、加强规范现金治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财务治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治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治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 工作计划 ,以最大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深知,想把财务工作做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若把财务人员合理安排,共同努力,定将我司的财务工作推向一个更高台阶。
1.学习会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总公司现在有5家账目需要独立核算的公司,必须学习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学习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态度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的做好财会工作。
2.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人员要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等等,会计人员要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保障会计处理的及时、准确。
3.账款回收
资金是公司的命脉,可以说现在应收款回收是公司最重要也是最艰难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组织的收款小组,财务部应及时准确的提供信息,参与催款,避免出现烂账。
4.开支审核
费用报销审核,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综上所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加强个人修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力求把工作做到更好,和公司一起成长。
20年很快就要过去了,我们迎来新的一年——20年,下面提前制定了财务部个人工作计划,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随机应变。
20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20年工作计划:
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发布公告: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财务管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最大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四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供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五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五节、资产减值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七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八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六十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第六十三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六十四条、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十五条、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xx年一整年的锻炼让我对财务知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在已经成为财务方面的管理者。20xx年里,我将继续我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方面的知识学习及教育。使财务工作在我的管理及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下是我就财务人员工作计划的详细内容。
20xx年工作计划中我共拟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xx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发布公告:09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09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把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第二、加强规范现金治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
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
财务治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治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治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20xx年,我的个人工作计划已详细分明。我深知,想把财务工作做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若把财务人员合理安排,共同努力,定将我司的财务工作推向一个更高台阶。
繁忙的xx年已经过去,这一年里,在中心领导和计财处领导的带领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自身素质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为在xx年的工作中更上一个台阶,我将认真地对xx年的学习和工作进行总结。
一、学习方面
1、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特别在庆祝建国xx周年文艺活动中贡献出自己一份力量),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在业务学习方面,除平时加强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外,7月2日至7月4日,参加了长江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主要培训了《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审计案例分析》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参加了《会计科目扑克》训练,通过这三天的系统学习,我对企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从而节约成本、增强效益有了更深入的学习;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重点也更加清晰。随后还积极参加了长江委会计科目扑克大赛,虽然没取得名次,但在平时的训练中业务水平得到了锻炼。通过这些学习,我不仅扩大了知识面、更新了专业知识,对自己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也有很大的帮助。
二、工作方面
xx年我主要负责工资管理、会计凭证复核及项目管理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协助财务科长完成一些专项工作等。
(一)工资管理
1、每月根据中心办公室下达的工资变动通知,及时调整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要求准确及时地发放到每位职工的帐户上。
2、年初依据房改办《关于报送20xx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准确计提各部门工资福利费,并填制相关凭证。
(二)会计凭证复核
每天对前台填制的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如部门、项目等选错)及时通知制单会计更正。当遇到对某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有不同见解时,大家会集中探讨,找出适当的、统一的处理办法,通过这样的探讨研究,我从中学到不少专业知识,并且使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运用。通过复核会计凭证,使我在预算管理和财务决算工作方面到了很大的帮助。
(三)项目管理工作
今年是中心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工作的第一年,在这项工作中我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即对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其所属的项目及开支类别录入到项目管理系统中。这是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不仅每天都要录数据,而且有些部门一笔业务分几个项目和类别,录入时要特别注意,如果录入错了,可能会对该部门的产值完成情况有影响,甚至影响到该部门职工的绩效奖,因此我每天都认真登记每一笔业务,对有疑问的项目及时与核算员联系,做到每一笔数据都如实地反映到对应的项目中。
每月底及时与各部门对账,保证了每个月各部门绩效奖的顺利发放。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及配套制度一年来的运行,我感到其在财务公开、成本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
(四)其他专项工作
1、按时完成机关服务中心20xx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分月用款计划表》的填制与上报工作。
2、xx年长江委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工作,如会议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出国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等。我主要负责会议费和小金库两项检查的资料归集、整理、总结报告及上报工作。在这两项工作的自查阶段,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搜集资料开展自查,并撰写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在重点检查阶段,积极配合中介机构,较顺利地完成了此次检查工作。
3、配合完成了xx年预算二上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预算编制,通过参与,我更加了解了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对预算上报的程序、预算管理软件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我今后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也有很大帮助。
4、协助长江委会计学会完成了机关服务中心xx年参加长江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统计、登记以及核对等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打算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感到自己的学习主动性还不够。20xx年我将按照中心的总体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加强学习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式、新挑战、新问题。
在政治思想上我将更加深刻地学习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时刻向身边的党员学习、看齐;同时更要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能,争取更好地完成xx年的各项工作。
财务专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我主要负责公司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和审计工作。分管公司财务部。一年来,我能够忠于职守,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较好地组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下面本人就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考察组领导及与会全体同志作一简要汇报。请予评议。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自身综合素质
(一)强化自身修养,坚定政治信念,端正工作作风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和世界观改造,要保持思想的先进性,就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超越自我。一是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在工作之余潜心研读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原著以及江*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xx大等文献资料,并将其精神实质融汇贯通,系统地加以认知和领会,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够较好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坚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注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与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工作上既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又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才。
(二)加强业务学习、全面开拓视野、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本人一贯注重专业知识学习,潜心研究了《企业财务通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重要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理论,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利用政策资源,规避财务风险,促进财务工作健康发展。同时着重学习了经济、管理、法律、领导科学等知识,丰富知识体系,提高了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的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领导艺术水平。
二、履行职责基本情况公司经营规模缩小,效益下滑,银行压贷,税务稽查力度加大,法律诉讼官司不断,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政府、财政厅及国资委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下,我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资产质量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性及融资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安排部署年度财务工作要点。
年初,根据公司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在上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确定了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程序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注重产生实效”作为工作主题,就财务工作作了要点安排,从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实物抵账”、积极处置现有实物资产、项目成本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六个方面对公司公司全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为提高公司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堵塞漏洞,使会计工作能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提供了指导。并督促各子公司按照工作要点组织落实(二)完善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工作工作要落实,制度是保障。完善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工作。一是根据开始执行的国家财政部重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起草了《公司《企业财务通则》实施细则》,原有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将逐步被更新,要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并结合不同财务管理要素,对财务管理方法和政策要求做出了规范。
二是组织指导出台了《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面对目前市场经济条件,能否控制成本、降低成本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而推行财务预算管理是降低产品成本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通过对基层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调查,自下而上的报告、专题研讨等工作,组织制定了《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实施办法》,从实施预算管理的条件、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方法、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财务预算的差异分析、考核等反面做出了详细制度安排。该办法为确保预算管理落到实处,推进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提供了指导。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以财务预算为切入点推进企业实现全面预算管理。
(三)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维持公司本部正常开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公司不符合税前分摊管理费的条件,从起公司没有再收取子公司管理费,只能从对内投资中按比例收取股利,公司近两年生产任务不足,资金极其紧张,产值利润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从对内投资收益看公司总体有收益,但从子公司个体看亏损单位多,有利润的单位股利上缴压力大,资金短缺无力上缴。在此种不利情况下,为解决资金来源,维持公司本部正常开支,我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限度地回收资金,一是随行就市对高层住宅及多层旧宅,多套出售,回收资金万元;二是对海口、三亚的两处房产进行处置,本人三下海南,通过评估、进场、挂牌、拍卖直至成交全程跟踪,回收资金万元。两项共计88万元。
(四)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依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完成了公司所属的钢材市场,钢结构厂整体划拨给公司所属物流公司、安装公司的资产移交和划转工作,多次调节双方矛盾,提出解决办法,平衡各方利益,最终理顺了移交资产的权属关系,界定了积留的资产纠纷问题。
(五)开展经济分析活动根据子企业季表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针对盈利能力弱、项目成本管理下滑、应收工程款居高不下、环比指标出现明细差异等问题进行深度剖析总结,要求各子公司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办法,并依据不同情况给于指导性意见,监督落实。
(六)审计厅对原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所指出的问题的处理1、审计厅对原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并做出了较客观的评价,对于提出的问题我们虚心接受,如:不良资产数额巨大;对外担保、或有负债数额较大,存在较大财务风险;个别单位备用金出借管理不善等等问题,对此我们加大管理力度,进行了积极整改落实。
2、对有些问题,如提出的:“抵账业务管理尚不够严格,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公司出借国际分公司资金,形成损失,未纳入会计报表;部分子公司报表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等等问题,对此我们提供了大量有力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
(七)组织清理国际分公司遗留问题。
国际分公司机构解散,资产财务没有移交,经办人员也均离职,给清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减少损失,想方设法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通过与离职经办人员的积极沟通、耐心说服、配合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中228万元的冰葡萄项目及时做了税务申请,允许列入坏账,税前列支。个人债权也进行了认真清理,效果明显。
(八)积极应对税务稽查。
市地税稽查局对我公司到财务情况进行税务检查,提出的补税问题集中有两项
一是对拆迁补偿收益要征收所得税。
二是对经税务局批复允许税前列支管理费项目中的工资,按计税工资调整计算所得税。若该补税事项成立,将给公司带来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为此,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同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沟通,取得谅解,达成共识,向税务局提供证据,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维护了企业利益。
(九)完成了清产核资的后期工作。一是对的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各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专题研究,实地调查解决等方式,进行了落实整改。二是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补充大量证据,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当面向国资委对公司申报的损失进行了逐项解释,国资委据此予以认定,决算工作前下达批复。
(十)组织开展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与安排,组织了“省公司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经过成立机构、安排部署、选拔选手、制定规则、竞赛命题、网上答题、笔试、初赛、决赛等工作环节,历时半年,取得圆满成功。通过竞赛这种形式,宣传会计法、宣传新的会计准则,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加强会计队伍和财务工作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发现选拔优秀会计工作者及后备人才;扩大会计人员的影响,强化财务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完成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审定工作。
举办了新准则*,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骨干和主办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培训,参与培训人次近百人。在开班仪式上我作了《认真学习贯彻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主题发言,对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了阐述,并对如何理解和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建议,最后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精神实质,为更好地贯彻新企业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水平提供了帮助。
(十二)认真安排部署财务决算工作。
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同往年相比,框架结构、填列内容及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做好的会计决算工作,组织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对编表的各项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并在会计决算工作动员会上做了题为《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落实,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讲话,对财务决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回顾全年的财务会计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对的财务信息建设工作做了展望和整体规划。
(十三)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筹措资金。
生产任务不足,资金回收困难,银行依然不断压缩授信规模,减少贷款,公司资金严重短缺,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通过同相关银行积极沟通协调,努力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尽可能改善公司的银企关系,维持企业资金基本畅通。
公司归还各银行贷款本金88万元,,公司结算中心管理的内部贷款为亿元。
截至12月31日,公司管理的银行贷款总额为亿元,并全部提供了资产抵押担保手续。
内部借款超过外部借款亿元,为内部单位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完善内部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办法,继续贯彻执行公司储备金制度,收回了以前年度股利万元,其中货币资金收取万元,转账收取万元,主要为其申报上市,以应上缴股利抵偿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间应收账款,为增加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提供保证。
按时收取、拨付总承包工程款,积极办理所属单位总承包工程项目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及信贷证明,为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的中标及履约提供了前期保证。共收取总承包费万元。
今年,由于总承包而引发的子公司法律诉讼不断,对公司的帐户多次查封,面对困境,积极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尽量化解矛盾,想方设法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及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
(十四)认真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经济秩序。
全年完成直属审计项目19个,对所属子公司上年度财务收支、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为维护经济秩序,改进和加强管理,促进企业资产优良性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审计的过程中,我们通过抽调下属单位内审人员参与审计的方式,以审代培,不仅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而且提高了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公司会计报表工作获得企业类报表二等奖。
三、个人遵守党纪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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