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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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6 12:17:3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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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指导老师
我实习的单位是xx律师事务所,负责接待我的是郭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然后把律师事务所里的其他律师也一一介绍给了我,还给我安排了座位。大家都非常热情,跟我介绍了很多与律师工作相关的事情,也询问了我在学校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
刚进律师事务所,并没有直接的接触案件,我先翻看了其他律师给我的一些卷宗,了解了一个普通案件的审理程序。出于对民法的兴趣我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侵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婚姻家庭案件,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郭律师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虽然在学校时也学习过诉讼法,但是看到真实的卷宗和判决,仍然很震撼,这是实在的法律,生效的法律,不是我们书本中的案例,不是简单的习题,不能出现丝毫的疏忽大意,否则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影响律师行业在人民心目中的印象,甚至还可能触犯法律。尽管在学校也知道应该守法,谨慎,但是却没有具体的案件操作,自然也就紧张不起来,认真不起来。这就是我刚到律师事务所学到的第一课:认真,谨慎。
随着不断地学习,我慢慢适应了这种工作环境,律师事务所快节奏的工作节拍,冷静的法律分析、缜密的逻辑判断、适时换位的心理分析和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已经融化为一种气息,渗透进我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中。我也开始了新的工作:写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写作与解答法律咨询一样,是律师的入门功夫,也是基本功。法律文书,有一定的格式,但毕竟不是填表格,而是属于创作的性质。这种写作必须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写作也有一个态度问题。要写好一篇法律文书,首先是要清楚文书格式。一个律师,什么都可以错,文书的格式是绝对不能错的,这是对律师的最低要求。在动笔之前,一定要详细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而且要反复核实。尤其是主体身份一定要落实,不可出错。对于事件的了解程度越深越好,动笔之前,可以向当事人复述一遍事情的过程,让当事人来纠正里面错误的地方。对事情的经过有所了解以后,接下来就是查找相应的法律规范。我主张,对于有关的法律规定,要一网打尽,通过对事件的了解和法律的规定,树立自己的观点。就算自己的观点有些勉强,也要找出一些对于支持自己观点有利的法律规定来。同时,要重视对证据的搜集,并将证据组织成一个完整、合逻辑的和经得起推敲的证据链条。这也是律师工作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功。因为一旦证据的基本功打好,那么与诉讼的各类法律文书中的事实部分和诉求部分也就不是空中楼阁了,而这些工作不仅需要对法律准确理解和运用,还要注意要培养自己的科学精神,不断提高自己文书事实描述、数据以及其它关涉当事人利益的精确度。
我刚开始是根据书上的案例联系写文书,直到我接触到第一个真实的案件。我接触的第一个真实案件是一个民事侵权案件,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说他和儿子在干活时被别人打伤了,想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案件的事实很简单,主要是写诉状和调查取证,我们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仔细的询问,并得出了有用的信息,当事人一直在问我们,官司能不能打赢?打赢了能赔多少钱?打官司需要交多少钱等等的问题,郭律师耐心的对他一一做了解答,最终他决定委托郭律师做他的代理律师,然后签了委托书,并交了一定的办案费用。郭律师吩咐我先试着写一下该案的诉状。毕竟我也练了这么长时间了,结合自己在学校时的有关知识,我写的也像模像样的,郭律师还表扬了我,除了格式上有些小瑕疵,其他的到无大碍。我非常兴奋,自己的知识终于运用在了实践中,我也从实践中学到了新的知识。这也是我实习的最终目标。
同时,在和当事人交谈方面,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待人,说话都有注意事项。首先是神情要庄重,和蔼,不能过于随便,也不能拒人与千里之外,不跟当事人拿架子,发脾气。其次,要善于从当事人的叙述中提炼关键争议点,或要对当事人询问与办案相关的事实和关系。因为有些当事人说话比较啰嗦,找不到重点,而我们律师的时间又比较宝贵,所以和当事人沟通时一定要把握好案件的重点。再次是要能压台,能控制局面,使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叙述问题或事实,或者按照自己的行为方式来配合自己解决问题。在对当事人进行解答和咨询时,要尽量适用生活的语言来拉近距离,让当事人对你产生信任感,进而用易于让当事人理解的语言告知法律上的规定。同时一定要对当事人负责,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自己的执业荣誉的评价,更直接与当事人的法律权益相关。最后,要注意自己所说的内容,也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直接说了,让当事人以为事情很简单,不用律师也行,或者把你的观点随意说给他人听,甚至提前激化矛盾。这些在以后的工作中都要注意。
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我们这些象牙塔里的书呆子,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更是任重而道远啊。
今天,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律师事务所要派人去信访局提供法律服务,所里的律师都有案件,我就自告奋勇去了。去之前再三打听,郭律师说并不是讨论解决案件,只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简单的法律解答,不要过多的讨论分析案件,只是向他们提供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防万一,我还特意带了一本法条去了,生怕到时候别人问的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和同学高谈阔论,但是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并不是像案例一样简单清晰,并有一个准确答案,所以在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必须把我们学过的知识斟酌,加工,结合具体的情况应用到生活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解决现实问题。否则就只是纸上谈兵,让人听了不仅罗嗦,还没有实际作用。到了信访局以后,简单的寒暄之后,大家都开始忙了,今天来的人还真是不少,一位姓李的大哥给我安排了一个老先生,让他把他的问题告诉我。他和儿子到新乡去卖鱼,但是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违章了,交警队什么手续都没有办,先把车扣了,但是并没有什么后续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对货物采取任何保全措施,后来,老先生找人交钱把车弄了出来,结果鱼全部死了。他想问我,是不是他的鱼就白死啦,到底该找谁要回自己的损失,还自己公道。我告诉他要么找到原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找到他们本级政府进行行政复议。老先生又发了好一通牢骚,才决定找一位律师帮他进行行政诉讼,替自己讨回公道。接着还来了一位因为自己的耕地被自来水厂的废物污染侵占的上诉者,李大哥和我又耐心的帮他解决了问题,一直忙到12点才得空下班。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经过一个月的暑期实习,顺利结束了在xx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了解不到的实用的法律实务知识,在事务所的日子让我学到了实实在在的专业实践和工作经验。
实习中,多位资深律师为我进行了数次专业的实习培训,学到了很多法律适用的规范和流程,加强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经验的联系。懂得了该如何运用法律的眼光看待各类侵权和纠纷,为我在法律上的知识和经验提供了优质的积淀,是我大学生涯的重彩。
本次实习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执业的工作实务为方向,旨在学习法律工作中法律工作中法律适用的规范和流程,了解律师工作实务,以社会中存在的各类案件与所学知识进行融合,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法学教材的学习,使自己的在校学识进一步提高。
在现实生活中,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眼光看待和处理事件,实现从知法到懂法的超越,展现法律公平公正的权威,努力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律所法律的实习中,也能更广泛的深入了解法律执业的全貌,学到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也能够深切感触社会所需人才的类型和要求,以便将来能更地与社会快速接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着重要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实习地点:xx律师事务所。
实习期间:20xx年7月5日—20xx年8月3日
xx律师事务所是司法局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形式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xx所业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面涉及了所有律师业务领域的全权代理和特别代理,xx所云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复合知识机构的专业高素质律师。他们通过专业团队的分工与合作实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强调服务的规范标准化,重视团队培训和自修提升的律师队伍建设,汇聚了一大批专业素质优秀、从业经验资深律师,并长期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辅助人员,是各高校法学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理想之地。
xx所以精湛、高效、忠实、周全的高标准服务,赢得了省内外广大客户的崇高信赖和深度赞许,在社会各界享有极高的盛誉。
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里,经过对律师实务和法律适用的了解,我学会了很多相关的知识,获得了丰富的事务知识和部分实实在在的法律执业经验,在实习导师的悉心指导下,我顺利完成了一份因经济借贷而构成财产侵权的民事起诉状文书,虽然只是三百多字简单的民事起诉状,但这是我在事务所实习期间完成的第一份法律文书。
在往后的实习中,通过对各类法律文书的了解和不断地写作练习后,熟练的掌握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协议书、律师事务所函以及民事证据目录的整理制作。
同时,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接待当事人,在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和起诉请求中,学到多种接待当事人的方法,获得了不少接待当事人的知识和技能。为了在实习中学到更多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案件的庭审现场的旁听,并制作相应的庭审记录,通过对案件的全面的了解和接触,熟悉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庭审规范,亲身体验了法庭的威严,感同身受了辩护人、代理人在庭审中的唇枪舌剑,感触了法律的权威!
通过案件的受理不断学习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我参与了大量各类案件从受理立案到庭审结案的全过程。参与或独立进行了多次民事立案和行政立案工作,在一些立案过程中担任了具体的案件整理工作,在相关法律知识的指导下,对立案程序有了深刻的理解,熟练掌握了各类案件的所需的材料和立案的各项流程,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与实习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知识的运用水平,使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此外,在实习期间整理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熟悉了民事诉讼中律师(诉讼代理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首先,刚到事务所的几天就让我深深的体验了法律执业者的辛劳,他们从事法律工作的敬业与热情,以及拥有的高超的专业技能令我深深的折服并深深的感染着我。这段时间里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源自律师的谆谆教导,对于像我这样一个在校学习的新手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无疑,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感谢他们一个月以来对我的悉心教导和关心。
在本次实习中,更多的注重了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通过实践熟悉理论知识,在实习中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通过实习,我深切的感到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法律执业是一项实践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要干练的法律实务和渊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这一个月的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认真体会社会所需人才的类型,以便能快速的与社会接轨,为我在往后三年的在校学习明确了目标,寻找正确的学习方向,带着问题学习,让我有机会更深入地去思考今后的人生和职业规划,是大学生涯中一段难忘重要的经历,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过渡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起到显著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随着实习的结束,虽然时间不是很长,在实习中也有许多的不易和困难,但这次的实习使我受益匪浅,加深了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改进了学习的方法,提高了学习的自主性。此外,我在实习期间还认识了许多律师和法官朋友,同他们在一起,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上见不到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和经验。
一个月的实习结束了,在实习结束后,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和我在一起工作一个月的同事,也离开了我工作一个月的律师事务所,回想这一个月时间过的真实很快,我相信在季后的大学三年里,我还是会继续不断的实习,我会在实习中继续不断的进步,我相信我会的,我能够成功,我成功的开始就是我的暑假实习!
暑假实习已经结束了,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可以说,我在这一个月里学到的东西,比在学校一年里学到的东西还要多。都说社会是个大知识的环境,确实不错,我在这里一个月学习的知识,真的是够我用很长时间的了。可以说,在我今后的一生中,我回想这次实习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实习真的是一个好的开始,在实习中学到的东西真的有很多,值得一辈子拥有!
作为商院法学的一年级学生,经过在校一年的学习,刚接触法学知识的我渴望得到一个学习实践的机会,渴望更多的了解法学学习的方向和法律实务的基本知识。为了加深对法律适用的领悟,了解法律实务——律师——法条学习三者之间的关系,广泛的了解和学习更多的法律实务的实践工作。在亲属尽心的帮助下,我进入了一家老牌律师事务所——xx律师事务所。
在资深律师的悉心教导下,顺利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任务。一个月的实习期间使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通过实习使我获得了专业领域的的实际动作经验,检验和巩固了这一年来本科所学知识,获得了不尽的实习成果。
1.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xx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
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实习生管理制度等。然后开始分配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并阅读卷宗。
一些简单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页,而遇到复杂的案子,卷宗可多达200多页。一个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权委托书、起诉书、证据资料、代理词、答辩状、判决书等,可以说是一个案件的完整记录和完全再现。因为卷宗的整理关系到其他程序的进行,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所以在整理的过程中应该格外认真和细心。
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工作很繁琐,我依然非常认真的完成了这项工作。
在整理的过程中我仔细阅读这些卷宗,一些律师告诉我说,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是要认识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假设自己是法官,将会怎样去审理这些证据,运用什么法律去判决。最后,结合判决书,找出自己的知识漏洞,弄懂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
今年暑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湖南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xx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实习时间:
为期几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即将要告一段落,回顾这几个月的历程,感悟颇多,收获更多。作为法律系的一名大学生,感谢学校和实习单位能够给我这次机会,可以在实践中来学习和应用法律,弥补三年来理论上的缺陷和不足,学习到很多课堂上很难学到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以后我们毕业后走上社会打下基础。
我的实习单位是,它是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经营范围是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行政、申诉、非诉案件代理、律师见证、调解、法律咨询、代书等。 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这次我有幸能在这里实习,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实训这么简单。我们学校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感觉总是一句套话,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那种困窘是明显的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在你面前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突兀,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的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很难分清。于是,当真正需要运用法律解决实务时,法律的生命才真正体现出来。正如霍姆斯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初进律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一个字,忙!或是不断接着电话,或是电脑前敲打着键盘完成各种法律文书,或是忙着出庭忙着调查取证忙着会见当事人。一个律师通常同时处理好几个案件,不时的变换着角色。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我不觉会害怕自己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耽误了他们宝贵的时间。幸好律所接待我的王律师很和蔼,微笑着安排了我工作的地方,热心的给我介绍了律所的相关事宜。那一刻我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认真工作,认真学习,绝不能浪费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
能学习到的。下面把我这次在律所的工作简要总结一下。
一、 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指导律师还告诉我,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而且,在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能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二、 学习书写法律文书
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书写内容时,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否则即使你写的再好,再具有文字上的说服力,但是实际中却找不到相关的证据为依据,依旧只是废纸一张,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我实习的时候,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所以很多时间,有时候会检查核实法律文书,从一个个字到一个个的标点符号。
三、 去法院旁听案件
是十分重要的。我通过旁听庭审过程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律师辩论的要点,掌握办案的技巧,在旁听时还积极动脑筋思考,要点或者不懂的问题及时用笔记录下来,有问题的时候就事后请教指导律师。
四、 跟随指导律师会见案件当事人和调查取证
这期间,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律师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各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有其是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会比找个人取证更加麻烦。
五、其他工作
其他工作,都是比较琐碎的,但是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锻炼的机会。比如每天我都会早早去律所,帮忙打扫打扫卫生。其他更多的便是复印资料,每天要帮忙复印很多很多资料,还有盖章,到法院或其他地方送文件等。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尽量帮着做,这写工作确实简单而琐碎,但是却是每个实习生必须经历的。
平时空闲的时候我会经常和律师交流,他们都会很耐心的给我解答一些我不懂的问题,让我受益匪浅。有的律师还跟我分享办案的经验,对我来说这些无疑都是财富。通过与他们交流,我更加体会到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律师没有时间指导我的时候,我会自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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