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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通用13篇)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3、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 租赁车辆状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收费标准
4、基本日租金:每24小时/日,行驶里程在260公里以内,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超程、超时租金:
(4)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1元;
(5)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6)如果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长期租用从优收费。
(7)租用期再一个月(30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在6000公里以内,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8)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60000公里以内,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 交租金时间
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在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承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个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6、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7、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8、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9、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10、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 承租方责任
1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12、保险责任:
(9)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10)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11)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12)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13)如果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13、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1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15、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16、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17、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18、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9、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20、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21、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22、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押金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3、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4、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25、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26、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还要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7、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28、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 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29、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表一和表三。
30、租赁车辆费用结算:见表二。
双方对交接的车辆按表一和表三内容确认、验收,按表二结算;如果交回的车辆验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3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 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 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设备使用,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设备租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数量
二、使用地点及用途
设备用途及作业范围:____________内工程施工所需土石运输工程。
三、设备的调遣与费用
乙方承担设备进离场调遣费用及运输保险费。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所租土石方运输车的租金为_________元/方,付款方式为每计量一次结算工程量的80%。
五、甲方的责任
1、设备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用从结算中扣除。
2、在设备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或抵押及变卖,需转移施工地点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责任
1、出租设备保证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准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场和施工。由于机械设备故障或其它乙方人为原因影响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安排合格、经验丰富的操作司机2名,随机负责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保养,并负责人员、设备的安全及使用事项。随机人员要遵守甲方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项目部调度安排,端正服务态度
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尽量安排在施工间隙和公休时间进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维修。
4、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所有运营手续齐全,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6、由于乙方原因与地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车辆安全停放、看管,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适当的间接损失。经双方协商无效后,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5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__、发动机号为__、底盘号为__)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法定代表: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6承租人(甲方):陕西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配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每车每月租金 元/(每日租金 元)。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
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承租方(甲方):陕西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表(签字):
出租人(乙方):
联系电话: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7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8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 型、颜色为 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 元,租金于 月 日结清。
4、 租车时间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至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共计 。
6、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3、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4、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5、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 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4、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5、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6、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9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x、发动机号为x、底盘号为x)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10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车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产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赁使用车型 、行驶证号 。随车工具及备用轮胎。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价格:租赁期内按每月价,超过半个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价,超过租赁期的,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四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五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11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冀EF5336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 元,(大写: )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罐车租赁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复建工程IV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地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物名称及数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积75吨散装水泥储存罐两 个。
乙方租赁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时,每个散装水泥储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于8000吨。
第一条 租赁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时,每个罐乙方向甲方交2万元押金,交纳押金共计4万元。乙方工程竣工应及时将散装水泥储存罐无任何破损还回时,甲方将乙方押金全额退还。若有破损,乙方应按破损程度照价予以赔偿。
第二条 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装水泥储存罐,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调运,吊罐费、运费由乙 方承担。
2、 散装水泥储存罐从乙方工程地调回时,乙方负责吊装上车,吊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散装水泥储存罐转借第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散装水泥储存罐的保管和维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装水泥储存罐的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政策法规等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此协议或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后,可以免予承担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甲方、乙方应尽力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汉中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12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__________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解放牌运沙车租赁合同 篇1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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