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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7 12:15: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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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想: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它们有的像老师,带领他们摇摇晃晃地学步,有的像朋友,陪伴他们快快乐乐地成长。我最爱的书,是黄金也买不来的,因为它改变了我小小的人生。
我小时候并不阳光,大多数时间在公公婆婆的老家待着,爸妈却在没完没了地工作。没有陪伴的日子是孤单的,不知不觉间,翻书成了我的习惯,书中有着形形色色的“朋友”,甚至还有我很少能见到的“爸爸妈妈”。我爱上了读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等我上了小学,似乎无法习惯热热闹闹的校园生活,我害怕跟同学交流,只是一个劲儿地读书。
我越来越内向了。
老师很快发现了我的异常,我拍照时从来没有露出过笑脸,课间时从来不主动说话。她找到了我的妈妈,并推荐了一本好书——《佐贺的超级阿嬷》。妈妈立即买来了这本书,陪着我好好品味了一番——年幼的昭广早早地离开了爸爸妈妈,寄养在外婆家,生活极其艰苦,但他在外婆的教导下,是一个多么乐观开朗的孩子啊!原来生活的环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充满阳光的心!
我突然发现昭广和我好像哦!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一样乐观呢?我的生活离开了书,难道就真的像我害怕的那样枯燥吗?我不甘心,我咬着牙让自己动起来,我竟然真的发现了生活更多的美好。
在家里,我开始主动为公公婆婆做事。与他们扫一回地,我看见了他们满是皱纹却满含喜悦的笑容。与他们摘一次菜,我注意到了他们渐渐弯曲却依然有力的腰板。我突然感受到了“爱”。在学校,我越来越习惯对同学们露出我的笑脸,也越来越享受和他们玩耍运动的乐趣。之前上课默默无闻的我,也能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这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啊!
我顿时感到我前进了一大步,甚至每天都有好梦。除了书之外,我开始热爱我的生活了。当然,我还看了更多的书,它们一直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和乐趣。但我最爱的,始终是那本《佐贺的超级阿嬷》,因为它,点亮了我的生活。
我喜欢《狼王梦》,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果忍者传说》。
为什么我最喜欢《水果忍者传说》呢?因为书里面主人公的遭遇太离奇了。
先说青春吧,他本来是个很普通的小学生。但是,有一天他去书店,被书店里的《忍者传说》吸引住了,便买了一本。店老板神秘地对他说:“小朋友,你先到后面那个房间,待会儿会有惊喜哦!”青春一到房间,果然惊喜就来了。哇,《水果忍者》里的人物出现了。原来这里是通往忍者学校的入口。后来,他来到了忍者学校,发现自己穿上了忍者服,手上多了一根橘子叉,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阿困也像青春一样,一进忍者学校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衣服慢慢地变成了忍者服,手上也有了武器。右手是菠萝钢铁爪,左手是香蕉回旋刀。他的菠萝钢铁爪可以把树皮一下子刮得全没了,香蕉回旋刀扔出去可以轻松地砍断一棵大树后又百分之百回到他的手中,简直是太酷了!
蓝宝一进忍者学校,手上就有了藤条,可以远程攻击,最多可以延伸到两米多。
《水果忍者传说》里面还有更惊险的故事情节呢。
书里面有个强大的蝙蝠军团,他们时不时地会到忍者学校攻打青春、蓝宝他们几个。蝙蝠军团是巨象唤,所以小蝙蝠怪是怎么都打不完的。有一次,天空中来了一大群蝙蝠怪,他们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大黑球,就在这危急时刻,未来校长——罗米来了。他使用解密刀“唰唰”两刀,天空中的蝙蝠军团就化为乌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里惊险离奇的情节,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看,相信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从小就爱读书,喜欢的书有《格林童话》《石头汤》《花婆婆》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因为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书中一个个有趣而深刻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买回家后,我便如饥似渴地“咀嚼”着,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很快这本书就被我看完了,不过每过一段时间,我总会把这本书拿出来再品味一遍,每次读都有更新的发现、更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中,有我们大家熟悉的可爱的拇指姑娘,美丽动人的白雪公主,感动上天的海的女儿,沉睡一百年后醒来的睡美人……每次读这些故事,我都仿佛进入到故事中,随着他们的悲伤而流泪,随着他们的开心而大笑,随着他们的失落而哀叹。故事情节也充满了各种“意外”,你常常猜不到故事的结尾会是怎样的。经常是一些开始过得不好的人,最后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是因为他们不贪婪,有一颗善良的心。经过努力,他们的生活得到了转变。
书中的一些故事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勇敢的小裁缝》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要勇敢地去面对;《青蛙王子》告诉我,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应有的美德,不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言出必行;《有本领的猎人》告诉我,做了好事不应求回报,这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最终好人会有好报。
书赐予我们知识和力量,是陪伴我们成长的好朋友。我喜欢读书。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_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习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人生的路,短暂而又漫长,*坦而又坎坷,经历了成功也饱偿了失败。
闲暇之余,我总会想起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政坛上的明星,连续四次当选为英**守***,并与1979年成为英国第一首相,雄踞政坛11年之久的,被世界**誉为“铁娘子”的玛格丽特·_夫人。一位哲人说过:无论做什么事情,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永远坐在前排”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想坐前排的人并不少,而真正能够坐在前排的人却总是不多,许多人之所以不能坐到“前排”是因为他们不敢“坐在前排”,而并不是不愿“坐在前排”。
当我们开始做某件事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考虑与这件事无关的问题,不要让由此引出的担忧干扰你的行动。专心去做那件事的时候,就不会再考虑成功或失败。没有了成败的忧虑,人就自然变得轻松自如,因为害怕失败就是最大的失败。“永远都坐前排”不仅可以激发追究成功的愿望,更为宝贵的是它还可以培养一个人追求成功的信心和勇气。
在人生的旅途上,能够最终领略美妙风景的,必然是那些强烈渴望登临,并为之不懈跋涉的追求者。是心灵的渴望开阔了求索的视野;是心灵的飞翔,催动了奋进的脚步;是心灵的富有,孕育了生命的奇迹……欲创造人生的辉煌,需首先让心灵辉煌起来。
信心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牢门是紧锁的,其他的门都是虚掩着的。
打开心扉,点亮心灵的灯,不要将自己关在门外,大胆伸出自己的手,推开一个崭新的世界。
天色渐渐暗了,此时外面灯火通明,我托着下巴,百无聊赖,盯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带着几声刺耳的鸣笛声,呼啸着奔去,冷漠地溅起一地尘土。
“看来,爸爸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我兀自想。接着瞥了瞥时钟,时针静静的擦过11:00,我不禁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沙发早不见了妈**踪影,于是我揉了揉困倦的双眼,准备熄灯睡觉。
手刚触碰到开关,屋子中便立刻笼罩在一片黑暗里,我绕过沙发刚想踏进我是却在黑暗中恍惚看见了妈妈移动的影子,“不要关灯。”妈妈说。
声音竟带着些微的焦急,我虽不明所以,但还是扭亮了沙发旁的小灯,在朦胧的灯光中我似乎隐约看到了妈妈一种叫做“如释重负”的表情,是我看错了吗?我不禁心生疑惑,便问道:“妈妈,为什么一定要开那一盏灯呢?”
但妈妈却神神秘秘地笑而不答,但我却分明看到了那笑容背后的幸福和等待,可那是我是在太困了,于是并没多想,便进入了梦乡,这不过是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罢了,很快,我变把它忘得一干二净。
真正知道其中的缘故时已是一个月以后,适逢老妈出差一个星期,临走前,妈妈不断叮嘱我,千万不要忘记临睡前留盏灯别关,我好笑的看着妈妈严肃的表情,实在觉得老妈太小题大做,于是故意打趣道:“为什么一定要开灯?我偏不,就当给咱家省电吧!”
本来一句玩笑话,却引来了妈妈异常认真的表情,我立刻识趣地噤声,妈妈这时才缓缓说:“留一盏灯是为了给你晚回家的爸爸埃”
一刹那,那笑容便一下子在我脸上僵硬得凝固了,原来妈妈每晚一直都留着一盏未熄的灯是为了让晚回家的爸爸感到家的温暖啊,而是在迟钝的我却连这个都没有想到。但妈妈此时却笑了,那笑容着实让人觉得很明媚,很温暖。我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为了妈**良苦用心。
今天,又是“日落乌啼霜满天”之时,为了这个家操劳奔波的爸爸依旧要加晚班,当时钟又一次静静擦过11:00时,我却突然觉得今天晚上不再是一个普通又千篇一律的晚上,我扭亮了开关,慢慢的,缓缓的,好像是在做一件神圣庄严的事情,看着那昏暗的灯光在黑暗中静静地摇曳着,那小小的我温暖仿佛直达人心,到了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角落。
那个晚上,我睡得格外踏实。还有,我还梦到了——爸爸,梦到了晚回家的爸爸在打开大门的那一刹那,瞥见厅中那一簇小小的灯光,昏暗的投射在他的脸上形成一个小小的影子时,疲惫的脸上正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暑假,我整天在家闲的无事,除了上网就是看电视。一天,妈妈对我说:“这几天你婶婶家的烧烤店生意好,她忙不过来,要不你过去帮帮忙,体验体验打工的乐趣?”“好啊!”我一口答应了。
第二天,我一早就来到店里。婶婶给我交代了任务后,就去厨房忙活了。我的主要人物是收拾客人用过的餐桌椅。我把店里的桌椅全擦了,椅子全洗了,地板也拖了。“哎哟,累死了……”我一屁股就坐在被我洗得发亮的椅子上。
几天下来,我感觉我的双手双脚都不是我的了,脸也被太阳晒的黑黝黝的。说真的,有时候我在心里想:这根本不是体验打工的乐趣,而是自找苦吃。突然我想到了爸爸妈妈也是这么累啊,他们来到这城区打工,一年到头为我们家的生活忙碌奔波,真正累的是他们,可他们从没有一句怨言。我才干了几天活,就抱怨成这样。
想到这里,我心里释然了。其实,打工也有快乐的事。比如可以边做与婶婶聊天,可以没事时在厨房捣捣乱,可以在店里偷偷玩电脑……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打完工,拿到我第一次赚的钱的时候,心里乐开了花。我也明白打工的乐趣是什么了,它可以让你体会到你从所未有的酸甜苦辣,它可以让你体会到父母对你的爱,对整个家的付出!
书点亮我的生活作文3篇(扩展7)
——我的课间生活作文3篇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
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
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
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
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毒 品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毒 品,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
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想想我呢?做事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父母都说我做事是“虎头蛇尾”。有一次,妈妈叫我练字,刚开始我还信心满满,说自己一定能写好,结果没写两行,惰性就像小虫子一样爬满全身,一点兴趣也没有了,最后也自然没有练成。何爽勤俭节约,一双皮鞋穿了好久都舍不得换。而我呢?一进商场就买这买那的,其实买来的东西很多都是不需要的,买回来就被丢在一旁。白白浪费了不少钱。安武林老师写的《点灯》点亮了我理想的'灯。文中的主人公石娃是一个先天性失明的男孩子,却非常热爱读书,他母亲死了,父亲没什么文化,全靠邻居男孩二虎传授给他知识。可是,上天对他不公,二虎死了,没有人在教他读书了。而我呢?好像读书是读给老师的,读给父母的,无论父母怎么苦口婆心的教导我,总是不肯下功夫读书,别人一直在进步,而我却在原地踏步,一想到读书就懒。像他这样的孩子都那么热爱读书,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热爱读书呢?所有的儿童作家都是点灯的人,点亮了我们人生的灯、信仰的灯……我要感谢《点灯的人》这本书,它点亮了我心中的明灯!
告别小学六年的生活也即将对这小学最后一个暑假说“goodbye”了,面对我的是即将开始的紧张而有趣的初中学习生活。
踏着青春的节拍,我已经踏入166中学的大门,我相信,我快乐美好的青春一定就会在这未来的三年里绽放异彩,对于这未知的世界,未知的的学习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中学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美好的名词。可以在那么美丽的校园中成长、学习。如今,我也踏**通向中学校园的光明大道,圆了我一个美好的梦。
我憧憬中学里那灿烂的知识光芒,憧憬中学里那美丽的花草、茂盛的树木。中学是一个拥有来自各个学校同学的海洋,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条小鱼,正吸收着阳光的营养、海水的滋润。我一直向往着温馨、美好的初中生活,中学就好比一个大家庭,给了我温馨;老师又好像天空的星星,让我们回想起走来的“脚步”,为我们照亮了前进的道路。
我向往的初中生活,就像正在成长的小草,渴望阳光雨露。当我们迈进中学的大门,就仿佛走进了知识的殿堂,那**着我正逐渐成长,也意味着我将受到更高层的教育。记得,在小学里,同学们都是玩耍与学习并重的;但我认为,在中学里,我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学**,可也得劳逸结合。不过业精与勤荒于嬉,当我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学生时,我必将更加努力,更加勤奋。向往初中快节奏的生活,就等于期待更完美的自己!
向往初中生活,就像向往明天的朝阳,它充满希望和美好,让我翱翔在蓝青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吧!去书写人生中最华丽的一章!
暑假的一天,阿姨拉着我和哥哥的手神秘地说:“你们想尝试一下打工生活吗?”打工?我一听来了劲儿,欢快地嚷道:“我想!哥哥,你呢?”哥哥手舞足蹈地说:“想,我特别想!”“好,你们的工作是挖药材——*贝,明天就开工。”阿姨宣布道。我迫不及待地盼着打工生活的到来。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我要开始自己的打工生活了。吃了饭,我跟哥哥饭,我跟哥哥便来到园子里开工了。我先用刨子刨土,但是地面太坚硬了,我只能使出吃奶的力气。我一边用力地刨土,一边目不转睛地在松开的泥土里寻找*贝。听大人说,*贝是一种药材,挖出来可以卖给药店制成中药。别看它个头小,可是很贵呢!*贝是白色的,在黑土里很容易被发现,但我还是不敢有半点儿马虎,生怕漏下一粒。我边刨边捡,这时,大舅请来帮忙的叔叔、阿姨们也到了,呵,看来这次的工作量真不少啊!
眨眼间,大人们投入了工作,各个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也模仿着他们的样子干了起来,可才过半个钟头,我就感觉腰酸背痛了。这时,烈日炎炎,土壤里的阵阵热浪向人们迎面扑来,几乎令人窒息。于是,大舅派我和哥哥去买棍冰。吃了棍冰,人们才感觉到了一丝凉爽,又继续干起活来。可我却再也没了力气,速度越来越慢,几乎寸步难行。我真想扔下刨子,躺倒在地上,再也不起来。哎,打工的生活真是太苦了!我边擦汗边想。“喵——喵——”不知什么时候,小花猫来到我身旁,好像在说:“快点干吧,我还要跟你玩呢!”望着小花猫悠闲的样子,我真羡慕!可我不能半途而废啊……我又鼓起劲干了起来,最后终于在大人的帮助下,完成了属于我的任务。我领到了十元钱——我的第一份工钱!我兴奋极了,欢呼雀跃地跑去向妈妈报喜。
吃过晚饭,我躺倒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连每天晚上我最爱喝的、最可口的酸奶都忘喝了。打工的生活真难,劳动人民真了不起,现在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用劳动和智慧去工作,去创造财富!
远远的街灯明了,
好像是闪着无数的明星。
天上的明星现了,
好像是点着无数的街灯。
心中的灯亮了,
好像是向着成功招手。——题记
生在我们这个时代真的很幸运,开学后不久,我们就收到了一份特殊而厚重的礼物。这是一本积众多名人智慧,汇竹溪之希望的书。《点亮心烛》以她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让我对她爱不释手。
曾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决定好好拜读这本书。新书一到手,我便捧着这免费来到我手里的书,我感到了一种亲切,感到了一种力量,摊开书的扉页,看到曾宪云的《架一座心灵的桥》和著名作家野莽为书写的代序《走出心灵的暗夜》,以及各种题词。让我感觉到我们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帮助。我们青少年的成长更离不开社会对我们的关心。所以,我想真心地向关心和关注我们青少年的人说声“谢谢”。
心烛的光虽很渺小,但她照亮了我这颗少年求知的心灵,启开了我探索的欲望。让我省去了在黑暗中摔倒,享受了在思考和领悟中得到的快乐。爱的盛宴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父母对孩子的严爱和慈爱。看完它我的心似科还沉浸在爱的甜蜜中。在这我找到了世间最珍贵的真情,我领悟到了不同的表达爱的方式,我想到了自己父母*日对我无言的教导。成功的奥秘,让我懂得成功的来之不易,让我认识到机会面前人人*等,只有自己努力把握才能成功,让我悟出人生唯有拼搏和奋斗才是人生的真谛。生的馈赠,使我找到生活的色彩,燃起前进的动力,使我意识到上帝赐予了我们每个人一堆财富,只不过很多人没有好好开采这堆财富,使它的光芒覆盖在岁月的阴影之下,善于利用才会受益无穷。做人与处世,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启开我懵懂的心灵,使我得到了更多的财富和欢乐。让我想起“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担心,不要心急……”名人名家的故事,让我了解了更多更精彩的感人事迹,使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使我的信念更加坚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的精神得到了熏陶,我的智慧得到了丰富。高尔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像是在和一个睿智的人交谈心事,敞开心扉,畅谈未来。这位智者总能以自身的魅力不断吸引着我,给了更多的惊喜,在他的指引下我不在迷惘,因为我有光的陪伴,尽管只是微弱的光,但在这条通往成功的路上,她会一直陪伴着我到达成功的殿堂。
海燕能冲破重重乌云和暴风雨顽强**,最终迎来明媚的阳光,白杨树既使在荒凉的沙漠也能整齐挺拔的站在沙漠前端和烈日**,最终迎来人们声声赞叹,桃花心木能够不依赖雨水的沐浴,自己沉稳的扎根,雏鹰能在母亲的危逼下展翅飞翔,最后去寻找自己的**……它们的存在和拼搏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对生命的渴望和尊重,而我也被它们深深感染,因为生命源于奋斗。
看到这些生灵为了理想而勇敢拼搏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暗暗鼓足勇气。即将步入中考的我,就像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雨的洗礼。如何在风雨中站住脚步,怎样才能战胜风雨迎接朝阳,成了我每天苦思暝想的事。我想读完这本书,她会给我答案。
——后记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有烛有灯有亮的照护,我会走的更稳、更准,有灯有亮的地方,总会有爱,有温暖,***。让我们把握光亮,绽放人生绚丽的篇章。
书点亮我的生活作文3篇(扩展9)
——点亮理想的灯作文 (菁选3篇)
人不可没有理想,正如*说的那样“为**之崛起而读书”所以人要有远大的志向绝不能像井底之蛙一样只看眼前的天空,要像天鹅一样飞上蓝天。正如陈涉所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所以我说理想就是要有远大的志向。
理想是石,激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希望之灯;理想是灯,照亮前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这是一首为理想所作的赞歌,理想是多么的重要啊!如果没有了理想,那么我们将进入一片灰暗的世界;反之,我们则又跨入一片五彩缤纷的美好的理想社会,我们将走进理想的长河之中。
普列姆昌德说过:“我们的理想应该是高尚的。我们不能登上理想的顶峰,但是我们可以爬到半上腰,这总比呆在*地上好得多。”是啊,如果一个人呆在*地上走那么就是碌碌无为:如果你敢于攀登理想的顶峰,即使是在半山腰也可以闯出一片属于你的***。
“走得慢的.人,只要他没有丧失目标,也比那些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这是莱辛所说的,这句话说明了只要人不丧失理想不丧失前进的方向即使很慢很慢终有一天他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们要脚踏实地地走向理想的山顶,我们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
俗话说得好“浪再高也在船底:山再高也在脚底。”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世上没有过不去的理想:只要你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到!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如果我出现在你的好友列表里说明我们很有缘但无论你是怎么加的我,相识都是一总缘分,真的希望你们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爱文字、爱生活、爱音乐、爱空间、爱青春。如果你也是一个喜欢文字的朋友,那就加我吧。
我常常想一个问题,那就是:灯灭了,可以在点亮;那心灵的灯灭了,又由谁来点亮呢?
在初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几天,我独自走在花园的小路上,一阵阵寒风向我吹来,我赶紧将自己的羽绒服向上拽了拽,可我还是觉得身体很冷,但我的心却毫无感觉。我的心情很低落。自从升入了初中后,我的数学成绩一直是呈下降趋势,也可以说是没一次好过,可以算是这一次惨,下一次比这一次还惨,这使我对数学这科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自信心降为了0了。
来到离喷水池旁的椅子旁,坐了下来,这是我看见了我以前的朋友,他问我:“你怎么了?看起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心情不好,”我有气无力地说“你来这儿做什么?”他笑着说:“我陪我弟弟来这儿学滑旱冰。”这听起来到提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们坐在一旁看着。
他的弟弟是一个矮而胖的小男孩,也许由于身材的原因,他总是学不会,而且经常摔倒;而在旁边也有一个小男孩儿,他穿着一双旱冰鞋,轻松自在地滑着,速度很快,动作很优美,人也长得很帅气。我朋友的弟弟站在一边,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但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力量,结果还是摔倒了。我问我的朋友:“你为什么不去帮你弟弟一下呢?”他说:“我帮他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可重要的是他要自己**的去体验一下挫折,并克服挫折,更何况他还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经过他无数次的练习,他终于学会了。
我也从中找到了答案。原来心灵的灯,应有自己来点亮!我们缺少的正是自信心与坚持不懈的努力的精神。
因此心灵的灯,应由我们自己来点亮!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玩捉迷藏,我躲在一棵大树上。当全部人都被找到时,就我一个人没被找到。我的心里不由得暗暗自喜。当我正准备下去的.时候,忽然,我感到手一麻,一放手,全身一松,我就从树上摔了下来。“啪”的一声,我的右半边全是鲜红的血。我看见了,不由的放声大哭。
这时,一个阿姨来到了我身边,她用一种关心的眼神看着我说:“你没事吧?小朋友?要不要阿姨送你去医院?”看着这个阿姨关切的眼神,听着她那温暖的话语,我不由自主地伸出了左手,那位阿姨用她的那双温暖的大手,牵起了我那双冰冷的小手,她想把我给温暖起来吧!
阿姨抱着我上了车,在去医院的路上,我看见阿姨的额头上有很多汗珠,一路上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阿姨总是焦急地说:“司机先生,你能不能快点啊……”
到了医院,阿姨马上抱我下了车,急急忙忙地跑进医院的儿科,插了一个又一个的队,阿姨不顾他们怎么说,那一刻,她只为了我。我在治疗的时候,阿姨问了我爸爸的电话。在治疗的过程中,虽然很痛,但是,有了阿姨的鼓励,一点也不痛了。当我好了的时候,爸爸和妈妈一起赶来了,爸爸连声道谢,当爸爸要给阿姨钱的时候,阿姨只留下一句话:“小孩已经没事了,照顾好她。”说完,阿姨便匆匆离去,不见了踪影。
是这位阿姨,令我解开了心结,她为我送来了一份来自大人的温暖,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害怕了,那位阿姨点亮了我心中的一盏灯……
我站在黑暗中,郁郁寡欢,害怕彷徨,不想说话。我被黑暗羁绊,直到出现了一个你……——题记
女孩不喜欢与他人沟通,不喜欢微笑。她所享受的,仅仅是每天打开门窗,去迎接第一缕暖阳,然后抱着图书进入自己的世界。因为她认为世间没有什么是真实的,也没有什么是值得惊叹的,所以她选择了寂静的一个人。
那一天,女孩的爷爷走进了她的房间。在一声问好过后,两人之间,无话可说。突然,她的爷爷说:“孩子,我们出去散散步把。看外面的小草都争先恐后冒出来了,外面世界多美妙啊!”女孩点点头,窗外阳光明媚。
时间还早,外面没什么行人。一丝丝的阳光射到柔软的草地,野花发出怡人的'芳香,嫩绿的小草在不停的允吸着晶莹的露珠,一阵年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女孩的目光被那一簇花给吸引。“呀,爷爷快看,这朵花上面有一个小虫子在爬耶,它爬的好慢啊,像只蜗牛。可是它没有那个**的壳,为什么啊?”她的爷爷说:“孩子,你说这是一只蜗牛话,那它的壳可能是在向上攀爬的时候摔了一跤,或者它天生就是这样的。”他抚摸着女孩的小脑袋。“可是它没有埋怨这世间的不公*,没有放弃它追逐梦想的脚步,哪怕它没有庇护,哪怕它时刻有**的危险。”女孩若有所思点点头。
偶然发现,地上有一群**在搬运食物。爷爷说:“瞧,你看这里有好多**。它们好团结,好有秩序。你看,这只**在帮助另一只**呢。”“它们是为了生存。”女孩淡淡说道。“可能吧,但是它们有爱的力量,这是无形的。再说,如果只有一只**,那要搬多久啊!”“爱的力量真的很美吗?”女孩问。“你试试?”老人笑了。
那天,女孩在日记里写到:爷爷让我懂得了坚持,让我笑待不公,懂得团结就是力量,懂得人间有爱……他点亮了我的世界,他开始让我去改变自己。
而我,就是那个女孩。
懵懂的我们,在父母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与走路,年幼无知,我们又在卡通动画的引导下有了一个基本的.世界观,走进学校。我们在老师的教导中学会了拼音和汉字,可当我们年少轻狂,盲目而浮躁时,该用什么来点亮我们心灵的灯?
高尔基说:“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与老师。”是的,书籍能鼓舞我们的智慧和精神,点亮我们的心灵,每一本书都是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我们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起来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话诚然不对,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否认了其内蕴的含对读书深刻的见解,如果说卡通动漫给予我们的是人生的世界观,那么书籍便给予了我们至高的价值人生观,它能够净化人的心灵,将人们从愚笨和鄙漏的泥沼里拖出来。
在四下无人,阳光慵懒的午后,抽一本书籍细细品读,未尝不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一种精神的冒险,在书的世界中,我们看到“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的豪放旷达,看到“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凄惋落莫,看到“何当共剪西窗竹,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思念,看到王尔德笔上的道林。格雷,因为对青春的贪婪而向**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最终惨死在阁楼中的丑陋却也悲惨的哲理寓言,书籍破落了我们的心智,我们的心像一根伫立着的蜡烛,而书籍便是点亮它的那根火柴。
俗语曰:“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话诚然有理,不是读了便收获了,点亮心灵的灯,还需伸出那只点灯的手,去细细琢磨一番,初读《琵琶行》,只觉冷艳,再读,复读,才发现诗前序时交待道:“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原来不仅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技艺,促使他抒发了一篇花哨的说明文,原来不只是妆成每被秋娘炉的念想,吸引他抒发一段倜傥的情怀,嫁作贾人妇的琵琶女自道:“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江澜干。”原来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惆怅,不过是乐开自顾自的咏叹,一句“天涯沦落人”的台词,终是在道一句官海浮沉的悲哀。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益友,当我们年少轻狂,盲目而浮躁时,不防让一本好书来为我们的心灵点亮一盏明灯。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前几天,我看见班上有好几名同学在放学后都在广场上玩滑板,我心里羡慕极了。只见他们左脚踏在滑板的前端,右脚在地上用力地蹭几下,滑板便*稳地向前滑行。此时收起右脚放在滑板后端,双腿不断地晃动,身子也随着有规律地摆动。滑板就快速地在广场上穿梭着。我真想拥有一个神奇的滑板。我向妈妈说出了我的想法,妈妈说让我在家打工挣钱买滑板,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说,打工是以件计报酬,做一件家务记一次工钱,每周结算一次。打工的项目很多,有拖地、洗碗、洗菜、洗衣服、打扫厨房等,而工钱要根据家务劳动的繁重程度来决定。如果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要么扣工钱,要么重新干。唉!没想到打工的规矩还真多。
在这些家务劳动中,工钱最多的要数打扫厨房了,可这也是最难干的活。为了能早点挣到买滑板的钱,我是豁出去了!*时妈妈经常打扫厨房,我也没少见,可自己做起来才真正体会到其中的辛苦。我学着妈**样子,先把厨房操作台上的锅、碗、瓢、盆收拾到厨柜里,然后,围好了围裙,再把抹布蘸点洗洁精便用力地擦起来。当我擦到炉具底下的时候,下面的大理石台上是一层又黄又黏的油渍。抹布擦在上面,好像被粘住了一般。我便双手用力握紧抹布,开始擦这些黏呼呼的油渍,可抹布艰难地在理石台上打着滚。我反复擦了好几遍,可上面的油渍还是擦不下来。最后,我拿出钢丝球,往上面滴了几滴洗洁精,双手握住钢丝球,使劲地擦,这回顽固的油渍终于低下了头。大理石又露出了洁净的笑脸。我又用抹布擦了几遍,大理石上的油渍消失行无影无踪了。这时,我的胳膊又酸又痛,额头上的`汗珠不住地往下落。这会儿,我才直正体会到了打工挣钱的滋味!我喘了口气,把厨房里的地砖又擦了一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厨房清洁战终于胜利了!
经过一个半月的打工,我终于拿到了自己辛苦挣来的劳动报酬。当我买来心爱的滑板时,心里感受很多。我在打工中明白了:幸福是靠自己劳动创造的!
生活,就像一部部精彩的电影,就像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每时每刻都让我们高兴、激动、兴奋。生活是精彩的,生活是多样的,生活使我们更加自信。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生活吧!
我今年十二岁,我已经不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孩,我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了,即将变为一个成熟的青年。我要说的是我在彭浦初级中学的日常生活,那是又多彩又快乐的。
刚刚跨入中学的大门,面对新的环境,我还是不适应的。但是,经过这几周的适应,我已经对这里十分熟悉了。我最怀念的还是那次重阳节做香袋的活动。
星期二,我们正坐在椅子上,准备上下午第三节课。这是最后的一节课,虽然我们已很疲乏了,但今天,大家都很兴奋,因为初一年级的大姐姐要来教我们做香袋。过了一会儿,大姐姐们走进了教室,开始教我们做香袋。我们见到大姐姐,自觉地拿出了材料。第一步是裁布,我们是用剪刀剪的,可是刚开始剪,问题就随之而来了:这布用剪刀剪不开,剪几下只断了一点。但我是不会屈服的,用妈妈*时常用的绝招:边剪边拉。不出我的所料,布果然断了,我不禁为自己感到高兴。第二步是缝线,我在家里看过妈妈缝线,所以这是难不倒我的,三下五除二就好了。第三步是放棉花和茱萸粉,我也很快就弄好了,最后缝完线就做好了。看着这个香袋,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我也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校园生活是多彩美好的,我们应该珍惜它,我最后只想说:“我很高兴,校园生活最多彩!”
书点亮我的生活作文3篇(扩展6)
——我的打工生活作文3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小时候很喜欢看书,虽然不一定每周都买书,但一定每周都看书。现在虽没那么频繁了,但也在看。这其中,曾有段小插曲。
那时候,每到周末便会迫切的想让妈妈带我去书城。到了,找到想看的书,找个座位就那么看着,忘了时间,常常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每次这种时间我都觉得过得很快,精神世界也变得充实起来。事情在六年级的时候发生了点小小的变化,虽说是小小的变化,但仔细想来却并不小。
不知是哪一次,有个同学拿了本言情小说给我,让我带回家去看看,我当时也不在意的答应了,心想:反正是书,看看也没事,而且这种类型的书我还没看过呢。抱着好奇的心态我看了下去。刚开始没什么感觉,但后来同学每天都把新的书借个我看,渐渐地我开始远离了那些名著,也不在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城了,即使去了,也是去找那些小说看。我开始主动的去找小说看,实体书看完就到网上去找,放暑假的时候还常常窝在被窝里看。养成了坏习惯不说,还近视了,戴上了眼镜,因此还总被妈妈说。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想要戒掉,但我却已依附上了它,想放也放不开。
随着我渐渐从初一到了初三,想去看些好书的心情越来越迫切,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两种类型的书都看,在家里没有想看名著的心情就到书城去,那里有着我想要的'看书氛围,渐渐减少我看小说的次数,以此来做出改变。
现在很少会看小说了,只是偶尔会看看,放松一下。
现在想想,小说真是害人不浅,真正值得去看的是可以给你以精神的满足,暗含哲理的,多看看这些书必定是受益匪浅。
生活,是一种种五彩斑斓的色调,丰富而不单一。就因为有了色彩的搭配,才越发越觉得美好。
我爱那火热的红色,就好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激情,充满着活力,充满着生气勃勃的风采。在雨天中漫步,在烈日下暴晒,在风中呐喊,在峭壁歌唱。的确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疯狂的表现,免不了驻足观看,饶有兴趣的高谈阔论。然而,这就是活力,是与生俱来,敢于大胆尝试的精神,他们给生活增添了乐趣,同时也提炼了自身的勇气。
生活,有时真让人无奈,**常常,庸庸碌碌,毫无一丝新意。像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懒洋洋,无精打采。灰蒙蒙的天气,灰蒙蒙的心情……一切都让人阴郁,这就是灰色。
紧张的生活方式使人感到巨大的压力:五分钟从家里走到学校;两分钟一定要到班上;十五分钟做完一张提纲。无限的'压力让人紧张的简直要窒息,好个不一般的黑色!
想要轻松,其实很简单。呆呆坐在窗前1个小时,和家人吃个晚饭,看看电视,利用闲暇时间写篇小诗、写首歌词。放松心情,调整情绪,一天的疲劳烟消云散。豪爽的快乐!你要问我这是什么颜色?告诉你,这是鲜艳的黄色,永远那么舒服。
要说活泼,非粉红色莫属!整天都跳跃着的色彩,只有童真的孩子才能拥有。他们永远开心,永远顽皮。被老师骂了,笑呵呵转眼就忘,东西不见了再买呗,考试砸了继续努力,他们没什么烦恼。今天捡了个弹珠,做梦都偷着乐!明天和小伙伴玩游戏赢了,不知道会告诉多少人呢!好甜,好天真,好可爱的粉红色!
多姿多彩的生活,赋予我们希望,赋予我们前进的动力。有酸也有甜,是苦也是辣,这就是生活!我感谢生活的挫折锻炼了我的意志,我感谢生活的欢乐让我更好的迎接明天。粉色给了我活泼;黑色给了我压抑;黄色给了我轻松;灰色给了我阴郁;红色给了我活力;感谢生活,我由衷感谢生活的一切!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习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小的时候不爱看书,只要一看见书,我的头就发晕。可是爸爸总是买一些非常无聊的书,总是叫我看书,我一见到它就像刺猬见到老虎,赶紧缩成一团出去玩了。
一天,在我非常非常无聊的时候,没事做我就无奈地拿出使我发晕的书。我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我惊喜地发现书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
从此,不管我多忙,每天我总是会保持看书10分钟,有是甚至是30分钟、1小时我也读下去。天天读书让我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在一次考试中,我的作文成绩竟是第一名,这可以说奇迹。老师、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高兴。这都是书给我带来的,它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读书真的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渐渐地,我又觉得家里的书不能满足我的日渐膨胀的胃口。于是我请爸爸在市图书馆给我办张卡,爸爸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自从办了图书馆的卡以后,我跟书的距离越来越近,而我生活中也渐渐离不开书。普通的书看得差不多,我又迷上了故事书。故事书的内容比普通的书更丰富,大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这些故事书像磁石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如痴如醉。现在我更不能离开书了,只要一天不读,我的手就痒,心里空落落的,只有当我手中拿着书,我才感到安心。读书时,读到感动或悲伤时我都会掉泪,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我会为它们高兴。书读得越多,越觉得书不能只看一遍,要读很多遍才能把它读懂,读透。
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希望它能伴随我直到永远。
白驹过隙,眨眼间,那充满着稚嫩的小学生活就要结束,我们即将踏入那充满着“未知数”的初中生活……
每次坐在公交车上,总能看见一些初中生谈论着学校里的趣事,听着听着,竟有些期待那初中生活。
我所向往个初中生活是不是和我想象的一样呢?
舒适的校园环境:蔚蓝的校门,进校后,放眼望去,一棵棵大树围绕着操场站成一个大圈,操场中心是一个足球场,两个白色的球门坐落在足球场的最左边和最右边。教学楼中的走廊不在狭窄,而是宽阔无比。楼梯则是绕着一个不大柱子盘旋而上……
充满兴趣的课程:要属课程我最喜欢的是生物和化学。每一节生物与化学课上都有科学仪器,做着一个个实验……
“寒风虽冷,挡不住矫健的步伐;秋月朦胧,遮不住坚毅的目光;生命如歌,撩不住嘹亮的号角;人生无常,摇不动碌色的`信仰;飒爽英姿,何曾流露出脆弱的面庞!”
我即将告别小学这六年的美妙生活;我又即将捧起一个和以往截然不同的金色太阳;我又即将开启一场新的梦,开启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同的梦,不同的境界,不一样的感受。周围的一切都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绿,我就像一株饱饱吮吸了雨后甘露的小苗,期待着即将发生,美丽而又陌生的初中生活……
书点亮我的生活作文3篇(扩展5)
——我的多彩生活作文3篇
走出校门,我抬头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连续几天的雨使我心情更加烦闷。闷热的天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次数学又考砸了,作为曾经的数学尖子,我不知如何去面对老师,不知何时,数学成了我的黑洞。我不止一次努力尝试,想去改变现况。即便这样,一遇到大型考试,我的脑子就不听使唤。回到家,我变得有点心虚,不敢直视父母期盼的眼光,借口难受不顾背后妈妈关心的问候,径直走向我的小屋。我反锁上门,蜷缩在床上看着试卷上的红叉,心情更加低落。
窗外阳台上有一盆吊兰,是去年数学考试得满分的礼物,曾经的我精心呵护你成长,曾经的你不负所望,长得是多么旺盛,绽放出一朵又一朵灿烂的花朵,如今你因为我的疏忽,泛黄枯萎,就如现在的我一样,无论多么努力也找不会当时的璀璨。
后来妈妈要了一小袋药,小心倒入你身下的泥土里,起初我认为,你已经枯萎了做什么也是于事无补。没想到过了几天,你竟然长出来了几片新叶,尽管只是几抹小小的绿色,也在我心里燃起了点光亮。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按时给你浇水,一直在关注你的长势,我把你当做我的希望,我想看到你重新绽放。一天天的流逝,你虽然恢复了茂盛,但一直没有开花。我有些失望,也许有些是就是天注定的,不是你的无论如何都争取不来。“彤彤,快来看看你的吊兰花开的可好了!”我半信半疑的走向你,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一朵白色的小花悄然展开了笑脸,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真是邪门,以前见你这么上心它都没开,你一不管它,它倒好了。
妈**话回荡在耳边,我已无心顾及,心中都已被你的灿烂填满。我慢慢靠近你,近距离观察着新生命的神奇,你好像是在故意否定我的想法,得意的冲我笑着,那一刻,你点亮了我的世界。
书点亮我的生活作文3篇(扩展2)
——点亮我心灵的灯作文3篇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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