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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0 11:36: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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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陆路文是我最喜欢的朋友。他黑色的头发下那对小眼睛叫人看了都喜欢。尤其是他鼻梁上的那副眼镜让他的眼睛显得更加明亮。
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书,这和我的爱好一模一样。一天,我正在家里看书。突然门铃响了,原来是陆路文。这次他邀我一起去河西的一家大书店,书店的名字就叫做“春游书店”,这是一个新开的书店,他经常到这里来买书呢!一进书店`,我就闻到一股书香,里面有校园三剑客、幻想数学大战等很多我爱看的'书。他们大多是陆路文推荐给我的。我们各自找到自己想看的书就看起来,回家的路上我们又一起交流,真是愉快!
除了读书外我和陆路文还有一个奇特的共同爱好,那就是一起骑着自行车带着钱,结伴去游玩。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去滨江公园玩。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草坪,草坪**有个音乐喷泉,它可以随着音乐声起落,有时能喷出几十米高,壮观极了。站在喷泉旁让水雾从脸上拂过时我和陆路文觉得很爽快,同时我们突然有了一个特别冒险的想法—从喷泉中穿过去。于是我们全副武装,骑着车选了一个时机冲进了喷泉,当我们出来时已经全身湿透,两人哈哈大笑着回了家。
我的朋友陆路文和我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午后的阳光。
在阳光下,妈妈把一杯热乎乎的咖啡放在桌子上,搬来一张藤椅,睡个午觉,而我和弟弟去附近的小花园,玩起荡秋千。大概过了十分钟,我用零花钱买了一盒桂花糕,分给隔壁人家吃,诱人的香味传遍了整个小区。邻居说味道不错,又黏又甜。十五点四十分,太阳不见了,雷公公、风婆婆和雨大婶聚集在一起玩“风吹雨打”。这时,妈妈还在睡觉呢,衣服被打湿了都不知道,说不定待会儿还要怪我。下了一半时,爸爸才去把衣服收进来,不过妈妈又要重洗了,嘻嘻。
我也很喜欢夏天。每次路过小商店,那长方形的冰箱总是吸引我去看看,它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形状的冰棍: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椭圆形,我买了一根三角形的香草味冰棍,咬一口,冰棍在我的嘴里慢慢融化,不一会儿,它就被我给消灭了。
这一天,我们一家去游泳,我正在学习憋气,水上的游泳圈像一个个五彩的甜甜圈。弟弟坐在泳圈上,他游了一会儿,就跑到岸上,弄得水花四溅。而我呼吸没调整好,爸爸就把我带下水,害我吞了两口水。
我爱午后的闲适,爱夏天的清凉,你们呢?
我们班有这样一位同学,他既是班长,能把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又是成绩优异的数学组长,还是我要好的朋友。
他个子很高,留着一个可爱的西瓜头,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之,他有一张惹人喜爱的脸。不过,我喜欢这样的朋友,不止是因为他外表讨人喜欢,更是因为他做事有条理,有知错就改和乐于助人的品德。
有一次做眼保健操的时候,我们班上最调皮的一位同学不好好做,他硬是把这位同学拉到讲台上,让他带大家做眼保健操。这时,有的人在下面窃窃私语,说:“这个班长就爱以他的职位来压我们。”这名话被他听见后,我们本以为他要火山爆发,用他的惩人绝招——罚抄课文来惩罚那些人。但相反,他诚恳地说:“我真不是有意想惩罚大家,只是为了管理好班级秩序才这样做的。可能是我之前对大家太凶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跟我说。毕竟我是班长,要带好头的!”他说完后,班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就连那些反对他的人也鼓起了掌。从此以后,班上的卫生、秩序变得井井有条,而且我的好朋友也没有再发过一次脾气。
记得有一节课下课,有几位同学来问他问题,他耐心地讲解完了所有题目,还问他们会不会,他们说会,并且谢过了他,然后他才走了。如果老师让他收作业,他会一个人笔直地站在门口,进一个同学就收一份作业。他为了收齐作业,有时会一个人在门口站半小时,直到把作业收齐才作罢。正因为如此,他每次收作业都收得一份不差,老师也直夸他做事认真负责。
还有一次放学了,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许多同学都没有带伞,班长正好带了一把大伞。于是他想都没想,把这把伞给了更需要的同学,自己就在学校里等家长来接他。从此以后,他的好朋友更多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好朋友,一位做事有条理,乐于助人的好班长。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乒乓球,因为乒乓球是我们的国球,运动员每次在大赛中总是拿j金牌。我十分羡慕这些运动员,所以想成为一个很棒的运动员。
打乒乓球比我想象中的难多了。别人在玩耍、看电视的时候,我却要去练球,手不停的挥着,接老师打过来的球。脚要不停的换位子,眼睛死死的盯着球,要集中精力,稍不留神没接着球,就挨老师批评。一个动作要练上百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才能停下来休息。刚开始还能坚持,后来我还在家里发了几次脾气说要放弃打球,可最终还是去了,因为我最喜欢的运到就是它。
我打算以后练球坚持到底,还要学习别人打球的时候,怎么接住难球的技巧。所以我不但要自己刻苦练球,还经常看一些冠军打球。比如说王浩、马琳等。他们不但技术好,还有不放弃,不服输的拼搏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影响。
运到能让人变得坚强、勇敢,也让我长大了不少。全家人都**我学习乒乓球。就凭我这对乒乓球的热爱,加上我的努力,我一定会成为世界冠军。
谁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用多想,他就是邓。邓有一双小眼睛和一张小嘴。每当他读一本书,他的小眼睛不会把眼睛转向书,他的嘴唇会不由自主地蠕动,看起来很严肃。
下课后,他会拿出一本书,再次捂住耳朵,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他不禁迷恋上了它。有一次,我问他一个问题,但他没有听到。直到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一直盯着书,甚至没有看我。他说,我读书的时候,你为什么打扰我?如果你不能,你可以找别人。我惊呆了,心想:他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也许这本书太好看了,或者他只是看到了最好的部分——这就是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我明白。
我记得还有一次,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篮球。我说,我们打球吧。他说,好,好,你先走,我去洗脸。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我没想到会见到他几个小时。我气得要吐血了。我想:这只虫子一定又去补习班了!第二天,我去和他算账。看到他,我生气地说,昨天你在哪里?他天真地说,忘记了。忘了忘了,他再也不会提起这个游戏了,相反,他向我介绍了他正在读的动物小说,充满了文字和欢欣。不知不觉中,我被他包围了。那天,我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打篮球的事情。恶性肿瘤。我和他呆在家里,看了一下午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成为朋友。如果你愿意,请尽快联系我。
你也可能喜欢:我的小朋友,我童年的一个朋友,我最有趣的小朋友
我喜欢写字时发出的细微的沙沙声,尤其是独自一人时,它更加衬托出安静的环境。这时我就会变得才思敏捷,心无旁骛,就能够快速地完成作业。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画国画时的安静。不受一丝打扰,我一笔笔地涂抹晕染着,精心地搭配着色彩,全身心地投入,一幅精美的画作便在我的手下呈现了出来。
我喜欢看电影,那些精彩的画面,总使我印象深刻,记忆犹新。《喜羊羊与灰太狼》大电影那些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总是牵引着我的神经;《神偷奶爸2》那一幕幕令人爆笑的场面常常使我笑出了眼泪;而外国大片,时常让我热泪盈眶。
我喜欢先进的高科技。上次爸爸带我去参观科技馆,见到了许多有意思的科技产品:魔方机器人、气流篮球架、3d打印机、无源之水等,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制造出这样的机器啊!
我喜欢校园朗朗的'读书声。早读课我们一遍又一遍朗读着课文,仿佛只有这样我们的一天才真正的开始。我喜欢学校的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微机室、实验室、操场。体育课上我们喊着振奋人心的口号,广阔的操场上回荡着我们的声音。上兴趣班时,就会从教室里飘出音乐,散发出墨香。
我喜欢美好而短暂的课间时光。随着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蜂拥着冲出教室。瞧,这边的同学在跳绳;看,那边的同学在打羽毛球。
我喜欢学习,喜欢我的校园生活,我热爱我童年的游戏和生活!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秋天。
天高云淡,秋风习习。大地穿上了一件黄色的毛衣,金黄的杨树叶和鲜艳的枫树叶飘落下来,好像彩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虽然寒霜降临,可松树爷爷还穿着那绿绿的长袍,显得更加青翠。
秋天像一个姑娘,轻轻地走过秋天的每一个地方的。
秋姑娘来到郊外的树林里,地上铺满了落叶,就像一个巨大的地毯铺在了地上,我踩着这地毯来到郊外的枫树林,遍地的红叶、四周凋零的野花都感动着我,我默默地捡了一片树叶夹在书中,就当留一个秋的纪念。
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田野里。哇,秋姑娘早已来到了田野里!看,高粱骄傲地举起火把,把天空照得光彩夺目,一阵微风吹过,高粱叶子随风飘舞,好像在对人们招手。瞧,一株株一人多高的玉米上都长着一个结实的玉米,随手摘一个,剥开皮,就露出了金黄的玉米粒,真讨人喜爱。
果园里,苹果挂满了枝头,要是尝一口的话,一定叫你垂涎三尺。橘子黄得似金,仿佛一个个金元宝挂在树上,让果园的主人感觉到了用勤劳换来的幸福。石榴穿上了漂亮的芭蕾裙,开心得咧开了嘴,露出了晶莹透亮的石榴籽儿。葡萄由绿外套换成了紫袍子,和姐妹们聚在一起比美。果农忙着采摘水果,果园里留下他们欢乐的笑声。
啊!秋天!你是人们迈向致富之路的第一步,你是人们不可缺少的金黄季节。秋天!我爱你!
你们知道有一种会魔法的植物吗?肯定没听说过吧!让我来告诉你,那神奇的魔法师就是龟背竹。
它穿了一身墨绿色的衣裳,看上去和别的植物没什么不同。但是,它叶子的形状非常奇特。
当它长出嫩芽时,叶子的颜色是浅绿色的,形状就像一面大扇子,好像要为谁遮风挡雨似的。慢慢的长大后,叶子颜色变深了,人家会像大魔术师一样,只要一长大,叶子就会从中间向两边散开,然后裂出花纹,就像乌龟的大后背一模一样,每一片的叶子姿态也各不相同,非常神奇!
所以,人们就给他们起了一个名字叫:龟背竹!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你们想知道他是谁吗?哈哈!其实它是我的小闹钟,他每天陪我睡觉,陪我起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它的颜色是米色的,他的脸盘又大又圆,边上镶嵌着古老而又明亮的花边,圆圆的脸盘上写着12个数字。在米色底盘的衬托下,醒目极了!小脸的中心还有三个人在赛跑,那是三个不同样子的人。他们有高矮之分,胖瘦之别。这三个人整天跑个不停,谁也不想休息,他们你追我赶的,跑的不亦乐乎。同时那闹钟还不停的滴滴答答的响着。嗯小闹钟的头上有两只大耳朵,两只耳朵的中心有一个圆圆的鼻子。耳朵和鼻子一旦动起来就会不停地唱歌,歌声悦耳动听!就好象百灵鸟在歌唱。
虽然小闹钟的个头儿小,但是它的作用可大呢。每天早上他会叫我起床——“滴滴答答”响个不停,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快起床啦!小主人,快起床啦!要不上学就要迟到啦。”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赶紧起床穿衣服、洗漱、吃饭,吃完饭后我就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
小闹钟陪伴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他每天都不知疲倦地叫醒我。我喜欢我这个忠实又可爱的朋友——小闹钟。
我最喜欢的朋友是刘姚明,今年9岁了。虽然他皮肤很黑,个子很矮,但是,我却非常喜欢跟他玩,因为他十分诚实。
有一次,他在踢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窗子踢碎了。这时,邻居回来了,当她看见窗子碎了之后,十分生气,质问我们是谁弄碎了窗子。这时,刘姚明开口了:“对不起,阿姨,我在踢球时,不小心把您家的玻璃窗踢破了。”阿姨看见他这么友好、诚实,便亲切地对他说:“小朋友,这次我就不怪你了,但是,下次一定要小心地踢球,不要再踢坏玻璃了!”刘姚明连忙点头。
他十分喜欢投篮,而且投得也很好。上次我俩比赛。他先抢了我的球,然后躲避了我的一次次进攻。最后,站在三分球的位置上,用力一投。那球便象闪电一样向球篮飞来,不偏不斜,正好落进球篮里。我十分沮丧,心里想:“我输了。”这时,刘姚明走过来,对我说:“刘好,不要灰心,下次努力吧!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听了他的话,我不再灰心了。
我为我有这个诚实、善良的好朋友感到骄傲、自豪!
我喜欢春天的绿芽,绿油油的一片,漫山卷地地铺盖,为大地添上了绿色的围巾。
我喜欢夏天的晚上,树木在月光下闪烁着幽静的光芒,萤火虫的光芒时隐时现,像是一个个指路人。
我喜欢秋天的稻谷,在阳光下金得发亮,一大片一大片的金黄,农民在收割着稻谷,稻香里弥漫着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冬天的坚强,喜欢看到蜡梅在寒冷的雪风中陆续地顽强开放,把最美的一面,献给今天。
我喜欢画画,喜欢陶醉在自我的画里,把自己的想法画在画上,让梦想在画中呈现。
我喜欢看书,喜欢与书中的人物一同欢笑,一同哭泣,我仿佛直身童话里遨游。
我也喜欢花,喜欢高贵的牡丹,纯洁的百合,清新飘逸的兰花,以及亭亭玉立的水仙花,无论有没有名字,它们都有同样的尊贵。
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做游戏,在游戏中戏笑,在游戏中建立和持久亲情。
我喜欢到朋友家,喜欢和她们一起做作业、聊天……,让彼此友谊的桥梁延伸。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的生活里充满这样多的欢乐和喜欢!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最喜欢里面故事的《打火匣》,这个故事里的五个人物吸引了我他们分别是士兵、巫婆、和三只可怕的狗。
故事讲从前有一个贫穷的士兵他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个巫婆,巫婆说你现在想得到多少钱就可以得到多少钱,士兵说谢谢,这个巫婆指着那个大树说从这里下去就可以得到许多的钱巫婆说只要把打火匣拿上来就行了这个士兵得到了许多的钱,巫婆就把她来了上来,可是士兵没有拿打火匣,巫婆又让他下去拿打火匣,士兵拿到打火匣,上来问你要打火匣干什么巫婆说我不会告诉你的.。士兵立刻拿出刀割了巫婆的头。然后士兵带着巫婆的钱,他变得非常富有,他把他的钱分给一些穷人老百姓,他的钱越来越少,到最后他没钱了。
最后他发现了打火匣的用法,在那三只忠诚狗的帮助下,他又从新过*****的生活,而且还看到宫中生活孤独寂寞的公主,他经过一番波折后当**国王,娶到了美丽的公主。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有点糊涂为什么士兵要杀巫婆?后来我想明白了原来士兵拿着巫婆的钱去帮助了一些穷人,这个士兵很善良而且很勇敢,他很有勇气很有智慧,遇到问题和困难想办法解决问题。
我家的小兔名叫“雪宝”,是一只可爱的垂耳兔。它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毛茸茸的雪球。它跟普通的兔子不同,它的两只长耳朵总是耷拉着,眼睛是近乎黑色的深蓝,在加上三角形的小鼻子和粉红色的三瓣嘴,看起来呆萌极了。它的个头不大,放在大一点的杯子里或捧在手里,就像一只可爱的玩偶。
雪宝特别喜欢干净,妈妈常说它是兔子里的处女座,患有严重的洁癖。每次喝水啊,它都会把水留下来一些用来洗脸。它先会把两只爪子弄湿,然后不停地在脸上揉搓,要揉搓好久呢,妈妈说它洗脸比我洗得干净多了。
雪宝还是只懒兔子,平常无事就喜欢赖在自己的窝里。冬天,我会准备一只冬天的拖鞋給它做床。到了夏天,雪宝可怕热了,我会给它准备更容易散热的瓷碗,它可以一动不动地呆上半天,不过不管什么时候,它的造型都是美美的。
我特别喜欢逗雪宝玩。有一次,雪宝跟我玩“捉迷藏”,钻进了一个角落里,迟迟不肯出来,我就拿着它最喜欢的提摩西草,想把它引出来,它闻到了提摩西草的香味就一点一点探出了头,我觉得大鱼要上钩了,就慢慢的往回抽提摩西草,可是没想到它又把头缩了回去,不吃我这一套。我静下心来更耐心又试了一次,这次我等它咬住的感觉更明显了一点的时候,快速往外一拉,它还没反应过来,身体被带出了一大半,我立刻抓住它的耳朵,成功抓住了它。
雪宝给我们家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我喜欢我的雪宝。
桂花是我们杭州市的市花,受到很多人的喜爱,也是我最喜欢的植物。
桂花一般在农历八月开放,听外婆说,桂花盛开的前几天一般气温都比较低,这叫_冻桂花_,花香自苦寒来,经受了寒冷的考验,花才能特别香。桂花的花朵细细小小的,有的是淡黄色的,有的是金黄色的,有四个花瓣,每朵花都有一根细细的梗,这些小梗把桂花一簇簇地聚在一起,满满地挤上枝头,把秋天装扮成了金色的。
桂花的香气非常好闻,带着一丝丝的甜味,花开的时候,一棵桂花树的清香可以飘出很远,所以那么多的桂花树连在一起,使整个城市都沉浸在迷人的芳香里,让人心旷神怡,闭上眼睛,仿佛置身仙境一样。我想,如果我变成一只小蜜蜂,不是就可以紧挨着桂花,跟桂花聊天了吗?
桂花的花期一般持续一个星期。起风的时候,桂花纷纷飘落下来,就像下起了黄金雨,我既觉得美,又觉得可惜,真想让桂花一直盛开。好在桂花好像能明白我的心意,在我想念它的时候,它会悄悄地再开放一次,让我能再好好地多贪恋几天。
偶尔,我看到有些人把桂枝折回家,这些应该是跟我一样喜欢桂花的人,可我还是觉得——如果不把桂枝折回家,城市应该会更香的,来年也会有更多的桂花盛开。
希望我们都能把大自然、把植物当成我们的朋友,好好地爱护它们,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星球。
记得我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位让我勇气倍增的友敌,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通通的小脸蛋儿,十分酷的领型,粗壮有力的双腿,看起来就象个帅气的王子。
我和他在一次作游戏的时候意识的,我们在墙头上站着,他纵身一跃,精壮有力的双腿降到了地上,回身一个明相看起来帅极了!
而我却迟迟不敢跳下往,我难堪的说:“咱们不玩这个了佳吗?”他望到我这样,口面也不恶蒙,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二三下就跳到了墙上,他说:“咱们一伏跳吧,我伴着你,不必怕!”我的脸上开端有了笑颜,可是轮倒尔要跳的时候,单腿情不自禁的发抖了起去,我替什么就这么胆小呢,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矬墙吗,有这么恐怖吗我是一个小男子汉,我就不信了。这时,忽然听到他对我说:“你这样胆小、脆弱,当前和睦你玩了。”我听到这话,焦急了,心一横牙一咬,心想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墙吗,有什么了不讫的,跳就跳,想完一纵身跳了下去。
“嘭”的一声,我站在了地上,转身看了望,瞅到他正对着我啼,还把大拇指竖了起来这个时候我皆冲动的要泣了没来。他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太赖了,你胜利了。”该他说完这话时我才清楚他是用激将法把我给激下来的。这个美友人陪我走功了良多美妙的时间,我要跟他干永遥的冤家。
让咱们在快活中感悟成长吧!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朋友是谁?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的朋友,她叫陈硕。
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圆圆的脸蛋上,两条又弯又细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小嘴巴撅得高高的,谁和她说话,她都不理不睬。这张小嘴巴里说出来的话,有时候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揍她一顿;有时候却让人如沐春风,温暖至极。
她那小小的脑袋瓜里装着很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她不但是我们宿舍的笑话大王,还是我们每个人的开心果。每天晚上她都会在宿舍给大家讲笑话或者演小品,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有一次她给我们表演了一个《拔萝卜》的小品,她扮演着老太太,拿着她的萝卜玩偶,一边唱着拔萝卜的歌谣,一边假装弯腰使劲地拔萝卜,那滑稽的样子,笑得大家眼泪都出来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互相帮助,形影不离,你们也喜欢她吗?
有一次,我和老爸玩“_”游戏4。我们选的地图是日本,然后选人物。我当沙隆巴斯,老爸当小丹尼。我们每人都有30万。
游戏开始了,我一下就得到了一块土地,我花了5000元买了下来,爸爸只买了一块小地,我的运气真好。第二次,我来到了日产建设,我在大地上建了一座旅馆,可是,好景不长,没过一会儿,爸爸就用购地卡买了下来,气得我火冒三丈,大喊:“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地图里面有各种企业、卡片、道具。道具有机器娃娃、工人、路障、遥控骰子等……
我和爸爸激烈地“战斗”,可是,最后我还是输了,因为我的企业倒闭了。
这个游戏不仅锻炼了我的自主能力,还教育我不乱花钱,我要做一个不乱花钱的好孩子。
同学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脑游戏,你们喜欢吗?
提到动物朋友,我最先想到的便是姥姥家的小黄狗,它的名字叫“疾风”,它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
疾风浑身长着金黄色的皮毛,它有一对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和一对非常灵敏的大耳朵,只要听到一点点动静,它的耳朵便会竖起来。
在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它会使劲汪汪大叫。它还有四条非常灵活的腿,只要发现前面有特别的东西,便会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它的名字也是这么得来的。
疾风很可爱,也很调皮。
它可爱的时候,会用它的舌头舔舔我的脚,围着我打转,还不停的摇晃它的尾巴来吸引我的注意力。当我故意拿骨头去逗它又不给它时,它那一对可怜巴巴的大眼睛便会一直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好像是在说:“亲爱的主人,给我吧,我饿了!”。
它调皮的时候会经常惹我生气,比如:有时候,它会悄悄地叼走我的一个鞋子,弄得我半天找不到;有时候,天刚亮,它就用嘴去扯我的裤脚,想让我陪它一起玩;有时候,我泡脚时把擦脚毛巾放在沙发上,等我泡完脚准备擦脚时,却发现它正叼着擦脚毛巾往外跑,真是让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我真是太喜欢疾风这个动物朋友了,是它陪我度过了无数难忘的美好时光!
我家有一只小黑狗,我们都叫它小狸。
小狸全身黑黑的,像穿着一件黑披风,可酷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摸一摸滑滑的。一张小嘴里长出两颗小白牙,吃东西的时候露出来可爱极了。它那长长的尾巴一见到我就摇来摇去,像一根笔直的小天线。四条短小粗壮的腿,跑起来可快了,像火箭一般。
小狸很贪吃,每次吃东西都是狼吞虎咽的,我才刚给它一碗,几分钟就被消灭光,又摇着尾巴,舔着舌头向我要吃的。如果你不给它,它就使出撒娇计,在你脚边蹭来蹭去,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给我一点吃的吧,求求你了。”我实在受不了它的粘人,又给它找了几个肉骨头。小狸很爱干净,吃完东西总是用自己的.小手掌擦嘴巴,那样子滑稽又可爱。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刚推开房间门,就听到“呼呼”的声音,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把被子一拉,原来是小狸爬到我的床上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我生气地用力戳了它一下,它跳了起来,立马比出攻击的姿势,好像要把我吃了一样。它一看是我,立马乖乖的趴下,继续做它的春秋大梦。有些时候,我小狸很调皮,经常把我的衣服用嘴叼到地上,然后舒舒服服的躺在上面,呼呼大睡起来,睡醒了就立马逃离“作案现场”。妈妈以为是我乱丢衣服,狠狠地骂了我一顿。可它呢,却摆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开了,我真是有苦说不出呀!
小狸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我很喜欢它。
——我喜欢的桂花作文400字
我的好朋友简直不计其数呀,有徐萌婍,卜嘉妮、丁菲凡、朱翊宸、戴可轩……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朋友是朱翊宸。
朱翊宸大众都喜爱,她的秀发乌亮而又光洁,如同用食油抹过一样,在太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她还扎着高马尾,行走时高马尾一摇一晃的,让人羡慕嫉妒无比。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神采奕奕,圆鼓鼓的脸蛋儿,有点儿粉嘟嘟的,嘴唇能言善辩,看到教师或同学们一直笑眯眯的,简直讨人喜欢无比。
朱翊宸但是我们班的“演说老大”!每一次开演授课时,她都积极发言。还记得有一次开演授课,朱翊宸对大家说:“我有一个嘲笑要讲给大伙儿听。”这句话使我们班里都欢欣鼓舞起來。朱翊宸讲过一声“清静。”班里又越来越议论纷纷。
朱翊宸刚开始讲了,讲到最逗的一段时,班里又高兴得丢盔弃甲,有的高兴得直敲桌子,有的高兴得直踢桌椅,有的高兴得乃至从桌椅上摔了出来。
朱翊宸又讲过一声“清静”,班里都终止了笑。朱翊宸又刚开始再次讲,讲到最终,班里传来了掌声雷动,朱翊宸讲过一声“感谢你们,感谢!”又鞠了个躬,返回了坐位上。
我眼中的自己的盆友——朱翊宸,我来有这一最好的朋友而非常高兴、引以为豪。
今天是星期六,我写完作业,妈妈带我出去玩。进天气晴朗,空气凉爽一看就是出去玩的好天气。
我们去了我王大爷家。我看见他家有一只母狗,看见她的肚子上好像一个个奶嘴,好像快要生孩子的样子。我好奇地问:“妈妈,这只狗的肚子上,怎么有很多很像奶嘴的东西。”妈妈说:“这是她要生孩子了。”
我很好奇得问:“难道狗生孩子的时候都要那个样么?”王大爷说:“他生出小狗来送你一只。”我高兴的喊道:“太好了!”另一天去的时候,那只狗已经生出了三只小狗,我挑了一只上身是灰色的,肚子是白色的,眼睛的旁边想化了装一样。他只比我的一只手大一点。我太喜欢这只小狗了。
我把这只小狗拿回家以后,给哥哥看了看,哥哥惊讶的问我:“这只狗太可爱了,你从那弄来的?”我说:“这是王大爷送给我们的。”他说想把这只狗留在他家,我说:“不行我还没稀罕够那。”
回家以后我对爸爸妈妈说:“这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一只狗;同时也是对我来说最听话的狗。”“虽然偶尔有些不听话,可是一般我叫他捡东西,我叫他吃饭吃饭都比我奶奶叫我听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只可爱的.小狗!
有人喜欢芳香的茉莉,有人喜欢艳丽的杜鹃,有人喜欢傲雪的寒梅,而我却对荷情有独钟。
荷花可美了,翠绿墨绿的荷叶颜色不一,光滑油亮,他们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错落有致,精彩纷呈,有的浮在水面上老高老高的,还有的卷着卷儿。那高高挺立的荷叶像一个绿色的舞台,小青蛙常常聚到舞台上跳舞歌唱。像开音乐会似的。绽开的荷花,有的白如玉,有的粉似霞。微风一吹,荷叶荷花便翩翩起舞,那真是美的享受。那含苞待放的花蕾,多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肯向人们露出喜滋滋的小脸,用白嫩的小手拖着红彤彤的脸庞,引来了许多小蜻蜓的仰慕。这不正是一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美丽素洁的风景图吗?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荷花是夏天开放的,它的生命力十分强大,炎炎盛夏,烈日当空骄阳似火,很多植物都被晒得没精打采,只有荷还是生机勃勃,犹如给夏天带来了一阵清爽,令人心旷神怡。
荷一身都是宝,荷花凋谢后的莲蓬结出了莲子,是一种营养价值非常高的营养品。根部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藕,人们都喜欢吃的菜,吃起来又香又脆,还有解酒毒的功能。花叶是清热解暑的药材,也可以泡茶。莲梗能通气宽胸,莲瓣也能生津止渴。我爱荷花。他圣洁高雅的象征,它出淤泥而不染,洁白无瑕,洒清香而天然独秀,极玲珑又纯洁谦虚。她淡淡的清香高雅而质朴……她把自己的全部都奉献出来了。我们做人不也应该这样吗?
我有一个活泼善良的`好朋友,她叫朱铭暄,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我们都喜欢叫她暄暄。
她今年九岁半,平时总喜欢扎着一条马尾辫,甜甜的嘴巴能说会道非常懂事,讨人喜欢。只要和她在一起,总会受到她爱看书的感染,跟着她一起看精彩的书。
平时只要我们一有时间,爸爸和妈妈都会带着我们几家人去郊游。暄暄可是我们这几个孩子中的队长呢,只要我们吵架,她总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和我们讲道理,帮我们调节。
有一次我和庞欣吵架,还差点打了起来。暄暄看见了立刻跑了过来给我们劝架,对我和庞欣说:“我们要团结友爱,不能因为一些小事情就吵架,我们要像爸爸妈妈们那样有说有笑的,多开心呀!”听完暄暄的话,我和庞欣又和好了。
暄暄不仅懂事还非常有爱心。每次我们出去看见小猫或小狗,她都会亲切和它们打招呼。小动物好像认识她一样,也向她打招呼呢!
暄暄虽然只大我半岁,但是她却是我学习的榜样,和她在一起我会学到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好朋友——朱铭暄。
我喜欢冬天的雪,像鹅毛一样轻轻地飘落,远看,像地上铺了一层白色的地毯。我喜欢那白雪皑皑的高山,宛如一座座城墙环绕四周。
我喜欢在路旁欣赏那初秋的红叶,它好像一把扇子似的在给我扇风。我喜欢秋风吹着路边的小溪,水波纹一颤一颤地波动着。我喜欢金黄的稻田随风摇摆,像一个个毛刷随意扭动。
我喜欢夏天,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季节。大树张开翅膀,遮住了炎炎烈日,走在林荫大道上,尽享清凉。
我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春暖花开、万物复苏,阳光照耀着大地。我喜欢低头看鲜花的绿芽,看那小芽慢慢地长大。我喜欢看淡绿色的小树苗,看它长成参天大树。
我喜欢画画,我可以用我手中的画笔画出美丽的世界、画出可爱的小动物。我用七彩的颜料描绘出我的梦想。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丰富的知识。我读过的书有关于历史的、科学的……书中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它使我更加聪明。
我喜欢旅游,一到寒暑假,爸爸妈妈就带我去旅游。我曾走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奔腾咆哮的黄河岸边,观赏过世界奇观兵马俑、悬空寺。旅游让我开阔了眼界、陶冶了情操,让我欣赏了祖国的大好河山。
我喜欢生活,深深的喜欢。丰富多彩的生活让我享受着快乐童年。
我最喜欢小猫了,因为小猫可爱。
我家养了一只小猫,它的名字叫奇奇,因为它非常好奇。它现在已经一岁多了。
奇奇小的时候可爱极了!它在我爸爸的手掌上睡过觉,还在我家的钢琴上走来走去好像在说:“你看我也会弹钢琴!”
有一天下了雪,那还是奇奇第一次看见雪呢!奇奇跳上椅子,想用小爪子抓雪,它玩得太高兴了,结果鼻子都碰到了窗户上,我和妈妈忍不住笑出了声,奇奇回头看了看我们,叫了一声好像在说:“你们别笑我,谁没有第一次呀!”
还有一次,我们回到家里,突然听到了奇奇的叫声,我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它,最后我打开卧室的门,忽然我觉得腿有些痒,接着露出了个猫头。原来,我们走的时候把奇奇关在了卧室里。
我最喜欢小猫了,因为小猫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我有一个动物朋友,它是一只既调皮又可爱的小白猫,名叫小咪。
小咪披着一身黄黄的毛,摸上去软软的,很柔顺。它那对三角形的耳朵像雷达似的,稍有动静,就能敏锐地发觉,分辨得一清二楚。小咪的'胡须可有用啦!抓老鼠时少不了它。有一次,我出于好奇,居然用剪刀去剪小咪的胡须。小咪“喵喵”地叫着,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以为它怕疼,因此一边说“小咪乖,不疼的。”一边把它的胡须剪了。第二天,我看见小咪的头卡在了老鼠洞口,我闯大祸了,连忙救出了小咪。哎!真没想到,胡须对猫这么重要。我可再也不敢未经过小咪“同意”就剪它的胡须了。
你看!这就是我喜爱的小咪!
我喜欢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桃花张开了美丽的笑脸,向我们甜甜的笑,好像在为春天的到来而感到高兴。我喜欢燕子在天空中欢快的飞舞,高兴的唱歌,你听那动人的歌声:“春天在那里,春天在那里……”让大地充满了生机。 我喜欢在夏天的清晨去登山,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照到林间,星星点点。身边是五颜六色的许许多多不知名的野花惹来漂亮的蝴蝶,翩翩起舞,一股股清香沁人心脾。 我喜欢秋天的金黄,田野中一片金黄,大地也被夕阳和黄昏照耀成金黄。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它是那样的柔和、高洁、素雅,当它照在大地,发出灿烂的光芒,让我感到无比温馨。 我喜欢另一种阳光,是人们的活力与热情。每等别人给你一个会心的微笑,你会感觉世界如此美好。 我喜欢书,喜欢在幽静的环境里读书。感受自己与书籍的心灵感应,书页上似乎有一种淡淡的韵味,让人沉醉其中。 我喜欢生活,喜欢积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把探险故事和侦探故事结合在一起的书――《冒险小虎队》。
到现在我已经看了十几本《冒险小虎队》了:有《互联网上的土匪》;有《被诅咒的海底城堡》;有《疯狂的黄金》;有《太空陵墓》;有《威尼斯惊魂》;有……在这几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威尼斯惊魂》了。《威尼斯惊魂》讲的是:一位面具怪客不慌不忙地划着黑色的贡多拉,缓缓的来到一座叫“天堂宫殿”古老的建筑物。面具怪客高声唱着令人颤栗的歌曲:“我来自遥远的从前,内心的邪恶,是你无法想像的梦魇。我发誓一定要达成心中的愿望,永远也不会在你面前软化!别只是藏在自己的宫殿里,幸运之神早就遗弃了你。我是统辖黑暗的公爵,随时随地,你都必须忠心追随。你的宫殿即将沉入海里,你的灵魂也将溺死。”碧吉、路克、帕特里克这三只小虎设法闯入宫殿查看,却撞见了几百年前的“阴魂”。面具怪客是恶是善?……
因为我觉得这本书既好看又能让我们动脑筋,还教给我一些上课学不到的知识,所以我也推荐大家去看一看。
我的朋友陆路文是我最喜欢的朋友。他黑色的头发下那对小眼睛叫人看了都喜欢。尤其是他鼻梁上的那副眼镜让他的眼睛显得更加明亮。
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书,这和我的爱好一模一样。一天,我正在家里看书。突然门铃响了,原来是陆路文。这次他邀我一起去河西的一家大书店,书店的名字就叫做“春游书店”,这是一个新开的书店,他经常到这里来买书呢!一进书店`,我就闻到一股书香,里面有校园三剑客、幻想数学大战等很多我爱看的书。他们大多是陆路文推荐给我的。我们各自找到自己想看的书就看起来,回家的路上我们又一起交流,真是愉快!
除了读书外我和陆路文还有一个奇特的共同爱好,那就是一起骑着自行车带着钱,结伴去游玩。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去滨江公园玩。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草坪,草坪中央有个音乐喷泉,它可以随着音乐声起落,有时能喷出几十米高,壮观极了。站在喷泉旁让水雾从脸上拂过时我和陆路文觉得很爽快,同时我们突然有了一个特别冒险的想法—从喷泉中穿过去。于是我们全副武装,骑着车选了一个时机冲进了喷泉,当我们出来时已经全身湿透,两人哈哈大笑着回了家。
我的朋友陆路文和我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跳。她是我姥姥家的小狗,很讨人喜欢,只要我一回到家它就欢天喜地的蹦蹦跳跳的跑到姥姥家的门口来迎接我,小跳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双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褐色的毛非常光滑,真像是搽过油显得格外漂亮。
小跳很喜欢偷懒,因为早上我们都起床了,他还在呼噜呼噜的睡大觉。
它要是出去玩,就要先到小河边,因为它总先照一下自己 看看有没有弄脏,一照河面它总是高傲的站着 。好像在说我长得真漂亮。
可是小跳也非常贪吃一看见我吃东西就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让我也尝尝吧。我只好一同和它分享美食。
小跳也很贪玩,有一天我和小跳玩捉迷藏,我先数数一到时间开始找它,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块石头,心想这一定是小跳给我留下的陷阱 。于是,我慢慢的走过去可是一不留神被石头一下子绊了个仰面朝天。小跳 看见了冲着我汪汪大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真笨 。于是在它不注意时我捉到了它。
每次吃完饭,我会带小跳去散步。可是它总是走在我前面,真是一只狗老爷,把我当成他的跟班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跳。
——我喜欢桃花400字作文
去年,我的好朋友送我一只鹿犬。它通体棕黄色,油光发亮,圆溜溜的小脑袋上长着一对毛茸茸的小耳朵,又薄又长,竖得直直的,像两个倔强的小三角;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像是在寻求我的爱抚;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汪幽深的深潭;粉红色的舌头偶尔伸出来舔舔我的手,湿湿的,滑滑的,让我忍不住想要摸一摸、抱一抱它。因为它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可爱的名字——“跳跳”。
“跳跳”是一个黏人的小家伙,每天早上,我一穿衣服,它就知道我要去上学了,马上从床上跳下来,“汪汪”地叫着,要跟我一起出门。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一会儿拉着我的裤脚,一会儿蹭蹭我的手臂,看着它不肯罢休的样子,我只好对它说:“跳跳,我要上学去啦,等我回家再陪你玩哈。”它不甘心地摇摇脑袋。我只好趁它不注意,偷偷躲到大树后,它这才恋恋不舍地自己走回家。
“跳跳”非常喜欢吃排骨。有一次,我们家炖了排骨,闻到香喷喷的味道,“跳跳”马上跑到我身边,用它那柔软的小身子一个劲地蹭我的腿。我立刻知道了它的用意,心领神会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扔了过去。”跳跳”用感激的眼神望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用手摸一摸它的脑袋:“快去吧,别客气。”它满足地在我手上蹭了蹭,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仿佛怕有人跟它抢食似的,快速地把骨头叼到家里的一个角落,这才放心地津津有味地啃起来。你看,它用两只前爪抱住骨头,一会儿用嘴巴左侧啃,一会儿用嘴巴右侧啃,不一会儿,就把骨头啃得一干二净了。吃完后,它满足地伸出长长的舌头,清理了一下嘴边的残渣,我看到不禁发出开心的赞叹:好一个爱干净的小精灵!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跳跳”,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你喜欢它吗?
今天,妈妈带我去超市买水果。突然,我看见水果架上有一个榴莲,它的形状是椭圆形的,颜色是土黄色的,全身长满了刺,闻起来很臭。可是它的价格却很贵,妈妈舍不得买,在我再三请求下,妈妈终于答应买一个。我高兴地抱着榴莲往回家的路上走,就像抱着一只刺猬一样。
回到家我正要吃榴莲的时候,妈妈说吃榴莲要冰着吃才好吃,我就把榴莲放进了冰箱冷冻起来。晚上爸爸回来了,我把榴莲皮剥掉,露出了嫩黄色的肉。我把榴莲肉喂给爸爸吃,本以为爸爸喜欢吃,没想到爸爸吃下以后,瞪大眼睛,然后赶紧把榴莲吐了出来,还去卫生间里用水漱了好几口水,原来爸爸不爱吃榴莲呀!只有我和妈妈爱吃,榴莲冷冻以后就像冰淇淋一样好吃爽口。
我喜欢这种味道,我爱榴莲。
我最喜欢的朋友作文 (菁选5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作文 (菁选5篇)
我家的小猫名叫kitty,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刚好两个月了,它的背部是黑色的,而它的四肢是白色的。记得刚见面的时候,它是那么的小,那么可爱,那么软萌呀!它可爱的小脸上镶嵌着珍珠般又大又圆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上长着小小的鼻子和嘴巴及几根又细又长的胡须,张开嘴巴露出尖尖的'牙齿,看了真令人感到无比的惧怕而瑟瑟发抖。
它刚到我们家的时候,很怕生,连吃东西都要等我们全走光了才悄悄地吃,转眼间,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kitty早已熟悉家里每一个角落,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从起初的上板凳到上床、上桌子、**架、到最后上到高高的柜顶,那轻盈的行云流水的动作真让我望尘莫及,我心想:你哪儿都能上,怎么不上天呢!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上不到。
猫咪很爱干净,每次吃完饭总是要舔舔爪子再洗洗脸,再把身上的毛舔得干干净净的。它很怕水,记得有一天给它洗了个澡,它就很嫌弃的把四只脚甩了又甩,舔毛舔了整整一个下午,舔累了就找了个清静的无人打扰的地方睡大觉去了。
Kitty*常是一位优雅的小女生,走路特别的轻柔,发不出一点声音,那是因为它脚上有肉垫的原因。尖尖的耳朵还会随着声音转来转去。但有时也会野性毕现,有仇必报,它特别喜欢我衣服上的带子,总是玩得不亦乐乎,当我不让它玩,惹它不高兴的时候还会报复性的给你一爪。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猫咪,我家的小猫咪,可爱吧?小猫咪越来越多的功能和本领还有待开发,总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它为了感谢我的养育之恩捉一只老鼠送给我呢?
我的小狗有一双可爱的眼睛,黑色的毛发,尖尖的牙齿,还有一个圆圆的肚子,好像西游记里面的猪八戒一样,我就给你们讲讲这个“小猪八戒”的故事吧!
这个“小猪八戒”是我姐姐送给我的,它刚刚才认识我时,它担惊受怕的,不敢接近我,而且我总是用肉来**它,但它还是对我不理不睬。
有一次,它的脚受伤了,我把它在怀里,然后快步的往家里跑。到家里后,我急忙叫爸爸妈妈来给这个小家伙包扎伤口,首先用消毒水来清洗伤口,再上消炎药,然后再包扎伤口。从那以后它就和我非常亲密,像兄弟一样,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黑。
我每次放学回家,只有我叫一声小黑,它就马上跑过来,摇起尾巴跟我玩耍。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开心,我做作业的时候,它陪着我,我洗澡的时候它也陪着我。
有一天,我生病了,爸爸妈妈都不在身旁,都去上班了。我非常干渴的时候,小黑好像知道我口渴了,就用嘴巴叼起一瓶矿泉水放在我旁边,我感动得流出了眼泪。
这就是我的小狗小黑,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爱它,我想我们就能一直美美的。
这是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空气中飘荡着馥香浓郁,把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拉扯出来,驻足于那个飘满桂花雨的年少。
正是金秋,桂花又开了,满树金黄细小的花儿,虽然它没有玫瑰的花枝招展,没有百合的高贵淡雅。但有浓郁的'芳香,又在芳香中带有一丝甜意,使人百闻不厌。桂花有一个特点,它们总挨在一起,一团团、一簇簇地开,单单的一朵桂花什么也显现不出来,不够美丽,也不够灿烂,却只有一点点淡淡的花香。
而它们开在一起就有所不同了,美丽,灿烂,香气怡人, 桂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它却在生命中仅有的几天里把自己的浑身解数**出来,让自己活得充实,活得饱满,再把花香味儿带给人们,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深深地敬佩,更让我深有感触到,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只有做每一件事都尽心竭力,问心无愧,我们才能充实,才能饱满,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我知道,花开了,花终究会谢。
可是,桂花谢了的时候,我想我不会有太多失落。因为,桂花的香,是可以留存下来的,可以留在食品上,花谢了,花还是会再开。
我爱桂花!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400字3篇
我的朋友真是数不胜数呀,有徐萌婍,卜嘉妮、丁菲凡、朱翊宸、戴可轩……其中我最喜欢的朋友是朱翊宸。
朱翊宸人见人爱,她的头发乌黑而又光滑,就像用油抹过似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她还扎着马尾辫,走路时马尾辫一摇一晃的,令人羡慕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圆滚滚的小脸蛋,有点粉嘟嘟的,嘴巴能说会道,见到老师或同学总是笑嘻嘻的,真是可爱极了。
朱翊宸可是我们班的“演讲大王”!每次上演讲课时,她都积极发言。记得有一次上演讲课,朱翊宸对我们说:“我有一个笑话要讲给大家听。”这句话让我们全班都欢呼雀跃起来。朱翊宸说了一声“安静。”班上又变得鸦雀无声。朱翊宸开始讲了,讲到最搞笑的一段时,班上又笑得人仰马翻,有的笑得直拍桌子,有的笑得直踢椅子,有的笑得甚至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朱翊宸又说了一声“安静”,全班都停止了笑。朱翊宸又开始继续讲,讲到最后,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朱翊宸说了一声“谢谢你们,谢谢!”又鞠了个躬,回到了座位上。
这就是我的朋友——朱翊宸,我为有这个好朋友而感到高兴、自豪。
杨慎云说过:“言之惊者为文,文之精者为诗。”诗文之精妙佳作,可以悦性情,明心智。每每手捧佳作,畅游在浩淼的文学海洋之中,我深感奥秘无穷,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爸爸给我买的《安徒生童话》了,它把我带入童话世界,有一次睡觉时,我把书和手电筒都压到枕头下面,等大家都睡了我才偷偷地把头缩进被子里拿出书和手电筒趴着偷看,过了片刻爸爸出来上厕所,我一听见爸爸的脚步声就赶紧一动不动的装着睡觉,我试图把书和手电筒继续压在枕头下面。这时爸爸走到床前把被子翻开看了看,并挪开了我的枕头,书和手电筒全部包露出来了,爸爸说:“呀,睡觉还看书呢!”爸爸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露馅了,别装了。”我睁开眼睛笑了笑,爸爸严厉地说:“快睡觉不许看,这两样东西我没收,明天写完作业在还你。”哈哈这也难不倒我,昨天在床底下还藏着一本,但没有灯光,我突然想起弟弟的荧光棒还没拿回去,于是悄悄地去餐厅桌子上拿起荧光棒跑了回来。就这样我用荧光棒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我已经很困了,看看表已经一点多,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和荧光棒开始睡觉。
这些佳作,赐予了我睿智,教我以良善,诫我以真诚,赋我以美感。她芬芳了我的书房,缤纷了我的生活,隽永了我的思想,丰富了我的想象,我将用一生的时间来读,去咀嚼、去品味、去欣赏。
鹦鹉指鹦形目众多艳丽、爱叫的鸟。鹦形目有鹦鹉科与凤头鹦鹉科两科,种类非常繁多,有82属358种,是鸟类最大的科之一。它们以其美丽无比的羽毛,善学人语技能的特点,更为人们所欣赏和钟爱。
鹦鹉是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鹦鹉的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坚果。鹦鹉中体形最大的当属紫蓝金刚鹦鹉,身长可达100cm,分布在南美的玻利维亚和巴西。虽然在某些地区常见,但人们为盈利而大量诱捕,已使它们面临严重威胁。最小的是生活在马来西亚半岛、苏门答腊、婆罗洲一带的蓝冠短尾鹦鹉,身长仅有12cm,这些鹦鹉携带巢材的方式很特别,不是用那弯而有力的喙,而是将巢材塞进很短的尾羽中,同类的其他的情侣鹦鹉,也是用这种方式携材筑巢的。
鹦鹉种类繁多,形态各异,羽色艳丽。有华贵高雅的紫蓝金刚鹦鹉、全身洁白头戴黄冠的葵花凤头鹦鹉、能言善语的亚马逊鹦鹉、五彩缤纷的彩虹吸蜜鹦鹉、小型葵花似的玄凤鹦鹉、小巧玲珑的虎皮鹦鹉和牡丹鹦鹉、大红大绿的折衷鹦鹉、形状如鸽的非洲灰鹦鹉。
我们现在要好好保护鹦鹉,不在让鹦鹉受到侵犯!
我喜欢打鼓,那悦耳而激昂的音乐声给了我极大的兴趣。每当我学会了新曲子或打出来新节奏,心里就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使我常常陶醉在鼓乐中。
我喜欢玩游戏,王者荣耀、刺激战场……都是我的最爱。可是,这条求“机”之路,可不是一路顺风的,我的妈妈极力反对,说什么小学生应该以学习为重,不能玩手机之类游戏。但是,我不死心,接着玩起来手机来。为此,爸爸妈妈使出绝活,“砸手机”,我方“将士”顶不住他们来势汹汹的连环“轰炸”。全都不幸“战死沙场”,只剩下一些“残兵败将”。但是,我还是喜欢玩手机游戏。
我最喜欢吃,就拿今天说吧。我们决定去书店看书,口头上说是看书,其实我的目标是书店旁边的肯德基店。刚从书店出来,我就对妈妈说:“妈,我饿了。”
“那好吧。”妈妈说,“我们去旁边买点吃吧。”
“不,可我想吃肯德基呀!”我说。
“不行,这些垃圾食品不能吃的。”
“可我想吃。”
“好吧,我们去吃吧。”
不出一会儿,我就点了一大堆吃的。妈妈惊讶地说:“你吃的下吗?”
我说:“吃不下,就打包吃。”过了一会儿,一大桶的鸡腿就全被我吃掉了。妈妈直说我是大吃货。
你喜欢什么呢,快来说一下吧。
我,喜欢这样的朋友,为人正直,大大咧咧,非常爽快。
我,喜欢这样的朋友,学习不错,成绩优异,非常开朗。
我,喜欢这样的朋友,身体强壮,说说笑笑,非常风趣。
有一个人进入我的范围,那就是我母校的好朋友——xxx。
她是一个开朗的女孩,性格稍有点古怪,但具有非常大度的气概。幽默,她也不落,风趣,更非她莫属。学习呢,时好时坏,使人摸不着头脑。
四年级时,她做为我的同桌,我们开始进一步深入化的了解对方。
我发现,她非常珍惜每一段朋友的友谊。都以一颗真诚的心去面对,都以一颗宽容的心去接待。
有一次,我又重新认识了她,那次去秋游,我们来到目的地后,便开始玩起来,那东西不停地翻着,滚动着。等到停下来时,我已经头晕脑涨,一不小心跌倒在地,这时,她迅速跑过来,扶起我走到一边,之后,我不能玩一些剧烈的娱乐项目,于是她就一直陪在我身边,使我感到了一丝强烈的温暖。
我喜欢这样的好朋友,她,值得我去信任,她,值得我去珍惜!
现在有许许多多的广告。除了商品的广告,公益广告也有许多。其中,我最喜欢cctv 10的一则公益广告。
这则广告的主题是要保护我们的地球。广告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开始,一座污染程度极为严重的城市映入我的眼帘:工厂的'废气和汽车的尾气排入空中,城市上空乌烟瘴气。突然,一双手伸了出来,将这座城市像纸一样揉了起来,揉成了一个小纸球。等这双手再次张开时,一个整洁、干净的城市出现了:一些大树“站”在马路旁,几辆电动的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慢慢地前行,小鸟在湛蓝的天空中**地飞翔。然后,广告建议我们开车时不猛踩油门,尽量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开混合动力汽车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最后,广告说我们将来会开启0排放时代。
我喜欢这则广告的原因是因为这则广告与现在的要求十分相符合。一座污染程度极为严重的城市经过这双“魔术师”一样的手,就变成了一座整洁、干净的城市。说明广告希望让我们的城市变成一座··干净、整洁的城市。我认为,广告的建议也很好,不猛踩油门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乘坐公共汽车可以减少额外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开混合动力汽车也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广告的祝愿也很好,如果我们能开启0排放时代,我们的地球会变得十分干净、整洁。
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环保的队伍,这样,开启0排放时代的愿望就可能成为现实!
在我所有的好朋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小磊。
说起他,大家都不会陌生,他有一个高而胖的`身体,圆圆的脸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显得既精神又聪明。每当他思考问题时,就会紧锁眉头,两眼一直盯着题看,看上去特专心!
因为他又高又胖,自然就有了他的烦恼,那就是上体育课了。每次上体育课跑步时,他总是跑在我们后面,等我跑完休息了半天,他才气喘吁吁地完成任务。有一次我竟然超他三圈呢!跳高时他也是勉强跳过,呵呵!和身轻如燕的我相比差得太远了!但是有一个体育项目能给他争回面子,那就是扔铅球,因为扔铅球只要有力气就能扔得远,这个项目才能给他那失落的心增添一点信心。
小磊是一个特别有爱心的人。
有一次,我和他在操场上正在玩儿,见一群小孩子在欺负一只流浪的小狗,他看到后很着急地对我说:“走,我们去劝劝这几个小孩!”还没等我答应,他已经拉着我的手跑到了他们面前,和气地问:“小弟弟呀,你们为什么欺负这个小狗呀,小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你们把它放了吧!”小孩子们停止了打狗,看着我们不说话。小狗这时趁机跑走了,小磊又对小孩子们说:“你们是不是喜欢小狗?不过有你们这样玩儿的吗?我们要和小动物交朋友,要爱护小动物,以后不要这样欺负它们了!”小孩子们点点头,跑到别处玩游戏去了。
还有一次,学校组织同学们向灾区捐款,老师说最少捐一元,最多可以捐十元。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小磊:“你准备捐多少钱呢?”小磊毫不犹豫地说:“我捐十元!”我说:“我想捐五元,咱俩都捐五元吧!”小磊说:“我是为了灾区的孩子能早日过上好日子才捐的,我一定要捐十元!”我被他的这番话打动了,就对他说:“那我也捐十元吧!”说完我们俩击掌:“为灾区的孩子而捐!”
小磊的爱心把我感动了,我以后也要向他一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就这是我的好朋友小磊,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他,想和他交朋友了呢?
我有一个活泼善良的朋友。她的名字叫朱。她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我们都喜欢叫她宣萱。
她九岁半。她总是喜欢扎马尾。她嘴甜,能说会道,很懂事,很讨人喜欢。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永远被自己对读书的热爱所感染,和她一起读精彩的书。通常只要我们有时间,爸爸妈妈都会带着我们一家人去郊游。宣萱是我们孩子的队长。只要我们吵架,她总会学会像个大人一样和我们讲道理,帮我们调整。
我和庞欣吵过一次架,差点打起来。宣萱看到后,马上跑过去劝我们打起来,并对庞欣和我说:“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彼此相爱。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些小事吵架。我们应该像爸爸妈妈一样谈笑风生。我们多幸福!”听完宣萱的话,我和庞欣又和好了。
宣萱不仅懂事,而且非常体贴。每次我们出去看到小猫小狗,她都会亲切的问候。小动物跟她打招呼,好像认识她似的!
宣萱只比我大半岁,但她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会从她身上学到很多。
这是我最喜欢的好朋友——朱。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可是家里的故事大王呢!我可喜欢写故事了,尤其是童话故事,这不,我又灵光一现,构思起一篇童话了。
题目就叫《自大的乌龟》吧!开头总是要先写外貌:从前,在一片森林里,住着一只力气很大的乌龟,他有一副僵硬的外壳,无论谁坐在他背上,他都能背得动他们。因此小乌龟经常用这一优点向大家炫耀。
开头写好了,该写写后续的故事内容了。大象?对了就这样:有一天,乌龟正对着大家炫耀:“呵呵,你们的力气真小,我的力气可大了。嘿!不信你们都坐我背上!”
可在这时,小兔得意洋洋地说:“有本事你把大象背起来,我就给你一大筐胡萝卜!”
“好呀!谁怕谁!我爸爸年轻年轻时可是把一座大山背到了海边呢!我虽然力气小了点,但是一只大象也太容易了。别说一只了,两只都不是问题!”小乌龟自大地回答。“好呀!谁怕谁!我爸爸年轻时可是把一座大山背到了海边呢!我虽然力气小了点,但是一只大象也太容易了,肯定不在话下。别说一只了,两只都不是问题!”小乌龟自大地回答。
就在这时,真的来了一只大象。兔子跑到了那大象身边,问大象:“象叔叔,可不可以麻烦您坐在小乌龟的背上!”大象见他们俩一脸的期待,只好照他们说的去做了,小乌龟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对了,这个问题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总不能说一些不吉利的话吧!比如“把他压碎了,压死了”什么的。到底怎么写呀!太夸张又不可以,什么也没有发生也不好呀!适中?又要有什么教训!嗯——有了!可以这么写:于是大象走了过来,正想坐上去。咔嚓一声,小乌龟的壳上就破了一个大洞!
后来呢?发生了事故一定会有很多人围观,那就:只见小乌龟被吓晕了,许多小动物也纷纷围了上来。
过了一会儿,救护车来了,熊医生和猫护士连忙把小乌龟抬**救护车,送到医院去了。
最后就让他被教训一下吧:后来,小乌龟没有办法,只好做了脱壳手术,成了森林第一只没有壳的乌龟。
故事总会有结尾呀!让我想一想,对了:小乌龟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说过大话了!大功告成!怎么样,你觉得我编的童话故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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