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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
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
我家旁边有一条河叫贴沙河,这是杭州的储备水源。它常年清澈见底,周围通常绿树成荫。许多小鱼、小虾都爱在这里玩耍,许多鸟儿喜欢在这里自由飞翔,还有那水里的各生物都爱唱这一首歌:“贴沙河,好清澈,大家爱在这里玩,啦……啦……啦……”
有一天,我在河边散步,嘴里哼着歌。突然一条小鱼从河里“哗啦”一声跳了起来,让我吓了一大跳。它急呼呼地对我说:“今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兄弟姐妹们都不见了,我找了好久也没找到,甚至还叫上我很多伙伴帮我一起找他们,也没发现他们的踪影,小朋友你能帮我找一下吗?”我一口答应了下来。
于是我开始静静地观察,看看有没有小鱼兄弟姐妹的踪影。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现象,以前我可以在碧绿的河水里看很多鱼在痛快地玩耍嬉戏,现在不仅河水变成了黄色,而且发觉散步到现在也只看到了这条在寻找兄弟姐妹的可怜的小鱼儿。我还发现贴沙河底下有绿莹莹的飘浮物,我起先以为是鱼,再仔细一看,原来全部是水藻,哪来那么多水藻呢?难道水已经被污染了?我怀着这个疑问继续往前走,想寻找其中的原因。
走着走着发现很多人成群结队地在河边钓鱼,垂钓者的水桶里已经装满了小鱼的兄弟姐妹们,原来小鱼都被这些钓上来了。我开始犹豫了,要不要上去阻止呢,如果上去阻止会不会被他们说多管闲事呢?但我转眼又一想:为了小鱼和河水我应该上前阻止。于是我鼓起勇气,上前去劝告:“叔叔们,贴沙河的鱼是净化水质的,在保护着我们的水源,都被你们钓上来了,水质被污染了,我们以后喝什么呢?应该把鱼都放回去。垂钓者们听了都觉得十分惭愧,赶忙收好了渔具,把鱼都放回了河里,起身默默地离开了。小鱼们又欢天喜地聚在了一起。
污染了水源,我们就不能喝到健康的水了。此时的我能够保护水源,为杭州的五水共治出了一小份力,感到非常自豪。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朋友,你好吗?你如影随形,无声无息;我不曾见过你,但你却抚过我的伤,吹过我的泪,暖过我的心。冒昧的问候一声——“朋友”,好吗?
感激你到过我的世界,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每每踏过青青的草原,我总能感觉到你,风。你四季各异,但永远都亲切、温和。
春,你躲在柳条上。看着摇曳着枝条的杨柳我便能感觉到你,我想我一定很爱你——每当你扶过时。春风总是让人有一股暖意,我也如此认为。所以每当这个季节到来,我都愿在自家的窗前对着这片空旷的草坪,向你诉说我生活的乐趣,我这一刻千丝万缕的感受。你接受吗?我这个如此爱你的朋友。
夏,你藏在溪水间。低头,注视水面上泛起的涟漪,总有种感受——你在对我笑。轻轻低下身子,用手触摸这片被风吹拂的水面,“好烫!”暗自寻思:又是你在和太阳公公联手捉弄我吧!尽管如此,我却提不起尽儿生你的气,每当这时,你便温柔的拂过我的脸颊,顿时消去了我刚刚萌生的气尽儿。你愿意吗?成为我的朋友。
秋,你伏在果园里。大片大片的果园展现在我眼前,我知道你一定藏在那儿,只是害羞着不肯出来罢了。跑进园子,处处是被风吹落的果实,但也处处不见你。寻着,寻着,在这大片的果树间——迷路了。我想这下你总会出来了吧!果然,你伸出细长的双手,牵引着我,走了出去。你答应吗?陪我这坎坷的一生。
冬,你哪儿也不去吧!我真希望,你留在我的身边,听我讲述圣诞节的故事,陪我聊天、过节,欢笑着度过这有你陪伴的一年。那多好,多美!
你扶平我的伤痛,我感激你;你迎着我奔跑,我感谢你;你吹散我的忧愁,我用心拥抱你。冒昧的问一句——做我的朋友,好吗?
我有一个搞笑的同桌-张博文,他是班里赫赫有名的四大天王之一,当然,我也是。
他的头发翘翘的,眼睛乌黑乌黑的,鼻子比较塌,让人看着很滑稽,这也让我每天都能得到许多的快乐,但是也有一些烦恼。因为每一次在上课的时候他只要一逗我,我就会和他一块儿上讲台。
有一次在英语课上我正在专心听课,他拍了拍我对我说:“王绍臣”!他挤眉瞪眼儿的跟我说了一堆话。 他的语言幽默表情古怪让我看着非常想笑,于是我就终于忍不住笑了一声。结果被严肃的英语老师看到了,叫我们两个一同上了讲台。当时我虽然上了讲台,可是我的内心仍然平静不下来,一直偷偷的笑。英语老师看见了,暴跳如雷,把我们俩狠狠的批了一顿,可是我和张博文仍然在笑,于是她把我们“友好”的送到了门外面。
我们两站在门外相互看着开始哈哈大笑,结果刚开始笑起来英语老师就从门外一下出来,让我们俩打了一个寒战。即便在老师的眼底下挨批评,我和张博文还是忍不住偷偷的笑了一声,英语老师终于恼了,她说今天不让你们哭,我就不是你们英语张老师。我当时想在这么严厉的批评下还能忍不住笑的,也就是我们这天王同桌难兄难弟了。
后来我想了想,才知道我们这样笑的话,不仅会让老师感到影响课堂纪律,也会让同学们对我们很不满,这一次的教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你想放松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你要选对场合。
我这个又气人又搞笑的同桌,他是个好孩子只是有些调皮。以后我要先把我的缺点改完以后,再来帮他改掉他的缺点。我们两都要和天王时代告别,做个“四月天好少年”吧!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过一次有趣的灭蚊经历。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忍俊不禁。
那是一个炎热的夜晚,我睡得正香时,一只蚊子”无礼”闯进了我的房间,它在我周围不停地转悠,嘴里还不停的嗡嗡着。我被吵得不耐烦了,一把抓起旁边的被子蒙在身上,头上还捂个枕头。可睡着睡着,不一会儿,我就被热醒了。我只好起来,和蚊子来一场“大作战”!灭掉这只讨厌的蚊子!
一开始,我想:一只小小的蚊子,灭掉它岂不是很轻松?没想到,我轻敌了。趁它飞到我大腿上时,我举起右手,屏住呼吸,“啪”,随着那声清脆的响声,我的腿上留下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蚊子该被我打死了吧?我正在寻找被我打死的蚊子时,居然听到蚊子在我后背“嗡嗡嗡…。”地示威!不一会儿,它在我的后背来了个“亲密接触”,紧接着,我的后背开始发痒,“死蚊子,又叮了我一口!”我恨得牙痒痒的。
我得改变我的灭蚊计划了!
A计划上场:我找来苍蝇拍,蚊子飞到哪里,我就拍到哪里,可那只蚊子很狡猾,总能在“命悬一线”时“死里逃生”。结果忙活了好一阵,蚊子没拍到,我却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A计划宣告失败。不行,我得改变计划!
B计划横空出世:拿白酒“醉蚊子”。我蹑手蹑脚地去找来白酒,再去找来一个浇花的喷壶,然后把一整瓶白酒倒进喷壶。我拿着装满白酒的喷壶,边走边得意:“等着受死吧!死蚊子!”那只蚊子还在房间里张狂。我对准它,“吱吱吱”,喷壶喷出一股股的酒雾。蚊子张狂得更厉害了,它不但没有被熏醉,好像还很喜欢这个味道!我只好再使劲儿的对着它喷。结果,蚊子没熏醉,我被熏醉了。
那蚊子挑衅似的在我头顶飞舞着,仿佛在说:“大笨猪,大笨猪……”我被彻底激怒了,随手抓起鸡毛掸子,胡乱的”醉打“一番。咦,蚊子的声音呢?哈哈,我居然打死了它!看来,还是简单粗暴的方法有效!
看看闹钟,已经凌晨五点了。
风中,一个人站在那儿,她在那笑,一双月牙似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长长的马尾辫在风中舞动着,还真像一撮马尾呢!她的头发虽有些杂乱,却透露出一种自然美,她就是我的同桌。
她看上去有些内向,不愿与人交流,但只要与她熟悉了,就会发现她其实很活泼,我也是有点内向。第一天见到她时也是紧张得不敢说话。两个人也是一直保持着距离,后来不知怎么的,两个人便说起话来,交流地不亦乐乎。慢慢地,下课玩在一起,放学也一起。就这样,我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似乎每时每刻都有话说。
她的作文写的也是妙极了,其中有这么一段:“这声音,如小溪的水流去向一般深远,此时此刻的我,好像变成了一片落在小溪中的树叶,随水流的方向与小河与时共进……”这是她写的《古筝琴声》中的一个片段,这篇文章总体行如流水,文笔流畅,将她的感受用如此的想象表达出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下了课,我问她:“为什么你的作文写得这么好,有什么方法吗?”她脸红了,微微低下头,手紧抓着衣角,不好意思地说:“为了得到桔币换玩具啊!”我听了之后,“一脸发生了什么”的表情,我晕!
其实吧,我认为这还是少不了她平时的积累的文字功底,看上去并不是一天两天就有的,而是日积月累得来的。我有好几次亲眼看见,她下了课还在用笔画出这节课的重点,勤奋的她头上竟流出了许多汗,我真该和她学习。
这就是我的朋友,我的学习伙伴,也是我的榜样——景子桓。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读书,我觉得读书看书的时候,是一天之中最快乐的时光。每次烦闷的时候,我总是会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凳子上,伏案学习。
那些年,每当夜晚10时,把事情料理了以后,我就会如出一辙的做着每一天都要重复的事情,那就是看书和写作。我性格比较孤僻,所以这一点,也更加增进了我对书的爱好程度。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读书是一件比较乏味的事情,但是在我看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成长的空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个人读的书有多少,这个人的人生就有多么大的希望,就有多么顺利。
可能这个道理我懂的比较早,所以,我是班级里最为努力的学生了,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但是,道理我都懂,却还是在初二的时候,因为生病,断送了自己的学程。
那时候,我患上了一种病,现在人们称的抑郁症,这个病始终折磨着我,让我觉得痛苦不堪,我成天失眠狂躁,情绪低落不安,无奈之下,父母把我带到了精神病院治疗,从那以后,踏入学校,成为了我人生中最大的奢望。
后来,我经常站在以前上学的学校门口,倾听那些同学的朗读声,看着他们在操场上快乐的蹦蹦跳跳,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和别人的人生,再也不会是同样的起点。
不过,后来我还是选择了自学,而不是气馁,我告诉自己:“一定要通过自学出人头地,就算是只有一丁点的希望,也要付出全部的努力。”可是,自学真的非常困难,没有老师教的情况下,简直是摸不着头脑。但好在,我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继续。
直到现在,我依旧热爱学习,热爱看书,喜欢写作,怎么说呢,写作应该是我这一辈子最热爱的一件事了。对于性格孤僻的人来说,写作就是一个树洞,能够让人倾诉的树洞。以后,我还要多读书,读好书,让自己不枉此生。
大地我是它的绿衣,为它带来勃勃的生机;露珠我是它的宝盒,收尽那颗颗璀璨的明珠;奇花我是它的陪衬,将她们的苦恼装进我的腰包;大树我是它的伙伴,陪伴着他们走向天涯海角。
我是诗人的知心,是天涯人的依偎,是苦命人倾诉、发泄的小岛。
在我看来,一切都不是烦恼。我虽小,但我心如地广,志比天高。我心中搭起的是一片片绿茵的舞台,任焦躁的人乱蹦乱跳;我脸上挂着的泪珠,是赞美中的微笑。
灿烂地,将怯懦焚烧,然后埋在地下,作为我的养料;勇敢地,将烦恼抛掉,因为一切都是无价之宝。
不管是天涯还是海角,我依旧高傲。我永远都是向上的昂头。
我的心是海洋,任你们江河湖泊的注入;我的心是冰山,不怕调皮的雪花的侵扰;我的心是海岛,再也不怕寂寞与无聊。
我赞美的是坚强,崇敬的是自信,挥洒的是做的到。
我的思想是活跃的,我不会为“一岁一枯荣”而闹得鬼哭狼嚎,因为我深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我的骄傲。
可怜天下人!一身志气无处使,浪迹天涯沦落人。这并不是可怕之处,也许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不过,我是在柔弱中走出,在狂风暴雨中成长,在寒风凛冽中枯萎。我感觉,人最缺乏的是我的品质,最需要的是我的精神,最该做的是好好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怀,这是一种不用加以考虑的技巧。哪怕孤芳自赏一下也好,别郁闷着自己,逼得要上吊。
我不怕生在何处,只怕丢失精神;不怕倾盆大雨,只怕雨后无彩虹;不怕别人的困难多,只怕自己的困难少。
今生我不需要成为大文豪,我只想做好我自己,就如那一棵棵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草。哪怕浪比天高,我依旧保留我的那份坚强与自信,决不被无意义的琐事所干扰。
一阵阵劳动中的呐喊声从青翠欲滴的竹子里传出来,清澈见底的溪流环抱着连绵不绝的山峰,这就是著名的景点——山沟沟,同时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从入口出发,坐着在环山公路上穿行的浏览车,看着一路上生机勃勃的景象,我激动无比。到了山脚,我随着队伍一路向上爬行,我发现,山沟沟不仅景色好,民风更好,过往的居民都向我们绽开了和善的笑容,告诉我们要小心。我们终于到达了第一个景点,遥望远处,一条竹龙蜿蜒而下,龙嘴里不间断的吐出水流,十分壮观。不少人都拿着相机、手机拍照留念。休息片刻,我们便接着向上爬。清澈的溪水在岩石上缓缓流动,这使我想到诗句“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溪水的脾气很古怪,一会儿恶狠狠的撞向岩石,一会儿又温柔地抚摸着岩石。到达下一个景点时,我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这次,我们看到了气势滂博的瀑布,又我想起了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一路,可让我们见识到了那么多的好景色啊!
快要爬到山顶了,可是我已经爬不动了,这时,山顶的同学为我们这些落单的同学鼓劲,我心里暗暗为自己加油。“呼——终于爬上来了。”我觉得爬山不是看上去那么容易。站在山顶,感受着清凉的微风和淡淡的花香,俯瞰着满山的溪流,苍翠的竹林,陡峭的岩石,真有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恰恰相反的是,下山的时候,我们像脚底生了风一样,走得很快。到了山脚下,回头望望,“呀——我们原来爬了这么高啊!”
不知不觉,太阳斜挂在天边,把翠竹映得火红,更映得瀑布气势磅礴,掩饰险峻。虽使人望而生畏,但依旧让人流连忘返。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题记。
那是一次期末考试,我发挥失常,成绩一落千丈,一个悬念的心也沉入海底,被刺骨的海水吞噬。
寒假我报了补课班,一场大学猝不及防的降临,天可真冷,血液像是凝结一样,连思维也凝固了,看着一道一道的数学题,脑袋一片空白。
雪越下越大,鹅毛般的雪花交织着飞舞着,落下黑夜包围着雪花,在路灯下显得格外凄惨,一股竹竿涌出脸颊,两边挂着两行泪,也许是北风太过凛冽,也许是因为那几道不会做的习题。
到了家去掉身上的寒气后,关门开灯拿笔做题,只剩下笔尖滑动的声音,窗外雪拍打窗户的声音和笔尖相重合,看着这些难题,我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习题从我初中开始就一直伴我左右,从来不会离开,在这些难熬的日子里,是习题一直在陪伴着我,一步一步的朝着光明走去,一直陪伴我永不离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路上早已没有了行人,路灯映照着肆意飘飞的雪花,他们交织着缓缓的飘下,远处闪着的亮光,是不是也有人在熬夜做着题呢?
草稿纸一页又一页,上面写着的是我无数次列过的式子。这些难题,如朋友一般陪我度过这凄凉的冬天,在这个冬天是不再冰冷和可怕。
我不想放弃。那一落千丈的考试成绩,终究是我和习题一起化解的。不难想,这些日子,我是怎样和习题一起挺过来的。每当我要放弃时,是习题,给我一次又一次的希望。是它每日每夜的给我努力加油!
终于,我做出来了。是久久的兴奋和难眠,习题给了我心理上的鼓励,让我面对,那一张张考试卷子时不再慌张,使我可以冷静思考。
寒假就在我和难题的对峙中走到了尽头,开学考试揭晓成绩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理解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意义,那一夜雪花和习题陪伴着我一习题一雪花,尽显朋友之道。
穿越茫茫人海,走遍大街小巷,听着城市喧嚣,看过茫茫细雨,每个人的与众不同都好似成了自然界中的法则。
说起不一样,我就不由得心潮澎湃,说我胆小的要死也就罢,如果还倔强得离谱,那简直对于与别人的不一样在说不过了。
我心里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倔强性格的人也不止我一个,但是在我生命中,这种倔强是不可缺少的。
说起我的倔强也挺害人呵!尤其是好几次和同学讨论问题时,自己明明是错的, 还 非要挂在嘴上,等到明白过来了,也早已迟了。
不过,任何事情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倔脾气也是如此。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把题一写在黑板上,我就两眼一亮,这不就是我前两天做的那道题嘛!一字不差,行属什么的都像复制的一样,也因此,一上课我就非常的活跃,伸长了脖子,耳朵眼睛都精神了起来,老师讲的和我想的完全相同,可是,谁也没料到,最后一个算是答案一出,我一下子傻了眼。
记得我明明做对了呀!不如告诉老师吧!呀!不行,手一抬起来就又胆怯地缩了下去,我的座位离后门挺进,不如一下课我从后门给要回办公室的老师说一下,我走向了后门,老师眼看向这边走了过来,谁知,还没等我开口,八九个学生拿着练习册把老师围成了一团,我也不好插过去,于是回到了座位上。
本在课堂上活跃的我,一下午连只言片语也消逝了。
不过我还是把这题告诉了我的朋友,班长,以及家人。因为胆小也没告诉老师,不过幸运的是没过几天这道题又出现到了卷子上,老师因为前两天都讲了于是这次没有讲这道题。
正当老师要跳过这道题时,班长一下子举起了手用委婉的语言纠正了老师,我的心跳加速,砰砰砰,跳的人心慌意乱,经过证实我的答案终于写上了卷子,心里暖洋洋的,手上的笔也似弹簧一样,愉快的跳跃。
我和别人不一样,不是倔强,而是质疑,而质疑是来自于倔强的,我的倔强就是我和别人的不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今天中午吃完饭不久,郑老师就让我们去农场里面,我很开心,因为我知道,郑老师要带我们去挖花生了!
到了农场,就听郑老师说:“你们都先不要动手,看四班的应老师怎么挖”。我心想:挖花生也这么讲究,如果连挖花生也不会,那我可能就什么都不会干了。不过话虽这么说,我可不敢乱动,不然老师肯定要说我没有好好听讲了!
“好了,我们开始挖吧!”郑老师一声令下,我立马将我面前的一株花生整个握住,用劲向上拔起,只见那株花生的根部连着很多黄色的花生,上面还有很多泥,刨开泥土,里面的花生像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躲躲藏藏。我呀,找到花生就像找到宝藏一样开心。不一会儿,我们就把花生都挖完了。
下午2点的时候,我们将挖回的花生清洗干净,就在洗的时候,一个同学一不小心把水喷到我的身上,我的衣上服、头发上瞬间好冰凉啊。我哀嚎了一声:啊,我好惨啊!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开心。
我们把洗好的花生放高压锅里煮45分钟,煮好后再装成一小袋一小袋,等放学了去校门口卖。
我站在校门口要喊着:“谁要买花生啊,5元一袋,很好吃的花生,无农药的,快来买啊”。没几分钟花生就全卖完了。多亏了点点买了一袋,我们几个蹲在校门口吃花生,每颗花生都甜津津的,带着一股清香。也许是自己劳动的缘故,我感觉今天的花生是最好吃的。
今天真是有意思的一天啊,也让我感到农民伯伯的不容易,我们要珍惜粮食。
我的同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胖子”,自从老师把他“定居”到我旁边之后。令原本已有危机感要实行减肥计划的我放松了警惕。所以我的体重一点一点的增加,我还真有点“恨”这个小胖子!这个小胖子吃饭厉害极了,一下子能吃好几碗。他特别小气的,没事有事就要和我分三八阵线。然而自己抄了三八线,一字不提。他做什么事都粗枝大叶,超级马虎。不过,我也挺佩服他的。
记得前几个月,轮到我们班执勤。我光荣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我同桌也不例外。第一天早上执勤,我信心十足。要从早晨7点半站到早操开始才结束,中午还要站岗!这个消息把热情四溢的我泼了一盆泠水。想想也好,才五天,敷衍敷衍就行了。
这么一折腾就被同桌抓着了把柄。“嘿,徐蕾你必须去执勤啦!时间都超过啦。”他喊道“知道了,知道了。有你那么准时的吗?你早上的习题做完了!哼!”我答应着他。中午,我还在有滋有味的吃着中饭。他一本正经的倒掉了饭。又开始“训”我了。“徐蕾,别吃了。快点执勤去啦。”我用惊异的眼神看着他。平常的他最起码添个几次,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哦。”我无奈地回答。接下来的几天,为了早点完成回家作业,我索性带着作业下去检查,执勤。小胖子不爽,指责道:“做事三心二意,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实在是无话可说。在他的影响下,我可自觉了。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对小胖子有了几分敬意。
当然,小胖子有很多优点。写毛笔字的技术一流,做事情一丝不苟,一心为班级服务。我现在特别满意有个小胖子坐在我旁边!
我和春天有一个约会,春天来了万物复苏,一切事物都会得勃勃生机。
迎春花,从光秃秃的枝条上找了美丽的花朵,迎春花开始绽放了,说明春天已经来到了。在冬日里的积雪,已经被春天的阳光,积化成了水,把大树和小草,细润的饱饱的。小树从光秃秃的头马上就回到了夏天的葱郁。小草也不甘示弱的从土地里冒出头来了。柳树就更不甘示弱了,她也从没有生机勃勃的枝条上冒出了嫩绿嫩绿的柳叶。
在学校的操场上,我们和春天有一个约会,因为已到了春天,我们就可以放飞筝了。我们欢快的放着风筝,春风把我们的风筝吹得很高很高。我们希望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理想就像这风筝一样,飞得越来越高,我们的理想,就会越来越接近,知道完成为止。
到了麦地里,更可以看到春天来了,在冬天的积雪下,他们已经张张的高高的了,跟以前的相比,他还像是一个大人了,已经变了一个样子,从小小麦种开始下第一后,他就在不断地变化着。现在已经长的比小草还要高的很多很多。
山上的小溪被冬天的寒冷冻成了冰块子,现在已经被温暖的春天融化了,开始变得勃勃生机。高高兴兴的朝大海的方向流去了。
我和春天有一个约会,我们在春天里得到了快乐,得到了幸福,我们会在春天里,变得勃勃生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酷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胡卓!你给我等着!我就是不信我比不过你!”我瞪着眼,咬牙切齿地喊着。回复我的,却是令我大怒的嚣张笑声。
——题记
走进教室,一股迎面而来的紧张感扑向我。一场“鼻头”战争即将打响……
“砰砰——”我拍了拍他的桌子,书后露出一双无辜的眼睛望着我,“今天语文考试,我们比赛!看谁成绩高!”我下战书。“好啊!比就比,WHO怕WHO!”他傲慢地直起身,伸了个懒腰,轻蔑地笑着。哼!看不惯!
铃响,上课;收书,发卷!
白花花的试卷传下。我紧握着笔,深吸一口气,飞速回忆昨天复习的知识,好了!我似一只久不经食的狼,狠狠地盯着远处弓背疾笔的人。你放心,我一定会超过你!
笔,在纸上行云流水地飞舞着;心,在书上仔仔细细地回忆着。呼——我长舒一口气,做完了!我锐利的目光在那“脆弱”的题目上徘徊不定,生怕有哪些不该错的题被扣分。一分哪怕一分都不行!
第二天,发卷时。老师先把九十分以下的名字报了。我和胡卓彼此恶狠狠地盯着,中间的同学都激灵地打了几个寒战。胡卓,你放心,我一定会超过你的。
“……林姝琰97·5!胡……!”听到那个“胡”字,我就已经彻底颓丧了。老师是倒着报的,越往后面报,分数越高。我不甘地盯着胡卓,紧锁眉头,气,又是自己的错呀!不甘,不甘,不甘!
唉,真是粗心大意!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一定会超过你的!
象棋中,每个子都有闪光点。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战场上的小兵,那会怎么样?
我是一个任你摆布的小兵。
当那鲜红的字刻入我的身躯时,就注定我要冲杀阵地的命运。只要我冲过河,无论前方有多艰险,我都只有一个信念:勇往直前,一站到底。我有大作用:卡住马脚,堵死车路,拆毁炮架。可能我随时都会牺牲,但胜利属于彼此,我相信,将军一定会记住我的功绩。
我是一个卑微的小兵。
战场上,我不怎显眼,闪光灯统统落在别的子上:车与车火并、马与马相逢、炮与炮当头、帅与将想照……最后只杀的车无轮,马无鞍,炮无烟……单飞的相像是破烂的衣袖,残存的士如同生锈的甲胄。在决战时刻,只能由卑微的我收拾残破的局面。
我也是一个骄傲的小兵。
我可以过河,嘲笑那高贵的相只能在本国耀武扬威,讽刺那些只能跟在将后面狐假虎威的士,最可笑的那画地为牢的将,只能在“米”字格里眼巴巴地望着走向失败的军队,身边的士大夫也是愚蠢至极,居然成了害死将的帮凶。
我还是个快乐的小兵。
在所有子中,我的兄弟最多,也是最大的团队,我们要前赴后继,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其利断金。
我,不一般的小兵,英勇的小兵!
“王××,你给我回来!”“王凯博你是不是要去神经病院了!”
这一阵阵叫声就是我和我的同桌每天吵架的声,我们两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我的同桌他是一个胖胖的花痴男孩,他的嘴巴上长着一些密密麻麻的小胡子,他的脸像一颗圆圆的大西瓜,他的眼睛呀,小的就像两颗芝麻,他的手指上整天都沾满了墨水,就像蓝精灵一样,还有他有个本领,那就是好玩得“动耳神功”,他每次给我表演“动耳神功”时,我总觉得他像大耳朵图图一样那么的可爱。
我的这个同桌虽说是一个男生,但是他和女生一样爱自恋、爱臭美,他在上课时总是要翘着兰花指,一边又甜声细语的夸他自己,他的话让我听得差点吐了出来,就这样他天天都在我面前夸个没完没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对我说的话,我基本上是左耳左耳朵进右耳多出。
唉!我遇上了这么个娘娘腔的同桌,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了,到了上课时,我说一他绝不敢说二,我说东他决不敢说西,可是到了下课我们两就拳打脚踢,谁也不放过谁,我们一会儿是,他打我一拳,我又还他两拳,就这样我们闹着闹着,后面的谢予童说:“看他两打擂台呢!”高艺轩又在火上浇油地说:“不对,咱们是在看一场免费的武打片!”
我和我的同桌生来谁让就是一对冤家,在上课时,我正在认真地听着课,可是他却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把他的屁股直冲着我的脸,只见前后的同学哈哈的大笑起来,他真是把我的脸给丢尽了。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还有一次在上课时,他用脚把我的裤子踢来踢去,不一会儿我的这条黑裤子一下子就变成了一条灰裤子,就因为这些事,我们之间就留下了血海深仇。
这就是我和我那有趣、可爱和女性化的同桌了。
今天,我把西游记这本书一连看到了两遍。看着,看着,忽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道闪光,这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身穿金甲亮堂堂,头戴金冠光映,手举金箍棒一根,一双怪眼似明星,两耳过肩查又硬的齐天圣从书里跳了出来,我惊呆了。我呆呆地问道:“你,你是齐天大圣吗?”“正是”大圣答道。这一问,让我开心得又蹦又跳。
“那我们一起去玩吧,但只能玩一天,”我说道。
“你想要去哪里我都可以带你去”孙悟空疑惑地问。
我高兴地说:“那就去我朋友家吧!”
我刚说完,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带着我飞到了同学家。我们和孙悟空一起在家里玩玩着玩着,听到客厅里有动静,我们走到客厅,发现一个花瓶不见了,随后孙悟空用眼睛一扫,说:“门后面有个小偷”孙悟空拿起金箍棒高高举起向窗帘砸去,这时一个人突然从窗帘后面跑了出来跪在地下双手作揖说:“大圣爷爷饶命啊!”最后孙悟空和我们一起把那个小偷送到了警察局。
到了下午。我和孙悟空一起去吃东西。正经过麦当劳的时候,孙悟空闻到了一股香味,索性要去麦当劳把所有的东西打包一份带回去。正要提着东西回家时,我提醒孙悟空:“钱,钱,孙悟空。”随后,孙悟空拔了一根猴毛一吹,吹出了一打百元大钞,他把几张百元大钞递给了服务员。
天渐渐暗了,齐天大圣回家的时候到了。我看着孙悟空渐渐远去的背影,十分不舍,我向他大声喊道:“我很舍不得你,以后要来玩哦。”“知道了,我一定会来的。”说完了,他便坐着筋斗云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后来,我仍经常在家看《西游记》,希望孙悟空能再一次出现。
“同学们,今天,向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他的名字叫万磊明。希望大家与他好好相处。还有,万磊明同学去跟米丽座,古跃换到最后面去。”
“什么?!”古月不满道,“让本少爷座最后?”我看他这口气,会给新同学留下不好的印象就踩了他一脚,他顿时把嘴闭上了。
于是,万磊明成了我的同桌。“你好。”我向他点头示意到。“哦。”(这、这什么态度吗?!!真叫人火大!)我忍住心里的不满,用我最后一个笑神经细胞干瘪瘪的笑了一声。
一个星期就这么过去了,我和我这位新同桌只说了三句话,而且都只是我说一大句,然后他“哦”。
“今天,我们测试第六单元的内容。”柳老师抱着一打试卷对着我们说。她的眼镜正在反光,看得我们一身冷汗。
“糟了,没带笔!”我同桌小小声的说了一句,正好被我捕捉到。我本以为他会求助其他同学,没想到他竟然坐在那里不动。估计是拉不下脸吧。“喏,给你。”我递过去一支蓝色水笔。“你这是干什么?”(太好了!这一次没有“哦”。)“你不是没带笔吗?”“哦。”他接过笔。(竟然连谢谢都没说!)
考试很快就过去了,万磊明很轻松的交了卷。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谢谢!
我笑笑,把纸条收了起来,不想被“校园狗仔队”瞄见。没想到啊,还是被“瞄见”了。
第二天,一条被传得沸沸扬扬的绯闻出炉了:米丽与万磊明的浪漫爱情,古跃只能在一旁吃醋!
我顿时傻了眼,原来人的想象力这么丰富。万磊明却不以为然,说:“原来你的同学还有这种嗜好。”我只能尴尬的说了一声:“是…啊。”
每次考试之后,我和分数都有一个约会,但是这一次的约会,我很期待见到我的朋友——分数。
这一次我们快要毕业了,毕业的时候有一个考试,这次我又和我的分数约定好了,毕业考试的时候在一次见面。这一次我是最希望和自己的分数约会的,我希望能和一个好的分数约会,我很开心能见到一个好的约会,虽然我距离和分数的约会很远,但是我很开始能和我的分数见面,所以我觉得是时间不长了。
上几回,我和分数的约会,分数左边一个7,右边一个0下边一副伤心脸,好像被自己的家长一百分训了一顿一样,来见我。我希望这一会不是这样了,我希望下一个和我约会的分时是左边一个一,后边两个零,下面一个笑脸来见我的,还被自己的家长夸了一番,这样我就会更开心。
在和分数约会之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我要抓紧复习,好好学习,认真听讲,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分每一秒都要学习,还要做好自己,考好试,让自己的卷子上充满对勾,等到和分数约会的时候,带着自己的考得很好卷子、自己的零食和分数约会,让分数也高兴高兴。约会的时候,我们要选一个阳光明媚、环境非常好的地方,让我们的心情好,脸上也经常带着微笑。
我和分数有一个约会,我很开心我要见到分数了,我希望我能捡到一个好分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百遍,,其义自。…书是一汪清泉,能滋润人的心灵;书是盏明灯,引领我们走出迷茫与黑暗。这就是书的神奇……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书。当那清凉的智慧之水缓缓流进心田,那是来自精神的支持,情感的熏陶,品格的启示…。
在我家,书随处可见。光是书柜就有五六个。当我翻开一本书,便会被它后吸引,久久不能自拔……我也尝试过自己写书,但不知如何下笔。虽自觉腹有诗书,但真到挥毫泼墨之时,却不知如何是好。见得有次和妈妈一起去图书馆参加活动:体验盲人看的书。我选了一本,紧闭双眼,手指在书上划动,但说好的^v^点点呢?原来我傻地在书皮上划。翻开书后,我又开始了那无规律可言的划动,上面的字我一个都识别不出来。第二次我静下心来,开始阅读,想
在那“茫茫黑暗中找到“一点光芒。可那仍是徒劳。我一直沉浸在“黑暗的海洋中……
我和妈妈一起来到了阅览室看书,找书原本是件很费力的事,但我却一本一本地挑。终于,找到了!为了以后方便,我便把那仅剩的几本书全拿走了,嘻嘻,机智如我!之后,我便“马不停蹄地使劲^v^吃书。一晃1个小时便过去,便我还是浸在书海中…。又1个小时了,我仍无法自拔……要回家了,我便仿佛和那书结为一体了,一边走一边看。我看着书走出了图书馆的大门。随及,图书馆的大门便锁上了。但我却大叫一声:^v^不好,是野人来了,星期五快跑!……我拔腿就跑,便但根本没有什么野人,只不过里我看得太投入了…。
待我认真沉思一会儿,这本书我们还没有去登记,便把它拿出来了,而且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另外两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我的“长生果……一提到书,我比打了鸡血还兴奋。只要我拿起一本书,没把它读完我是不会罢休的!
通返人生讲路上有许很多多的事件学会咱们怎么干我;不拘一格的己让我们望事。尔的成长途径上有二件事让我教会了满意、给夺。
在11岁这年,我欢欣鼓舞的迎去了我11岁的生日,空想着父母怎么给我过11岁的生日,可所有都成了幻影——父母基本就没记住昨天是我的生日!我抚慰本人说:“他们只是太忙,一时忘了罢了,晚上他们必定能记伏来。”晚上归野仍旧平平凡常不一点功生日的氛围。我有一搭没一拆的拨弄着碗里的米饭,母疏关心的答我:“你怎么不吃啊?”我末于忍不住了冲他们吼路:“昔地是我的诞辰啊!”我的眼泪终于淌下来了。冲还俗门,一口吻跑到姥姥家扑在姥姥的怀面嚎啕大泣,,姥姥慈祥的问我:“怎么了?”我哽咽的说说:“今天……是我……我的生日……日,我爸妈都忘了。”姥姥听后,眼光严正起来:“孩子,你爸妈只记了你一次的生日,但他们还给你过了10个生日啊!”可你姐姐呢!从上学后父母就没伴他过一个生日啊!”我无言以对,姐姐从小没往上学,一年简直皆睹不到父母,比讫她我是不是幸福多了?
这个生日没有礼物、没有祝愿。但我理解了知足。
终于在寒假我们一家住上了楼房姐姐也从海林回来了一家人欢欢乐喜的过冷假。
一天我和姐姐吵架了,谁也不理谁,妈妈把我鸣入了卧室对我说:“臣如,我晓得该姐姐的应当让着弟兄妹妹,但你姐姐从小蒙受了太多的惦念、苦楚。从小没有你得到的那么多的亲情和爱,我盼望你让着她一点恶吗?”妈妈一脸丰意的对我说。我也红着眼眶拍板许可了。妈妈快慰的对我说:“你长大了。”我走到大厅抱着姐姐说:“不论你小时候缺乏了什么爱,我会把我的妹妹情全体给你。”姐姐愣了一下对我说:“谢谢……”我们相拥而哭……
就这样父母、姐姐、姥姥教会了我满意、给予。
两元钱事件无疑又成了我们校园的一大新闻。我们侦查小组越来越红火,越来越红火了。可是我们并不觉得很开心。因为案子虽然多了,但是却都是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我和古跃开始发现同学们似乎已经不愿意用自己的力量解决事情了,他们开始完完全全的依赖我们。这使得我们很不开心,因为我们觉得同学们变“懒”了。
前几天,乐乐家的小狗丢了,叫我们去帮他找。天哪,我们又不是侦探。就算是,也没有私家到帮别人去找狗。
还有,爱吃辣味小食品的林风最近又嘴馋了。竟然让我们乘下课时间偷偷跑出校园去帮他去买辣味小食品。这哪有把我们当小侦探,明明把我们当小偷了。真是不可原谅!
所以,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我们发布了我们的公告。我说:“今天,我和古跃正式宣布,我们的“互助同学”侦查团在今天解散。“这一公告,引起了“校内狗仔队”的兴趣。那就是李可,赵雷和弥勒三人。他们马上发话说:“请问,你们为什么要解散呢?是内部闹矛盾呢?”古跃听了这话可生气了,他马上反驳道:“谁说的,我们内部好的很呢。都是因为同学们,对我们的依赖所以我们才要解散的!自从我们侦查团成立以来同学们就变‘懒’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让我们去办……”古跃话还没说完李可就说:“可是你们的目的不就是帮助同学们吗?”“互助?”我生气的大吼(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那么生气),“那我问问你,叫我们出去偷偷买辣味小食品是互助吗?去帮忙找家里丢失的狗是互助吗?想吃辣味小食品可以放学买呀,家里的狗不见了也许是没拴好跑出去玩,可能一会儿就回来了呀!这种事委托我们有什么用?”李可被我刚才的一席话惊呆了。便再也没发话,同学们也没有在台下窃窃私语。这时的我们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好。我也暗自责骂自己不该那么冲动,校长也没什么话说了,便宣布升旗仪式结束。到了班上,古跃对我说:“你今天满勇敢的,我开始有点佩服你了。”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记得二年级时,我还不爱看书,特别是中文书。是《三国演义》帮我打开了书的大门,让我从此爱上了中文阅读。
一天上学,我发现好多同学凑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什么书,有人说:“刘备,张飞和关羽三顾茅庐请诸葛亮来当军师!”接着另一个马上抢着说:“草船借箭的诸葛亮太厉害了,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听他们聊的热火朝天,自己却迷惑不解,很好奇刘备、关羽和张飞是谁?诸葛亮又是谁,他到底有多聪明?于是我问清书名,当天晚上就去书架上搜寻《三国演义》。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栩栩如生的兵器插画。刘备的双股剑,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以及张飞的丈八蛇矛都非常精致,在主人手上显得格外威风。读到刘备拆开诸葛亮给他的锦囊妙计并成功从吴国撤退时,我不禁拍手叫绝,诸葛亮真的是太聪明了!但读到周瑜被气死时,我又忍不住为他感到惋惜,他是个人才,可惜偏偏遇上了诸葛亮,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就这样,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仿佛自己穿越到了三国时期,亲身经历了那一个个场景。
正看得津津有味,忽然传来妈妈的声音“宝贝,该睡觉了!明天再看啦!”我嘟嘟囔囔地随口答应了一句:“再看5分钟! ”不知不觉5分钟就过去了,妈妈又开始催促我睡觉。我没有理会,因为我已经被罗贯中的妙语连珠吸引住了,直到妈妈直接过来把我的台灯关了。
当时我正看到刘备和曹操的对战,双方还没分出胜负。我急着知道结局,急忙跟妈妈嚷道:“这里是高潮,高潮,我再看会儿,再看会儿!”然而妈妈并没有理会,直接把书拿走了。
我只好无奈地回到床上,但是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全是书里的情景。
从那以后,家里的图书角成为最受欢迎的地方。读书使我快乐,而《三国演义》帮我打开了这扇门,让我走进书的世界,感受历史,感受科学,感受人文带来的乐趣和满足!
书与我有着密不可分的缘分。如果我一天不读书,就好像缺了水的鱼,呼吸困难。
大概从我一岁开始,爸爸妈妈就给我买带着图画和拼音的识字卡。每当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在读书,就会很好奇,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也总想摸摸。我从那时起,就开始对书有兴趣了。
我真正意义上第一次接触书,是两岁多打吊瓶时。当时,我还很小,打针爱哭,妈妈为了不让我哭,就会给我买好多吃的和书。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我生命中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幽默笑话》。只要我打针,妈妈就给我讲书中的笑话。我也很好奇,区区一本书,怎么有那么多有趣的笑话呢?
三岁时,我上了幼儿园,就会认识一些简单的字了。爸爸妈妈会给我买带图画、带拼音的故事。开始,我只看书中的图画,觉得这印着小猫小狗的纸非常有趣。渐渐地,我认识的字多了,就开始读书中的文字。也会经常因为拼音拼错而闹笑话,可这丝毫没有减弱我对读书的兴趣。
小学三年级,刚开始写作文,我总会因为写不好而苦恼。妈妈知道了,给我买了《小学生作文起步》这本书。看了这本书,我的作文提高了不少。有一次,老师命题要写一种动物,我写的熊猫。这时,我发现作文书上有写熊猫的,再结合我的观察和搜集来的资料认真完成了习作,我的那篇作文得了“优+”。从此,我也喜欢上了作文书。
现在,我上小学五年级了,属于小学高年级了。随着认识的字的逐渐增加,我读书也不需要拼音和图画了,我读的书种类也多。我读过《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昆虫记》等等。我在《昆虫记》中领略了昆虫界的千奇百怪;在《三国演义》中感到了诸葛亮的机智和张飞的勇猛;在《岳飞传》中感受到了秦桧的阴毒和岳飞的忠诚;在《水浒传》中理解了一百单八将好汉替天行道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心情……
现在,我已经读了上百本书了,可我觉得还不够。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
我没有满腔的才华。也没有能让众人都喜欢的性格。我只是这样,如此简简单单。
我喜欢安静的大自然。比起那些喧闹的人山人海的市场,叫卖声、车鸣、牲畜的吠叫交织在一起,我最喜欢幽静的小路。在这里再也听不到城市里的吵闹声,走在曲折的小路上,我常常会看着露水撒过大地,把世界照耀地闪亮;看着路边的栀子花随风散发出朦胧的清香;看着两旁的枫叶悄悄飘落;看着雪花轻轻停在枝桠上。这些,都是我最喜欢的大自然。
春雨潇潇洒落时,总会牵动我的心弦,把我带入那如烟如雾、如沙如尘的世界。那丝丝细雨,像滴滴甘露。还有谁会在意它们,让我摆脱约束,放开心情,在虚空中飞翔的大自然。
夏风轻轻吹拂时,绿色向我扑面而来。山绿如碧,水清如镜,徜徉其中,你会感受到大自然无穷的魅力。还有谁会细细端详夕阳的余辉照耀着朵朵鲜花,夏日的凉风吹动着花海,让我心中有多少惆怅都可以任风吹走,只留下心灵的蓝天,任思绪飞翔的大自然。
秋风掠过大地时,枫树叶子此时已经火红火红了。还有谁会出神地看着露水随着红色的叶片一起滑下,就像一群翩翩起舞的蝴蝶。窗外秋雨不断,还有谁的内心却丝毫没有半点愁绪,只要看看大自然。
冬雪慢慢飘落在枝头,屋内外的灯光交织着飘落的雪花,像一曲飘扬的音符,像一幅美丽的图画。这雪花便是自然送给我的礼物,还有谁会对着窗外的雪花,带着期待的幻想,美美地幻想着大自然的赠礼。
大自然就像一条无比绚烂的彩虹,编制了我的人生,不管生活是酸、甜、苦、还是辣,看一看美丽的自然,我的生活便充满了情趣。可是这独一无二的大自然,被多少人在意呢?
我就是我,唯独喜欢大自然,这份清新,纯真。我独一无二。
我叫王子铭,今年九周岁,是南瑞实验小学三年级五班的学生。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胖嘟嘟的,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像两颗黑宝石。我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就会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如果有人问我哪儿长得最不好看,我会说:“牙齿。”因为它们太不听话了,队伍不整齐,还歪歪扭扭。大门牙里面还长出了一颗小牙齿,害我吃苦头,动了个小手术,花了爸爸的钱,哎……
我的学习还可以,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我。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我喜欢看书、打羽毛球、打乒乓球、练字、下中国象棋等。其中我最喜欢下中国象棋,因为它能锻炼我独立思考的能力。我的象棋等级已授予“三级棋士”称号。在新昌我还是表现很出色的小棋手,曾到各市参加各种棋类的比赛,家里获得了很多证书和奖牌,最高的获奖荣誉是浙江省首届智力运动会中国象棋少儿男子组第二名。
我还比较喜欢练字,养成了每天写钢笔字的好习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校20_年“迎新书法”比赛中荣获硬笔一等奖。
我的缺点就是马虎,有时候做题时也会漏题,抄写生字词语会抄错,我得好好改改我的坏习惯了,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在以后的学习上更进一步!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不一样的我!
哇!又换同学,教师早已帮我换了八个同学,而此次却也是个女的,她叫高悦。学习培训一点也不太好,还被学生们称之为校花、美女校花(脸上长雀斑)。她心非常大,一天到晚笑嘻嘻的。我很不愿意和她同学,可老师让我教她。她哪些也不会,我气小一处来,在桌子上画了一条“三八线”,谁压线哪位“老三八”。可她死缠烂打地数次超出“三八线”,还呵呵呵地笑,真合乎她的姓名“高悦”,真悦呀!她不容易的题,我务必告知她,它是教师的指令,不然我能殃及。
有一次,教师明确提出了一个难题,她马上冲过来跟我说,我看也不看她一眼。教师点了她的姓名,她站立起来吞吞吐吐,连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老师把我叫起來,重重地斥责我:“你怎么协助她的?之后她考試,假如考但是70分,我也约你!”哇!这也太蛮横无理了,要了解她每一次考試做到成绩及格全是难题。70分之上怎么可能呢?我重重地瞪了高悦一眼。但见她正满不在乎地摆布着秀发。我将她拽回来,憋住心中的恼怒,给她讲题。她看我生气了,取悦地说:“生什么气啊,急事我帮你处理。”我恨之入骨,大吼道:“将你学业成绩提上去再说吧!”一听“学习培训”二字,她的头马上垂着出来。
她有时候也很可伶,在学生们眼中,她是个认可的烦人精,大家都欺压她。在班级假如哪一个同学们必须钱,他人都是会出借他,但她要借款,学生们不仅不借,还会继续在一旁指手画脚。她气得泪水都快流出来了,但也没没人。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真是期待换一个同学。
天空是湛蓝的,一朵朵白云悠闲地飘浮着,一切都是如此美好。这辽阔的天空是它嘻戏的空间,洁白的云朵是它身上的纱衣。它飞翔着,穿过一朵朵白云,在阳光的照耀下,它俯视着大地。它就是空中之王——雄鹰。
曾有多少次望着在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的雄鹰,它那有力的双翅,矫健的身躯,锐利的目光,总让这天真又爱幻想的女孩所羡慕。
飞翔始终是我心中的梦,幻想有一双翅膀将我带入云的王国。我一直在不断地探索着。一次,与父母去登山,让我不得不重视心中的鹰。
刚去登山时我还兴致勃勃,狠狠地说:“不登上山顶,誓不罢休。”我坚信登上山顶没什么困难,只是和平常一样罢了。“呼,呼,不行了,休息一会儿吧。”还没登到三分之一,我就累得气喘吁吁,任凭父母的拉动,也不想再往上了,总感觉两只脚不听使唤,软弱无力地坐在椅子上。
时间在我身边慢慢流逝,但也见证了我的勇气和毅力。我继续起程,并没有像从前那样欣赏周边的美景,只是心中一直朝着一个方向前进。杜甫有诗道: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我相信从山顶向下望的景色才是最美的,正如雄鹰一般。带着飞翔的梦,我决不服输。
终于到了山顶,风从我耳边拂过,轻轻的,如天使一般,似乎在为我的到来而欢呼。我惊呆了,眼下一片青翠,树叶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响声,美妙极了。
此时,我猛地发现了鹰之所以能成为空中的王者,不仅是因为飞翔的技艺,更重要的是它的勇气和毅力。
我似乎看见有一只雄壮的鹰在空中盘旋,久久不肯离去,像是在告诉我它壮丽的故事,诉说它艰难的险阻。
风在吹,树在响,鹰依然在飞翔,带着我的心,一会儿飞进天宇,一会儿堕入幽谷,一会儿行经繁花似锦的山径。我终于飞了,如雄鹰一般,拥抱风和云,翱翔于天空。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发烫的红绿灯,冰凉的矿泉水,16度的小空调,就是夏日行车的三大要素。
骄阳似火,烈日炎炎,地面蒸腾热气清晰可见。室外温度已达到40度,仿佛大火球已撞击地球,小草的头缓缓垂下好似承担沉重的扁担。小花在即将绽放的那一刻,像活见鬼似的,缩了回去。
我乘坐着老爸的爱车驰骋在大道上,啜饮着冰水,吹着空调,心情愉悦的我看见外面那副“地狱”模样,不禁打了个寒颤。老爸突然刹车,“嘿!”话未出口,只见是红灯。
车声依旧,我好奇地往车外张望,司机们一个劲地踩油门,行人们畏畏缩缩,在汽车面前,人类永远不堪一击。偶尔也有几个“英雄”在斑马线的边缘试探,无一例外,都被汽车尾气喷了一脸。距离开课时间还剩五分钟,而红灯就像小太阳,永不落下。
我望了一眼老爸,他丝毫没有动摇的意思。旁边驶过一辆慢悠悠的老爷车,轮子扁扁的,似乎还在“咝咝”地漏气;玻璃窗布满了碎纹,仿佛一不小心碰到就会碎一地的玻璃渣;门摇摇欲坠,好像一推就会掉下;车身上布满着岁月留下的痕迹。车内的司机瞟了我们一眼,好像在问:“你们咋不走呢?”而我却以坚毅的目光投向他。老爸见那轮“红日”迟迟不肯落下,就有随大流的意思,我也慢慢支撑不住了,但内心的理性告诉我:这是违法的。我实在受不了那诱惑,但内心的底线把我的良知唤醒:你改变不了别人,但你可以改变自己,我忍受住诱惑,提醒老爸:“等会儿吧。”
在我的不懈坚持下,那“炎炎烈日”终于落下。清凉的浅绿映入眼帘。虽然迟到,但我坚信,我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和我同桌可是班里出了名的欢喜冤家,整天“战火熊熊”,互不相让的,可是在关键时刻,他也绝对不掉链子。
一天下午,天气非常炎热,我和同桌都汗流浃背。由于风扇离我较近,这时同桌想占多点位子多吹点风扇,所以他一会靠近我,一会又靠到他那边,一直东倒西歪。他吹的倒是特别爽,而我却在旁边流着豆大的汗珠,咬着牙,眉头摆成“川”字形忍着。就在这时,我忍无可忍了,也学着他那“熊样”,我也故意朝他那边倒去,可顿时他就火冒三丈了起来。就这样,我们两个大冤家又开战了。我们两人撞来撞去,谁也不让谁,打的不可开交。突然,我的笔盒被撞了下来,教室里五十多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盯着我们两个。语文老师也挥着手,大步流星地向我们走来,说:“上课时间你们还玩大动作?看来古诗已经学的很好了,那你们两个把《出塞》和《示儿》给我背出来。”老师话音还没落,我们两个人低头相互对视了一眼。接着我们沉默了一小会,但老师等不及地说:“背不出来,待会下课到我办公室来吧。”我们两人垂头丧气地坐了下来。
一下课,我们两个就被迫来到了“圣地”——办公室了。语文老师看了我们一眼,说:“你们两个人把《出塞》和《示儿》背了吧,谁先来?”我们其实早就有计划了,同桌说:“你不会背,我先背,你后背,不过千万要记住了,你一定要记着来呀。”“秦时明月汉时关……”,听完他的背诵,我也差不多背了下来,最后过了语文老师那关了,不然还不知道要被罚抄多少遍了。在关键时刻,同桌还是很靠谱的嘛。
我们就是这样一对欢喜大冤家同桌,喜的时候好似兄弟,厌的时候,那可不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的呀!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就是一个不开口的朋友。我们可以从它们中吸取许多“精华”。今天,我来讲讲我和这些朋友有着怎样的关系吧!
我最喜欢那些“历史朋友”了,从春秋到三国我都了如指掌。别人一聊到历史,我就会不知不觉地渗和进来。有人说:“刘备的弟弟是谁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关羽和张飞。”要是有人再问我:“刘备成立了什么国?儿子是谁?”我直接脱口而出,“刘备成立了蜀国,儿子叫刘禅,人称阿斗。你看,我历史了解得很多吧!”
作文书里的知识更是深奥,像什么开门见山法啦……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知识,我都不懂,直到有一天,我明白了“开门见山法”指的是写作文的开头就要直奔主题。其它的我还是不懂,看来,我还是要多下一番功夫。
说起《唐诗三百首》,最著名的就是李白的《静夜思》。别问我连幼儿园的小孩都会背的诗,怎么会著名呢?其实非也,这首诗里包含了李白浓浓的思念家乡的感情。所以很多人背得滚瓜烂熟、一字不漏。但非常多的人都只会死记硬背,意思不知道,就不好了!
不止《唐诗三百首》,我喜欢的诗句多不胜数。例如:曹植《白马篇》中的“白马饰金羁,联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李白《将进酒》中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都是我喜爱的诗句。
书,让我获得更多知识,变得理加聪明。书,让我的眼界理加开阔,变得更加优秀。博学多才的我已经开跑了,你能追上我吗?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的身上有好多好多疤,可在我心中记得最深的,却是那一个……
一天下午,我肩上背着一个包,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我手上拿着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暑假奇遇》。我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一边看书一边上台阶,这时我心想:太有趣了,这本书太神奇了!里面的小猪黑旋风会溜冰,母白鹅会看家门,小黄狗会干好多活!这时,我边走边想着故事继续时的情境,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还真是回味无穷!突然,我一个台阶迈空了,“哐当”一下摔倒在了地上,胳膊肘流了好多血。可是我照样不理不睬,忍着痛继续站起来边走边看。因为我害怕再摔一个大跟头,所以我看一会儿书就看一会儿路。回到家,我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最后,妈妈虽然没有打我,但是她却把我的那本《暑假奇遇》没收了。
晚上,我躺在小床上,想着白天发生的事,闷闷不乐。这时,我又想起来上一次只看了一半儿的书——《奔跑的放牛班》,我便失去了任何的睡意,踮起脚尖,打开灯,走向书柜,拿起书,我回到床上。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心想:好神奇呀,为什么张达洗澡时不会结巴呢?想着想着,我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放下书,关上灯,躺在床上睡着了。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我懂得了谦让;书,让我懂得了善良;书,让我懂得了友好;书,让我懂得了……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一位形影不离的人生导师!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我原来是一个不怎么爱看书的人,但因为一些事,使书走进了我的世界。
我是一个爱玩的人,写完作业就会和朋友一起在院子里玩,要不然就是一个人窝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可是自从上了二年级以后,妈妈就开始让我看书,妈妈说:“多看点书,积累的知识多了,学习就容易多了。”我从没有看书的习惯,可是又不敢不听话。于是,刚开始就随便拿一本书应付一下,可是妈妈发现我今天看这本明天看那本,就识破了我的小算盘,所以就指定一本书让我看。我有时会撒娇,有时甚至会把书藏起来。但无一例外,都被妈妈识破了,每一次都会被“打回原形”。经过几次“以身试法”的体验后,我终于好好地去看书了。
刚看开头的时候,我觉得非常没意思,就硬着头皮看。经过几天的“艰苦奋战”,当我真正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深深的吸引了。我渐渐地开始看一些我原来碰都没碰过的书,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书。现在,只要一买新书我就会先看几眼,如果有新书却不让我看,那才真是急死我了!
我和书就是“不打不相识”,但自从“相识”了以后,我便开始喜欢它,它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和老师。
我家旁边有一条河叫贴沙河,这是杭州的储藏水源。它终年明澈见底,四周通常绿树成荫。许多小鱼、小虾都爱在这里游玩,许多鸟儿喜欢在这里自在翱翔,还有那水里的各生物都爱唱这一首歌:“贴沙河,好明澈,大家爱在这里玩,啦……啦……啦……”
有一天,我在河边漫步,嘴里哼着歌。忽然一条小鱼从河里“哗啦”一声跳了起来,让我吓了一大跳。它急呼呼地对我说:“明天我醒来的时分发现我的兄弟姐妹们都不见了,我找了良久也没找到,甚至还叫上我很多同伴帮我一同找他们,也没发现他们的踪影,小冤家你能帮我找一下吗?”我一口容许了上去。
于是我开端静静地察看,看看有没有小鱼兄弟姐妹的踪影。我不测地发现了一个严重的景象,以前我可以在碧绿的河水里看很多鱼在爽快地游玩嬉戏,如今不只河水变成了黄色,而且觉察漫步到如今也只看到了这条在寻觅兄弟姐妹的不幸的小鱼儿。我还发现贴沙河底下有绿莹莹的飘浮物,我起先以为是鱼,再细心一看,原来全部是水藻,哪来那么多水藻呢?难道水曾经被净化了?我怀着这个疑问持续往前走,想寻觅其中的缘由。
走着走着发现很多人成群结队地在河边钓鱼,垂钓者的水桶里曾经装满了小鱼的兄弟姐妹们,原来小鱼都被这些钓下去了。我开端犹疑了,要不要上去阻止呢,假如上去阻止会不会被他们说多管正事呢?但我转眼又一想:为了小鱼和河水我应该上前阻止。于是我鼓起勇气,上前去劝说:“叔叔们,贴沙河的鱼是污染水质的,在维护着我们的水源,都被你们钓下去了,水质被净化了,我们当前喝什么呢?应该把鱼都放回去。垂钓者们听了都觉得非常羞愧,赶忙收好了渔具,把鱼都放回了河里,起身默默地分开了。小鱼们又切肤之痛聚在了一同。
净化了水源,我们就不能喝到安康的水了。此时的我可以维护水源,为杭州的五水共治出了一小份力,感到十分骄傲。
说起我和艺术的故事,也许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我接触过很多艺术,但二胡这门艺术深深地吸引着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经亲眼看到过外公的弟弟拉二胡。那美妙的音乐,从他的指尖跳跃,涌出无数个美丽的音符。我幻想着自己穿上美丽的礼服,手拿着精致的二胡,在舞台上如痴如醉地演奏,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就这样,我和二胡的故事开始了。
我的二胡老师是外公的弟弟,在学二胡的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困难,期间有两件事让我难以忘怀。
第一件事是在学揉弦的时候,那时正在学第一节压弦,我用力地压下去,却没想到,看着并不锋利的弦,竟然把手给弄伤了,鲜血止不住的流,老师只是撇了一眼:“去医务箱,拿个创可贴,包扎一下,抓紧时间练。”我照做了,心里责怪着老师的无情,每当我往下压一步,我都能感觉伤口似乎有什么液体慢慢往外涌。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时间,我取下创口贴,伤口还在流血,痛啊!可是待会要还要练习,只好忍着,不说!
第二件事是在上台演出的前一段时间!我十分紧张,每天要把一首曲子练上几十遍,或者上百遍。每次都练得浑身乏力,手指酸痛。为了给观众演奏一首美妙完整的音乐,为了实现自我的价值,我只有继续努力,忍着身心的疼痛!也是那时我才明白音乐家的辛苦。可真谓“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终于到了演出现场,我十分紧张,最终克服了自我,在表演时放松自我,婉转的音乐从我指尖跳跃。演奏完毕时,台下响起了我期待已久的雷鸣般的掌声。刹那时,我的心感到无比满足。
我和艺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只要肯去做,肯去努力。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都说书对人类有着巨大的影响,不管别人如何,反正对我的影响的确是巨大的。
隐约记得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拿了些带图画的小书给我看,比较有趣。刚开始一知半解,到了后来居然能越看越明白,也就对它们越来越感兴趣了。再大一点后上小学了,我又得到了一批新书。这次的书大部分都没有图画了,自己读的时候有点困难。虽说有时候常会认不出这个字,那个字,但硬着头皮还是坚持读完了。即使这样看得磕磕绊绊,也觉得这些书挺有趣的。
曾有一次读书把我给害惨了。记得一天放学后,一到家里,我便随手拿起两本书,一头栽到床上看书,入了迷,一看就看到了九点半,作业也没有写就睡觉了。第二天作业交不出来,在学校老师批评,回家还挨老爸骂,要多惨,就有多惨,吓得我后来好几天都没敢在放学后看书。
到现在已经五年级了,书上的字倒是会认了,但书倒是没有看太多。小时候看的书现在都锁到了一个大箱子里面,只剩下一大堆历史书、数学书还在我的书架上,这些我完全看不懂。虽然小时候的书忘了许多,但还是记得它们比现在的书要有趣得多。可不看这些历史书,还要挨骂。
记得有一次,我偷偷从箱子里面拿出一本小时候看的书,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偷偷看。爸爸也许知道了,敲起了门,正在我庆幸自己锁上门时,没想到,爸爸居然有钥匙,开锁开得可快了,只听“吧嗒”一声,门就打开了。我看得正起劲,根本没有想到爸爸居然会闯进来。惊慌之中,我连忙把书扔到一边去,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可完全没有用,爸爸生气地捡起那本书,看了一眼封面,就用力地扔到了垃圾桶,大声呵斥:“你再看这种书,我就把所有的书都给扔了。历史书不好好看,还要看这种小儿科的书。”
书,会给我们带来无限好处,但有时候……不过益多害少,为了看书挨骂我觉得值得。
你们见过我弟弟吗?
一张肉嘟嘟的小脸,一对特别灵动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爱说话而且说不停的小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车!
当他还小的时候,吵闹时,妈妈只要带她去小区的后门,让他看路上经过长长的车龙,他就不闹了。
当弟弟稍大一些,手里能抓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抓着模型车不放手,连他睡着的时候也不放手哪!
现在弟弟长大了,更喜欢车子了。记得有一次,弟弟在看淘宝,看见了放学回来的我,忙说:“姐姐,姐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看着手机上的车子,一头雾水。说:“不知道。”“这是威甲车神!”弟弟一本正经地说。“嗯,”弟弟又问。“那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还是一脸茫然:“不知道,那你告诉我呗!”弟弟兴奋地回答道:“这是飞翼天马!”弟弟不停地说着,我看到他的嘴巴不停地张合着,突然谄媚地对我一笑,顿时,我感到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听到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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