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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0 13:49: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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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列宁也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现了书对人类的重要性。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作为我们小学生,更应多读些有益的书籍,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而且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书,能使人愉快,使人聪明,鼓舞人的思想感情去爱人类,爱和平。
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为了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人们渴求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生产力。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既使土地获得丰收,又使文化繁荣昌盛。努力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好读书的人们,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自古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站在古圣先贤的角度去思考,我想应该是为了个人前途,即所谓的名利罢了。但现今的国人,对待读书,我无法考证是为了什么,或许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来回答。
每每闲暇之日,我都要去温州书城阅购一番,酷于对书籍的热爱如同热爱、尊重鲜活的生命一般。因为读书不仅让我学会生存,开阔视野,更能让我感悟生命的真谛。读书者,即便是一个愚钝的人也会变得聪明;一个聪明的人,也会变得智慧睿达……
看着眼前原本应该静谧的书城圣地,一至三楼,从上到下都如同闹市一般,的确多了几份生机,但总让人莫名的'感觉有些乱糟糟的。阅书者,或坐,或站,或靠,或俯;有的喜上眉梢,有的愁眉不展,有的俨然庄重……
读书不仅是一种习惯,更应该成为一种锲而不舍的品质。我只是希望通过薄弱的片语和此次温州书城一日游的经历及感悟,唤起许多人去思考,我们国人,特别是正在成长的孩童们及所有青年一代,应该正确的看待读书问题,学会在读书中思考人生,心系社会与他人。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打开智慧的窗门,迎接生命中的辉煌与未来……
相同面积的教室,有的显得很小,让人感到局促和狭隘;有的显得很大,让人觉得有无限伸展的可能。是什么东西在决定教室的尺度——教师,尤其是小学教师。他的面貌,决定了教室的内容;他的气度,决定了教室的容量。看一下这位20多年如一日,坚守在第56号教室的雷夫。艾斯奎斯老师,他是个在教育中总能准确找到目标,从不偏离跑道的人。
他对教育和学生有信徒般的坚持、父亲般的亲切,还有哲人的敏锐、专家的自信、战士的勇敢——他拥有智慧,拥有力量,所以他创造出奇迹。他的第56号教室变得无比开阔,变成一个任由孩子们自由舒展,健康成长的乐园。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在化学实验上,一个小女孩因为找不到灯芯而苦恼,眼里含着泪水。
为了不让她掉队,雷夫老师决定停下来帮助她。由于灯芯太小,所以雷夫将头靠的离酒精灯很近,由于很专注,连头发烧着了都没有发觉……其实这样的事可能很多老师也都能够做到,我真正感动的不是这个故事也不是插图,而是插图下面的那是几个字:”如果我能如此投入教学,甚至连头发着火了都没有注意到,那么我前进的方向就是正确的!”也许一个教师几十年如一日的从事教学并不鲜见,也许一个教师为了工作而做出牺牲也实属正常,但是一个教师能够几十年如一日的专注于教学,并且将这种专注视为是正确前进方向的指引的话,那么这位教师已经超越了这个单纯的职业,而将其上升到了精神层面,并且将这种精神转变为了自己的信仰。我想这才是教育的真谛。
雷夫就是这样一位教师,一位可敬的教师楷模!《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本书究竟带给了我们什么,我想是对教师这个职业的重新理解。“如果我能如此投入教学,甚至连头发着火了都没有注意到,那么我前进的方向就是正确的!”这句话也将成为我的座右铭。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里的故事真有意思,看看就忘了时间。过了一会,妈妈便走过来,对我说:“这本书我买给你吧。” 于是,打这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书。在随着读书量的增加,我越来越发现读书的好处,它不仅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也可以让自己学到一些鲜新的知识。在书的海洋里,我仿佛是那孤独的一艘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看一些像《三重门》这样的小说,但后来我发现这方面的书看多了,是不是有点乏味了呢?应该换一个项目的书来读读。但是最终也没有买别的方面的书籍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籍,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不同的书给人带来和收获往往是不同的。可以多读一些各种类别的书籍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并且可以增加自己的不同兴趣爱好。
读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每天都必然有一段时间用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在心情烦噪的时候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情不在那么烦噪,让自己的心情随着读书变得心平气和,总之,读书给一个人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爱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他风度翩翩,谈吐不凡,虽然身体过于胆小,但态度自然浪漫”,这是林黛玉初入嘉福时留给大家的印象,——她温柔文静,病怏怏的,与外向泼辣的王熙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宝黛第一次见到她时,两个人都很熟悉她。宝玉评黛玉道:“闲静之时,如一朵美花流水照,行动处如一株弱柳。心知多干,病胜三分。”综上所述,贾宝玉认为林黛玉懦弱、美丽、聪明。
“病美”,我们应该在上面有过很深的体会,而“聪明开明”则大多体现在《红楼梦》。在第38个故事中,黛玉、宝玉、宝钗、贾母、凤姐等在莲藕馆饮酒、吃螃蟹、赏月。湘云拿着诗让你创作,然后交给李纨等人评判。李纨道:“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题目新,诗也新,观念更新,只好推潇湘妃子(即林黛玉)为魁”,并称赞她的诗:“妙就妙,不显生硬叠叠”。黛玉抓菊花的诗,意思其实是拿薛宝钗比。虽然很多人觉得黛玉和宝钗一样聪明,但我个人觉得黛玉略胜一筹。
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多才华是很难得的。然而,林黛玉虽然才华横溢,自命不凡,却饱受封建礼教的压迫,遭受“风刀、霜剑、严武”之苦。最后,在贾宝玉和薛宝钗的新婚之夜,她含泪而死,依然以这样的悲剧结局收场。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虽然早已把结局背得滚瓜烂熟,也知道留下的是一片泣血的残阳,但依旧禁不住去翻阅。曾几何时,我并不欣赏《红楼梦》。贾宝玉的哭哭啼啼,林黛玉的弱不禁风,王熙凤的见风使舵都成为了我讨厌的原因。只翻几页便已在月色下酣睡。再回首,有一段时光的缩影浮现于脑海。那时我爱读书,四大名著、《史记》、《资治通鉴》、《昆虫记》……等各种中外名著我都“略知皮毛”——实际上都是囫囵吞枣。无奈,那时我只看《红楼梦》中的好词好句,根本谈不上“品读”。偶尔认真地看上几句,便主观地认为只有黛玉和宝玉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结局。如今,再一次拿起《红楼梦》。
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看了,可至少只有这一次我走进了《红楼梦》,走进了大观园中形形色色的人物的内心。我欣赏黛玉,她诗一般的性格,诗一般的生活,可我并不想成为她;我同情宝钗,同情她成为了家族联姻中的牺牲品。一次次刻骨铭心的伤痛,一次次笑逐颜开的喜悦……我的思绪也跟随着他们的经历飞过一片朦胧的月色,来到了那个好似瑶池仙境却又犹如地狱的贾府。可《红楼梦》中的人物最终还是逃不过曹雪芹为他们设计的悲惨命运。因为《红楼梦》终究只是一场飘逸在红尘中华丽而凄楚的梦……
《红楼梦》只是中华文学艺术中的墙边一隅,中华文化就如大海一般,倾尽一生也未必能了解透彻。不过这让我更坚信,我们是被诗化的民族,我们尊崇人性中美好的元素。我们的灵魂——这个拥有千年历史的民族的灵魂,在如此灿烂的文化的支撑下,定会崛起!我坚信!
阅读是什么?阅读,是吸收书中的精华,获取更多的知识;阅读,是感受读书的乐趣,畅游书的海洋;阅读,是体会书中的道理,让我们学会正确对待事物。我是个爱读书的少年,说到读书,我总有讲不完的阅读故事。
我开始读书始于三年级的暑假。当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些作业,其中便有写读后感。那时候的我略懂一些,知道写读后感就是写读书之后的想法、感受。妈妈知道了这项作业后,便开始给我买书,让我常读书、爱读书。《笨狼》是一套书,共分为四本,是我获得的第一套书,我对这四本书爱不释手,每当读书时,便发出“哈哈”大笑的声音,那是因为笨狼的每一件事情都让我觉得十分有趣,感到十分快乐。《狼王梦》是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母狼紫岚渴望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它怀着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不断地去大自然中生存,结果一一死亡,最终把希望寄托给了狼孙。读这本书,便有一种伤心的感觉,那是因为动物之间也会有爱、有亲情。
之后,每到周末,我便会到超市里看书。在超市里,不仅可以免费看书,也能汲取到许多知识。《笑猫日记》系列就是在超市中看的,至今我还记得里面的一些内容。
到了现在,我即将升入中学,为了抓紧时间学习考出好成绩,我已经没有时间读小说、童话了,也没有时间去超市免费看书了,而我仍爱阅读。复习后没事干,我便拿出作文书。多看看好词好句,优美片段,这样有利于作文的提高,在考试的时候就不怕语句不通顺了,就不怕写不好作文了。
我是个爱阅读的少年,无论是小说、童话,还是教辅书,我都爱阅读。愿全天下的少年、大人和老人爱上阅读,做个爱读书的人!
今天,我读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害怕被别人偷走,就找了个木箱,把银子放在里面,然后埋在一棵大树下。回到家里,他还是不放心,就在纸上写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然后把纸挂在树上。他的举动都被邻居王二看到了。半夜,王二把三百两银子全偷走了。为了不让他知道,王二在纸上写了“隔壁王二没有偷”七个字,也贴在了树上。
我觉得这两个人非常的愚蠢,因为他们越是想隐瞒,掩饰,结果就更加暴露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做的一些事情也是这个样子的,就像是上课的时候,明明没有专心听老师讲课,还假装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做作业明明没有好好完成,还找好多的理由。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我翻开第二页,有一段话很搞笑:并且通常,头儿的上面有头儿,头儿的头儿上面也有头儿,头儿的头儿的头而上面还有头儿!
现在,我已经读到了第一篇的第五张,读了这么多,我可以说我自己读懂了,也可以说没读懂,也可以说是半懂半不懂!
总之,我读了这么多,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头儿不好!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欢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终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齐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仅受到了教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进取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异常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异常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仅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一样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并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仅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此刻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终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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