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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9 17:20: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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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轮回,变化多端,真是让我着迷。
春悄悄地来了,小草探出头,舒展身体。花儿被春惊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第一声鸟鸣划破寂静的长空,第一缕花香弥漫在空气里,第一片树叶发芽,带来勃勃生机。在这万物复苏的时节,春来了。他踏过的每一片土地,小草都迫不及待的出土,想一睹春的美貌,他疾步走过时带起的阵阵春风,带着醉人的花香,轻拂在行人脸上,它带来的温暖,驱散了寒风。春放声歌唱,美妙的歌喉引的太阳探出了脑袋,万物又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这真是让我着迷!
夏是那么热情、开朗,蹦蹦跳跳的来了。层层热浪让花朵凋谢,让青翠的树叶耷拉下了高傲的头,一切变得昏昏沉沉。夏只得降下一场雨,清凉的雨水注入到大地里,世界又恢复了生机,花朵又一次发芽开花,树叶昂起了头,随风微摆,夏呢,倚着一棵树沉沉睡过去了。这真是让我着迷!
秋庄重肃穆,安安静静的走过来了。树叶凋零,花朵枯萎,但秋并不悲伤。他正坐在水池边,梳洗着金色的头发,微笑着倾听农民谈论今年的好收成,一阵秋风吹过,又是一年秋收开始了,田野弥漫着稻香。这真是让我着迷!
冬款款而来,懒洋洋的一挥手,雪从空中飘落下来,带着美好的祝愿,静静飘落人间。冬面无表情,看着空旷的大街,摇摇头,继续开始他的工作。这真是让我着迷!
又是一年四季轮回……
在这个世上,有许多东西让人着迷,有的人着迷于邮票,有的人着迷于各国的钱币,还有的人着迷于各种景点照片,而我着迷于乐高。
我非常喜欢乐高,以前会拿它们出来玩一玩。现在,它们都像是一件件展品,我把它们摆好造型,让来家中的客人参观。
有一次,我的父母给我买了一辆大坦克,坦克一到,我立马把外包装拆开,里面全是各种颜色的零件,样子小小的,还有一本厚厚的组装说明书!我迫不及待地把零件倒出来开始动手,不知不觉我就从中午拼到晚上,可并没有拼完。爸爸叫我睡觉了,可我不想睡。爸爸生气了,说:马上睡觉了,快点!这声音简直比打雷的声音还要响,我怕了,只好乖乖地睡觉。
我躺在床上,心中一直想着拼坦克的步骤,一直想着把坦克装好,想着它是不是比我这个小坦克大三四倍,想着马上把坦克拼完,发一张照片给我的朋友们看。
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天终于亮了!我连早饭都没吃,马上起床就拼起了坦克。到了中午,我终于把坦克拼完了。我高兴地把它放到了展示台上,我一直看着这个大大家伙,心中不停地在欢喜着。每天看着它们,感觉我就是它们的指挥官,只要我一声令下,它们就会发动进攻。
乐高这种玩具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其实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让人着迷,快去寻找让你们着迷的东西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可我却偏偏对美食情有独钟。
身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最爱吃的美食就是可乐鸡翅、冰淇淋和糖果了。
可乐鸡翅的味道美味,可烧制却十分复杂。首先,先往锅里倒入少许油,等油沸腾了之后,再把准备好的鸡翅、大蒜、生姜放到锅里,等待着鸡翅外表金黄后,放入调料和可乐,再盖上锅盖,剩下的就是等待了。不一会儿,一盘色香味俱全的可乐鸡翅便出锅了。可乐鸡翅外表金黄,让人食欲大增,口水难耐,忍不住大快朵颐!
不过,我最喜爱的美食当然少不了冰淇淋和美味的糖果啦!冰淇淋外表雪白,一口咬下去,冰冰凉凉的,还有甜丝丝的味道,仿佛置身于冰雪世界,让我远离这个炎热的夏天。而糖果让我放松了我那紧张焦虑的心情,仿佛外界一切烦恼都与我无关。
瞧,这些就是让我着迷的美食,在我的生活中,它们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泰河小学江芊慧)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缤纷的世界。十三四岁的少年们哪个不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里,有的用自己的心灵放飞着梦想,有的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着成功我也有一个“乐园”——文字,它可真让我着迷!
灵秀的文字组成一个个扣人心弦的语句、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一部部引人人胜的名著我内心深深感叹着它的绘声绘*、细致入微。文字散发着我无可抗拒的魅力:我吃饭时脑海里还回想着它交织的情节,我走路时心里还琢磨着它无穷的意味,甚至,我上课时,还曾偷偷取出一本本课外书来
文字真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下了今
今天的我,已度过了十三个春秋。十三个春秋中,书所给予我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乐趣、泪水、心酸与新的一番见解。
数学书中的养料将脑空间扩充,书里的内容是内容是衔接在一起的,不能遗失任何的“花”,都必须用养料来养着;语文书就是那万花筒了,书中的内容本是枯燥无味的,但是在老师的万花筒下看,它们都“活”了,不停在书中翻腾着。
其实我们读书,并不是我们去读它,而是应该让它来“读”我们。
读名著的过程,有时会枯燥,只是因为你封闭了自己的心无法解开自己的枷锁,便是把心死死地封住了,让书无法来“读”我们。所谓“书来读我们”,就是自失。忘情地看,投入到此时的环境中,与书中人物同喜。同怒。同哀。同乐。只有让书“读”你,你才能够理解知识,灵活巧妙的运用。
书籍就像高不可攀的崖壁,虽高,但其中却会收到一些“奇珍异宝”。
像《红楼梦》中的人物,曹雪芹先生把他们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这些人物活灵活现的浮现于书中。书中十二金钗所写的诗句,耐人寻味。
像《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誓死为刘备效忠,可惜英年早逝,操劳过度。“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是他一生的写照。
像《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历经苦难,取得真经。虽然都看到过那些被拍成电视剧的,可到书中一看,才发现电视剧并没有把一些人物性格。精彩片段描写出,没有书中人物的神韵了。电视剧虽然好看,但会把我们误导,有些是不符合历史的。
我以书为友,我以书为贵;读书以心拟,用心感于书。
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让我知识渊博,因为阅读使我大开眼界,因为阅读让我在考试时作文总能得高分……所以我对阅读的着迷程度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正当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时,突然隐隐约约地听见有人在叫我,我没有理会,继续看我的书。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脖子痒痒,好像有只蚊子“附”在我身上。我用手抓了抓脖子又继续看我的书,这时,只听一声“姐——姐——”吓得我从椅子上摔下来。我转过身来,定睛一看,哦,原来是表妹来了。表妹看我这狼狈样,不禁捂住肚皮哈哈大笑,我生气地瞪了表妹一眼,说:“你的狮子吼未免大声了吧!”表妹笑着说:“谁叫你理都不理我,我叫你,挠你,你都没理我,我有办法啊!”又听妈妈从厨房传来一声:“楠呀,去烧开水,冲茶给舅舅阿姨喝!”我应了一声“哦”就回书房拿书去看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合上书,转过头准备去烧开水,只见妈妈已经站在我旁边望着我笑,见我转过头来,就对我说:“楠呀,你这条小书虫,舅舅阿姨都走了,你连一个招呼都没打,只顾看你的书,真不礼貌!”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阅读,是我的最大的爱好,我爱阅读,阅读使我着迷。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令我们着迷,令我们陶醉。有人也许会沉醉在书的世界中,有人也许会通过种花来陶冶情操,也有人会通过手工制作增长才干享受无限乐趣……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读书的,总是坐不住,静不下来,到了期末复习阶段,那些必读书目也要查漏补缺了,我不情愿的把压箱底儿,上面已经落满了灰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再拿出来阅读。我总以为《水浒传》里面都是打打杀杀的,有什么好看的?刚看了几行我就头昏眼花,差点入睡。可是,再往后翻了几页,我就被里面性格各不相同的人物给深深迷住了,那些梁山好汉的外号,取得真是活灵活现,小旋风柴进,豹子头林冲……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一个个好汉的形象跃然纸上。原本就武艺高强的梁山好汉,喝酒壮胆之后,更是勇猛,令我叹为观止。
两天之后,我怀着期待下面发生什么故事的心情,把《水浒传》看完了,最后当我合上书的时候,我吞了一口唾沫,仿佛把所有智慧都吞了下去。从那之后我更爱看书了,看完每一本书都是我思绪激荡。《三国演义》让我知道了诸葛亮的机智,五虎上将的勇猛、曹操的奸诈也让我懂得了做人心胸不能太狭窄。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书如同一股清泉,滋润着对知识渴望的我;书如同一盏明灯,照亮着我前进的方向。
天空,是缥缈的;天空,是广阔的;天空,是虚幻的神秘的。
清晨,坐在公园的大理石长椅上仰望天空,天空在清晨的雾的衬托下,变得朦胧虚幻起来。被晨曦照亮的天空,灰蒙蒙的。在朦朦胧胧的天空上,几颗晚归的星星,闪闪烁烁着,似有若无,为清晨的天空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清晨的天空,神秘莫测!
渐渐地,太阳挪到了天空上方,仰望天空,太阳已经将万支金箭射向大地,使大地有了生机,也使天空的云变得更美。看!天空中的白云一会儿像棉花糖,一会儿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绵羊;一会儿又像一只静卧的小狗,一会儿又变成一只调皮的小猫……天上的白云变幻莫测,给天空增添了无穷的情趣。上午的天空,生机勃勃!
黄昏时,仰望天空,只见夕阳西下,西天挂着最后一道火红。洁白的云朵变成了火烧云,将上午的场景变化了背景,又一次在空中上演。你看,那朵火红的云朵,披着红衣,像一只大狗在仰天长啸,很快,长啸的大狗下降了一点高度,变成了几只追逐打闹的小狗。你看,那朵上午很调皮的小猫,此刻竟摇着尾巴,眯着双眼,一幅随时都要捕捉老鼠的架势……黄昏的天空,可爱极了!
夜幕彻底降临,仰望天空,一轮明月从东方羞涩地升了上来。她娇羞地把光明洒向人间,为夜行的人照亮回家的路。寂静的天空,此刻像一个大相框,在相框的左侧,是一轮明亮的月亮,在远离左侧的右角边上,几颗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夜深了,月亮悄悄西移,星星悄悄躲进云层,仿佛在玩一场捉迷藏的游戏。明月、星星,夜晚的天空,是缥缈虚幻的。
我爱天空,变化莫测的天空让我着迷!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对话”,“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无数的名人名言都说明一个道理:人们离不开书。
我非常爱看书,看每一本书时,都会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产生同样的情绪,在看《红楼梦》时,我常常泪如雨下,为林黛玉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在看《笑猫日记》时,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却感到揪心;在看《怪物大师》时,又为布布路四人的勇气感到敬佩······
有一次,我买回了《同桌冤家》,更是爱不释手。那天,我正看着书,妈妈叫我了“怡欣,我忙不过来了,你去把那盆桑树浇下水,再把鱼喂一下食,鱼我放在桑树旁边了,快点!”我一边应着,“好的”一边看着书来到了阳台。
我先喂鱼,打开了鱼食袋,抓了几颗就放在鱼缸里,然后用水杯给桑树浇了水,因为桑树比较大棵,我又多浇了一杯水。接着,我就回到书房看书了。
“天哪!”阳台传出妈妈的叫声,我连忙放下书跑到阳台,只见鱼缸里的水满得都洒了出来,还有一只鱼都掉出了鱼缸;桑树的土上则洒着一些鱼食。“呃呃······我刚刚在看书呃,没看见。”我小声地说道。妈妈哭笑不得地说:“你呀你,收拾干净了再看书。”
我就象一只小鱼在无穷的书海里遨游,我一定会找到更多书海的宝藏!书,让我着迷!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比较喜欢的就是画画与拼装,而我最拿手的莫过于拼装了。
我从小就爱拼装东西,而且拼得又快又好,小时候我爱玩拼图,因为一旦把那各种不同的图块拼在一起,拼成一个完美的图画,我就特别有成就感,并且拼的过程也是紧张有趣的。
上了小学一年级,期中考试我得了全班第一名,妈妈奖励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套拼装模型,回到家,我兴奋极了,用最快的速度写完了作业,就立刻拆开模型包装,开始了“战斗”,我一边看着图纸,一边动手组装,用了半个小时就装好了一辆超酷的坦克车,我高兴的手舞足蹈,似乎干了一件很厉害的事。从那之后,只要我考试取得好成绩妈妈都会奖励我一件拼装玩具。
到了三年级,拼装模型就不能满足我了,我又开始玩起了乐高积木,将那些形状颜色不同的积木拼成房子,汽车,机器人等各种造型,我觉得特别有趣。
随着年龄的增长,积木的块数也从100块变成了500块,又变成了1000块,后来又变成了2000块,甚至更多……,我拼装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偶尔和哥哥们比赛,我往往也是最快完成的,我觉得拼装是我的爱好了,我是不会忘记它给我带来的乐趣的,它真的让我着迷。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校园里充满着朝气,琅琅的读书声,听着可真书舒服。
“叮呤呤——叮呤呤‘’随着下课呤声,同学们像疯了一样跑出了门外,当我走出门外时,他们在玩不同的快乐。有的踢足球,有的踢毽子,有的跳长绳,有的静静的坐在那看书,有的……他们玩的内容丰富多彩!把我都给吸引过去了。
当我走过看到一个小姑娘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书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一排向电影一样的播放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我们无声的老师,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书是海洋,有许多的知识都蕴藏在里面,等待着我们去吮吸“……
说着,我就和他们一起坐下来,一起看书,一起享受其中的乐趣。我们在那十分钟里看了书的一半,我记得我又一次在看书时,我们在看小说——《马小跳》(杨红樱)里面有一个人物——马小跳,他会让我们大吃一惊,居然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会跳。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就这样,马天笑专门设计了玩具的员工。突然有了灵感,造出了一种玩具。还有里面的杜真子,(马小跳的表妹)喜欢和猫在一起,还有马小跳得同桌路曼曼是秦老师专门派来管马小跳,因为马小跳台调皮了。
嗨!同学们,你们也一起来看看书吧,小手里有许多许多的乐趣哦!
清晨的西湖上,刮过一阵微弱的清风,而我那早已激动万分的心,也随之而去了。
一片孤舟,就像飘落在湖中的一片秋叶,静静地描绘着一幅苍茫的景象。远处的山上透露出几分秋独有的色彩,是金煌,是殷红,是令人感到深沉的墨绿。湖上升起了一层薄雾,把远处的山笼罩的若隐若现,似有似无。
湖水清澈,没有微波,像一个冰冷的女王高傲的巡视着这一切。雾渐渐散去,西湖将她的美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了我,我赞不绝口,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不尽是凄凉,不尽是寂寥,不尽是苍茫。是什么?我说不上来,我只觉得眼前的画面静谧极了,悠远极了,和谐极了。
雨下了起来,但是很细很小,如牛毛,我并没有回去,只是静静地望着西湖,听那雨落的声音,雨并没有像珍珠落入玉盘,也不像石子扔进大海。那种叹为观止的声音在我的心中筑起了不朽的宝塔。细雨落入湖中就像投进了大自然的怀抱,是那么自然,荡漾起的微波,一层接一层的慢慢四散开来,我旅游许多的美湖,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如此痴迷。我呆呆地望着水面,惊讶于那屹立在湖群巅峰的美。
天黑严了,我还没有回去,望着天上的星斗,与那见底的西湖相互辉映,煞是好看。我痴痴的望着远方,思绪进入了深远的冥冥之中去了。那思绪是散乱而又漂浮的,是幽深而又莫测的。我那饱经旅途劳累的身体,全都陶然的沉浸在了那诗一般,画一般的秋光之中去了
清晨,我再次来到西湖旁。但这次我并没有靠近,我只是远远地望着,心中满是惆怅,惆怅变成一张网,把我网住了。西湖在我的视线里渐渐缩小,而我心中的不舍却渐渐变大,充满了我的世界。
我经常回忆这个令我着迷的西湖,也经常忆起那个令我着迷的西湖的早晨和夜晚。
同学们各有不同的爱好,比如说:游泳、打篮球、踢足球……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的爱好就异于常人。我的爱好就是玩游戏,梦想就是当一名职业选手。
我热爱的这款游戏叫做《王者荣耀》,里面有很多英雄和皮肤,大多数的英雄都是历史人物,而皮肤则是游戏开发商自己编出来的,或是跟其他公司合作设计出来的。可是几乎所有衣服都得用钱买。
这个游戏里面有好几种模式的比赛,有排位赛、匹配赛、巅峰赛、娱乐赛……其中匹配赛和娱乐赛都是让人放松心情的,就算输了也没有什么损失。而排位赛和巅峰赛就不一样了,排位赛如果输了就会掉一颗星,而星是至少20分钟才能获得的,而巅峰赛就更厉害了,你至少要获得400颗星才能玩巅峰赛,而且巅峰赛玩赢一局会加10到20分,可输一局直扣60到100分,大多都是给那些技术超凡的人玩的。
这个游戏分级别,别名叫做段位,段位有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星耀、最强王者、荣耀王者、荣耀王者50星、荣耀王者50星以上。那天我终于达到了钻石段位,为此,我高兴了一天。
现在,我虽然不是游戏大师,但是我会努力实现我的梦想。游戏,让我着迷。
写诗就像有着神奇的魔法,让我着了迷。
我之所以会为写诗而着迷,是因为写诗会让我感到快乐,还能满足我的小心愿,任何我所幻想的,现实还无法完成的,我都可以在诗中完成。
有一次,放学早,作业又少,我早早地做完了作业,在家里看书。这时,一旁的电话响了起来,是妈妈打来的,原来她想让我早点做完作业,做课外作业啊!
我放下电话,心想:把这一章节看完,就去做。可这时,我的眼睛瞥到一行字——“酒窝甜甜的味道”,这一瞥不要紧,却擦出了我思维的火花——何不作一首诗,谈谈味道呢?
说干就干,我拿起笔,随便扯过一张草稿纸,开始创作。
“沙沙沙沙”,我挥动着笔杆子,很快就写好了两段诗。我稍作停顿,品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皱起了眉。不对,我拿起笔,大刀阔斧,砍掉好多字。不行,推翻重来。我又重新写了两段。这时灵感一闪而过,我又马不停蹄地写起来,写了好几段,终于写完了。
可这也仅仅是我的初稿,人家贾岛为了两句诗创作了三年呢!我又反反复复地推敲,时间在我的冥思苦想中一点一点地溜走……
等妈妈回到家时,摆在她面前的是一堆空白的课外作业和一张满满的诗稿。她也只好看着我,无奈地笑笑。
写诗,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深深地着迷。
【魔方让我着迷】
暑假里,我突然迷上了魔方这个小玩意儿。别看它个儿小,难度可大着呢。
记得那天,我看见朋友拿着魔方,“哗--哗--哗--”两只小手像蝴蝶一样灵巧地上下翻飞,一会儿功夫魔方就还原好了。我好生羡慕,心里像猫爪子挠似的,下定决心要学会魔方。
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即用百度搜了好多“魔友”推荐的“魔方小站”视频。视频果然名副其实,讲得非常仔细到位。于是,我一边看视频,一边学着复原。学习魔方的路上,困难重重。有时,一小步我都要反反复复地练习好几遍,才能成功。有几次,我都想放弃了,但都咬咬牙坚持了下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读书最让我着迷!
那是不久前的事了。老师讲《邓稼先》的时候,讲了中国百年屈辱史,我们都被感动了。突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当时俄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侵略我们国家,是因为他们当时比我们强大。那时候我们能叫他们什么?当时我们无法给出任何答案,但我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大声说:大国。老师说:对,就是大国。转过来,写在黑板上。
经过这件事,我更喜欢读书。读《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读《国难痛史》让我为中国难过;读《骆驼祥子》,让我为曾经积极向上的祥子感到惋惜。
不读书就不知道这个。如果我不读书,我不会回答这些问题。
对了,还有一个关于读书的趣事!那天,我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是正常的话,我早就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它吃个稀巴烂了。但是这次我在看书,好像在书里,什么都不懂。爸爸命令我吃东西。一声没听到,两声没听到,一直到第四声才听到。吃饭的时候还在想着书里的场景!
爸爸妈妈说我的脑细胞是直的,但是告诉我,我是不是很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许多学者对书籍的评价都是无法计算的。书有知识,能让我们明白道理。
读书如探宝,海中捞珍珠,林中寻人参。
我喜欢的运动项目有很多:有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跳绳……其中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就是游泳了。
我第一次来上游泳课时,来到水池边,看见水清澈见底,让人忍不住想往下跳,好好游一游。可是我正想跳下去时,老师拦住了我,对我说:“你还没有做热身操,一下水过久了,脚就会抽筋的。”我只好乖乖地和同学们跟着老师做热身操,我们手摆摆,脚踢踢,虽然我身体在做热身操,但是我的心早已经落入水中,尽情游泳了。我们用了10分钟做完热身操,终于可以下水了,我高兴得像一只渴了三天三夜的梅花鹿,猛向水池冲去。
我们今天学的是蛙泳,我不禁好奇:我们是要学青蛙游泳?老师给我们示范了一遍,我跟着老师学,我脚一抬,双手一合,一憋气往水里一冲,我的双手和双脚有序地一张一合,一开一合,时不时头要抬出水面呼吸,不然容易被水呛到。后来这些动作我越练越熟练,使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仿佛我与水融为了一体。
可是游泳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一个小时在我的眼里却像几分钟一样,我不愿意从水里出来了,可是老师说不能游了,妈妈就把我水中拉了出来,我只好跟妈妈一起回家了。可是一天不去游泳,我就全身痒,总想趁机跑去游泳馆游泳。
每当我心情不好,都想去游泳,让水清洗我不好的心情,让我像一条小鱼自由自在地游泳。
春是春姑娘的头发,生机勃勃的花草,含着山清水秀的风光。
春暖花开,小径里,青草旁,小溪边一棵棵杏树,桃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的开着花,多成一首首美丽的诗。阳光滋润着油菜花,添上了一份温暖,春姑娘解除了冬姑娘对溪水的咒语。金灿灿的太阳照耀了小朋友红彤彤的脸蛋,仿佛像一个个红萝卜在阳光底下生长。苍翠欲滴的柳树在春风下妖娆的摆动,他张开双臂好像要跟春风拥抱,真是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啊!轻飘飘的柳絮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上飞着,好似一缕缕青烟在飞舞。一枝枝金光灿烂的迎春花在月光洒满的灌木丛中使劲地抬着头,仿佛要跟月亮比赛呢!
天才刚刚亮起来,绿油油的草坪已挤满了小孩子,一只只五彩缤纷的风筝从地上拔地而起,飞在天上真是神龙摆尾,神气活力啊!粉嫩嫩的桃花像画过妆的仙女一样美丽,却谦虚的不敢抬头,粉的让人陶醉,让人眼花一片片望过去满山遍野都是粉色世界,当阳光看着他们时便开得越来越兴奋,谁也不让谁
春是春姑娘的头发,却是永远也割不断的灵魂。
刚走进我家客厅时,千万别被桌上那些“千奇百怪”的昆虫给吓着了。放心,它们不会咬你,那只是我的昆虫模型。
“什么?昆虫模型?你为什么要摆昆虫模型呢?”呵呵,这是我的爱好。
在我眼里,每一只昆虫都很可爱。比如蜜蜂,它有着黄黑相间的花纹,毛茸茸的身子非常漂亮。也比如秋甲,有一对大钳子,身子乌黑发亮,就像穿了一套黑色的盔甲,异常坚硬。但是看着它们,我也常常在想,它们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要长得那么奇怪呢?它们的亲人在哪呢?我常常因为这些问题而陷入沉思,家里人因此还称我为“昆虫迷”呢!
有一次,我朋友拿了一本昆虫标本给我看后,一颗小小的种子就在我的心里发芽了:我也要做一册昆虫标本!
记得那一次,我特意去九峰山抓昆虫。那时,晴空万里,天蓝得像一颗蓝宝石,偶尔有几片洁白无瑕的云朵飘过来。可我顾不上欣赏美景,我从上午一直跑到中午,汗水浸湿了我的上衣,我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昆虫——秋甲,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回到家时,我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当我收集了许多昆虫时,我把这些昆虫放在一个本子上,粘在一起,在旁边写上名称,这一做,就是半天,连饭都顾不上吃!就这样,一本“昆虫标本册”终于完工。
有时,我为了看昆虫,看《昆虫百科全书》,常常忘记了正事儿,不过我觉得没关系,因为我想像法布尔一样,做一名昆虫学家。
一次家庭大扫除,让我意外地找到一本字帖,那残破的封面上铺满了灰尘,模糊地看到“百家字帖”四个大字。
翻开第一页,许多古时著名书法家的名字跃然纸上。粗略地翻了一下,里面那刚健雄浑、清秀飘逸的字体迅速吸引我的眼球。我贪婪地看着,爱不释手。从此,我便对那宁静的艺术难以释怀。
后来,学校设书法兴趣班,这个姗姗来迟的消息使我欢呼雀跃,夜不成眠。
课堂上,我潜心专注地听讲,丝毫不敢放松。第一节课时,指导老师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我国古代有不少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柳公权、欧阳修、颜真卿……他们都是我国书法界里的璀璨明珠。而现代也涌现出了不少著名书法家:庞中华、张克江……他们也为我国书法做出了贡献。
看着这些著名的书法家,我不禁心头痒痒。心想:如果我也能像他们一样,写得一手好字,不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想着想着,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不如我也来练书法吧!恩,说干就干。
我附近找是买来练书法的用具,一路上高高兴兴的跑回家。我把东西准备到位后,当我正准备下笔写时,这时,爸爸走了过来,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你准备干什么?”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听后笑道:“你有这个想法很好,但是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啊!”我笑着点点头。
但是当我拿起笔写第一个字时,我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我只好把爸爸找来,爸爸很耐心的一步一步教我,因为我还不够熟练,所以爸爸就从笔画教我写起,渐渐地,我觉得得心应手,越写越顺手。我也掌握了一些基本要领。可是,写字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它需要有一 颗 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心。于是 ,我就每天坚持练习,不管有多忙。而且我也懂得了其中的奥妙。
练书法不仅可以写得一手好字 ,还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品德修养,还能陶冶人的情操!俗话说:“见字如见人!”大家也不妨试着来练书法吧!
人生在世,都会有所执着。坚守自己想坚守的信念,喜欢自己心心念的事物,保持自己不愿意改变的态度,迷自己为之痴迷的事物,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
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只要想完成的事情,就一定做到,绝不中途放弃。读书,就是我所执着的。
读一本好书,就一定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每天都要读,一天都不能放松,不能懈怠。当你读完一本书的时候,那种充实,那种愉悦,会让人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真的很厉害,继而更加自信,更有动力。
我读书的时候,总是带着情感去体会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看到幽默的地方,会捧腹大笑,会忍俊不禁;看到伤心的地方,会泪流满面,会压抑伤怀;看到精彩的地方,更是忍不住看了又看,读了又读......
读了《文化苦旅》,我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无所不奇,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各地的风土人情又是多么的神奇;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许多疑惑的答案,未知的植物、动物与人类又是如何息息相关;读了《警犬拉拉》,我知道了人和动物之间,也可以有真挚的情感;读了《红楼梦》,我看到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如何从繁荣走向衰落;读了《上下五千年》,我明白了历史的更迭,朝代的兴衰,中华民族又是怎样一脉相承,生生不息......
书,值得每一个人痴迷。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总有那么多的文章吸引着我。我无法逃离书的世界,无法拒绝书给我的快乐和满足。知识、道理、常识、趣闻,我的脑海里,时时盘旋着书的影子,时时想着探索书的奥秘......
钢琴是一门优雅的艺术,自从有了这门乐器,有多少大师为之痴迷,一首动听的钢琴曲就像长了翅膀传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成为人们精神交融的桥梁。
从小,妈妈就让我的生活里充满着音乐的氛围,特别是钢琴演奏的乐曲。一次看着电视里的音乐会,才发现这些音符是多么的美轮美奂。我忐忑地对妈妈说:我想像电视里的演奏家那样,在舞台上表演钢琴曲。
妈妈说:“学钢琴很苦,很多小孩都半途而废了。”
我斩钉截铁地说:“我会坚持的!”
不久,一架新钢琴搬进了书房,我欣喜若狂,心里已然开始遐想自己穿着华丽的礼服,坐在金碧辉煌的维也纳音乐大厅里,优美的琴声从我的指尖飘出,一曲奏毕,所有的人都被我的音乐打动,含着热泪站起来为我鼓掌。就在这个酷暑,我,一个爱做白日梦的女孩,开始了酸甜苦辣的钢琴之旅。
可是旅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第一次坐上了钢琴凳,学的是手型,可我的手就像一堆软乎乎的面团一样,怎么也摆不好,一出琴行就把一肚子怨气倒了出来:“哎呀,怎么这么难哪?我只想练曲子,就像电视上的人那样。”
妈妈说:“学钢琴如同盖楼房一样,摆手型如同盖楼房之前要打好坚实的地基,如果不学摆手型,你的‘楼房’不就跟搭积木似的摇摇晃晃吗?学钢琴要的是恒心和耐心。”
虽然对妈妈的说法一知半解,但我却牢记了最后一句话,经过无数次的情绪上的反反复复,在妈妈和老师的指引下,我终于打好了“地基”。
在这六年的钢琴学习过程中,我有很多感悟:就是做任何事,恒心才是达到目的的最近通道。现在钢琴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
古典音乐,韵味深久;现代音乐,青春活力。音乐让我着迷!
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足,而不是乏味;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旺盛,而不是枯竭;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单调。
记得有次数学考试,我考了100分,而我的好朋友只得了86分,我很高傲自大,他却不知怎的泼了我一身冷水,我很愤怒:不就是嫉妒吗!真讨厌!可回到家,一首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你了解我所有得意的东西,才长破我冷水怕我忘形’我下明白了他的用意。“对不起。”在听筒的另一边,他咯咯地笑了。
每天听音乐可不得了!这不,正享受着呢,老妈来了个突然袭击:“写完作业了?瞎听什么啊?听这个学习能好吗?看看人家都学,就你从这听这些陈词滥调!”我实在气不过:“别人又不是永远都不玩,这些音乐在我伤心时,陪着我;在我失落时,激励我;在我迷茫时,他给我信心;在我无聊寂寞时,伴我,给我快乐……这不是沉迷,我也没有沉迷,我会劳逸结合。音乐是广阔的,自由的;音乐是忧郁的,伤感的;音乐是温馨的,和睦的;音乐是火烈的!”“你!”妈妈噎住了,悻悻的走了。我点开一首歌,这旋律回味深长。
《命运》让我感到生命的节奏;《时钟》让我感到时间珍贵;《兄弟干杯》,《同手同脚》让我感到兄弟情义……
音乐是如此让我着迷。
生活犹如一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五彩缤纷的世界。
夏天,我看到了别人家的小孩儿都各自去上了自己着迷的课程,我就对妈妈说:“妈,我也想报兴趣班。”“好啊!你喜欢什么了我去给你报名。”妈妈没有犹豫,毫无一丝打顿地说道。周六到了,妈妈带领我,东看看,西看看,都没有合我意的,最终,我灵感一来说;“我要学拉丁舞。”拉丁舞是体育舞蹈中的职业性舞蹈,当我说出那一句话就下定决心要努力学好它,认真仔细地对待它。
它的魅力很吸引我的眼球,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着迷,是它让我知道了什么叫艺术,什么叫爱好。
11月24日周六,天气一般,我们金牌一班在两位优秀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长清交通学院(体育馆里),参加CRU国际体育舞蹈公开赛,我们陆陆续续地来到观众席,收拾好衣服,换好鞋子,化好妆,不一会儿,就到我了。来到比赛场地,等了一小会儿,37场C区轮到我闪亮登场,其余赛手们都在旁边为我们加油打气,比完一场又一场。到了下午,3点30左右,我领到了奖牌和证书,第一名,第三名是我的成绩,“耶!”高兴的我连蹦带跳,“哈哈哈,我就是那么优秀,那么棒!”很高兴外加自恋的我高兴了起来。
事后,我仔细地想了想,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舞蹈,它就好像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没有了它整个人都没有了心跳,它令我着迷,通过数不过来的比赛,我就为它着迷,它令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每一次读书,便是与高尚的人一起用心灵对话,一次跨越地点的激烈探讨。书本里的每一个汉字都像有了生命般在我眼前灵动地跳跃,活像一个个小精灵。有的温文尔雅,有的活泼可爱,有的沉稳睿智。它们的热情,绝不亚于一簇红彤彤的火,就好像你不看它就会造反一样。每一次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便是一次心灵的过滤,一次心神的放松,一次智力的冲浪!就像与那些小精灵一起做游戏一样。玩着玩着,就不知不觉开始的开始了阅读……
回想小的时候,大字没识几个,初出茅庐,自己连衣服都还不会穿呢!啥都不懂。剪个小平头,在心里竖个读书的旗帜,急急忙忙嚷嚷着要读好书。那时,我最早接触到的不是四大名著,不是治国之道,不是中华美食,而是关于著名抗金名将的传记《岳飞传》。小时候,无拘无束,甚至还有点狂,世界观很单纯,常常做出有失体统的动作。在现在,这些甚至已经成为了饭后家人消遣的笑料。喜欢耍帅,逢人便说:“岳家军来也!谁敢反抗,格杀勿论!”当时我认为岳飞的枪法是天下第一,无人能敌;认为岳飞写得《满江红》是天下好词,无词能比。当然有认不得的字也是在所难免的,于是我就让妈妈事先“预习”,将字音都标好后再一字一拼音的慢慢啃。我要感谢我的妈妈,世上只有妈妈好啊!
后来我渐渐地知道书里不只有岳飞,不只有杨再兴,还有忠义关公,粗鲁张飞,爱哭黛玉,儒家孔子……才知道不只有“收拾旧山河”的豪言壮语,还有“之乎者也”的养身处世之道……
随着我渐渐长大,我知道了朱自清、迟子建,知道了散文的优美,语言的华丽,才明白了文字还有明媚的一面:白马湖的春日自然最好,山色青得要滴下来……
踏遍这个世界好玩的地方,也是一种享受。
我依然记得七岁那年,我印象中最深的那次旅行。正是那次雁荡山之行,让我从此爱上了旅游。
雁荡山的风景真美,山水真秀丽,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片土地。第二天,太阳十分灼热,妈妈一大早就把我从梦乡里拉出来,她的嗓门大,那声音好像震动了整个宾馆。而我却慵慵懒懒地换上行装,十分散漫。路上妈妈告诉我今天要去划竹排,我从来都没有划过竹排,这让我很好奇,精神一下子振作起来。
到达目的地,穿上救生衣,我们开始划船了。清风吹拂着脸庞,闷热都被风吹散了。我侧下身子往湖里摸,那湖水凉凉的,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我的心情顿时愉悦了许多。四周是连绵的山,像音量一样起伏,湖像是嵌在群山的一个碧玉盘。坐在船上,不知是船在动,还是山在动。湖里映着我们的脸,那么逼真,仿佛下边真有一个人似的。船上的渔夫,划起船来,那微驼的背更弯了,嘴里还“嘿哟,嘿哟”地叫着号子,那一声一声的叫唤是那么地刚劲有力。船荡起一圈圈的波纹,那波纹点缀了湖,使湖面变得栩栩如生。等到船行驶到湖岸旁,好像只是过了几分钟,但回头看来处,那开船的地点却已经看不清了。
从雁荡山回来后,我迷上了旅游。这些年,我去过福建,那里有层层的高山,走过江苏,那里有江南的园林。我还去过横店,那壮观的宫殿让我震撼,涉过丽水,那冬日的点点梅花令我陶醉。
旅游真是一种享受。
生活就像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你着迷,令你陶醉;读书、踢球、画画……
妈妈要去小姨家,特别交待了我,说:“现在3:30分,你4:00时去煮饭,否则,晚上就没饭吃饭了。”“知道了,知道了。”一阵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妈妈再三交待后就出门。而我正在看爸爸早上刚给我买的《红楼梦》,现在正看到第三章了,“好好看啊!”我在自言自语。我不知不觉地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了两个多小时了,也没觉得忘了什么。直到妈妈回来了,说:“你饭煮好了吗?”“糟糕,我忘了!”我一脸愧疚地说。
妈妈问:“那你一个下午都在干什么?” “看书阿。”我理所当然的说。“看了一个下午?”妈妈不大相信地问。“千真万确!”我认真的说。“算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解决晚饭。”妈妈说。“直接叫老爸买盒饭就得了。”我说。妈妈说:“只好这样了。”
那天晚上,我吃完晚饭后,我继续看书,一直到十点,妈妈一直催我快点去睡觉,我说不过她。只好乖乖地去刷牙洗脸,回到床上后,我调了_下闹钟,明天上午4:00,4:00的时候,闹钟响了,我随便穿了个衣服,就坐起来继续看书,正看得入迷,妈妈走进来对我说:“早上九点了,你还不准备去刷牙洗脸后来吃饭?”我一脸震惊:“现在九点了?”“不然呢?”妈妈说。
我小声嘀咕:“9:00一4:00=5小时,我看了五小时的书!”这时,妈妈问:“你在嘀咕什么?”“没,没事,去吃饭啦!”我马上转移话题。饭后,我一翻《红楼梦》,“咦?我看完了?”我十分疑惑,一想:“昨天下午看了两小时,昨晚看了两小时,早上看了五小时,加起来一共九小时,我看完了一本书!”……
读书会令人着迷,刘向的一句名言,我觉得很有道理。就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一定要热爱读书,读书能使人快乐,能增长知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小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恐龙”这一字眼。
那时候,我认为恐龙这种迷于猎杀的东西是大人编出来吓唬小孩的,直至在一本科普书上见到了它们,我才知道它们存在过,辉煌过。
不久,恐龙开始被我淡淡忘记。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上苍的眷顾,我接触了《侏罗纪公园》这一电影,我被恐龙的形象深深震慑住了,他们是那么的威武,不可一世。自此,我深深迷上了恐龙。
后来,不断有关于恐龙的书和电影来到我的生活,久而久之,我便深深为之着迷。
是啊,着迷,恐已入骨。有一次,我正在修复一张棘龙骨骼图,妹妹走了进来,说:“这玩意儿真恶心!”我听了之后,怒不可遏,但还是尽量控制住自己,只说了一声:“滚。”她反倒得寸进尺,说了一句:“恐龙是这个世界上最丑的动物。”我忍无可忍,转过半低着的头,压着眉毛,用两个野狼般的眼睛瞪着她,说:“你不喜欢就闭上你的嘴,你没资格评价它们,你如果再说一句,我就把你骨头一根一根打断!”我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一个字一个字的吐的很清楚。妹妹僵在惊恐又略带尴尬的空气中,半晌才嚎叫着逃了出去。我对恐龙着迷到甘为家人拳脚相向,但我能如此,是因为恐龙教会了我太多。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三叠纪至白垩纪,生命在进化。为了生存,干掉一切竞争对手,否则自己讲走向灭绝的道路。长达一亿六千五百万年的竞争,活到白垩纪末期巅峰时期的,才是王者。比如众所周知的霸王龙,迅猛龙……现在,也是这种情况,从步入初中开始,物开始竞,天亦开始择,中考,高考,毕业……无不在竞争,每次都有淘汰者,最后,能靠自己生存下来的,就是适者。我为恐龙着迷,它们教会了我勇于竞争,真的,人们为之所倾狂的,真让人们所着迷的,各有千秋,都是各位最好的老师。
最值得一提的,是它们刻在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它们是不可一世的王者。无论什么,都不能让它们屈服。这才是恐龙,这种敢于想任何事物发起挑战的品质,才值得我们为之着迷。
恐龙是历史中不可磨灭的荣耀,这真让我着迷。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话完美的把我给萌翻了,我是个小吃货,面对美食,我无法控制自己。四季都不一样的美食,让我着迷。
春天,天气不冷不热,我就会去吃烩面,烩面是长垣的特色,而且不会让你觉得冷,也不会让你觉得特别热,温度恰到好处,这也是我喜欢吃它的原因。
夏天,天气特别热,太阳直射大地,这时你可以吃肉丝带底,肉丝带底是由粉皮与肉丝青菜组合的一道菜,粉皮很凉很爽,解暑而且好吃,真是夏天必备的一道菜。
秋天,天气由热转凉了,这时候吃夜宵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冷就会去烧烤店,东北有句老话,没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事,因为那里冷,吃烧烤,身体会发热,十分暖和。
冬天,一年中最冷的一季,天上下着大雪,许多人都在外面堆起了雪人,十分的冷,这时就应该喝一碗羊汤,注意一定要配饼吃,这样才更好喝,才更鲜美,更能突出羊汤的鲜,羊汤会流到你身体的每一处,像个暖宝宝一样热遍你的全身。
四季美食大有不同,但都好吃,让我这个小吃货欲罢不能,美食让我着迷,我爱美食。
《四小天鹅舞曲》是世界上著名的一首曲子,在我学吉他的时候也是对它又爱又恨啊!
“弹错了重来”。随着老师的喊叫我不得不把这首曲子再练一遍。
已经练了一个多星期了,差不多12多个小时,共四节课,一节课三个小时。
因为从上一次听到一个哥哥谈结果手一痒便给老师要了这首曲子,因为这首曲子也差不多要八级的其它手才能弹,反正我也到了这个等级。
在第四节课上,我第一次自己全部练习了一遍。而我在第二段和第一段衔接的地方总是卡壳,所以我只好练习这一部分。下课了,几个人过来叫我一起玩。顺便去买雪糕吃因为正好是暑假里。可我并没有出去,脑子里全部都是那一部分。而我的手因为一直按着琴线早已经有了一道红线,一会一个教乐理的女老师看见我还在练习,就说还练着呢,下课了都练入迷了,我回头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转过头去继续练习了起来。终于在最后快要放学的时候把这首曲子练了下来。而老师说下节课让我弹一遍。第二天我在家练习了快一天终于完全熟练的弹下来了。
第三天上课了,我坐在前面开始谈起了《四小天鹅舞曲》,动听的音乐调皮的从我行琴箱里跳出来,进入同学们的耳朵里,而我自己也仿佛进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一会弹完了老师对我鼓起了掌,不错,挺好的。
其他是西洋乐器,和我国的琵琶很像,其他是第一个让我着迷的乐器,它可以让我进入一个梦幻般的地方,一个让我着迷的地方。
有人说过,耳机就像输液管,音乐中的每分每秒,每个音符就像是点滴一样,一点一点流进我的心里,也有人说听音乐的过程就是治愈的过程,我是十分认同以上的法,因为毫不掩饰的说我喜欢音乐,更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音乐风格,有轻音乐,有纯音乐,还有当代流行音乐。轻音乐谱写着我们的青春,多么绚丽多彩,多么活力四射,使我的心变得乐观开朗,积极向上。
英文的歌词意思不像中文歌是一成不变的,他可以在你不同的心情下,改变其意思,就是看你如何去听了。这就是英文歌的魅力所在,完美的曲调,其深远的歌词,同一首歌,不同的心情,会给人带来不同的意蕴,在家悠闲喝的喝下午茶时播放一首美丽的英文歌,那是再美妙不过的了。
而流行音乐,相信大家都喜欢听的吧,它的曲调悦耳动听,绝大部分的流行音乐的抒情歌曲的曲调是非常好听的,它的歌词会让人产生共鸣,许多人都喜欢周杰伦的稻香,一部分是因为它的曲调好听,另一部分原因就是这首歌的歌词,本来的是劝人们知足,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气馁,而且后人人们想到的童年的美好。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有听音乐这个习惯。音乐对于我来说是我的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他一直都是我的倾诉对象,在我开心的时候,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忙碌的时候,在悠闲的时候,他都陪我一起开心着,难过着,忙碌着,悠闲着……
音乐是诗,他谱写着年少的我们;音乐是风,它传播着年少的轻狂;音乐是那潺潺不息的流水,它传达着我们的梦……
音乐,是浩瀚历史长河中的明珠,是所有人类都通晓的语言,是漫漫黑夜里的一盏灯火。音乐,这可爱的精灵,竟如此令我着迷!
我喜欢音乐,它们的种类截然不同,可总能给人带来一场无以伦比的饕餮(此处指听觉方面)盛宴。古典音乐自有一番气派,音调静雅优美,或如峡谷深处兰花幽,或如悬崖之瀑势滂沱,或如石隙清泉路曲折。纯粹的音乐虽无歌词,但无词之乐却更加贴近自然。倾听古典音乐,我不由觉得自己仿佛真的进入了乐曲里,同奏乐之人一起去看巍峨壮丽的高山,山脉追逐着草的青茂踪迹奔向远方,山中有鹿鸣呦呦,有虎兔窜逃,有山人高歌,有炊烟袅袅……
现代音乐与古典音乐相比,多了几分活力。心烦意乱时,我爱听些悠扬舒缓的歌曲,美妙的音乐与慵懒女声的配合恰到好处,好似初冬的第一场雪,温和地舞蹈着,予行人一抹浅凉,使人的头脑刹那清醒,炙热发烫的灵魂放慢了运转,得到几分独特的安全感。生锈的脑子里被注入了名为“音乐”的润滑油,再不焦躁,再不忧愁。意气低迷时,节奏激昂的音乐总会激励你,促使你不断向上。音乐是良师,亦为益友,得诸音乐,实为吾世间之大幸也!
音乐,音乐,她是秀丽温婉的小家碧玉,也是鲜衣怒马的女中巾帼,是书生,是……,是使我深深着迷的东西。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别样的乐趣。古典音乐深含意蕴,听后令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充满激情,可以让人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当我开心时,我会听轻快的音乐,歌声婉转动人,如山涧潺潺流水,分享着我的快乐;当我伤心时,我会听伤感的音乐,歌声忧郁悲伤,如林黛玉望月伤悲,看花坠泪,与我感同身受,宛如挚友相伴。
对我来说,音乐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魔法师,举手投足间便能感染我的情绪。在我浮躁时,为我奏一首新纪元,使我安神平静;在我沉闷时,为我飙一段摇滚,燃起我的斗志;在我疲惫时,为我演一曲舒缓小调,令我放松身心。
我喜欢倾听音乐,尤其是在我满腹思绪时。一个人静静聆听,安宁、轻柔、恬淡,将这个夜晚渲染得如诗如画、静谧祥和。顿时,烦恼都抛开了,音乐带我走进一片净土。我喜欢品味音乐,体会其中音符之间的妙处,让我的灵魂与美妙的音乐共舞,享受音乐给我带来的听觉盛宴。
音乐,是一杯热水,可以温暖我心中的寒冰;音乐,是一缕春风,轻轻吹走我心中的烦恼;音乐还是一盏明灯,当我在黑暗中寻不到光明时,它使我鼓起勇气,挣脱黑暗向光明前行。
音乐让我着迷,我的生活因音乐的润色而更加丰富多彩,它让我心中充满了温暖与爱。
何为热爱?通俗地说大概是喜爱,又或许是让自己着迷吧。
从小,我就爱动,而且家住6楼,所以体育一直不错。小时候,看着楼下的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打羽毛球,我就感到特别羡慕,自己也有一种从众心理,也想去打,过一把瘾。可是,谁知,我这一过瘾,就“戒”不掉了。
所以,之后我在填兴趣班时,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写上羽毛球。教练是妈妈的老同事,对我格外的关照。我进步也很快,不久就成为了他的“得意门生”。
课是每周六下午,我每次都坚持去的很早,从不愿错过打球的每一分,每一秒。每次课下来,自己都会很累,但我感觉很值得,。大概也是在那时,我发觉自己彻底迷上了他。
我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是我的第一场,或许也是最后一场,我因病与站在比赛场上的骄傲擦肩而过,一直到现在,这始终是一份我的遗憾,我本想找机会弥补,却因各种因素被迫放弃。之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参加过一场比赛,教练也深感可惜,我也无可奈何,只是等待着下一次机会,遗憾的是,我再也没有等到。
之后,我被迫放下了它。
上了初中,我开始打篮球,却始终没有忘记羽毛球,也没有减少我对它的那一份热爱。
我曾想过重拾羽毛球,但均以失败告终。
我至今都忘不掉打球时那畅快淋漓的爽感,虽累得气喘吁吁而又沉醉于其中,就像李白“但愿长醉不复醒”一样。我错了都没有想过放下手中的球拍,凝聚了热爱的球拍。
小时候,我是医院的常客,但我现在很少生病,也许这就是它给我的回报,是它让我懂得了热爱的真谛。它一直是那么的让我着迷,我热爱它就像热爱自己的祖国。
它带给了我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列举,我依然怀念那段打球的日子,它已深深地锲入我的心灵,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热爱,即是发自内心的去喜欢一个事物。这便是羽毛球送给我的礼物。
打篮球真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打羽毛球、读书、游泳……,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是大家一致好评的打篮球!真难理解,一个不大不小,富有弹性的圆球,竟有如此魔力,能使我深深着迷。
球场上,不时会见到有人在打篮球,那矫健的体魄,精湛的球技,强劲的弹跳,美妙的灌篮,无一不使你大开眼界,拍手叫好。为此,我在五年级时就开始接触篮球,直到现在打篮球还是令我着迷。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二小队参加了一场激烈的球赛。 开球,红队与白队的争霸战即将开始,我们白队的主攻前锋,我先发制人,一夺到球,马上快攻,希望给红队一个下马威,可红队也并非浪得虚名,察觉到敌情,马上回防,两名敌将挡在我面前,他们身材高大,动作相当灵活,几番突围不成,我意识到此外难以突破,随即趁右方的空隙把球传给队友。队友一接球,马上快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篮,敌方反应过来时,球已稳稳当当落在篮框里了。好!同学们在大喊着。红队越战越勇,连追两球,眼看要发动第三轮进攻了。我们知道形势不妙,马上加以拦截。但红队毕竟是老手,敏捷如兔,以巧妙的传球与精湛的运球能力连过我方二人,眼看已跑到篮底,但我方后卫也不是等闲之辈,稳稳地守着,这使红方进退两难,突然,他双手抱球,高高跳起,以神射手的三分球定了胜局。 我们输了。 赛后,双方球手们聚在一起,互相握手,气氛融洽,在场上敌对的态度已无影无踪,其乐无穷。一场激烈的球赛,更添一段真挚的友情,篮球就具有如此魔力,就是这种魔力使我深深地迷上了篮球,迷上了这种男男女女都喜爱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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