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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7 15:28: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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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阴沉沉的,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望着外面,心里不禁泛起凉意。
记得刚升入初中,我有幸和她分在一个班,别提多高兴了!她就是刘梦——一个恬静善良的女孩。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
后来,我渐渐地发现,她对我“冷淡”了,而和姗姗玩得特别亲热,我生气极了。但生气也无济于事,事实就是这样。后来,我便在姗姗面前不停地说她的坏话,那时,我真怀疑这不是我。终于,姗姗不和刘梦一起玩了,而和我走近了。我们都不理刘梦,理也是很厌倦的样子。刘梦好像知道了我们不愿意接近她,就自觉地离我们远了。
去年元旦,学校要举行“元旦晚会”,刘梦在努力准备《隐形的翅膀》,她歌唱得很好听,估计应该能被选上,但这要团委书记报上去才行。我的爸爸是班主任,我就让团委书记不报刘梦,她摄于我爸爸的威力,真的没报刘梦,当刘梦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当时就气得哭了。我心里却有一种快慰——谁让你不听我的话,这是自作自受!
而我却不知道刘梦是那么的悲伤,很多同学也不敢和她在一起玩。从那一天开始,原来快乐、恬静的刘梦变得消极,抑郁,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而我却不能体会她的苦楚。老师找她谈话也没能改变她,因为她什么也没对老师说,我想,她是害怕老师维护我吧!
这学期刚开学,四班老师叫她出去,我才知道她调班了。
后来,听爸爸说,刘梦为了调班,从中午一直哭到晚上,她实在不能再呆在我们这个班级了,那样她会崩溃的。爸爸这时才明白了我和刘梦之间发生的事情,他狠狠地批评了我。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无可救药,可也没用了——是我亲手打碎了我们的友情,友情是脆弱的,只是在我亲手打碎后才意识到。
刘梦到四班后,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上只有一句话:“一个人的头发可以重新被染成黑色,但堆积在一个人心上的雪还能融化吗?”那一刻,我眼眶湿润了。
晚上,我辗转反侧,想着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我决定去找她,向她承认我的过错,向她请求对我的原谅,我不该那么欺负她。对,明天就去找她……
做了决定,我才进入梦乡。梦中,我又看到了刘梦那甜甜的微笑,我又听到了她甜美的笑声……
“喂,你在干嘛?”一阵叫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现在我要珍惜我所拥有的友情,因为它真的是脆弱的!
不知不觉三年的初中生活已悄然而去,回想起来,自己竟那么幼稚,那么无知。只因自己不知道珍惜友情,让它在自己的身边偷偷溜去。
初一的生活是平淡的。初一的时候,谁也不认识谁,那时候的感觉是那么的无助,整天只想在家里多好啊,而在学校里呢?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时候开学还要军训,强烈的阳光好像和我们作对似的,毫不留情的照射着我们。现在想都不敢想。
初二的生活是整个初中生活里过的最快的一个阶段。初二我们彼此都熟悉了一些,在生活中有了知心朋友,在学习中有了知己,好不快乐。
到了初三,上课的时候再也没有胡闹的了,下课的时候教室里再也没有打闹的了,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是初三的学生了,我们长大了。男生有了“君子”的行为,女生有了“淑女”的矜持。我们都变了。快到毕业的时候,尽管老师不让我们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们把心用到学习上,但是我们还是按捺不住我们内心中的恋恋不舍,有的人发同学录,有的人赠送贺卡,还有的人对自己的朋友诉说自己的心声,唉!初中三年的生活马上就要告终了,我们能不伤心吗?
不认识的朋友,你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友谊!让你的友谊之花绚丽多姿!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林风,他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玉树,一听玉树这个名字就知道他一定非常神气,但他是一个大胖子。林风很喜欢和玉树玩,因为他们的名字合起来就叫“玉树林风”。但他讨厌玉树的一个缺点,那就是“贪吃”。
有一次,林风和玉树玩跷跷板。突然,林风想上测所,就让玉树站着,并嘱咐他,不要让任和人抢去。之后,来了一群小女孩,她们拿了一个棒棒糖,收买了玉树,然后,林风走过看到了这个情景,破口骂了玉树一句,就气哄哄的走了。
这一幕被林风他爸爸看见了。他想考验一下他们之间的友情。林风他爸爸带上坏人的头套,在林风和玉树走在一起,林风他爸爸假扮的坏人就他们的背后跟踪,在玉树一直请求与林枫和好可林风就是不愿意并发生争执的时候,假扮坏人的林风爸爸突然冒了出来,二人都被林风爸爸带着稀奇古怪的头套的样子吓坏了。正在林风最心急一瞬间,玉树挺身而出,说:“不要伤害我的朋友!”林风大吃一惊,这时候,林风爸爸笑了,脱下头套,这时林风才恍然大悟。
从此,他们已不会为小事而争吵了哦,还成了最最要好的好朋友!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真正的友情是为朋友付出,为朋友两肋插刀,而不是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
同桌的你,在我们心中是个开朗快乐的女孩,现在我只想对你说:“对不起。”
那是一个狂风暴雨在打架的下午,老师给我们换了位置,打死我也不想和这个叶雨欣坐,简直是对我莫大的坑啊。我第一天就对她吹牛:“我绝地求生一天吃十几只鸡,到现在我就没输过,落地三分钟干掉十个人,告诉你世界上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她不悄地说:“有什么了不起,考试好才重要。”第一单元考试我比她高多了,对她说“哇!吴昊然最帅。”我又骄傲地说:“哈哈哈,打不过我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
过了许久,我又时时向她吹牛,我自已可高兴了。
周末的一个晚上,我看见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零零碎碎的哭声让我不禁走了过去,“是她,是她,就是她,我的同学雨欣。”
女孩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外表总是天不怕,地不怕,可最真实的她是脆弱的,孩子的心灵禁不起一点打击,女孩是公主你要学会关心她,因为她是你的朋友啊。
我喜爱的小动物当然是猫了,我家中就有一只小灰猫,十分可爱。
灰色的毛,远远望去,就像一个绒球。蒙着透明薄膜的眼睛,好似两颗黑珍珠,轻轻闪烁着。白白的,毛绒绒的小爪子,犹如四团正在滚动的小雪球。走起路来屁颠屁颠的,像个顽皮的小孩,别提有多可爱了!
一日,我在房间做作业,小灰猫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或许是因为它走路没有声音吧,我跟本就没有发觉它已经走进来了。突然,它纵身一跃,竟跳到了写字桌上,“喵——呜”,“喵——呜”地对我叫,吓了我一跳。我知道,它这样叫,就是说明它肚子饿了。
我立即放下手中的笔,跑到厨房,盛了一盘子的猫饲料给小灰猫吃。小灰猫看了我一眼,用头顶了一下我的膝盖,表示感谢。接着就埋头啃食猫饲料。我看着它,两颗尖尖的牙露在外面,“咔咔咔”地咬食着食物,两片小爪子还时不时地拍一下盘子,那滑稽的样子真是可爱,真惹人喜欢。
我们的小灰猫特别怕冷,一到冬天,就喜欢窝在棉垫里睡上一天,是一只小懒猫。我罚它起来走一走,它就垂着眼皮,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摇摇晃晃地走,像一直弱不禁风的小猫。可恶,还在偷懒!我这样想着。
无奈,我抱起小灰猫,拿起它平常睡觉时盖的小棉被盖在它身上,然后把它放在我腿上,轻轻地抚摸它那柔软而又舒适的毛。它也很调皮,老是用它的前爪来拍打我的大腿,还时不时地用头蹭我的手臂、肚子。它就这样一直在我的怀中嬉闹,直至在我的怀中睡着。
它睡着了,温顺地躺在我的怀里,像一个熟睡的婴儿,显得那样地娇小、可爱。我再次抚摸它的皮毛,轻轻拨动它的胡须,它萎缩起来,像一个害羞的小精灵。如果你见了,一定会觉得它是那样地可爱。
这就是我家的小灰猫,一只天真可爱,顽皮淘气的小灰猫。
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
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懒虫”也非常调皮,一天我写作文的时候,要抄用一下门口的对联,就出去看了看,回来后,看见“懒虫”坐在我的位置上正在专心致志的啃我的笔,我火冒三丈,使劲把它往下推,“嘿!”它就是不下去!我给你来点厉害的,我把我大伯叫了过来,大伯一下子把懒虫赶到了地下,这一下子“懒虫”好象摔的不轻,它坐在地上半天才“明白过来”,我心理暗自高兴:“哼!小样儿,跟我玩,你还嫩点!”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懒虫一个鲤鱼打挺“嗖”的一下钻入的柜下,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柜下传来吱吱的惨叫,仔细一看,大花猫的嘴里多了一只肥大的老鼠。这时懒虫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迈着平稳的步伐四平八稳的走了出去,似的。
这就是奶奶家的花猫,懒惰,调皮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
我们就像人生轨道上的列车,不期而遇,停留了一会儿又匆匆离别,回首相望,最不能忘怀的就是你—潘思洋。
同桌两年在一瞬间就分别了,分别是想想,在一起的时间是那么短暂,那么美好。在温和的春风里,我们相知,相识,在同一片蓝天下嬉戏,打闹。而在这萧萧凉风中,又要依依不舍的挥手道别。离别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襟,也湿透了我们心底空白的心。而你确擦了擦眼泪说:“来日方长,以后再聚。”
以后,谈何容易。
在今天的作文课上,老师领我们玩“找朋友”的游戏。我表面看起来兴高采烈,可是我心里却酸酸的。我多么希望在讲台可以上出现你的身影,哪怕是一个影子也好啊。可是你却走了,去哪个所谓更好的学校了。
友情就像一朵不曾凋零的花,永远经得起考验……友情需要精心护理,需要爱的浇溉……
人生,因友情而美好,人生绚丽的友情而充满了期望。有了友情真好!
春天还没有过去,不知怎么了,天气忽地变冷了,风赶走了太阳,吹散了花香,吹谢了百花,又回到冬天了吗?
风肆虐地狂刮。“你做错了事,为什么不去道歉?”“我没有错,你不要乱讲!”“你错了”“我没有”风吹乱了我的头发。
下雨了
昨夜难眠!
冰凉而硕大的雨滴砸在马路上、玻璃上、房顶上,升起一阵雨雾,“吧嗒吧嗒”作响,透骨的寒气在雨中游荡,侵袭着慌忙奔走的人们。
那天我和他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不欢而散,各自回到寝室。不知道现在他怎么样了,碰上这样的天气,瘦弱的他会不会感冒?有没有人陪他去医务室?他总喜欢在病中逞能,不知道这次怎么样?想着以前的形影不离、不分彼此,吃饭,两只碗总是并排在一起,现在已经两顿饭不在一起吃了,搞得我自己吃的是什么都没有味道!
我喜欢这支钢笔不是因为它贵,而是因为它寄托了我与好伙伴小谭的友情。
每当我提起这支有些老旧的木钢笔时,一绺思情不禁涌上心头。这支钢笔是小谭在上学期送给我的,我本来以为可以在下学期他成绩进步时,再回送他一个礼物的。
这期开学时,我听说小谭转学走了,转去很远的地方去了,而他留下的这支已有些老旧的木钢笔,总是连着我们俩长达五年的友情。
前些天,我一直在想,小谭还会回来吗?他在新的学校过的还好吗?但愿他在新的地方、新的学校能获得更多的友谊,过得更加的开心。
一天,我做了个梦,一个漫长的梦。我梦到了小谭,我和他在无人的公园里散步,一起游戏,一起吃饭,一起玩我们最爱的《冰火人》在梦里,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他告诉我他在新学校过的很好,学校的饭菜非常可口,新同学也很友善那一夜很长,那个梦我也做了很久。
醒来时,在我床头柜上,我看见了那只美丽的木钢笔。
友情,很脆弱,像一串珠子,太容易碎。
以前,我还在老师家的时候,有一份足以能够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友情,但因为一道题而产生了争议,闹了别扭。
每每我们相见,她总是一脸爱理不理的样子,还时不时地投来白眼,然后加快步子,离我远去。
当我从老师家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几乎是一个人发呆,一个人不语,一个人跑过那黑黑的小巷。
当我穿过那一条条小巷时,总会不经意间的想起,平日里与她肩背书包,手挽手,一起大叫并又微笑着冲过小巷,然后回头看看那小巷,接着彼此互相看看彼此,接着又是一阵欢声笑语。哪怕是在回家的路上要分手时,也会依依不舍看对方几眼。
第二天,我偷偷在一张纸上写了我这几天的一些感受,然后放在了她的包包里,希望她能接受。当她回来时,我看到她一点反映都没有,顿时心灰意冷,认为没有任何的机会了,可她向我扔了一张纸,说到:其实我早就想和你和好了……
看到上面的字,我兴奋了,是一种很久都没有的激动!
路灯轻微照耀下,两个书包,两个紧握的手,两个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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