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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4 14:04:3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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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西游记》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本书了,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带领三个徒弟上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正经,大徒弟孙悟空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是这部书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虽然有大英雄的气度,但还是喜欢听恭维的话,他机智勇敢,的特点是好斗,他敢和妖怪斗,敢和神仙斗,敢和玉皇大帝斗,还敢和如来佛祖斗。猪八戒好吃懒做,心里还总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儿,还有时让师傅不停的念紧箍咒,伺机报复一下孙悟空。虽然他这样,但人们还是喜欢他那滑稽可爱的样子。沙和尚心地善良,任劳任怨且忠心耿耿,但沙悟净有个缺点就是不敢反抗。最后就是唐僧了,他心地善良,慈悲宽厚,曾经被人说过软弱迂腐,但他并没有失去信心,一直坚持不懈,最终取得了成功。
还有一本相同类型的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对我教育很深,主人公鲁滨逊在船只失事后,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故事描写了一个聪明,勇敢,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鲁滨逊。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总是在想:如果我独自生活在荒岛上的话,我能活下去吗?因此,我们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精神。
从这两本书中,我不仅得到了阅读的快乐,而且还获得了人生的启发。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呀,如果没有书,人类不可能知道历史,人类也不可能创造未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蒙昧无知,如果没有书,世界将是多么枯燥无味!因此,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每一本书,要把书当做自己的好朋友,多读书,读好书,让好书伴我成长,让书香伴我同行!
从很小的时候,我父母会让我看一些图文并茂的巴掌书。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与书相伴了吧。
渐渐长大,书的种类就越来越多,当然,抛开那些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教科书不说,小学的时候,童话故事书是我的最爱,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等。初中的时候,开始接触那些言情小说,武侠小说什么的,看的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一会哭一会笑的,每天神经兮兮的。
读高中,开始会买杂志来看,《读者》、《青年文摘》什么的。后来,又迷上了《花火》系列的杂志,看到津津有味。其实,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还是杂志比较精华的,因为都是短篇,在字里行间里都有着作者的感情,我喜欢。到大学来,没再买过杂志,想看书就去图书馆转转。
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我觉得,我也开始要阅读一些名著了。以前的我,一直觉得那些名家写的书艰涩难懂,没意思,有些情节还很老套,让人没兴趣。可是,当你有一天终于拿起其中一本,慢慢细读,会发现他们确实有着资本让人们百看不厌,并且每回看都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那一天,你也变得感觉成熟了。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盒导师”。我很赞同,而且不光是青年人,对于所有年龄阶级的人都是如此。书会是你一个很不错的朋友,并且会教会你很多的人生中的道理,这是人都无法代替的。
常常会回想起从前那些热爱看书的青春岁月,会常常跑到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的时光。这些与书相伴的日子,我过得充实、快乐、无怨无悔。我还一直拥有着对书的热情。记得以前有人问过我:“怎么就这么喜欢看书?上课看,下课看。”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回答他的,“因为,我想把书当伴,让我不孤单”。现在想想,那时自己真的是伪文艺,弄得自己文艺的腔调,但是书确实没有曾让我孤单过。
现在明白,什么文艺不文艺,都是浮云,只有你看书看得够多,都明白,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可以抵挡外来的任何侵略。现实与书本确实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始终坚信,书能让你的内心更厚重,更踏实。就拿我来说,现在的我,似乎已经经历百事,看淡人生。
在看书的时候,我一直是沉浸在一个个故事中,把自己嵌在里面,经历了所有的故事情节。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感性的人,但是每一次的看书过程对我来说,就是我脑子中的一场经历,每回都会随着故事情节潸然泪下,开怀大笑。
我是真的很爱很爱书,与书相伴的日子,我一直很幸福。书本让我经历了那么多悲欢离合,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我盼望,盼望着我的这一生也可以璀璨如星,可以一直与书相伴。
我喜爱读书,季羡林曾说过:“天下第一好事,便是读书”,虽不敢苟同季老先生“天下第一”的观点,然而读书的的确确是一件好事,骐骥一跃,不在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在不知不觉中,读书,已如水般浸润了我的整个生活。
记不清是何时开始与书籍相伴的,但仍记得,这爱看书的习惯,是母亲培养给我的,小时候,每当夜幕悄然而至之时,母亲,就会在枕边伴我读书,犹记得,《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一个个惹人讥笑的角色,《草房子》中纯洁无瑕的桑桑和令人怜爱的纸月,逐渐地,伴我长大。
长大以后,便越发地离不开书籍,记得,每年发下新的语文书后,都要先看看里面的故事,文章,甚是有趣。
我看书很杂,清朝文学家王豫曾说:“凡读无益之书,皆为玩物丧志”我的父母就非常赞同这一点,坚决不让我看那些他们所谓的“坏书”其实,在我的眼中,他们并无好坏之分,只是对于我们青少年更加的有趣而已,如丹布朗的《地狱》《达·芬奇的密码》韩寒的《三重门》这些书于我的生活之中交替相伴,长久不息。更甚有些书看的是不止一遍,像《基督山伯爵》《一个人的朝圣》都是我的最爱。当然,也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历史书《明朝那些事》《唐史并不如烟》是它们帮我追溯悠久的历史,窥探遥远的未来,也正是它们伴我度过那些无聊的时光和那些闲暇的时光,越久,便发现自己越离不开它们了,似乎已成为了自己血脉的一部分,骨肉相连,不可分割。伴于春夏秋冬,伴于朝朝暮暮。三毛曾说过与书相伴的日子多了自己也会随着改变,可能以为自己看过的许多书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但它们仍是潜在记忆上,谈吐间,于胸襟中,当然也会显露在生活之中。
个人认为书籍相伴多了,就会理解许多自己不曾理解的事,书籍相伴长了自己也会更加的有文化与修养,书籍相伴久了,灵魂都会赋有书香气。无书则虚,失书则悲,读书与我,以须臾不离。
清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地。一本陈旧的《安徒生童话》唤醒了我一年级时那美丽的回忆……那时候,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我与书籍因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暑假的一天中午,爸爸不在家,妈妈要出去一下,让我在家里睡午觉。可是天气很热,我难以入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我的视线转向了床头柜,忽然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本珍宝——《安徒生童话》。这不是妈妈平时在睡觉前读的故事书吗!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十分爱看,竟捧着它读了大半个钟头!
突然,“嘎”的一声从门口传来,使我一惊。又想了想,哦,原来是钥匙打开锁的声音。啊!妈妈回来了!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妈妈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不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急忙的翻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饥饿的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时不时的四处张望。渐渐地,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我一惊,乱了方寸。我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怎么办,怎么办……随着门那一丝光线越来越明亮,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我急忙把书扔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像刚刚醒。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直走出门,奔向厕所。我大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妈妈:“不要再打扰我了,我要好好的睡觉了!”说罢,我便继续看我的书。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我时而欢喜,时而担忧。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啊!”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嘴。怎么办?怎么办!我手脚不停的哆嗦着,上下牙也打起架来。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个小胡靖,做梦都这么开心!”我心中大喜,又逃过一劫!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快两个小时了。我也真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美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和文化不断的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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