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2-11-04 18:11: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中小企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中一支生力军。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市农村信用社,如何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特色与优势,改善全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繁荣发展,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市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效应。

近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畅通结算渠道,积极引入了风险担保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与有实力的正规担保公司合作,向经营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小企业投放足额信贷资金,大大缓解了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截至20xx年7月末,共为5206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55127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5.36 %,占到全市注册登记企业法人单位6279个的82.9%。我们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一是探索多方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渠道,构建了银、政、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途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服务方式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为加大对涉农龙头企业的支持,今年以来,由**市中小企业协会牵头,召开了中小企业银企对接会,在签约仪式上全市7家信用联社分别与介休市维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太谷县开心园食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10个能够充分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达成了总额合计约4000万元的合作协议。**区联社与区政府联合组织召开了政银企座谈会,现场向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长兴焦化有限公司、**金利恒物资有限公司等82家中小企业综合授信3亿元。其二,从以自我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截止7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向673个优质企业提供了融资和金融服务。在为企业信用评级结构升级,创新产品,增收创效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时,为2.3万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增收611余元,有效拉动了农民的增收致富。其三,由传统服务向现代化服务转变。各联社在创新服务方式上更加注重支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从创新产品上,从便民、利民、惠民的角度出发,为农民提供“金融套餐”,推出了惠农通、商流通、展业通三大系列、十八种信贷支农产品,为三农解难事、办实事,使服务产品更具科学性、便捷性、实惠性,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资金困难。在支付结算上实现了全辖区通存通兑、大小额支付系统直接与人民银行对接,解决了中小企业结算难的问题。二是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投放战略,引导和培植了新型涉农龙头企业发展,扩大了贷款营销。在今年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对一些“公司+农户+基地”战略型、规模型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有力地带动了周边“三农“的经济发展。如榆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昔阳大寨农业开发公司、平遥县龙海实业公司、介休市山西路鑫煤气化公司。由于认真贯彻国家“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体制、机制、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问题,也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影响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从农村信用社方面看:

一是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决策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农村信用社虽然具有点多面广和对中小企业比较熟悉的优势,但市场定位在服务三农,按现行政策规定,原则上70%以上的贷款用于农户贷款,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紧缩银根政策,对某些行业提高了企业自有资本金比例,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相应提高。二是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定价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2004年1月1日起,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后,农村信用社普遍提高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上浮幅度,由于利率上浮的影响加投资环境不畅等原因,抑制了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三是贷款责任人追究机制,影响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实行的对不良贷款,特别是新增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信贷人员终身责任制、信贷人员薪酬与不良贷款比例挂钩的制度,使信贷人员陷入三难一怕,即收贷难、收息难、资产保全难、怕失去工作的境地。为回避风险,在信贷决策时刻意突出风险控制目标,力求万无一失,对经营状况不是很好的中小企业拒贷情况尤为突出。四是现行抵押担保办法限制了中小企业贷款需要。《担保法》出台以后,企业寻找担保单位比较困难,具有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较少,且现在大多数有担保能力的企业并不愿意对外提供担保,这就使企业很难提供有效的贷款担保。同时,由于目前拍卖市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抵押物处理费用大、手续繁多,变现难,有些企业厂址设在乡(镇)、村,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变现价值低,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农村信用社收回资金就有困难。

(二)从中小企业方面来看:

一是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水平较差。近些年来,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过改制与产权重组,经济效益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上仍带有浓厚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明确的经营目标,经营上存在较强的随意性,多数经营者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管理水平较差,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二是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偏低,竞争力较弱。中小企业多数处于发展的初期,企业规模小,缺乏充足的资本积累,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先进生产设备。大多是利用本地的自然环境和劳动力资源来进行一些简单的、低附加值的加工制作,经营粗放,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结构表现为资源性粗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趋同产品多、优特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科技产品少的三多三少,缺少真正有发展潜力的名、优、特产品,发展潜力有限。三是信用意识淡薄,财务状况不够透明,银企信息不对称。很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健全,存在多本帐簿、多头开户现象,报表数据失真,导致中小企业在寻求信贷支持时,银行会因信息不对称,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及不能准确判断其信用程度,从而逆向做出选择,使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增大。而中小企业为了能得到银行的支持,往往又千方百计地隐瞒与己不利的各种信息。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了银行信贷供给缺乏符合条件的需求者,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缺乏供给者,贷款供求错位,中小企业自然陷入了贷款难的境地。

(三)从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来看:

一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我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已成立的担保机构分布较松散,且担保基金小、担保能力弱。担保公司门槛和收费偏高,大大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多,并存在部门垄断。如企业财产抵押,抵押物评估环节多、手续繁、收费高,有的重复评估登记、重复交费,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只有借款企业的信贷信息,尚未涉及个人信用及未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业。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等部门各自掌握了部分企业、个人其他方面的资信情况,且部门间未实现信息共享。农村信用社难以获得企业的综合信用情况,难以对企业、个人作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企业前景难以把握,再加上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债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政府部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重大轻小、重管理轻服务监督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信用社向中小企业投资。

三、扶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各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对中小企业实施全方位金融服务,力求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搭建起中小企业贷款运作平台,在信贷运行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按照省联社“分类管理、专业化经营”的信贷管理模式,“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在县联社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客户管理部门,组建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营销队伍,联社营业部作为贷款发放机构,实施专业化管理。二是实行客户经理制,在考核激励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全辖信贷人员实行客户经理制,对客户经理实行包片定客户,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薪酬与经营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全面实行按业务量、业绩考核挂钩,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三是开展信用评级与授信,简化审批环节,在服务效率上实现新突破。首先从企业信用评级入手,建立“统一授信、差别管理”的信贷模式。通过评级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后,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授信,这里指的授信不仅指贷款,还包括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担保等进行统一的综合授信。以适应中小企业决策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对方便性要求高、信贷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四是制定科学的贷款定价政策,合理浮动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实行“阳光定价”。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通过对资信等级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守信企业在贷款上优先、利率上优惠,以贷款利率定价来选择客户,使贷款定价逐步走向市场化。五是规范中小企业信贷运行机制,在信贷产品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在保证金资安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积极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办融资租赁业务、仓单抵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等产品,针对企业存货、应收帐款、知识产权等动产融资需要,按照《物权法》规定的动产质押制度,创新厂商银三方合作担保、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产品,选择经营管理良好、有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信用社+农户”的四位一体的金融创新方式,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同时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违约企业,实现同其他金融机构违约信息共享,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营造守信氛围,共同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地方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监督体系。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帮助中小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使企业尽快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资金管理等服务,确保企业改制规范动作,最大限度地保全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同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强制作用,大力开展信用环境治理工作,让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价,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风尚。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地方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政府要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政府扶持资金应重点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贴息、降低税率、减免有关费用等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三是健全中小企业担保机制,创新担保方式。中介服务部门降低门槛,实行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方便的担保、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减少担保风险。同时积极创新担保方式,9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担保机构可以采取“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林权反担保贷款”和“龙头企业承贷+订单林业或合作造林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向信用社贷款以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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