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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局局长
答辩人因与李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基本事实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分,答辩人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和赵某某在城区巡逻时发现县府东街李某卤肉店门口有一流动摊贩殷某某在占道贩卖蔬菜,
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向殷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责令殷某某到交警大队什字以北指定位置经营,殷某某当即准备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就在此时,
李某醉醺醺地从自己经营的卤肉店里跌跌撞撞地出来破口大骂,指责执法人员未及时清理卤肉店附近的流动摊贩,影响了他的生意,并拉住殷某某的三轮车不让离开。
答辩人执法人员见李某已醉酒,劝其到执法局办公室反映问题,此时李某的卤肉店里又走出来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和李某一起辱骂答辩人执法人员,并且多次用口水唾执法人员某某强和赵某某。
答辩人执法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极力保持克制,反复劝阻李某,让其酒醒后到答辩人办公室反映问题。
这时现场已聚集很多人和车辆,为避免阻碍交通和激化矛盾,我局执法人员准备离开。
而李某却越骂越凶,并上前扯住执法人员王某某、赵某某的衣服不让离开,王某拿出手机欲对李某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时,那名女性见状便抢王某手中的手机并撕扯王某。
随后还采用上执法车辆和挡在执法车辆前面的方式不让执法车辆离开。
最后李某和那名女性在周围群众的指责和劝说下,才离开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和车辆方才离开现场。
事件发生后,答辩人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事件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面对李某和那名女性的无理挑衅和人身侮辱,自始至终保持克制态度,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没有对李某造成任何人身伤害。
20xx年6月16日,李某向答辩人书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答辩人正在研究是否进行赔偿,至今尚没有给李某正式答复。
此后李某又到县^v^信访,县^v^接访后要求答辩人对李某信访问题给予书面答复(某信转〔20xx〕128号信访卡)。
20xx年7月8日,答辩人就李某信访问题作出某城管信访〔20xx〕3号“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对其信访问题依法进行了书面答复。
20xx年7月22日,李某将答辩人起诉法院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对李某诉讼请求的意见
《^v^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v^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书面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如果逾期没有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期限是20_年8月16日,答辩人如果逾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李某才可以提起诉讼。
李某在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明显违反的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第三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案外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蓬江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记载:“交通事故时间:×年×月×日,交通事故地点:×市×区×镇×路×厂前路段……×××,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3)×年×月×日第三人于×点钟下班,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为当日×点×分,属于合理时间内。×年×月×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其述称:事发当天自己领取盒饭后于×点下班,原告没有使用考勤机或APP进行考勤,均由带班班长×××手工考勤。×年×月×日,原告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答辩书》,称:原告的下班时间不固定,如开机下班时间为×点;如不开机下班时间为×点,职工领取了盒饭就能下班回宿舍了。事故发生之日,原告没有安排生产,第三人于×点就已经下班;事故发生的时间距下班时间两个小时,故原告认为第三人因交通事故所受伤害不是工伤。原告一并提交了《×年×月×日员工考勤记录表》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由于原告与第三人主张的下班时间完全不同,我局于×年×月×日对×××、×××(均系原告职工)进行询问,两人均确认交通事故发生当日第三人确实有上班,但是不记得当天的下班时间。由于原告提交的《×年×月×日员工考勤记录表》是手写的,上面也没有第三人的签名确认,且第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否认。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由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第三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不是在合理的下班时间,我局采信第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年×月×日第三人的下班时间为×点。
(4)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原告的下班的合理路线上。第三人于20_ 年7 月19 日向我局提交的《居住证明》记载:“兹证明,×××,性别:女,民族:汉,×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一直在×市×区×镇×村×巷处居住;《居住证明》盖有×村治保委员会的公章。
基于以上证据和我局开展的调查,可以证实第三人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可见《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机打工商档案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并存续至今,注册资本:×万元,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三人提交的《工资证明》记载:“兹证明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我单位从事捡泡工作……”,《工资证明》盖有原告公章。原告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答辩书》亦承认第三人系原告的职工。以上证据足以认定:原告享有用工资质,属于用人单位;事故发生之日,第三人系原告的职工,其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v^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故第三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在工伤认定阶段,我局充分保障原告的知情权,全程听取原告的陈述和申辩。×年×月×日,我局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原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送达回证显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于×年×月×日签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年×月×日,原告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所向我局当场送交证据材料,我局当场接受并向原告出具了《接收凭证》。在调查过程中,我局积极进行实地且实质的调查,以维护原告权益。×年×月×日,调查终结;我局于×年×月×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并于×年×月×日向原告及第三人送达,完全符合《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期限。
综上所述,我局对第三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主体适格,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原告未依法为第三人缴纳社会保险,也未与第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就《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提起行政诉讼只是为了躲避自己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告的诉请依据不足,请求你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期:×年×月×日
答辩人:XX市*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
地址:XX市*路*大厦
被答辩人:XX市XX区*房产开发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南路室
法定代表人:*
关于被答辩人请求撤销答辩人和市*局作出的《关于置换调整XX县*房产开发公司位于XX工业区用地的决定》(下称《调地决定》)和注销原告国用(1998)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下称注销决定)一案,现答辩如下:
根据《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答辩人是本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作,答辩人的派出机构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
一、涉案宗地的用地功能不符合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答辩人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作出的《调地决定》和注销决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_年6月编制完成,20_年*月15日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涉案宗地国用(1998)字第*地块正位于XX工业区内,原用地功能为商住用地,而《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涉案宗地的规划是工业用地。根据《^v^城乡规划法》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条“本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依法做出的置换、收回等调整用地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涉案宗地用地功能与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答辩人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市*局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依照法定职权作出《调地决定》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并注销了被答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二、答辩人作出调地、注销被答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决定的程序合法。
20_年6月16日,XX市*局XX分局、XX市*局XX分局在《XX报》刊登公告,告知答辩人调地答辩人前来办理调地手续,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但答辩人一直未能前来办理手续。答辩人作出调整用地的决定并未直接涉及被答辩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无须进行听证。
三、置换用地也是被答辩人主动提出的,调地决定已经充分保障了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20_年9月13日,被答辩人主动向XX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为避免扩大损失,恳请及时置换土地给被答辩人。调地决定已经充分考虑了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虽然面积有所减少,但明确了调整前后的用地功能不变,可建设的规模不变,对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被答辩人起诉理由缺乏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县xx区经济局。
所在地址xx县xx镇xx路6号。
法定代表人何xx,局长。
因上诉人章xx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xx)X行初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局和各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而非行政领导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千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我局负责管辖xx区行政范围的十三个村委会,虽不是乡建制,但对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是明确的。
在管理过程中只能而且必须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村委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而不是行政命令。
这种指导和支持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与政府机关上下级之间的指导、指示有区别。
二、上诉人是否应享受村民福利待遇,是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的事项,我局无权干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xx村委会完全有权利对上诉人的村民福利待遇问题进行决定。
三、此案不属于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综上,xx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正确的。
请求上级法院依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县xx区经济局
(公章)
20xx年7月28日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答辩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林地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本诉原告)针对反诉所称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如下答辩:
一、请求事项:
驳回被答辩人的诉求,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二、事实与理由:
1、答辩人(本诉原告)签订《补偿协议》后正常使用林地,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该临时使用房随时可以拆除恢复__________林地,答辩人(本诉原告)只是为了有效使用__________林地,并没有改变林地的用途。
2、答辩人(本诉原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更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答辩人(本诉原告)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后最终拆除了临时使用房,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事实有误,故意歪曲事实,意图违反合同不诚信履行。本案的真正事实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原被告签订《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方对__________林地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至__________年,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受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被告与龚飞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林地有偿有期使用合同书》约束。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告不遵守双方的约定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擅自拆除原告的地上建筑物,原告问其缘由,被告称该地被告要用来堆放渣土。
综上论证,答辩人(本诉原告)认为: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应驳回。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本案被告):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尹志君,职务:镇长。
被答辩人(本案原告)李德润不服答辩人所做出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提出行政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的武司字[20_]1号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被答辩人不服向xxx人民政府提请复议,xxx人民政府认为被答辩人以自己四至不确定的山场来否认第三人四至非常明确的山场,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作出绥复决定[20_]3号,维持了答辩人作出武司字[20_]1号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
二、被答辩人诉状称事实是不符合客观实际。被答辩人诉称:“依据原告和第三人的1982年各自的山林权证及客观事实,原告和第三人的部分自留山存在重量,因此原告和第三人发生争执,后经xxx人民政府于20_年9月1日作出‘绥处字[20_]3号’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生效后,平息了原告和第三人的争议”。绥处字[20_]3号的记载:“申请人:武阳镇大溪村二组,代表人,李活道,组长。被申请人:武阳镇大溪村二组村民,李若武。”绥处字[20_]3号的申请人是大溪村二组,被答辩人之父李活道为大溪村二组组长,是该组代表人。可以得出结论:被答辩人与其父亲在
绥处字[20_]3号中,既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被答辩人诉称:“ 绥处字[20_]3号决定书是对他与第三人李其武的`部分自留山存在重叠,发生争执而作出处理决定”是不存在的,纯属张冠李戴。被答辩人以绥处字[20_]3号是对他与第三人李若武自留山重叠所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为推翻答辩人所作的处理决定,从而提出行政诉讼,显然可见是站不住脚。
总之,答辩人的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贵院予以维持,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五月十四日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这些均有案可查。张××不能因为要 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二、张××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这更无道理。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所有权理当归属房 主×××。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张××无权干涉和过问。
应当指出,对于张××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顾。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 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而张××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表:何××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一)答辩状的含义和作用
答辩状是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状分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和刑事答辩状三类。答辩状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相对应的一种诉讼文书。
答辩状的主要作用有如下两个方面:
1.体现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被告和被上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所提出的起诉或上诉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 有的放矢的回答辩解,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通过对诉状或上诉状、答辩状的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当事人的意见、 要求,对如何进行调查、调解和审理,做出适当的考虑和安排,以保证合法、合理、合情,及时地处理好案件。
此外,根据具体案情,答辩人还可以通过答辩状对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和民事诉讼的原告提起反诉。
(二)答辩状的特点
2.写作时间上的规定性。答辩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内容上的针对性。答辩状必须针对起诉状和上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
(三)答辩状的结构和写法
答辩状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及附项组成。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标题:如“民事答辩状”或“行政答辩状”,二审写为:“民事被上诉答辩状”或“行政被上诉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等;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等。
2.正文。
(1)答辩事由。写明对何人起诉或对上诉的什么案件提出答辩。
一审答辩状一般表述为:“因××所诉关于××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或写为:“××××年×月×日,收到××(原告姓名)的起诉状副本,现就起诉状 所述各点答辩如下”。
二审答辩状一般表述为:“因××不服原审判决而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或表述为:“××××年×月×日,接到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现就上诉的请 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2)答辩理由。如同其他诉状一样,理由是关键性的内容。在这部分要明确地回答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主张并阐明理由。答辩的情况有两种:
1)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即表示愿意接受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当然,在答辩实践中,被告人或被上诉人答应对方的诉讼请求,通常只是一部分或附 有条件。
2)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着重从实体上进行反驳,即针对对方起诉或上诉的事实和理由,依据有关法律条文,从事实和理由上进行辩驳。有时也可从程序上进行反 驳,即以诉讼方面的规定为依据,证明其没有具备起诉所发生和进行的条件,从而达到驳倒对方诉讼请求的目的。
(3)答辩请求。在充分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归纳,明确提出答辩结论,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或裁定。
如果起诉状或上诉状的某些内容是可以肯定或接受的,也应表明态度。如果要反诉原告或上诉人,则要提出反诉请求。
3.尾部。尾部包括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先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年月日,如系律师代书,还要注明代书人。
(3)附项注明物证、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我们可能常常在新闻中或者是电视剧中,遇到例如^v^行政上诉答辩状^v^这样的词语.那么我们知道要怎样写一篇行政上诉答辩状吗?可能我们会觉得这和写信差不多,把自己想要说的话写里就可以了。
一、行政上诉答辩状的格式
1、标题,写明行政上诉答辩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
答辩人:×××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住址:××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因李××不服本局行政处罚向贵法院起诉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关于李××在私房建筑中的五处违章事实和对其处罚的法律依据。
1.李××违法增建地下室。
李××于××××年×月×日写了一份《申请》,请求建 南楼二层六间,还未获批准,就于××××年×月初动工挖了地下室,深约一米,西端紧靠 西邻居吴××家的门洞。
××××年×月×日李××的邻居吴××来我局向建管科原科长袁××反 映 李××挖地下室,影响他家门洞,请城建局解决。
而后,其爱人孙××又来反映此事,并请 影响他家门洞,并请求尽快解决。
当时建管科科长袁××和史××等人到李××家查验了现 场,指出李挖地下室是违章施工。
史说:“挖地下室的工作必须停止,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否则后果 自负。”×××年×月李××曾两次找主持建管工作的副局长鲁××,请他帮助把南楼批了 。
鲁批评他与邻居关系搞得不好,并告诉他要把邻里关系搞好,办证手续章盖全后,才能批 准 。
以后此事无进展,也就一直未批准他盖南楼的的申请。
后李于××××年×月又提出盖东 楼的申请。
在××××年×月×日我局以(××)×建字×号《私房建筑许可证》批准其建 东楼时,史××,袁××对其明确提出:“把地下室填上,按许可证批准的事项和有关规定 施工。”事实证明,李××建地下室是先斩后奏,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更没有任何批准 手续,纯属违章建筑。
其行为违反了《××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1条:“在距邻居 地界一米内,不准挖坑、挖沟或形成积水”的规定。
直到××××年×月×日我局 刘××、周××,吴××等四位同志到李××家,再次丈量所建房屋尺寸,地下室还依然存 在。
2.李××的《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的建筑面积为×2,但其实际建筑面积是45 .99m2共超出这是由于加宽、加长了各米而造成的,是违章行为。
3.李××的《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楼房高度为6米。
李××和其子在××××年× 月× 日办理许可证时,我局经办人员史××、校××等人向他明确交待了房高6m的起标点是以× 村中心点加20cm起标。
随后,我局鲁局长又向他强调了这一点。
建房户李××是清楚的。
这 一点,李××在诉状中也承认了。
原告自称:是“按照被告批准的(××)×建字第×号《 私房建筑许可证》及建楼图纸和其他要求,于××××年×月10日在×村×号自家院落内建 成一座二层东楼。”但事实上李××又擅自提高房屋的高度,其所建的楼房高度是7?02m, 超出批准的高度1?02m。
所以认定其违反了《×××市私房建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 第五条“房屋的层高一般应控制在3—3?2米……临街房屋标高,高出道中心15—20厘米为 宜,不允许任意提高房屋标高,影响四邻”的规定。
4.擅自改变建筑立面。
李××的申请图纸为东楼,正立面为西立面,主要的门窗 向西开。
按图,有两个向西开的门,并无申请向南开门。
因其南临××村×街,东邻胡同、 北邻自己的北房,而同意他在三面各开一个小侧窗。
但李在施工中,擅自将建筑正立面改成南立面,改变批准的建筑立面,将东楼变成了北楼, 因而造成了西侧二层出现了侧窗;同时,由于其将东楼改变成北楼,违背了我局的批示,所 以在实际上就等于我局所批的(××)×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由于李××的原因 而作废。
这是明显的违章行为。
5.违章建挑檐。
按照建筑管理的常规,一切建筑物应限定在平面位置图,即座落图范围 内 施工。
李××所建房屋应在本局批准的米×米内进行,超出此范围就是违章。
为了 防止李建房时违章,当时主管建筑的鲁局长在审批的李的图纸上明确限定西侧在米距离 内不能有任何建筑,李对此表示同意,并由李的儿子李××盖了章(见图纸)。
但原告无视 这一批示,擅自建西侧挑檐米多。
在李建桃檐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史××听到反映后 ,找李指出其建筑是错误的,要打掉。
××××年×月6日史××把李××叫到城建局建管科明确告诉李××:“批准你建房宽米,你违背批示应改过来。出20—30厘米,我们不能说你出了格,可是你出得太多。”后于×月×日,鲁局长和史××同去现场,当着李× ×和其子的面,明确指出挑檐要全部拆掉。
李不接受。
后来鲁决定去掉一半,最多留60厘米 。
但李××对这一点仍置之不理,至今还保留1?1米的大檐。
从以上可以看出,李××在私房建筑中的错误事实是清楚的。
对于李××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 ,我们进行多次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违章行为。
李非但不听,反而四处活动,托人讲 情。
根据《×××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23条之规定,李××在建房中违反了“ 未领取建筑执照擅自兴建地下室”的规定。
2.未按批准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增加建筑面积。
根据市建(1983)7号文,即《×××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5条第1款“无营业执照施工或未按执照批准事项施工,擅自改变位置、层数、面积、立面、结构 者 ”视为违法行为之规定,确认李××的私房建筑有五处违章。
我局根据《×××市私房 建 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7条第1款“责令停工、纠正、限期拆除”;第2款“处罚房主工程造 价的10%以下罚款”;第3款“强行拆除”的规定,我局于××××年×月×日对李××下达 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1.去掉西侧挑檐米;2.去掉二层侧窗;3.对擅自建地下 室、改变方位、房高、面积罚款1000元。
这是有理有据的',是完全合法的。
以上是李××私房建筑的违章事 实和对其处理的过程。
二、《起诉状》中说:“法院看到××××年×月×日诉状后,责成被告给予解 决问题,纠 正其错误,”这是李××的谎言。
我们之所以撤回这个决定。
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李××处罚 的错误,而是因为《处罚决定书》中有两处不当:一是引用文不能只引用市建委规定;二是 “限期三天”,法律文件上没有这个规定。
撤回只是要重新修正罚款条文,而不是要撤销处 罚决定。
三、《起诉状》中说:“史××经常隔三天两日至施工现场查看,并在竣工验收 时也没有提出异 议。”李的这种言论纯系捏造。
我们城建局每次找建房户是按照程序规定,即报图纸证件、 现场查、验灰线、发建筑许可证、峻工验收这五步进行。
哪有那么多时间看着他这一家施工 ?李在施工中擅自挖地下室,当场就予以纠正,并责令其停工,让其填上。
在李的楼房即将 竣工时,我们才知道其违章造挑檐一事,又多次进行批评,责令其全部打掉,怎么能说没有 提出过异议呢?事实上是李××企图把自己违反建筑规定的责任推给了我们城建局罢了!
四、《起诉状》中原告说他没有违反规定。
在我们处理李××违章的过程中,李 曾四处活 动,托人说情,已多次表示自己违章,要求象征性地罚点款。
请看省政府办公厅××给× ××区长的信,其中写道:“我的一个老战友李××同志退休后在原来的地基上盖了几间房 ,房檐突出了不到一米,按设计图纸不应突出那么多……本人也承认突出的地方是错误的, 请你和有关部门说一下,一是叫本人作个检查或是酌情罚点款……。”从这封信中看,第一 ,李××承认自己盖房檐是违章的;第二,要求罚款不要打掉房檐。
可为什么在《起诉 状》中,李××又说自己根本没有违章呢?这只能说明李××出尔反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 脚。
综上所述,我局对李××所作的处罚决定是完全正确的、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请求法院依法 驳回起诉。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区城建局(公章)
××××年×月×日
一、答辩状副本一份;
二、书证2份;
三、证人证言3份;
四、现场笔录1份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_______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归还。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__元,约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_______元而未写大写_______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归还借款本金__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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