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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7 13:34: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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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共同维护自身安全,现作出如下承诺:
1、已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外出期间,举止文明,遵纪守法;
2、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不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外出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会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
3、已填写《学生外出申请表》,确定校内联系人,经导师签字、系部审核,并备案。
4、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联系人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保证每天至少沟通一次,及时通报情况;若临时改变外出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假期,必须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委托校内联系人办理相应手续;外出结束后会立即返校报到、销假。
5、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6、外出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从事非法销活动;不参加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
8、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本人依法承担责任,愿意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9、本人已仔细阅读《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安全须知》,我自愿接受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学校保持联系,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保留一份,交班主任保留一份。
承诺人签名:
本人联系方式:
日期:
外出人
单位及职务
外 出
时 间
XXX年 月 日 时出发
XXX年 月 日 时返回,共 天 小时
活动轨迹(出发地点、交通方式—途径地点—到达地点、交通方式—住宿地点—返回交通方式等)
出发地:
目的地:
交通方式:
住宿点:
返回交通方式:
外 出
事 由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外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切实强化组织纪律,加强干部监督,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外出(南通以外,包括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行为,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通知》,特制定锡通园区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园区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抓好衔接和落实。
2.园区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一律实行报告制度。出差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杜绝一般性参观考察,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
3.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应填写请示报备单(附件1)报办公室,经园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4.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应填写请示报备单(附件2)报办公室,经园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5.部门副职因公外出,应填写请示报备单(附件3)报办公室,经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6.工作日因公离开南通市或因私请假,原则上须提前2天履行书面报告报办公室,并将请假事由、起止时间等事项报告清楚,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管理权限参照本通知第3、4、5条执行)。
7.非工作日离开南通市,应按规定向办公室报告并填写请示报备单,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管理权限参照本通知第3、4、5条执行)。
8.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审批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延假,并由所在部门书面报办公室和监审室,同时说明返回时间。
9.严格遵守销假制度,外出活动结束后及时销假。
外出人
外 出 时 间
活动轨迹(出发地点、交通方式—途径地点—到达地点、交通方式—住宿地点—返回交通方式等)外 出 事 由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备注 单位及职务XXX年 月 日 时出发XXX年 月 日 时返回,共 天 小时 出发地: 目的地: 交通方式: 住宿点: 返回交通方式: 外出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一)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 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员本单位干部外出(请休假)请示报备制度。
(二)及时报备。办公室(或秘书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外出(请休假)报备工作,要高度负责、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和报备不及时不规范不严谨等现象。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外出(请休假)请示报备制度,对未按规定请示报备的党员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县纪委驻县残联的纪检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组织管理, 制定本制度。
一、镇主要领导外出报备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离开县外学习、考察、培训等时,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请示。主要领导外出期间,委托在家的一名领导主持工作。
二、那邦镇其他领导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三、各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因公离开那邦镇1天以内,应向分管领导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离开镇上1天及以上,应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四、镇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在国家法定假期(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双休日外出县外,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五、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那邦镇外出请示、报备单》。镇纪委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
六、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七、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八、各村村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参照站所负责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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