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03-22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6-29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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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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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_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_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_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_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_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_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_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_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___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2、人事部门审核;3、分管领导审议;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1)优秀员工奖;2)优秀管理奖;3)最佳业绩奖;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___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___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
释权归属___公司。
6、生效日期:20__年X月__日。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_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_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_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_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_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_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职责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思考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状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第二章福利结构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带给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3。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
利。包括:通讯补助、餐补、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4、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带给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群众活动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办法:由人资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缴费的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扣除;属于员工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为其代缴。
5。社保种类: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
二、法定节假日
1。种类: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体的执行办法见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三、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带给贴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教育培训
1。种类:内部培训(读书会、在岗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高管培训、
公开培训课)以及相关资格的考取。
2。以上相关办法见会在培训中不断完善。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礼金
逢公司员工生日,公司对员工表示完美的祝贺。人资部应为公司员工购买生日礼物,价值150元左右;或者举报各种生日活动。
二、慰唁金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将一次性给予慰唁金500元。(只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结婚贺礼
1。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凭结婚证在人事行政部领取。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两年,公司给予贺金500元;满两年不到三年,给予1000元;三年以上给予1500元。
四、高温补贴
1。条件:公司正式员工
2。每年的6-9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100元。
第五章职务性福利
一、种类:通讯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商务招待费、加班费等
二、具体相关执行办法按照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章激励性福利
一、群众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二、旅游活动
在一年内公司将组织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励员工的用心性。
三、年终奖
在一年的结束,公司将为优秀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第一条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XX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4 定义: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作业权责: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奖惩发生与提报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奖励种类: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惩处种类: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_劳动法》、_《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__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_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_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_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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